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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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的方案

 

关于公开考试择优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的方案

为保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的师资需求,充实加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力量,现根据新学年城区学校增班、专任教师缺编及自然减员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中经公开考试择优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一、选调名额(85名)

(一)中学33名

2010年城区中学选调教师名额分解表

学校

学科分布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学实验员

体育

美术

信息

一中

 

 

1

 

 

 

 

 

1

 

 

 

2

四中

2

 

 

1

 

 

 

 

1

 

 

1

5

五中

2

1

1

 

 

 

1

 

 

 

 

 

5

六中

2

3

 

 

1

 

 

1

 

1

 

 

8

七中

1

1

1

1

1

1

 

1

 

 

 

 

7

晒中

1

 

2

 

1

 

 

 

 

 

 

 

4

职专

 

 

1

 

 

 

 

 

 

 

1

 

2

合计

8

5

6

2

3

1

1

2

2

1

1

1

33

(二)小学51名

2010年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名额分解表

学校

学科分布

语文

数学

音乐

体育

信息

实小

3

2

1

 

 

6

分校

6

6

 

 

 

12

熙小

1

3

 

 

 

4

通小

3

2

1 

 

 

6

昭小

4

4

 

1

1

10

东小

3

2

 

 

 

5

水小

 

3

 

 

 

3

越小

1

2

 

 

 

3

善小

1

1

 

 

 

2

合计

22

25

2

1

1

51

(三)幼儿园1名

托幼中心1名:

幼教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须是在我市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奉献拼搏,在原任教学校积极工作,表现良好,师德师风考评优秀,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年龄:

中学教师48周岁以下(1962年7月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43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已取得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毕业证书,中学教师要求已取得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4、教龄:

本科学历的在农村任教满5学年,大专学历的在农村任教满7学年。

5、中小学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证书。

6、报考城区中学、职业中专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一中岗位的近五年应有高中任教经历,报考化学实验员岗位应为农村中学化学教师。

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报考城区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教专业毕业后分配在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公办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职位。

7、近5学年(2005年9月至今),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或担任过班主任工作。

8、近5学年(2005年9月至今),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不称职的以及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均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四、选调工作实施步骤

1、公布选调方案(8月3日):

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发布、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布选调名额、报考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考试要求,做到透明、公开、公正。

农村学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富余教师踊跃报考。

2、报考资格审查(8月7日-8月9日)

根据选调报考条件,由局人事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个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出具的教龄证明、班主任工作证明、担任毕业班教学证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明、师德师风考评优秀等次证明等个人材料到局人事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任教学校出具的所有相关证明需经办人、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以示负责。

3、公开报名(8月7日-8月9日)

经教育局人事股报考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别到教育局中教股、初教股报名。

个人根据公布的相关学校学科岗位的选调名额,选择填写报考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各学校学科岗位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达1:

2以上方可开考。

4、组织考试(8月11日-8月17日)

报考城区中学岗位的教师应参加教育局中学选调教师考试工作组举行的选调考试。

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参加教育局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工作组举行的选调考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考试具体事项分别参见《2010年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考试总分均为100分。

另加近5学年(2005年9月—2010年8月)的教学业绩12分。

具体计分办法参见《2010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5、公布考试成绩、选调名单(8月17日)

教育局选调中学教师考试工作组根据城区中学各学校学科岗位选调名额按照各学校学科岗位报考者的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公布选调名单及考试成绩。

教育局选调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工作组根据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校学科岗位的教师选调名额按照各学校学科岗位报考者的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公布选调名单及考试成绩。

参考者可于8月18日-19日分别到局中教股、初教股领取自己的考试成绩分数条。

6、办理借调手续(8月24日-25日)。

本次择优选调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均实行借调,试用期一学年,工资关系仍在原农村任教学校。

试用期满后经借用学校考核,认为胜任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或不胜任者,退回原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选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分别设立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监察小组。

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学教师选调考试工作组和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考试工作组,分别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公开选调考试巡视监察小组负责选调考试工作全过程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选调考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六、考试纪律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请客、送礼、说情、拉票、威胁等任何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有发现,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并将间隔两次不得参加进城选调考试,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科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

