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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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招标文件
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县人民医院
代理单位:
2019年9月29日
投标邀请书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若有兴趣参加本项目投标,贵单位可于公告时间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可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招标公告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三、请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对招标文件(含清单等)的疑问需在相关文件发放后规定时间内(详见时间安排表)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如有必要,交易中心将以补疑形式予以澄清。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出席,否则将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时间安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
1
标书发售
2019年10月26日起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踏勘
业主:
3
清单发放
随招标文件发放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疑问提交
2019年11月5日上午10时前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将疑问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递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档至QQ。
(只发电子档不接受,逾期概不接收)
(招标文件)联系人:
电话:
5
疑问答复
2019年11月6日上午10时后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拦标价
见招标文件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对控制价的疑问和答复
具体时间见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前
9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备注: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具体见开标当日安排。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前附表1
序号
序列名称
序列
1
物业名称
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
2
建设地点
3
招标人
县人民医院
4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包括医院范围内的卫生及专项保洁;电、水、气、氧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不含高压电维修);医辅服务电梯管理等服务项目。
5
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6
计价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按两年报价。
7
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以上物业管理业绩;
4、外地企业需已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一经发现非本单位人员,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天内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
允许方式:
√银行转账
备注:
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现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提交
数额为:
16万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转入帐户信息(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帐户(以县公共资源中心业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若保证金进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由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履约保证金
保证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
1、履约担保金为两年承包合同总价的5%
提交时限:
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履约担保金返还时间: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3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管理,执行国家物业管理现行相关规定
14
总包及分包规定
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物业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
15
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手持以下材料备查: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或者回执码
2、因我中心开标场地有限,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只委托一名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3、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必须一次递交所有备查的相关证件或原件资料,二次递交或复印件模糊不清的,均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上述规定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6
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部由公司总部直接组织,不得由分公司、分支机构组建,由总部领导直接负责项目总协调,并授权物业项目经理统一调配公司的人、财、物,保证项目专款专用。
2、在物业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中标后,如是投标人的责任,不签订合同,将对企业进行不良记录,没收保证金,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4、外地(注册地在地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已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证明原件,不接受延期申请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7
投标文件份数
1、初审文件正本1份
2、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2份
3、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2份
初审文件、商务标必须分别封装,密封提交。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1条
18
拦标价
拦标价900万元/两年,报价均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9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二)总则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投标费用
2.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3.1.1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3.1.2本项目投标预备会(或答疑会)所有发生的会议记要、答疑文件及书面通知。
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也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5.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5.6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5.7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将按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6.2技术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1、投标人基本情况
6.2.2、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
6.2.3、物业服务大纲
6.2.4、物业经理委托书
6.2.5、资格证明材料
⑴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拟投入本物业人员配备汇总表
⑷物业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中标后必须到位)
⑸安排在本物业任职的人员履历表(中标后必须到位)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办公及设备表
⑺其它所有涉及评分需要的资格及相关证明
6.3商务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3.2、授权委托书
6.3.3、投标函
6.3.4、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报价
7.1、商务标的报价为招标人所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服务内容(第三章服务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投标人除此之外不得再向招标人或第三人收取其他费用。
7.2、投标单位在测算物业管理费用和报价时,须参照省及市相关物业管理收费的政策规定,并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报价。
投标单位必须现场踏勘现场,对现场充分了解,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如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增减变化,增减部分价格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为准,中标单位必须履行,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中标人自负。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8.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投标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评为资格后审不通过。
8.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无息退回。
8.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8.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8.5.3、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8.5.4、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开标秩序的。
8.5.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视同完全同意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不得在中标后提出异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投标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天。
9.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投标中心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0.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详见“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
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人应将初审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初审文件”“商务标”“技术标”。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1.3初审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1.3.1招标人名称;
11.3.2招标编号;
11.3.3工程名称;
11.3.42019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1.3.5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中心将不予接收。
12、投标截止期
