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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建筑企业保密制度

 

    XX(XX)/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保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企业保密制度,欢迎浏览阅读参考。

  建筑企业保密制度一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秘密的范围:

  2.1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财务资料;

  2.5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专有技术和决窍;

  2.7重大的人事变动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类合同;

  2.10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3密级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对以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发布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主管应在3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3.6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5年。

  4保密措施

  4.1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可靠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寄发公司秘密,由文档秘书负责,并登记备案。

  4.6外出需携带公司保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文档秘书登记,本人签字,由文档秘书开给《保密文件外携许可单》,凭单由保安放行。

返回后要及时到文档秘书处核销登记。

  4.7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4.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内外谈论-公司秘密。

  4.9对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92指定参加会议人员;

  4.9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4.94由专人记录会议,其他人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4.95会议文件分发应编号,阅后收回。

  4.10公司对主管及相关员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4.111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应问;

  4.112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应说;

  4.12公司人员如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总经理。

部门经理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

  5解除和降低密级

  5.1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属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级:

  5.11规定的保密期限届满;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现;

  5.13外界情况已经变化,原密级已无必要的文件;

  5.14发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级降低的情况;

  5.2解密和降低密级由文档秘书提出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级操作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监管,文档秘书具体实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当场销毁;

  5.5销毁程序为:

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按清单一一核对正确无误,用碎纸机或燃烧的方式进行。

  6奖惩

  6.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实际贡献的10%计算奖金:

  6.11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6.12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6.13对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显著成绩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500~300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

  6.23出卖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为已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建筑企业保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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