评委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判打分。

要杜绝不正之风,不得徇私舞弊、走后门拉关系,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对违纪者将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6335157(监察局)、6320659(教育局纪委)。

附:

1、《2010年选调城区中学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2、《2010年选调城区小学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3、《2010年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4、《2010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邵武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选调城区中学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8月7-9日

上午8:

00-12:

00

到市教育局中教股报名填表

下午3:

00-6:

00

8月11日

上午8:

30-10:

30

笔试

8月12日

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8月13日

上午9:

30

抽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午别签(地点:

邵武六中会议室)

8月14-16日

上午8:

00-12:

00

教学设计、片段教学

(分学科进行)

下午3:

00-6:

00

8月17日

 

公布考试成绩及录用名单

二、笔试、面试地点:

邵武六中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一)依据条件,由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后,到中教股报名。

(二)取得资格者,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校学科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闱人员参加教案编写、片段教学及面试。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50分):

主要考查应试者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专业知识水平。

教育理论、教育法规考试内容:

走进新课程丛书《走进新课程》(朱慕菊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内容(10分);初、高中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40分,其中高中占30%):

(1)本市2010届初中毕业班相关学科使用教材内容

(2)语、数、英、政、历、地、生、物、化使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必修课教学内容;信息技术考试内容为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术基础》(必修);体育考试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与健康》(必修);美术考试内容为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美术鉴赏》(选修)。

2小时完成。

2、教学设计(15分):

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设计能力。

选用2009-2010学年本市九年级使用的教材,1.5小时完成,只能携带课本。

3、片段教学(35分):

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实施的能力,具体办法是从教案中自选一个片段进行,片段的选取应能体现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限时15分钟)

四、考试工作由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试全程接受市选调教师工作巡视监察组的监督与指导。

 

附件2:

2010年选调城区小学专任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8月7-9日

上午8:

00-12:

00

到市教育局初教股报名填表

下午3:

00-6:

00

8月11日

上午8:

30-10:

30

笔试

8月12日

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8月13日

上午9:

30

抽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午别签(地点:

实验幼儿园)

8月14-16日

上午8:

00-12:

00

教学设计、片段教学

(分学科进行)

下午3:

00-6:

00

8月17日

 

公布考试成绩及录用名单

二、考试地点:

笔试(邵六中)、面试(实幼)

三、考试内容与分值:

总分100分

1、笔试:

走进新课程丛书《走进新课程》、《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30分),共50分。

2、教学设计:

18分(钢笔字3分)。

关于教材选定:

语文为《语文》5-8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为《数学》5-8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为三、四年级教材(福建教育版社);音乐为《音乐》5-8册(人民音乐出版社·五线谱);体育为体育水平二和体育课标。

3、片断教学:

32分(片断教学30分,板书设计2分)。

以上考试内容的所有资料及考试用具均由考场提供,参试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用具。

四、选调工作实施步骤

1、报考资格审查:

依据报考条件,由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局初教股填报学校学科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组织考试:

笔试:

根据考试内容、程序进行考试。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学校学科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参加选调教师成绩汇总,公布借调教师考试成绩及名单。

五、考试要求:

1、笔试:

能综合运用教育法规、教育理论、新课标知识、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正确作答。

在解决教育教学实例问题时,做到依据充分,条理清晰,文笔流畅,语言优美,文字准确,字迹工整。

2、教学设计:

根据所提供的学科和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的制定、确定重难点、教法选择、板书设计、作业设计布置(作业设计针对性强,少而精,既强化训练又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

3、片断教学:

根据所要求的不同学科及不同的教学内容、要求、目标开展片断教学,教学重难点把握准确;教材处理依据充足,体现新理念;教学过程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新思想;教法选择有利于学生理解掌握教材内容,内化知识,形成技能。

六、考试选调工作监督与指导:

考试工作由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试全程接受市选调教师工作巡视监察组的监督与指导。

 

附件3:

2010年选调城区幼儿园专任教师考试工作办法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8月7-9日

上午8:

00-12:

00

到市教育局初教股报名填表

下午3:

00-6:

00

8月11日

上午8:

30-10:

30

笔试

8月12日

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8月13日

上午9:

30

抽教学设计及片段教学午别签(地点:

实验幼儿园)

