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宣传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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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宣传册

1、什么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违法用地是行为人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出让、转让、买卖、交换、租赁、破坏土地及其它违法用地的行为。

违法建设是指行为人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

2、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哪些危害?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的滋生蔓延,严重违反了《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是城市建设的“毒瘤”,是经济发展的“顽疾”。

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建设秩序。

“两违”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

二是妨害了社会稳定。

“两违”行为频频引发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意见强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挑战了公平正义。

“两违”行为让群众滋生“谁守法、谁吃亏,谁违法、谁发财”的失衡心态,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不良风气,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践踏了法律尊严。

“两违”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严重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使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强制性。

五是影响了城市形象。

“两违”乱象的存在,破坏了城市规划,影响了市容市貌,危害了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已经成为我市一大公害。

3、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一是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进行建设的;

二是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小产权房)的;

三是违反农民个人建房管理规定,利用自留地、责任田建多处住宅的;

四是顶风抢建套取拆迁补偿或已领取拆迁补偿但未拆和新建的;

五是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或规划许可,批后违建的;

六是城市小区内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利益的;

七是未经批准的临时建设或临时建设逾期应该拆除而未拆除的;

八是其它影响恶劣的“两违”行为。

4、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主要有哪些种类?

违法用地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主要包括:

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

另一类是非法交易土地行为,主要包括:

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违法建设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无法消除影响的。

另一类是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但没有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或未按批准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5、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②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③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④经非法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6、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7、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狭义的非法买卖土地是指买卖土地所有权,即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土地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其支付价款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广义的非法买卖土地则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有所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其支付价款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8、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11、对不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12、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规定: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第3款规定: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3、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哪些?

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包括:

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2、责令缴纳复垦费;3、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与设施,恢复土地原状;5、没收违法所得;6、罚款;7、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是在宅基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

二是在自留地、宅园地上违法建设的;

三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违法建设的;

四是不法开发商联户进行开发建设的。

16、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17、对违法建设不停工或不拆除的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8、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19、违法建设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哪些?

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包括:

1、责令限期改正;2、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与设施;3、没收违法建筑或违法所得;4、罚款;5、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对违反防洪管理的违法建设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条规定: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65条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违法建设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规定: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81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22、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违法建设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48条规定:

违反本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罚款,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3、对违反电力管理的违法建设行为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3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69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或者清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24、能不能购买违法建筑?

不能买。

违法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楼间距、遮荫、日照、通风、绿化、地质勘探、图纸设计、施工队资质、图纸审查、抗震等级强制性标准,质量根本无法保证,也无法补办许可手续,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所以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里,无论价格高低都不要购买违法建设的房屋。

25、购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当房屋出现问题时,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来处理小产权房案件。

即使开发商违约,购买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购买人的合法权利很难保障。

另外,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建设项目,就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制拆除,购房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很可能无法得到拆迁补偿。

26、群众信访应遵守哪些规定,非法信访应承担哪些责任?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17、18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场所提出。

第47、48条规定,有违反第20条规定行为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信访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7、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8、什么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8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9、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90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0、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举报电话

市治违办:

规划执法监察支队:

国土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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