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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常用板材、型材允许偏差和加工制作、安装施工要求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6-8

 

第一章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常用板材、型材允许偏差

第三章幕墙、门窗加工制作和安装施工要求

 

第一章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共16条)

1、第3.1.4条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2、第3.1.5条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第3.6.2条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第4.4.4条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第5.1.6条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

1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γ0S≤R(5.1.6-1)

2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SE≤R/γRE(5.1.6-2)

式中:

S——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S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R——构件抗力设计值;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按幕墙设计使用年限确定;

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取1.0。

结构构件的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变形和各种稳定系数可按毛截面计算。

1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5.1.6-3)

式中:

——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构件挠度限值。

6、第5.5.1条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7、第5.6.2条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强度设计值

应取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强度设计值

应取0.01N/mm2。

8、第6.2.1条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6.2.1b)的宽厚比b0/t应符合表6.2.1的要求:

2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5mm。

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9、第6.3.1条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应不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

10、第7.1.6条全玻幕墙的面板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

面板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11、第7.3.1条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12、第7.4.1条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13、第8.1.2条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14、第8.1.3条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

15、第9.1.4条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16、第10.7.4条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共16条)

1、第3.2.1条 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2、第3.5.2条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

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第3.5.3条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4、第4.2.3条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5、第4.2.4条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不应发生雨水渗漏。

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第5.2.3条作用于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1.0kN/m2:

         wk=βgzμZμSwo    (5.2.3)

7、第5.5.2条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6度、7度抗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m2。

钢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

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4mm。

钢销与孔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8、第5.6.6条横梁应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

螺钉直径不得小于4mm,每处连接螺钉数量不应少于3个,螺栓不应少于2个。

横梁与立柱之间应有一定的相对位移能力。

9、第5.7.2条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应采用芯柱连结。

芯柱总长度不应小于400mm。

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

芯柱与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10、第5.7.11条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

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mm,连接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进行承载力计算。

立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11、第6.1.3条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第6.3.2条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

孔位距离边端不等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1.0m时每边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

2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8mm,销钉直径宜为5mm或6mm,钢销长度宜为20~30mm;

3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13、第6.5.1条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

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14、第7.2.4条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

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

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15、第7.3.4条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3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口;

4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16、第7.3.10条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

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

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5幕墙的封口安装。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共2条)

1、第8.2.2条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高度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2、第9.1.2条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

三、《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共4条)

1、第3.1.2条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过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2、第4.12.1条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

3、第4.12.2条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1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外开窗;

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

4、第4.12.4条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共2条)

1、第9.1.8条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2、第9.1.13条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第9.1.14条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第二章常用板材、型材允许偏差

一、常用热轧钢板、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709-2006)

 

 

 

二、常用等边角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三、常用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四、工字钢、槽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五、宽、中、窄翼缘H型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六、H型钢桩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七、部分T型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八、结构用无缝钢管允许偏差(GB/T8162-2008)

九、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3280-2007)

十、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3280-2007)

 

十一、铝板厚度允许偏差(GB/T3880-2006)

 

十二、铝型材厚度允许偏差(GB/T5237-2004)

 

 

十三、石材厚度允许偏差(GB/T18601-2008)

 

十四、平板玻璃厚度允许偏差(GB11614-2009)

平板玻璃的厚度偏差和厚薄差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

第三章幕墙、门窗加工制作和安装施工要求

一、玻璃幕墙加工制作要求

 

 

 

 

二、玻璃幕墙安装施工要求

 

 

 

 

 

 

 

 

 

 

 

三、金属与石材幕墙加工制作要求

 

 

 

 

 

四、金属与石材幕墙安装施工要求

 

 

 

 

五、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要求

 

 

 

 

六、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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