8月14日

上午8:

00

教学设计、片段教学

8月17日

公布考试成绩及录用名单

二、考试地点:

笔试(邵六中),面试(实幼)

三、考试内容与分值:

总分100分

1、笔试:

《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0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0分),共50分。

2、基本功:

15分

3、教学设计:

15分

4、片断教学:

20分(幼儿园为大班教材)。

以上考试内容的所有资料及考试用具均由考场提供,参试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用具。

四、选调工作实施步骤

1、报考资格审查:

依据报考条件,由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局初教股填报学校学科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组织考试:

笔试:

根据考试内容、程序进行考试。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参加选调教师成绩汇总,公布借调教师考试成绩及名单。

五、考试要求:

1、笔试:

能综合运用教育法规、教育理论、新课标知识、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正确作答。

在解决教育教学实例问题时,做到依据充分,条理清晰,文笔流畅,语言优美,文字准确,字迹工整。

  2、教学基本功:

弹、唱、跳、简笔画。

3、教学设计:

根据所提供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的制定、确定重难点、教法选择等。

4、片断教学:

根据教学内容,要求目标明确,安排得当;内容符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难易适宜,活动计划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能创设适宜的活动情境,活动材料便于幼儿观察操作。

六、考试选调工作监督与指导:

考试工作由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评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试全程接受选调教师工作巡视监察组的监督与指导。

 

附件4:

2010年农村教师选调进城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一、教学业绩分为六项,每项2分共12分,前五项各项计分取最高分值,不累加计分;第六项封顶2分。

二、教学业绩以近5学年(从2005年9月至2010年8月)取得的有关业绩为准。

三、教学业绩有关证书,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需提交CN期刊或论文汇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论文只有获奖证书无期刊原件或论文汇编原件的一律不计分;获奖证书若是省外的需提交由我市教育部门组织推荐参加该项活动的通知或证明;教学业绩有关证书内容若与本人报考的学科不一致的不计分。

四、具体计分项目为:

(1)综合素质(2分)。

获得荣誉称号为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其荣誉证书由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得2分,地级1.5分,县级1分。

(2)教师个人教育教学单项奖(2分)。

单项奖指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选拔性教育教学比武、专业技能比赛等。

单项奖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得2分,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得1.5分,省级三等奖、地级二等奖得1分。

说明:

教育部门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隶属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级学会、进修院校、普教室等,下同;由报刊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奖或与教育教学教研无直接关系的其它个人技能方面的比赛获奖,一律不计分。

(3)指导学生获奖(2分)。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学科或专业技能比赛,获省级以上一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1.5分,省级三等奖、地级二等奖1分。

说明:

指导学生习作、小论文在CN期刊上公开发表,并明确注明指导教师的按地级二等奖计分。

若多位教师共同指导同一学生获奖的按共同指导人数平均分摊计分。

由报刊及非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奖,一律不计分。

指导学生获奖以指导教师本人的指导获奖证书为准。

(4)教育教学论文(2分)。

学科专业论文(字数在1000字以上),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得2分,学科专业论文经学科学会评选获省级一等奖得2分,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得1.5分,省级三等奖、地级二等奖得1分。

说明:

学科专业论文在地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地区级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按地级一等奖计分;省级以上CN期刊含省教育厅主管的准印证、特许证有关期刊(指福建职业与成人教育、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与督导、福建教学研究等),但不含特刊、增刊、副刊、专刊、专辑、ISBN汇编及非法刊物。

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教育教学论文无关的作品,如文艺作品、新闻、通讯、报道等,一律不计分。

论文不含教案、教学设计、课堂实录、试卷、习题集等。

若论文有合著的按合著人数平均分摊计分。

公开发表的学科专业论文要进行网上检索,确认是否正式发表,如发现抄袭、剽窃或学术造假等情况则不加分,并追究其责任

(5)综合表彰(2分)。

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基础教育课改先进个人。

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得2分;获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地级党委、政府表彰得1.5分;获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得1分。

(6)村小教龄分(2分):

近五学年(2005年9月至今)在农村村小及教学点任教的教师每学年加0.5分。

要出具加盖中心小学公章并由经办人及中心小学校长签字的学校出具的在村小及教学点任教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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