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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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docx

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遏制质量事故的有效手段。

 

第二条、为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真正贯彻工程质量终身

 

(设计使用年限)负责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卡”制

 

度,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档案,不断推进“七个建设”,

 

努力实现工程“七化”管理,打造放心工程。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公路参建单位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

其中,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业主代表、各建设办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他从业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责,委托或采购单

 

1

 

位按合同约定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公路建设参建人员依法对所从事的公路工程质量工

 

作负责。

公路参建单位须分解落实工程建设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

参建单位的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

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

 

管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参

 

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承担公路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参建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

 

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参建单位的

 

从业人员必须满足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第六条、公路建设参建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特别

 

是对一线和现场人员的培训。

从业人员应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第七条、公路建设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

 

承担的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第三章责任登记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

公路参建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卡”,“工程质量责任卡”是质量管理档案材料,是实施质量责任追究的依据,须作为竣工资

 

2

 

料的一部分及时填写并认真整理归档。

 

第九条、“工程质量责任卡”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卡和分项

 

工程质量责任卡两种(格式附后),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同一

 

分项工程不得多人负责,也不得漏项。

 

第十条、公路参建单位都要按照质量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质量

 

责任制,明确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责任人,合同签订

 

15日内填报“工程质量责任卡”,并作为下达工程开工令的必要

 

前提条件。

 

第十条、施工、监理单位进场15天内,都要根据质量控制分工要求,分别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责任卡,并做为分项开工报告的组成部分。

分项工程主要分为路基、路面基层、路面油层、小

 

桥涵、大中桥(以座为分项)、附属、交通设施、房建、机电、隧道、绿化等。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责任卡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卡由监理单位初审,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卡经总包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初审,驻地监理工程质量责任卡有总监办初审。

 

第十二条、填写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初审及审核单位应对其确认或审查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初审及审核单位发现工程质量责任登

记表有问题的,应当自收到工程质量责任卡后10个工作日内提

 

出意见,退回原填报单位重新填写。

 

3

 

第十三条、各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分工需要调整时,须报请

 

市局批准,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责任卡”一式三份,一份存市局、一

 

份存参建单位,一份存参建单位项目现场机构,最后纳入工程

 

交工验收档案。

 

第十五条、参建单位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

 

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卡公示牌。

 

第十六条、开工预付款申请须附单位工程“工程质量责任

 

卡”,各分项工程首次计量时,必须附有分项“工程质量责任

卡”,否则不予计量支付。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市局工程管理部门须加大对公路建设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建设项目的履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依据工程质量责任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约单位依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卡严肃处理;其他参建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员工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追究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参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运行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机制。

 

第十九条、公路工程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市局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控告和投诉,市局相关部门应根据举报、控告和投诉的线索认真查

 

4

 

处。

 

第二十条、因公路建设参建单位的责任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有人员伤亡连带的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同时遵从国家劳动人事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过程或交工以后出现的一切质量问

 

题,上述人员按照相应的职责承担责任。

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参建单位按《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

 

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都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青岛市公路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责任卡

 

5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建设办负责人

姓名

/业主代表

身份证号

项目主管负责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项目技术总负

身份证号

责人

职称

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工程师

身份证号

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填报人:

注:

本表由建设办、业主代表填报,内容可增加。

 

6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主管

姓名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单位技术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

身份证号

经理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副经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部门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各专业工

姓名

身份证号

程师

职称及证书编号

分包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工序负责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姓名

班组长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监理单位

初审意见

签字:

盖章:

项目法人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填报人:

注: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

如有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施工单位应填写

 

7

 

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

姓名

表人

身份证号

单位主

姓名

管负责

身份证号

姓名

总监理

身份证号

工程师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总监代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驻地监

姓名

身份证号

理工程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副驻地

姓名

身份证号

监理工

职称及证书编号

程师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监理组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专业监

姓名

身份证号

理工程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监理员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

人审核

意见

签字:

盖章:

 

8

 

填报人:

年月日

注:

本表由总监理单位和驻地监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内容可增加。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主管

姓名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姓名

单位技术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负责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专业设计

身份证号

组负责人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设计

身份证号

人员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复核

身份证号

人员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审核

身份证号

人员

职称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分包责任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9

 

填报人:

年月日

注:

本表由勘察设计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

如有分包,设计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单位技术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负责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技术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试验检测

身份证号

工程师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试验员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法人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填报人:

年月日

 

10

 

注:

本表由试验检测单位负责填报,内容可增加。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签章:

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内容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质量责任人

在岗时间

承担质量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法定代

姓名

表人

身份证号

单位主

姓名

管负责

身份证号

单位技

姓名

身份证号

术负责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项目

身份证号

负责人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项目技

姓名

身份证号

术负责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姓名

各专业

身份证号

工程师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总包单

位确认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监理单

位初审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11

 

项目法

人审核

意见

盖章:

签字:

填报人:

注:

本表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报。

填表人为施工分包单位时需监理单位初审。

内容可增加

 

青岛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分项名称

桩号部位

责任划分

施工单位

责任划分

姓名

本人签字

贴照片

第一责任

身份

第一责任

证号

家庭

住址

姓名

本人签字

贴照片

直接责任

直接责任

身份

证号

家庭

住址

姓名

本人签字

贴照片

现场技术

现场技术

负责人

身份

负责人

证号

 

家庭

住址

 

监理单位

 

姓名本人签字

 

贴照片

身份

证号

 

家庭

住址

 

姓名本人签字

 

贴照片

身份

证号

 

家庭

住址

 

姓名本人签字

 

贴照片

身份

证号

 

家庭

住址

 

12

 

总监办

审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填报人:

年月日

注:

本表由施工、驻地监理单位填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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