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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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1监理的依据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监理工作的措施与方法1.监理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本建设工程有关合同安装工程(给排水)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文件资料安装工程(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2.监理工作的流程1)材质核定流程2)隐蔽工工程验收流程3)检验批验收流程4)分项工程验收流程5)分部工程验收流程6)质量控制工作流程7)技术联系工作流程提供承包单位对供货单位资质,材质资料,样品检查否否申报可材料进场、承包单位自检:

资料(合格证等)、材质否否自检合格可材质核定流程图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申报监理工程师复查不合格合格隐蔽工工程验收流程图否可施工方项目专业质量员组织施工方有关人员复检评定否可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和检查资料否可检验批验收流程图安装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合格整改可施工方项目专业质量员组织施工方有关人员复检评定否可申报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否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可分项工程验收流程图否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审报否可分部工程验收流程图否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申报否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重大问题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磋商同意磋商同意磋商变更技术联系工作流程图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一、室内给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单位工程的施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室内给水系统分部、分项、及检验批的工程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有关规定.

(一)室内给水工程质量规定。

1.一般项目

(1)(4.1.1)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a的室内给水和消火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2)(4.1.2)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3)(4.1.3)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缧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和理;管径大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4)(4.1.4)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

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5)(4.1.5)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6)(4.1.6)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但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但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7)(4.1.7)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件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

(8)(4.1.8)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2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主控项目1)(4.2.1)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

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m,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2)(4.2.2)给水系统交付使用时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纪录。

检验方法:

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3)(4.2.3)生活给水系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

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4.2.4)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2)一般项目1)(4.2.5)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

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2)(4.2.6)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隙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b.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未熔合、未渗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4.2.7)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

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4.2.8)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钢管每米全长25m以上125用水平尺、直尺、垃线和尺量检查塑料管复合管每米全长25m以上525铸铁管每米全长25m以上2252立管垂直度钢管每米5m以上38吊线和尺量检查塑料管复合管每米5m以上28铸铁管每米5m以上3103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在同一平面上的间距3尺量检查5)(4.2.9)管道的支、吊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6)(4.2.10)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暴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

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

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1)主控项目(4.3.1)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

实地试射检查。

(2)一般项目1)(4.3.2)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4.3.3)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栓口应朝外,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b.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

c.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d.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4.给水设备安装

(1)主控项目1)(4.4.1)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2)(4.4.2)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

温度计实测检查。

3)(4.4.3)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m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2)一般项目1)(4.4.4)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和尺量检查。

2)(4.4.5)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4.4.6)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4.7)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静置设备坐标15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标高5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垂直度(每米)5吊线和尺量检查2离心式水泵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0.1水平尺和塞尺检查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0.1水平尺和塞尺检查联轴器同心度轴向倾斜0.8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径向位移0.15)(4.4.8)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厚度+0.1-0.05用钢针刺入2表面平整度卷材5用2m靠尺和锲形塞尺检查涂抹10二、室外排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室内排水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分项、分部工程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可根据UPVC管道工程特点,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一)室内排水工程质量标准1一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2)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3)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镀锌钢管等;悬吊式雨水管道应选用钢管、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应使用钢管。

2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主控项目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

满水15mm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m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m,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2)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表的规定。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150251227515831101264125105516074检验方法: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3)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

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2)一般项目1)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

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

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b.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

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c.在转角小于135度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d.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2)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

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3)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构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

固定件间距:

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

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4)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m)管径(mm)5075110125160立管1.21.52.02.02.0横管0.50.751.101.301.60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5)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b.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c.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d.屋顶如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6)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度三通和45度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7)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度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8)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

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度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度弯头。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9)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相关规定。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坐标15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2标高153横管纵横方向弯曲钢管每1m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1管径大于100mm1.5全长(25m以上)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25管径大于100mm38塑料管每1m1.5全长(25m以上)384立管垂直度吊线和尺量检查钢管每1m3全长(25m以上)10塑料管每1m3全长(25m以上)153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主控项目1)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

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2)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检查。

3)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项次管径(mm)最小坡度()项次管径(mm)最小坡度()15020412562751551505310086200-4004检验方法: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2)一般项目1)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

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接处应严密不漏。

连接管管径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3)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的规定。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离项次悬吊管管径(mm)检查口间距(m)115015220020检验方法:

拉线、尺量检查。

4)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的规定。

5)雨水钢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焊口平直度管壁厚10mm以内管壁厚1/4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2焊缝加强面高度1mm宽度3咬边深度小于0.5mm直尺检查长度连接长度25mm总长度(两侧)小于焊缝长度的10%

(二)验收要求

(1)隐蔽工程验收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单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分项工程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3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一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监理工作控制措施和方法一、室内给水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一)巡视1.巡视检查重点部位及内容

(1)管道制作、安装焊接、除锈、刷漆过程;

(2)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焊接、除锈、刷漆过程;(3)管道安装的放线定位过程;(4)管道预埋套管及预埋件设置过程;(5)管道安装完毕系统用水(或空气)冲洗过程;(6)所有阀门、阀件安装过程;2.巡视过程中重点检查和关注的问题

