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旅游民宿项目工程装修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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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旅游民宿项目工程装修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某某某乡村文化旅游民宿项目
工程地点:
某某某地点
发包方:
某某某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日期:
2021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某某某公司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某某某乡村文化旅游民宿项目
工程地点:
某某某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内容:
独栋民房约40栋项目改造即装修总承包。
主体建筑室内改造、装修及配套建设工程,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甲方、设计及审图中心盖章生效的图纸)为准。
二、承包范围:
含全部室内改造、装饰装修建施及结施等施工内容,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环境保护、包所有迎检工作准备、会议会场布置,包职业健康、包验收、包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设施、工具,所有施工照明、所有洞口防护、防水、封堵,包各项措施(包括赶工、脚手架、垂直运输、正常的基坑降水、冬季施工等所有措施),包周边的安全防护、卫生工作,工地周边道路维护、新增的防尘监控系统、临时设施及技术措施等,负责所有与工地有关的安全措施。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上述工期为整个项目的建设日期,包括专业分项工程及独立施工等的所有工期,即为到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工期。
工期延误:
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引发的火灾)以及省市政府通知的停工和连续八小时以上的停电影响承包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经发包方代表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承包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
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每推迟一天,乙方需按壹仟元/天向发包方缴纳延期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确定为合格工程并满足竣工验房要求。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成: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万元(暂定),该金额简称合同暂定价。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最终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为结算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确定。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2021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_双方签字盖章_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7、施工图纸;8、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2.4在甲方同意情况下,允许乙方优化施工工艺,最终须达到原设计施工效果、标准。
此部分施工内容按原设计图纸及工艺计取收费。
3.图纸
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套。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图纸保密,禁止外传、外借使用,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
3.2工程竣工图纸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绘制竣工图壹式六份及电子版壹份。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甲方委托的职权:
对工程质量控制(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工程进度控制、安全控制、信息管理及协调委托监理人行使,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本工程的《建设施工委托监理合同》行使职权,两者如有矛盾,按后者执行。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价格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及确认竣工结算报告、接收及确认工程进度月报表)、工期变化方面的签证、变更确认须甲方盖章方为有效。
4.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负责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标化的管理,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必须经发包人公司认可盖章,签字方予认可。
4.3不实行监理的,甲方指定的工程师行使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6.甲方工作
6.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由发包人统一协调安装水电总线路、水电总表,其余由施工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连接。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甲方向乙方提供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建筑施工许可证由甲方负责办理妥当。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以书面形式交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现场树木必须采用保护措施。
(9)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所有此项目的工程款必须进入乙方合同约定账户。
(10)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
7.乙方工作
7.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如有发生双方另行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甲方及本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其中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即总进度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使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月形象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表(该月形象进度报表经审核后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确定工程量的计量依据、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也不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签证、依据)。
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认为必须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4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
每周施工进度计划在每周一提交,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提交报告,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需要的资料,报告内要列明与进度计划表偏差的地方,提出实际及预期延误的理由并提出补救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包括)的提交及甲方的认可皆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务和责任。
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必须严格遵守。
