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437555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74.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docx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

  云灌一中中学章程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创建我县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学校校训:

诚信修身博学立世

  校风是:

诚朴育美崇真日新

  教风是:

雅诚垂范严谨施教

  学风是:

笃学至诚自主有恒

  第四条学校以“两全”“三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提高四十五分钟课堂效益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使学校成为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一流的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第五条学校的校歌是《一中校歌》。

  第六条每年10月15日为学校建校纪念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七条学校由县教育局主管,下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总务处、电教中心。

各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由校长实行聘任。

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岗位聘任制。

  第九条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聘任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四)招生管理权。

按市教委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各门学科。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十一条学校党总支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级或处分、免职。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聘任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事调解组织。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和校务监督员的检查监督。

建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教委《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

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灌云县第一中学一日常规》和《灌云县第一中学学生公约》,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道,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十七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

  第十九条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教委《课堂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

 

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

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

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二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认真执行“五认真”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三条规范考试制度,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并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第二十四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人防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努力参与社会实践,认真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六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七条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八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做好市A级餐厅品牌。

  第二十九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支严格按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并提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经费开支实行明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四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五条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

  第三十六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色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区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三十八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九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摊点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等。

  第四十条政教处责成保卫科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同总务处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四十三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提倡穿校服,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搞好社会实践。

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四十五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八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结合《灌云县第一中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鼓励。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教师法》第八章并结合《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第五十一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鼓励。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符合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灌云县第一中学扶贫基金”、“陈中建奖学金”、“希望工程”、“手拉手”、“一帮一”等渠道和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及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

对教育奖罚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增光。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灌云县教育局批准实施。

章程的修改由校长办公会议提出草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方可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

首页

上一页

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