(1)由于地面标高超过偏差标准,使得管道预留口卫生器具和设备等标高超值。

(2)管道施工过程中,留着的管口没有临时封堵,造成土建施工的灰浆、垃圾掉入管道内,使管道堵塞。

(3)由于管道接口螺丝有断丝,缺丝或烂牙现象,造成管道渗漏。

(4)由于管道接口法兰不平行,强行对口,或法兰密封面未清理干净,或螺丝未拧紧,造成法兰渗水。

(5)由于管道接口,石棉水泥拌合后超过初凝期再捻口,捻口不紧密或养护不良,造成管道接口渗漏。

(6)管道支架固定不牢,位置不正确,与管道接触时不严密,做法不符合要求。

金属支架未经除锈防腐,或支架上有水泥砂浆等赃物未去除。

(7)支架安装未拉线检查,造成管道与支架间不紧密,各支架受力不均匀,或管道规格与管半径不匹配。

(8)管道支架孔眼用气割开孔,不美观,不准确,应该用机械开孔。

(9)阀门进场时,未按要求作压力试验和检查,造成不符合要求的阀门安装于管道上,不能正常使用。

(10)阀门安装位置不恰当,操作不方便,填料面漏水,阀杆操作不灵活。

(11)卫生器具的固定不牢固,易松动,或固定在空心砖墙和轻质材料墙体上。

(12)消防喷头标高不一致,喷洒支管规格不合要求。

喷头安装时,未划出平顶标线,基准线不正确,使喷头出现高低不一致。

喷洒系统配水支管直径不应小于25时,因此三通应用25的,用25短管加异径管接头连接消防喷淋头,不应用15短管连接。

(13)消火栓口朝向不对,标高位置不准,水龙带不按规定摆放,水龙带绑扎不符合要求。

(14)地漏埋设未考虑厕、浴间与走廊的地面高差,考虑地面坡度,未考虑面层厚度,造成排水不能入地漏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现象,影响地面及墙面防水性能。

(15)管道穿越楼板处,没有用与楼板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按正式工序进行堵洞,或垃圾清理不干净,或混凝土没有密实,或防水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16)由于图纸尺寸与设备底座尺寸不一致或留孔时留孔用模板未固定住,造成安放地脚螺栓时,螺栓不垂直甚至不能和泵底座连接。

(17)由于泵吸水管未装偏心大小头,使吸水管内积存空气,引起吸水量不足。

(18)管道和支架除锈不彻底,不干净就进行刷漆。

(19)在管道系统安装结束,进行水压试验、耐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结论不确切,签证不全。

试验过程中有试验部位不全或有漏试区段或系统。

3巡视检查检验方法:

观察及测量检验数量:

抽查4判断巡视检查中应对照图纸及现行(GB50242-200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相应条款,观察检查各安装制作工艺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减少返工。

(二)旁站国家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涉及到室内给水系统安全及卫生内容的有:

试压、试验和隐蔽、冲洗和消毒。

取样检验共有4条,为保证其工程质量基本要求,要求涉及到这些条款的安装过程和试验调试过程均需进行旁站。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规范中第3.3.3条款)。

(1)措施在制作、预埋和安装防水套管时,须进行旁站。

按设计要求选择防水套管,制作套管时要按标准图选择材料,制作和安装时焊接的质量的要点,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不许存在未熔合、未焊透、有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密封材料填塞应密实,接头均匀,螺栓紧固松紧适度并做好防腐。

(2)旁站检查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

全数检查。

(3)判定检查中应对照图纸,然后观察检查。

看是不是符合图纸标出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的防水措施,即:

柔性和刚性防水套管。

然后检查制作、安装方法是否正确,焊缝是否符合要求。

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规范中第3.3.16条款)

(1)措施给水系统水压试验过程监理人员必须旁站,与现场施工人员一起完成试压过程。

水压试验和灌水(满水)试验要有批准的试验方案,对高层建筑要分区,分段试验,合格后再按系统整体试验,监理督促参加试验的安装人员应按岗分工,各负其责,熟悉工作范围,掌握试验标准。

1)试验管道系统和设备的中间控制阀门应全部开启。

2)向试验管道系统和设备注水时应先开启高处排气阀门排气,并由下向上,或由回水向供水进行管道系统注水,待水注满后,关闭进水阀门,稳定半小时后继续向系统注水,以排气阀门出水无气泡为准,关闭排气阀。

3)向管道系统和设备加压,启动加压泵加压,先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停泵检查,观察各部位无渗漏,压力不降后,再升压至试验压力,停泵稳压,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管道系统和设备试验合格后,降至工作压力,再做较长时间的检查,确认全系统部位仍无渗、漏,无裂纹,则管道系统的严密性和承压能力试验为合格。

经现场参加者试验验收的各方同意后,将工作压力逐渐降至零,填写试验纪录。

4)灌水(满水)试验应注意管道的设备试验的位差,管道的封堵,阀门的启闭。

(2)旁站检查检验方法:

各种管道系统水压试验,都是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m,压力降不应大于0.02-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

设备试验则是在试验压力下10mm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静置设备灌水(满水)试验应在灌水(满水)后,静置24h,观察四周及底部是否渗、漏,水位应不降且无渗、漏为合格。

(3)判断管道系统和设备水压试验及灌水满水试验,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应查找原因及时返修、整改,继续按程序进行试验直至合格。

3.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中第4.1.2条款)。

(1)措施监理重点检查进场的给水系统管材、管件是否按设计要求选用,应具有企业标准和产品合格证。

进场验收记录,应记录有关技术指标、企业标准代号、企业名称或商标,生产批号、出厂日期及检验代号。

生活给水系统涉及的材料应有卫生监测报告并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2)旁站检查管材、管件和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都应检查、登记,责任人应签字,不合格的管材、管件和材料不能入库,更不能安装。

若有疑议可以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判定对照标准检查管材和管件,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若见证取样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

4.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规范中第4.2.3条款)。

(1)措施整个冲洗和消毒过程,监理需旁站,监督施工安装人员认真完成冲洗和消毒过程。

1)冲洗和消毒的准备,给水管道系统水压试验已合格;给水管道系统各环路阀门启闭灵活、可靠,将不允许吹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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