施工组织设计须包括材料、设备总计划表(包括品种、规格、数量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照明、围栏及施工责任安全、保卫由乙方负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嗓音管理等手续:
乙方按市有关规定办理满足正常施工要求的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须在施工期间,督促专业分包人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实施相互监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损坏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古树名木,保护费及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等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干净,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甲方分包或指定专业分包的项目的资料由分包单位完成,总包依照竣工备案要求负责审核、整理、收集汇总。
7.2乙方的职责
7.2.1乙方须对整个项目(包括另行发包的分项工程及独立施工工程)负责,临设搭建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如场地面积不能满足临设搭建需要由乙方自理。
7.2.2乙方在收取合同约定总包配合费后,必须无偿向各专业分项工程及独立施工工程施工人提供乙方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合理的设施,以便专业分包施工人能够顺利开展他们的工作。
这些基本的设施包括以下所列项目:
A.向专业施工人提供在工地内现成的升降设备,并协助卸下专业施工的施工机械和物料。
B.乙方须做好安排,以便专业施工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与场地,并应向专业施工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
C.乙方须提供专业分包施工人员每一层的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接驳点。
D.向专业分包施工人员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点、定位轴线等。
7.2.3乙方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含各专业施工工程的进度),熟悉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
并应要求各专业施工人提供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7.2.4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专业分包联系,以求了解专业分包施工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要求专业分包配合确认。
7.2.5乙方还须参与对专业承包工程完工后的验收。
7.2.6总承包须对施工用场地、办公室、仓储用水、用电、垂直运输、脚手架、垃圾清理等作如下安排:
A、现场指定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用场地、办公室、仓储。
总的原则是:
现场临时建筑布置统一由乙方规划,临建布置应尽量遵循三分开的原则,即办公室、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相互隔开。
可根据现场场地情况搭设仓库,也可利用地下室或陆续建成的建筑物内作为临时仓库,由乙方统一规划后,提供给专业施工人,作为材料的周转场地。
周转场地内的围护、保管以及产品保护由专业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以上安排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关于专业施工人办公室的提供,总承包应尽量在场地内或场地外租地搭设办公房。
专业施工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办公室数量,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B.临时供水系统
每层楼都设临时用水源,供专业分包单位有偿使用,按成本水价收取费用。
C.临时供电系统
乙方须按国家及地方要求配置三级配电,供专业分包单位有偿使用,按成本电价收取费用。
为规范所有施工用电,保证施工场地内的用电安全,从配电箱中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统一提供及维护。
D.垂直运输
乙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各专业施工人可以在乙方协调下无偿申请使用。
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专业施工人自行解决。
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乙方现有起重机械或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行制定方案,原则上由各专业施工人自行承担,或由其再委托乙方。
E.临时消防设施
在每个层面设若干灭火器,统一由乙方管理,乙方须要求各专业施工单位设兼职消防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培训,以便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乙方须明确要求各专业施工单位实行动火证制度,要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
且要求专业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制订有效的防火、防毒、防爆的措施。
F.垃圾清理
乙方须要求专业施工人把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走,乙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清场工作,如发现有关单位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乙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有关专业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无法分辨是哪家专业施工单位的,由乙方负责清理。
G.脚手架
在主体施工阶段,乙方为所有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脚手架,并无偿使用。
乙方已搭的脚手架应在外墙抺灰通过验收合格后,单栋外墙脚手架必须至少保留到下一道工序施工完成,各专业分包经协调后无偿使用,但乙方无义务专门为某专业施工人搭设为其施工的专用脚手架,对乙方搭设而又已拆除或未予搭设脚手的施工部位,由专业施工人自行搭设其施工脚手架。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广告悬挂及所有宣传措施的安装。
H.工程预埋件
因专业分包工程所需的预埋由专业分包施工人委托乙方负责安排预埋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图纸和预埋件,专业分包施工人派员配合、指导,并对埋件种类规格,埋件的尺寸、标高、轴线正确性、埋件固定方法负责和验收。
所有钢筋的所有预留形式采用预埋工艺,不允许植筋。
I.产品保护
乙方须在施工期间,督促专业分包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
工程经验收移交后,相应的产品保护工作须由乙方负责。
7.2.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备案证,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2.8工程未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
7.2.9乙方承担所有除专业分包以外的材料检测、现场试验及检测费用,沉降观测费用。
检测单位由甲方指定。
7.3与各专业施工工程的工作界面划分。
7.3.1入户门:
2厘米以内的塞缝及缝隙防水由专业分包施工公司承担,乙方负责抺灰收边,乙方要保证门洞口严格按图施工,门框距墙边小于1.5厘米的和大于2.5厘米的,乙方必须负责承担修复工作和费用。
7.3.2栏杆:
专业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后,乙方负责预埋部位掩埋部位的掩埋修饰工作。
7.3.3铝合金门窗:
2厘米以内的塞缝及缝隙防水由专业施工公司承担,乙方负责抺灰收边。
乙方要保证门窗洞口严格按图施工,门窗框距墙边小于1.5厘米的和大于2.5厘米的,乙方必须负责承担修复工作和费用。
7.3.4电梯工程及智能车库工程,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按图施工的结构面,并承担配合安装的塞缝工作,
7.3.5发电机和高低压配电,配电房低压配电柜(含)之前由专业施工承担,低压配电以后均由乙方承担,楼层内施工完成至交房标准。
乙方负责合格的配电房结构及建筑。
7.3.6建筑智能工程:
专业施工人负责预埋管。
7.3.7消防工程:
室内外消防部分由专业施工单位承担,一切消防设备的强电由专业施工单位承担,消防预埋管及穿线由专业施工公司承担。
