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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4新开切眼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111504新开切眼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我矿111504采煤工作面已布置完毕,由于在施工过程中111504运输巷前方遇到变化带,为了解决在掘进过程中通风困难的问题,经矿研究决定,先施工111504开切眼,待开切眼完毕后,在开切眼内往西施工新开切眼,探明上部煤层赋存以及变化带的具体情况。

第二章巷道布置

新开切眼开口位于111504开切眼内,巷道沿煤层顶板施工,坡度控制在30°左右。

(具体布置见附图)

第三章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概况

矿井地质构造为单斜构造,岩(煤)层走向南东,倾向南西。

平均倾角65°。

褶曲不发育,小断层较发育,发育较大的断层有F2,位于井田东部边界区域,走向长1500m,落差12m,走向南东-北西,倾向北东45°,倾角30°。

区内无较大断层,小断层也较少,对井下生产无大的影响。

第四章劳动组织

一、作业方式

采用三班作业,一日三循环的作业方式,工作制度为三八工作制。

二、劳动组织表

劳动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循环作业

合理安排各道工序,进行平行作业。

第五章支护方式

1.临时支护:

用2根长3m、9#矿用工字钢制作的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前探梁上铺上木板,木板规格为1200×200×30mm(长×宽×厚)。

要求前探梁靠近巷道迎头的一端距迎头的距离不大于0.3m。

2.永久支护:

巷道支护方式为工字钢支护,工字钢为11#矿用工字钢。

要求棚间距为700mm,围岩硬度大时可适当增大间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用竹笆和木板背好顶帮。

每架棚背板数不少于24块,即巷道顶部8块,两帮各8块。

第六章消突情况

1、我矿在进入15号煤层之前,在同一水平的7号煤层已经回采完毕,并在+1345西瓦斯抽放巷布置穿层钻孔预抽15号煤层瓦斯,经过对15号煤层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效果检验,其中111504新开切眼的残余瓦斯压力最大为0.209Mpa、最小值为0.182Mpa,降低到0.74MPa以下,及残余瓦斯含量最大为4.0713m3/t、最小值为3.7750m3/t;降低到了8m3/t以下,回风巷的残余瓦斯压力最大为0.185Mpa、最小值为0.116Mpa,降低到0.74MPa以下,残余瓦斯含量最大为3.8400m3/t、最小值为3.0271m3/t,降低到了8m3/t以下;由此推断出15号煤层已经消突。

2、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加强各种预测预报,一旦发现所测指标超过规定值,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补打抽放放钻孔或排放孔,直到各项指标在规定值以下时才可以进行采掘作业。

第七章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人员严禁进入无支护区域。

2、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放炮过程中应及时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4、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晰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等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情况,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其它作业。

5、工作面发生冒顶后,必须由班长带领人员进行处理采取“先补后处”的原则,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人员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处理冒顶,并派专人观察顶板活动情况,待处理好后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6、工作面空顶距离不大于0.3m,放炮后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岩渣出完后进行永久支护,支护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节通风、防治瓦斯管理

一、通风方式

施工过程中,采用局部通风机送风,压入式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安设在1345西瓦斯抽放巷的防突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

二、风量计算及局部通风机选型:

1、工作面需风量计算

①按最大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GCH4=100×0.6m3/min=60m3/min。

②按一次起爆最大炸药量计算:

Q=25×A=25×5=125m3/min

A:

工作面一次起爆最大用药量,取5Kg。

③按人数计算:

Q=4×n=4×15=60m3/min

N:

工作面同时工作人数,取15人。

通过以上计算:

按一次起爆最大炸药量选择局扇。

2、局部通风机选型

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需要风量,考虑局部通风距离、风筒直径、风筒质量管理因素,通过以上计算,采用2×15KW对旋局部通风机,通风机必须搭台安装。

3、风筒选型

根据施工巷道断面和局部通风机的型号,选用直径600mm抗静电、阻燃风筒。

4、通风系统

进风:

+1345西瓦斯抽放巷局扇→风筒→工作面

出风:

工作面→111504开切眼→111504回风巷→111504回风上山→111502回风巷→111502回风上山→+1380西探巷→回风斜井→地面

附通风示意图:

四、通风、防瓦斯管理

1.井下空气的成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②有害气体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名称

符号

最高允许浓度(%)

备注

一氧化碳

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

NO2

0.00025

二氧化硫

SO2

0.0005

硫化氢

H2S

0.00066

NH3

0.004

③当巷道中空气成分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行“三专”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必须由跟班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②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大于10米的地方,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配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③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必须环环吊挂,严禁拖地、转急弯,风筒口距迎头不大于5米。

④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但局部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

3.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①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进行爆破工作。

②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③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④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期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⑤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4.必须保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置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流中,独头巷道口不大于3米处设置栅栏、挂明显警标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报告。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且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否则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第三节防尘管理

(1)、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洗巷壁、洒水出渣、放炮使用水炮泥、净化风流等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

