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管养交接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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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管养交接流程图
城市绿地管养交接流程图
1、资料报送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进行资料送审
(缺陷期第3个月开始)
通过不通过
2、资料校核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审核相关资料
(缺陷期第4个月开始)
3、概算编审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编制养护概算
(缺陷期第6个月开始)
4、政府采购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政府采购,确定养护企业(缺陷期第8个月开始)
5、现场核查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原养护单位)组织进行现场核查(缺陷期满45天前)
通过限期整改通过不通过
6、综合评估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组织综合评估
(缺陷期满前35天前)
7、
工程审计
审计局出具主要维护工作量及苗木清单
(缺陷期满前10天前)
8、
养护交接
市园林管理单位出具养护交接单,完成养护交接
(缺陷期满)
第一步资料报送
建设单位在工程缺陷期第3个月开始,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基础数据现场校核等工作,并向接管单位提交“城市绿地管养移交对接联系单(附件1)”及下述资料:
1、竣工总平图
2、竣工合格证明书
3、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证明(附件2)
4、城市绿地管养移交基础数据表(附件3)
5、城市绿地养护量绿化部分清单(附件)
6、城市绿地养护量设施部分清单(附件)
7、经监理初审、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资料(或审计核定结果)等资料。
第二步资料校核
接管单位在收到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及时补正,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管护政府采购准备阶段。
第三步概算编审
接管单位应在工程缺陷期第5个月开始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合格资料在30天内完成概算编制工作。
然后,经市城乡建设局风景园林绿化处初审,市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四步政府采购
管理单位在缺陷期第8个月开始,提出政府采购需求。
经市城乡建设局风景园林绿化处初审,市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绿化养护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养护企业。
养护政府采购合同期限原则为三年。
第五步现场核查
建设单位在交接前,应组织缺陷期满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组织接管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在缺陷期满前45天前现场全面核查,核查如下内容:
1、是否达到设计、合同及规范的所有要求。
2、现状苗木的种植、品种、配套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养护质量是否符合绿地养护标准,要对苗木的长势、病虫害、修剪等情况进行查验。
4、苗木存活率按品种要求单项分别达到95%及以上,其中行道树及景观树存活率为100%。
经五方现场核查,出具城市绿地现场核查表(附件4),符合要求的进入综合评估阶段,否则进行整改,整改到位4个月后(恰逢7、8、9月份顺延),经第二次现场核查,直至核查通过,方可进入下阶段的综合评估。
第六步综合评估
管理单位在现场核查通过后10天内,与局园规处、局风景处、建设单位组成评估小组,对主要景观树、行道树等重点景观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综合评估表(附件5),结果分为如下三档:
1、通过
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数量按品种比例小于1%的。
2、限期整改通过
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按品种数量比例大于等于1%且小于5%的。
整改到位3个月后(恰逢7、8、9月份顺延),符合要求后交接;
3、不通过
不符合要求的苗木数量按品种比例大于等于5%的,
整改期间拟移交的整个工程的管理工作仍由原施工企业负责。
凡不通过,或限期整改仍不通过的,则至少6个月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综合评估。
第七步工程审计
建设单位在综合评估通过后,将确认的苗木现场存有量清单、竣工结算审计所需的全部材料送市审计局审计。
市审计局在收到并确认资料符合审计要求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苗木数量的现场抽查或清点工作,并出具苗木审计清单,作为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
第八步养护交接
接管单位在审计出具清单后10日内,出具城市绿地养护交接确认单(附件6),安排养护企业接手并开展绿地养护工作。
园林附属工程,原则上与绿化工程同步整体交接,交接时应当保持完好无损。
确因需要,经安全隐患排查通过的新、改、扩建公园、广场,在养护招标确定养护企业后,可提前办理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等管养交接手续。
附件1
城市绿地管养移交对接联系单
绿地名称
施工企业/
原养护企业
监理单位
: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
根据南通市市级城市绿地管养交接管理规定,该城市绿地已具备管养移交前期对接条件,现将相关资料报您处,请予审核。
附件:
1、绿地竣工总平图。
2、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3、城市绿地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证明。
4、城市绿化养护招标基础数据采集汇总表及绿化、设施部分养护量清单。
建设单位:
(盖章)
提交时间:
管理单位经办部门签收:
对接资料内容已齐全,同意接收。
经办人员:
(签字)
签收时间:
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2
城市绿地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证明
绿地名称
施工企业/
原养护企业
监理单位