7.3.8人防工程,人防的房屋结构及预埋部分由乙方承担,人防门由专业施工单位承担,一切人防设备的强电由专业施工单位承担,人防预埋管由乙方承担,2厘米以内的门框塞缝由专业施工公司承担,乙方负责抺灰收边,乙方要保证门洞口严格按图施工,门框距墙边不够1.5厘米的和大于2.5厘米的,乙方必须负责承担修复工作和费用。
7.3.9水泵工程:
乙方负责水泵房结构,水泵基础、水箱基础、水池结构及防水抺灰。
装饰由承包人施工,水池出水口留接管法兰,法兰以后由水泵单位承担,水泵房的电源柜由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基层(地面、墙、天棚等尺寸误差在允许范围)和合格的水电预埋、预留。
7.3.10钢结构工程:
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基础和合格的构件预埋,预埋部位的掩埋和修饰工作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
7.3.11幕墙工程:
由铝合金门窗或专业施工单位统一施工,预埋构件、预埋部位的掩埋和修饰工作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
7.3.12园林工程:
园林工程及其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由园林单位承担。
7.3.13其他:
小区道路及给排水工程(不含消防管网)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须递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外脚手架需标明使用钢管脚手架,且附有脚手架专项方案计算书。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合同约定工期执行。
8.3施工组织结构,乙方应配备以下人员:
报建所需人员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的约定。
9.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工期延长;重大活动期间,政府发文或通知禁止施工时段导致工期延长;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后工期顺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按有关规定。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有关规定。
10.2同一验收项目当天验收不能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1.工程试车:
/。
五、安全施工
12.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与第三方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于乙方管理及相关原因导致的分包单位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工地外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3.合同价款及调整
13.1本工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采取按实结算,结算审定后造价下浮3%作为最终结算价。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45天内的完成预算编制,交由甲方后,甲方在30天内完成预算审核,并签订结算审定价下浮3%的总价合同。
材料价格涨跌超过±3%时,材料价格在结算时据实调整。
合同价款的计价原则:
(1)执行定额标准:
本工程采取按实结算。
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定额取费。
结算定额套用2016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计费程序采用“智多星软件”,计费标准按湖南省最新的政策文件及规定执行。
(2)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长沙市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执行。
预算价以外材料按实际采购成本价上浮25%作为材料结算定价。
(3)人工工资按最新文件长沙市地区的土建工程的综合工资单价高值执行,遇政策性工资单价调整,执行新的人工工资单价高值执行。
(4)工地及周边所有安全防护、定额中有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含在以上价款中,定额中没有的文明施工措施费、本合同又没有明确的部分根据双方签证据实结算。
(5)合同价款根据以上结算标准审计结算出的含税工程总造价不下浮计取,该价款即为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的最终结算价。
(7)本工程所有场地排水及挖孔桩降水等其他所有排水费用及降排水有关的费用,甲方按实签证。
13.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如非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工期延误,在延误期间,如遇国家、地方统一调整材料预算价、定额变动,如预算价格上调,按原价格执行;预算价格下降,按下降价格执行。
(2)法律、行业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建筑工程预算书中暂定项目、市场价项目的单价:
(4)设计变更、承包范围外的工作签证。
13.3乙方未根据通用条款第23.4款约定期限提出调整,视为不要求调整。
14.工程预付款
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15.工程量确认
15.1 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截止至当月25日的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5天内核定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16.工程保证金及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本工程按每四栋单体完成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90%;
(2)本工程所承包项目完工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95%;
(3)本工程所承包项目验收且审计完成后,甲方按照审计总工程款的的97%支付至乙方,余下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从验收之日起一年
(4)质量保修金:
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审定总工程款2%,从验收之日起两年后,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审定总工程款1%。
16.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0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按工程完工比例进行退还:
(1)整体工程量完成25%(即8栋单体全部完工)时,按保证金总额的30%退还,即万元;
(2)整体工程量完成60%(即16栋单体全部完工)时,再退还保证金总额的30%,即万元;(3)整体工程量完成80%(即40栋单体全部完工)时,再退还余下保证金,即万元,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交100万元整,进场施工后天内再交100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安排乙方进场事宜,超过15日,则甲方自第16日起,至乙方进场日止,甲方按照保证金金额月息2%补偿乙方资金损失。
16.3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算时统一按实调整。
16.4甲指分包单位如需与总包签订施工合同并使用总承包单位资质的,总承包单位可收取1%的管理费用,总承包单位提供所有财务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
七、材料设备供应
17.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7.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甲指乙供材料;电管、水管、电线电缆;
(2)乙方自行采购设备、材料供应(信息价以外材料)、所有钢材等,对乙方自行采购设备、材料,乙方需提前15天上报不少于三家供应商(不局限于三家),供甲方审批品牌,如甲方认为乙方上报的产品其质量和价格不符合要求时。
甲方有权将其改为甲指乙购产品。
乙方自行采购设备、材料必须得到甲方审批认可后,方可采购、施工。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有信息价的材料,乙方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报发包方书面确认,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通知工程师检验。
(4)防水工程、涂料工程属甲方定质定价定品牌的工程,乙方需提供3家材料供应商及施工队供甲方认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8.竣工验收
1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