(2)、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安装水幕:

在111504开切眼内安装全断面洒水水幕。

(4)、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

(5)、工作面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安装好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否则不准开工。

防尘管路必须接至迎头,每100米设三通一个,以便及时降尘。

第四节防灭火管理

(1)、电气设备及电缆上严禁堆放衣服等易燃物品,严禁带电检修电器设备。

(2)、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管灭火,要控制风流,防止火势蔓延。

第五节爆破管理

1.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交回炸药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每次装药数量为准。

4.爆破母线必须保证其有良好的绝缘,严禁爆破母线有破皮和接头,爆破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5.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设在1345西瓦斯抽放巷的防突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同时拦好哨。

6.严禁非发爆器起爆,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连炮)、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个人单独操作。

7.瞎炮处理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

即在距瞎炮0.3m处平行于原眼重新打眼,并装药起爆,严禁用其它方式进行处理。

8.爆破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火药的领销制度执行,同时按火药的管理规定执行。

9.瓦检员必须作好瓦斯检测。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当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停止打眼放炮。

达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加强通风,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方可恢复生产。

10.做好放炮拦哨工作,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巷道内担任警戒工作。

11、各警戒地点除设置专人站岗外,还要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等醒目标志。

第六节防治水管理

1.巷道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进行探水。

2.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

钻孔深度50m(轴向距离),超前距离30m,每打一次钻可连续掘进20m;探水钻孔控制在巷道两帮外15m,顶板上部20m,底板下部10m。

3、探水钻孔的布置:

上下帮各三个,中间三个(具体布置见设计图)。

第七节运输管理

1、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

电瓶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

2、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时的注意事项: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工作人员要头戴矿灯,注意行车前方,思想集中,开始推车或接近弯道、岔口时,都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2)、在车场和平巷推矿车时,两矿车距离不得少于10m,在拐弯和岔口、道岔处要减速,呼叫前面人躲开。

前面矿车一旦掉道或停下,立即呼叫后边的人停下;推矿车时手不能扶到矿车沿上,严禁放飞车;

(3)、过道岔时要减速;过弯道时,要在矿车外侧加力,严禁放飞车。

(4)、平巷停车要用木楔子制动阻车。

(5)、无论空、重车掉道时,上道人员要有专人统一指挥;用铁道或木料撬车时,不能用力过猛,手脚必须置于撬物上方;在车的一侧背扛矿车上道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挤伤。

第八节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测定仪器:

WTC防突瓦斯参数仪、弹簧秤。

(2)、测定参数:

钻屑解吸指标K1值和每米最大钻屑量Smax。

(3)、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的确定:

我矿没有对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专门的测定,现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确定,K1临界值为0.5mL/(g·min1/2),钻屑量Smax临界值为6kg/m。

(4)、测定方法:

在掘进工作面施工3个钻孔,(详细钻孔布置参照附图1),1#、2#钻孔为平孔,布置在巷道工作面中部,平行于掘进方向,3#钻孔为向上孔,布置在巷道顶部,其倾角为30°,三个钻孔直径均为42mm,孔深10米。

钻孔每隔2米测定一次K1值,每隔1米测定一次钻屑量,每次测定后均取其最大值,并及时将结果记录,进行整理分析以便指导工作。

(5)、工作面每执行一次防治突出措施作业循环,若K1值和钻屑量Smax两项指标均小于临界值,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并留有5米的预测超前距,但是在工作面允许进尺范围内作业时,必须严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当两项预测指标中,其中任何一项指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则预测有突出危险,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实施密集钻孔进行排放卸压(密集钻孔布置参照图2)

2、密集钻孔排放卸压防治突出措施

(1)、使用工具;QFZ-2.2防突钻机、直径为75mm的专用防突钻杆和直径为89mm专用钻头。

①、排放钻孔应尽量布置在煤层中较为松软部分,其控制范围为巷道上方7米,下方3米,帮孔顺着煤层顶底板施工,孔深大于15米,确保工作面有5米超前距,密集排放孔数至少为8个。

②、煤层发生变化时,排放孔布置应相应调整增加,进行密集孔排放,以求达到瓦斯排放卸压的目的。

(3)、密集钻孔排放瓦斯8小时后,进行效果检验,K1值和钻屑量Smax两项指标同时低于临界值,证明密集排放效果明显,允许在工作面进尺范围内作业;如果两项预测指标中,其中任何一项指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则必须补充排放孔,或延长排放时间,直到排放效果得到检验,两项指标同时低于临界值方可进入工作面允许进尺范围内作业。

(4)、施工测试孔、密集排放孔的措施

①、每次施工测试孔、密集排放孔前,掘进单位必须在工作面安装好可靠的前探支护,并背好帮顶,严禁留有空顶距,并将巷道内的余煤、杂物等清理干净,确保运输、通风畅通。

②、工作面风筒必须跟紧迎头,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大于3米,并确保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③、当施工钻孔过程中,遇到地质变化,响煤炮,卡钻杆等瓦斯动力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井下工作人员撤出至安全地带,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