按照设计、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经排查、该城市绿地
满足对外开放的功能,不存在安全隐患。
单位:
(盖章)
月日
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3:
城市绿地管养移交基础数据表
序
工程名称及起迄点(或四方界址)(工程内有2个地块及以上的,必须逐一标明和统计)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结日期
质量缺陷期(年)
绿地数据(M2)
大型乔木数据
(株)
设施数据
造价数据
总面积
其中:
行道树数量(株)
绿地内大乔木数量(株)(特指干径20公分及以上)
园林设施明细及数量
公厕及管理用房的数量及每座建筑面积(㎡)
纯绿化
造价(万元)
园林
设施
造价(万元)
需复播黑麦草的草坪面积
草花面积
水面面积
地面硬质铺装面积
建筑物占地面积
注:
1、工程内有2个地块及以上的,必须按地块逐一标明和统计;
2、绿地内大乔木特指干径20CM及以上的乔木以及独景树和造型树等;
3、纯绿化造价是指除地形改造土方回填、草花布置、景石等费用以外的绿化苗木的购置、种植、养护等费用。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人(签字):
业主代表(签字):
附表
城市绿地养护量清单(绿化部分)
序
树种名称
规格
单位
送审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
核减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核定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核定)综合单价
监理初审(或审计)核定合价
监理初审(或审计)核减合价
备注
胸径
蓬径
高度
色块需标注xx株/㎡
说明: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业主代表(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
城市绿地养护量清单(设施部分)
序
设施名称
材质及规格
单位
送审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
核减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核定量
监理初审
(或审计核定)综合单价
监理初审(或审计)核定合价
监理初审(或审计)核减合价
备注
总计
说明: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业主代表(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城市绿地现场核查表
核查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监理企业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养护企业
现场存在
问题
现场核查
意见
通过不通过
参加人员
签名
施工企业(代表)
监理企业
(代表)
养护企业
(代表)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
(代表)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代表)
此表一式五份,参加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现场核查管护量明细表—绿化部分
工程合同名称:
核查地段及起迄点(或四方界址)
序
品种
规格
单位
施工单位送审数量
监理初审核定数量
监理初审核定量的95%(或100%)
五方现场核查的苗木存活数量
苗木存活率是否达到95%及以上(其中行道树及景观树必须达到100%)
备注(行道树及景观树必须在此栏内标明)
监理初审核定综合单价(元)
100%(行道树及景观树填此栏)
95%(其它树填此栏)
施工企业(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养护企业(章):
年绿地管护批标
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监理企业(章):
总监(签名):
日期:
接管单位(章):
业主代表(签名):
建设单位(章):
日期:
业主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现场核查管护量明细表—设施部分
工程合同名称:
核查地段及起迄点(或四方界址)
序
设施名称
规格
单位
施工单位送审数量
监理初审核定数量
五方现场核查确认数量
监理初审核定综合单价(元)
施工企业(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养护企业(章):
年绿地管护批标
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监理企业(章):
总监(签名):
日期:
接管单位(章):
业主代表(签名):
建设单位(章):
日期:
业主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5
城市绿地综合评估表
评估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养护企业
监理企业
综合评估
意见
评估结果
通过限期整改暂不通过
参加人员
签名
建设单位
(代表)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
(代表)
市城乡建设局园林规划建设处
(代表)
市城乡建设局风景园林绿化处
(代表)
此表一式四份,参加单位各一份
附件6
城市绿地管养交接确认单
绿地名称
建设单位/原管理单位
施工企业/原养护企业
拟养护企业
:
[建设单位(原养护单位)]
根据南通市市级城市绿地管养交接管理规定,该城市绿地已通过综合评估,现通知您单位在接到本确认单后一周内,按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移交资料,并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附件:
城市绿地移交资料清单
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
(盖章)
确认时间:
建设单位(原养护单位)经办部门签收:
经办人员:
签收时间:
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
城市绿地移交资料清单
1、设计方案及设计总平面图
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
4、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原件);
5、竣工图(原件及刻录光盘);
备注:
如果移交内容不仅仅是园林绿化,还涉及到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则除了平面图以外,还须提供结构图、立面图、剖面图、线路图等。
6、市审计局核定单(原件)(可后补);
7、主要配套设备、设施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保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