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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道管理工作现状情况汇报

2010年河道管理工作现状情况汇报

河道管理工作现状情况汇报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一、河道基本情况

我县水资源较为丰富,境内溪河纵横,流域面积在5km2以上的溪河有94条,总长1455.88km;全县溪河流域总面积为2238.8km,每百平方公里有溪河4条,河流呈叶脉状分布。

我县溪河分属珠江和长江两大水系,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河道中蕴含丰富的金、硅等有色金属以及含有丰富的砂石资源。

二、河道采砂作业现状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县陆续出现利用淘沙船在河中使用机械淘挖金矿,但规模不大,经过1994年全县的河道整治过后,在河道管理规范内乱淘滥挖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止。

从90年代末期开始,我县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逐步加大,河砂的需求量与日俱增,21世纪初我县又新增5家硅厂,对河中的硅石需求量巨大,特别是近几年公路基础建设:

“村村通”工程、“209国道改造”、“怀—通高速”的开工建设对砂石资源的巨大需求,导致河砂和硅矿的价格连年攀升,巨大的利润促使人们疯狂的购买采砂船(设备)涌进河道之中争抢资源。

更有许多村、组在利益的驱动下致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拍卖或变相拍卖河道采砂权,致使我县的河道采砂管理状况一片混乱,引起社会的一致关注。

2007年、2008年,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组成整治行动小组对我县河道进行了整治,但由于种种原因均没有整治彻底,虽然效果不明显,但这两次整治行动起到了宣传和震慑作用。

2004年,我县河道内有淘砂船53条;截止2009年,由于周边县市都进行了河道整治,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的执法力度,很多船只进入我县非法采砂,非法采砂船(设备)剧增;这些绝船只大部分集中在县溪镇、播阳镇和菁芜洲镇。

全县近几年具体采砂分布情况如下:

2007年淘砂船分布表

乡镇

江口

县溪

播阳

菁芜洲

临口

溪口

坪阳

独坡

木脚

下乡

马龙

双江

合计

数量

5

47

55

9

4

1

2

2

3

3

1

132

2008年淘砂船分布表

乡镇

江口

县溪

播阳

菁芜洲

临口

溪口

坪阳

独坡

木脚

下乡

马龙

双江

合计

数量

7

41

39

12

2

2

2

3

1

108

2009年淘砂船分布表

乡镇

江口

县溪

播阳

菁芜洲

临口

溪口

坪阳

独坡

木脚

下乡

马龙

双江

合计

数量

6

38

36

12

1

3

2

3

1

104

2010年淘砂船分布表

乡镇

江口

县溪

播阳

菁芜洲

临口

溪口

坪阳

独坡

木脚

下乡

马龙

双江

合计

数量

9

45

37

16

1

6

3

5

1

123

2010年河道清障采砂场分布表

乡镇

江口

县溪

播阳

菁芜洲

临口

溪口

坪阳

独坡

木脚

下乡

马龙

双江

合计

数量

1

1

2

2

2

1

1

10

周边县、市河道采砂整治情况简介:

1、湖南城步县于2005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当年采用切割方式取缔非法采砂设备5只(套),目前河道管理工作已步入健康、正规的轨道。

2、贵州黎平县2006年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全县全面禁采,依法取缔采砂船(设备)13只,目前该县境内没有一只采砂船(设备),基础建设所需沙石全部从周边县市调运。

3、广西三江县河道整治以去年的力度最大,通过近一年的基础调查工作,于2009年12月18日组织了200余人的整治执法队伍对在其县境内的5只非法采砂船只进行了执法处理(爆破),目前河道采砂井然有序。

4、湖南靖州县河道整治工作也于2009年底完成,取缔非法采砂船只1只,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1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河道无序采砂的危害

1、造成大量国有资源流失。

根据《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河道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县的河道管理工作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即水务局实施管理,河道中的砂石、硅矿均属国有资源。

据调查,我县每年需建筑砂石近100万立方,硅石矿约需20万吨,目前在我县河道内采砂者绝大部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这些砂、硅矿就被这些非法采砂船主白白淘走,没有给国家、县级财政带来一分钱的收入,但留下的后果却将要由政府来买单。