④、施工钻孔时,必须配备有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施工期间的瓦斯变化情况,若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钻机作业,最高浓度不得达到1.5%,达到1.5%(超限)时,必须停止所有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⑤、瓦斯排放时间最短不得小于8小时,严格按照措施程序进行作业,控制掘进进度。

⑥、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有安全部门指派专人把关,严格按照措施执行,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3、密集钻孔排放卸压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钻孔排放瓦斯8小时以后,必须进行钻孔排放措施的效果检验。

(2)、钻孔效果检验方法、参数与预测预报时相同,检验孔布置在排放孔之间,孔数3个,(详细钻孔布置参照附图2),效果检验孔超前距不得小于5米。

(3)、效果检验结果必须及时汇报给矿调度室,并如实填写报表审批单,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以确定是否继续向前掘进及掘进进尺安排。

(4)、进行效果检验后,若K1值和钻屑量Smax两项指标中,其中任何一项指标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则必须补充排放孔,或延长排放时间,直到排放效果得到检验,两项指标同时低于临界值,方可认为排放效果有效。

 4、安全防护措施

(1)、巷道施工前,必须对该区域作业人员进行防突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此外,该区域避灾路线必须保持畅通,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反向风门的设置

在+1345西瓦斯抽放巷内设置有两道反向风门,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反向风门的规格为墙体厚度不少于0.8m,门框厚度不小于100mm,风门厚度不小于50mm,两道风门的距离不得小于4m。

(3)、避难硐室的设置

在+1345水平设置有一个临时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内安设有压风自救装置和一台电话,压风自救器有12个,氧气呼吸器6个,每个压风自救器的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凡入井人员每人必须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

  (4)、压风自救系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突规定》规定,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关闭压风自救器的供风,每一组压风自救器系统不少于5个自救器,每个自救器的供风量不得少于0.1m3/min。

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地点:

①第一组安设点距离工作面30m,当掘进工作面施工距离较长后,必须在该掘进巷道内每隔50m安设一组,每组安设5~8个自救器;②在放炮员操作放炮的地点;③爆破警戒点。

1一压风管路;2—压风自救管;3一阀管;4一调节阀;5一送气器;6一急救带

压风自救装置示意图

(5)、远距离爆破作业

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放炮地点设置在+1345西瓦斯抽放巷防突风门外的新鲜风流中。

远距离爆破后必须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后,由瓦检员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和放炮效果等情况。

放炮时必须关闭反向风门,并切断井下除局部通风机外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6)、通防部必须按局部防突措施的要求进行及时预测预报,矿必须每班安排一名安全员在掘进工作面蹲点,发现工作面煤层发生变化、地质构造以及突出征兆等情况时,必须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由通防部门防突员对该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预测并采取消突措施。

防突员必须按规定填写预测版牌,安设标志。

技术部加强地质预测预报,每周预测前方30m地质情况及煤层变化情况,并将预测结果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全部和通防部防突组。

  (7)、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架好前探支架,严禁空帮空顶作业,以防工作面冒顶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遇地质变化带时适当缩小棚距。

  (8)、信息部必须每周派人检查和调校1次该头的瓦斯监测传感器,确保系统的稳定与可靠、灵敏,并进行一次断电功能测试。

  (9)、掘进区队跟班区干或班长每班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工作面煤厚、地质构造以及作业过程中的瓦斯、异常动力现象等情况。

(10)、工作面的瓦斯监测系统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规定》中的要求安装,具体如下:

  其中瓦斯报警点:

T1为0.8%,T2为0.8%

    瓦斯断电点:

T1为1%,T2为1%

    断电范围:

T1----掘进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掘进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1、防突钻具必须随时保持完好,磨损、变形严重的钻具一律停止使用。

施工防突钻孔前,由施工区队现场跟班区干明确人员负责检查压风自救器系统、监测系统等安全设施和防突钻具的完好情况,检查避灾路线是否畅通,只有当所有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时,并加强工作面支护后,方可开钻打孔。

 12、在掘进期间必须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该巷迎头及其运输巷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13、在掘进期间,掘进工作面电器设备严禁失爆,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该头所在区队必须派专职电工经常检查该头所有电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至少每旬派防爆员检查一次该头电器设备的防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全副总、安全部和通防部防突组。

 14、所有该作业地点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熟练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井下避灾路线。

 1、发生瓦斯或火灾时:

避灾人员必须尽快逆着新鲜风流撤退,其避灾线路为:

掘进工作面—111504开切眼—111504运输巷—+1345西瓦斯抽放巷—+1345副井车场—副斜井—地面

2、当发生水灾时:

避灾人员必须尽快凡能通往地面的高处巷道的线路撤退,其撤退路线为:

掘进工作面—111504开切眼—111504回风巷—111504回风上山—111504回风巷—111502回风巷—+1380西探巷—回风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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