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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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初探

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初探

  【论文摘要】本文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以便使会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披露纳入表内确认,但相关规定散见于各准则中。

 【论文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会计处理

 随着全球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涌现,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披露,对加强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稳定金融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做了一定的规范,其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和特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工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是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工具,其独特性主要表现在:

 

(一)契约性和未来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金融工具为对象的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一种契约。

这种契约的标的物、交易时间、交易条件等一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基本确定,并且该合约一般在未来履约。

  

(二)杠杆性与风险性

 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净投资很少,甚至为零,经常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结算时一般采用净额交割。

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资金即可进行数额巨大的交易,以小博大,具有杠杆性。

但同时也使衍生金融工具收益和风险成倍数扩大,如果实际的变动趋势与投资者预测的相一致,就可获得高额的收益。

但是,一旦预测失误,就可能蒙受巨大损失,甚至会造成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

  (三)灵活性和复杂性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既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方面为其“度身定造”,还可以将各种衍生工具进行组合,而且包含较多的技术含量。

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纷繁复杂,从而加大了一般投资者对金融衍生新产品的理解,更不容易完全正确地运用。

 

 (四)衍生性和创新性

 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基本金融工具作为标的,并处于不断的发展创新之中,使衍生金融工具不断构造出“再衍生工具”,几乎每个月都有一种新型的衍生工具产生。

衍生工具以惊人的速度迅猛发展,衍生工具的发行量也呈高速增长。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分为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

  

(一)初始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根据此确认条件,企业在形成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的权力和义务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这里明确了初始确认的时间是在合同签订之时,而不是交易发生之时。

 

(二)终止确认

 当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交易实际发生时,即当一个企业实现了合约中载明的各种权利或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一个企业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在对衍生金融工具确认的分类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主要分为三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衍生工具和套期工具。

对一般企业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对商业银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并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而是单独确认为衍生工具进行反映;而对于一般企业和商业银行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均作为套期工具予以反映。

  对上述的分类,笔者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和衍生工具二者在计量上并无实质上区别。

为了体现不同行业同种业务的可比性,也便于使用者和投资者的理解,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确认为套期工具;二类是除套期保值外,即为投机套利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确认为衍生工具。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核心问题。

其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方面。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均采用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后续计量时,根据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不同,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基础:

  一是对投机套利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为套期保值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对于现金流量套期,有效套期部分计入所有者权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按下列方法处理:

第一,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了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第三,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的计量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

 

四、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衍生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区别不同目的和意图分别设置“衍生工具”账户和“套期工具”账户。

下面通过举例来说明衍生工具的具体会计处理。

例1:

甲公司于20x8年2月1日投入某期货公司800000元进行期货交易。

2月6日向证券期货公司买入合约一张,单价为

2600元,数量为200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6%,交易手续费100元。

2月底该期货合约单价上涨至2630元,3月底该期货合约单价为2620元,4月25日公司按照单价为2625元卖出平仓。

则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2月1日拨付资金

借: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800 000

 贷:

银行存款     800000

(2)2月6日买入合约

 借:

衍生工具——期货合约  32100

  投资收益        100

 贷: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2 200

 (3)2月28日,结算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亏6 000元[(2630 -2600)×200]

 借:

衍生工具——期货合约  6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4)3月31日,结算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亏2000元[(2620-2630)×200]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

   贷:

衍生工具——期货合约 2000

 (5)4月24日,将上述期货全部卖出平仓,结算盈亏额1000[(2625-2620)×200]

  借: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7 100

   贷:

衍生工具——期货合约 36 100 

  投资收益      1000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 

  贷:

投资收益   4 000

 例2:

乙公司于20×8年3月1日向丙公司发行以自身普通股为标的看涨期权。

根据该期权合约,行权价为204元,行权日期20×9年3月1日(欧式期权)。

如果丙公司行权,丙公司有权以每股204元的价格从乙公司购入普通股1000股。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乙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8年3月1日乙公司发行的看涨期权,确认衍生负债

  借:

银行存款      6000

  贷: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6000

 

(2)20×8年12月31日确认期权公允价值下降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2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000

(3)20×9年3月31日确认期权公允价值下降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1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000

在同一天,丙公司行使了该看涨期权。

 

第一种情况:

假定合同以现金净额方式进行结算 

乙公司有义务向丙公司交付207000(207×1000)元,并从丙公司收取204000元,乙公司实际支付净额为3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3 000 

  贷:

银行存款    3 000

 第二种情况:

以普通股净额结算:

 

  乙公司有义务向丙公司交付与207000元等值的本公司股票,并向丙公司收取与204000元等值的股票,实际向丙公司交付普通股数量14.5股(3000/207股)。

借:

衍生工具——看涨期权     3000

  贷:

股票1     4.5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985.5

  例3:

20×8年11月1日,xy公司与某境外公司签订一项商品购买合同,交货日期为20×9年1月31日,预期价格为外币(fc)10000元。

同时为规避预期购买商品的外汇风险,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买入金额为fc10 000元,3个月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并将其指定为对该项预期购买的套期工具。

远期外汇合同的约定汇率为1fc=30元人民币。

20×9年1月31日,xy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该商品。

假定有关汇率资料如下:

 

假定该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不考虑相关税费,人民币的市场利率为6%. 

 说明:

根据套期保值准则,对外汇确定承诺的套期既可以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1. xy公司将上述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8年11月1日,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零,无需做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表外登记。

 

(2)20×8年12月31日,确认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30.5-30)×10000/(1+6%×1/12)=4975元人民币

  借: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4975

  贷:

套期损益    4975 

借:

套期损益    4975 

贷:

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4 975

 (3)20×9年1月31日

 ①确认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30.8-30)×10000-4975=3025元人民币

 借: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3025

  贷:

套期损益   3025

  借:

套期损益         3025

 贷:

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3025 

 ②以净额结算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商品

  借:

库存商品      308000 

  贷:

银行存款       300000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8000 

 ③将被套期项目的余额调整设备的入账价值:

 借:

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8000

  贷:

库存商品      8000 

 2. xy公司将上述套期划分为现金流量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8年11月1日,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零,无需做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表外登记。

  

(2)20×8年12月31日,确认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30.5-30)×10000/(1+6%×1/12)=4975元人民币

借: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4 975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975

 (3)20×9年1月31日

①确认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30.8-30)×10000-4 975=3 025元人民币

 借: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3 025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25 

 ②以净额结算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商品 

 借:

库存商品      308000

   贷:

银行存款       300000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8000 

  xy公司将套期工具于套期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暂记在所有者权益中,在处置该商品影响企业损益的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若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则以净额结算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库存商品      3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00

  贷:

银行存款    300000

    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   8000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2006》。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

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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