砂、石资源均属不可再生资源,根据我县这种无序开采方式,我县十年后将无砂可采,而被破坏的河床在百年内都无法自然恢复。

2、造成河道生产秩序极度混乱。

从2005年开始,我县河道内的淘砂船只逐年增加,但这些作业船只无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这些作业船只对河道进行破坏性、掠夺式的开采,在我县河道内乱采滥挖、乱堆乱弃,使河道千疮百孔,砂砾堆积如山,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和河道防洪及通航安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也严重影响了我县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

3、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基层安定团结。

近年来由于淘砂船只剧增,这些众多的淘沙船为了争夺有限的砂石资源和码头位置,船主争斗不断,矛盾加深,而且很多淘砂船为了短暂的利益淘挖田坎、

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采砂或者未按照采砂许可规定采砂,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扣押采砂船舶和设备,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经批准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及时清理尾堆,平整河道,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组织、协调的指导工作。

对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省人民政府、省水利厅也相当重视,在2004年省水利厅下达《关于认真贯彻水法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中明确重点对河道内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进行清理整顿和坚决打击,依法取缔无证采砂和非法淘金,200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函〔2006〕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大力整顿河道采砂秩序。

要求对目前河道内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迅速开展一次河道采砂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2008年5月省水利厅又下达了《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的通知》,将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市政府和市水利局也下发文件要求在2008年11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河道整治任务。

2010年是怀化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第一年,是落实易鹏飞市长对水利发展提出“科学治水、改革活水、发展兴水、建设强水”的管理方针,实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的关键之年,要通过实施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达到“河水清澈、河岸秀美、河床稳定、河道畅通、人水和谐”的目的,形势非常严峻,对我县的河道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近年河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06年3月以来,我局水政监察大队多次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整治实施方案向县人民政府做了专题汇报。

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龙鲁岳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海浪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出台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河道采砂生产作业秩序的通告》,批准了《河道专项整治方案》。

并从各有关单位抽调20余人组成了河道作业整治小组,分别在2006年9月和2007年5月对全县范围内的采砂船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是在整治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致使这两次的整治行动半途而废。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没有统一指挥,部门各自为政。

虽然成立的工作组是由县政府牵头,但没有将工作组的各个部门统一协调起来,导致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队伍比较松散。

②有畏难情绪。

全县共有100多条淘砂船,每条淘砂船基本都是由数名股东组成,而很多船主在当地都有相当的背景(有相当一部分是村书记、主任、会计及大姓家族成员等),工作难度非常大。

③几次行动都在非常时期:

2006年是换届选举、2007年召开人大会、2008年是奥运年,为保稳定中止整治行动,同时县委主要领导出事后,没有县领导出面协调和牵头负责该项工作。

六、几点建议

1、组织开展2010年河道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根据我县河道管理目前严峻的现状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2010年全县范围内进行河道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由县委政府领导挂帅,水务局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整治行动小组,对全县河道内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的船只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坚决打击,依法取缔无证采砂和非法淘金行为,并对非法拍卖和变相拍卖河道采砂权的行为予以依法纠正和制止。

2、加强部门之间河道管理的协作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建设、交通、电力、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强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起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3、科学的编制河道采砂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建设的要求,河道采砂整治作为该项工程的重点工作来抓。

目前,我局已制定出《通道县2010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需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同意。

4、加快完成河道清障工作任务。

按市委、市政府“碧水、青山、蓝天”工程的要求,到2012年要全面完成河道清障任务。

为此,请求县政府安排清障启动资金,对我县河道内乱堆乱弃的尾堆分步实施清理,给河床予以一定的修补和喘息的机会。

当前我县河道以县洪公路、209国道改造和怀通高速公路修建为契机,借鉴芷江“岸上分筛,综合利用,市场运作,良性循环”的河道清障经验对县溪至双江、县

溪至播阳上寨河道的尾堆进行一次清理,并以此经验逐步在全县推广。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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