12.1招标投标中心可按本须知第5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投标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2.2招标投标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投标中心。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六)开标与评标
14、开标
14.1招标投标中心将在“招标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4.2开标前,招标投标中心将会同投标人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14.3其他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在评标前进行审查。
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人将不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14.4开标时,招标投标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投标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14.5招标投标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5、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15.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投标中心、招标人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5.2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授权代表可应评委会的邀请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情况、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现场问答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16、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16.1评委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6.2评委会在评标时对中标单位应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类似的税费不予考虑:
16.3评标办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七)授予合同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评委会将按投标人的有效得分,确定预中标人和预中标候选人。
17.2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
17.3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17.4中标企业确定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天。
17.5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8、招标投标中心宣布流标的权利
18.1在招标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投标中心有权宣布流标:
(一)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三)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流标后,招标投标中心会把流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9、中标通知书
19.1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投标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19.2招标投标中心将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20、中标服务费
20.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投标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可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缴纳。
20.2如果中标人未按照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招标投标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投标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1、签订合同
2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投标中心出示中标服务费。
22.质疑
22.1投标方认为招标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中心提出质疑。
22.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管局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3、解释权
23.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县招标投标中心。
24、未尽事宜
24.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评分办法
一、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从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的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三、评标方式
1、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2、招标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评委和监督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结果。
3、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综合评分的办法,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能力进行量化对比。
评委根据评审原则评出技术标的得分后,将所有评委的打分汇总后扣除一个最高分,扣除一个最低分,然后以剩下的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的最后得分(小数后保留2位),。
商务标得分根据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得出。
将所有的技术和经济得分相加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二名投标人为本项目预中标人和预中标候选人。
(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技术标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评委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初审指标表如下(投标人初审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作废标处理,需按照下表顺序做成初审文件,初审文件为下列所有指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组成):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年检有效
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营业执照年检情况部分。
2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复印件
3
投标人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一经发现非本单位人员,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业绩证明
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物业管理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证明
外地企业需已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
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
以上资料需做成初审文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的原件,任一项不提供,评标委员会可评判该单位初审不通过。
5、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评审:
(投标人参加开标大会时必须一次递交所有备查的相关证件或原件资料,二次递交或复印件模糊不清的,均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上述规定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技术标、商务标综合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技术标评审(总分70分)
投标人
基本情况
(25分)
0-12
投标人每提供一例近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业绩: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得2分,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得3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得3分,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得4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得4分,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业绩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合同原件需携带开标现场备查。
同一份合同业绩或同一服务对象的业绩,不累计加分。
0-4
企业信誉:
1)通过有效的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通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通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2)近三年内单位获得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1分。
所有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0-9
企业荣誉:
1)投标人有近五年的物业项目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评比为市优的,得1分;是医院项目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有近五年的物业项目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评比为省优的,得2分;是医院项目得3分;此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有近五年的物业项目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评比为部优的,得3分;是医院项目得4分;此项最高得4分;
(同一项目所获荣誉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计算)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合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
(23分)
0-8
项目管理及专业人员:
1)项目经理及专业人员:
本项目管理人员中具有物业管理师的一个得2分,最多8分。
投标文件中须附物业管理师证书复印件以及2019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原件备查)
0-12
专业配套评审:
项目经理、保洁部、工程部、医辅部人员符合《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及监督和考评》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要求的得满分12分,如有空缺(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由评委酌情扣分。
相关专业人员配套情况在技术标“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自行列表,关键性岗位需相应资格、资质才可担任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
0-3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含1000万)的得3分;注册资金少于1000万,但不少于500万(含500万)的得2分;注册资金少于500万,但不少于300万(含300万)的得1分;注册资金少于300万的不得分。
物业服务大纲(22分)
10-22
物业服务大纲必须针对本物业管理项目,由评委对各投标人服务大纲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科学、合理、可行。
(1-2分);
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维护运作制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1-3分);
3)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