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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产品手册

产品手册

第一部分消费类产品

1.消费类借贷产品

1.1红本房产抵押贷业务(通用产品)

1.2消费类赎楼业务(通用产品)

1.3房产赎楼+快速贷业务(深圳公司产品)

1.4房易贷业务(深圳公司产品)

1.5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深圳公司产品)

1.6中科智创业金融集团系统内部员工信用贷款业务(三合小贷产品)

1.7按揭贷(福建公司产品)

2.消费类担保产品

2.1直客式按揭担保业务(通用产品)

2.2汽车按揭贷款担保(广东公司产品)

第二部分经营性产品

1.经营类借贷产品

1.1经营性红本抵押贷款业务(通用产品)

1.2经营性过桥贷款业务(通用产品)

1.3“老板快易贷”小额信贷业务(通用产品)

1.4“速贷通”小额信贷产品(通用产品)

1.5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委托贷款业务(广东公司产品)

1.6工程投标保证金委托贷款业务(福建公司产品)

2.经营类担保产品

2.1房产加成贷(通用产品)

第一部分消费类产品

1.消费类借贷产品

1.1红本房产抵押贷业务

1.1.1产品定义

红本房产抵押贷是指申请人以在本市拥有完备产权的未抵押商品房作为抵押物,以该房产评估净值为依据向我司申请短期快速融资贷款的业务。

1.1.2产品特点

红本抵押贷以拟抵押房产作为主要考察对象,以对拟抵押房产的变现及处置能力作为主要风险控制点,以拟抵押房产的评估净值成数作为贷款额度限制,具有手续简便、放款迅速、收益较高的产品特点。

1.1.3操作模式

目前该业务在操作模式有以下类型:

1、在委托贷款法律关系下能直接实现将房产抵押登记于我公司名下,则直接采用委托贷款的操作模式。

2、采用我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贷款发放给公司指定人员,然后由指定人员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再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中兰德公司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客户房产反担保抵押予中兰德。

如下图:

3、采用我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贷款发放给公司指定人员,然后由指定人员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再将贷款发放给客户,客户房产抵押予中兰德指定人。

如下图:

1.1.4贷款额度及期限

1、贷款类型:

抵押贷款;

2、贷款额度:

以申请人抵押给我司的商品房市场评估净值为基数,根据申请人资质情况及需求确定贷款额度,且最高不超过500万;

房产性质

普通住宅

(含商住两用)

商用楼、别墅

商铺

贷款最高成数

7成

6成

5成

3、贷款期限:

1~4个月。

1.1.5还款方式

贷款利息、手续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于贷款发放前收取,贷款本金按以下方式还款:

贷款期限

本金还款方式

1个月

贷款到期一次性付清

2个月

贷款到期一次性付清

3个月

于贷款发放第二个月到期时先收取20%;剩余80%于到期时一次性结清

4个月

于贷款发放第三个月到期时先收取30%;剩余70%于到期时一次性结清

1.1.6受理标准

贷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为20~60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3、在本市居住或工作,未从事非法行业;

4、在银行所有信用卡及贷款还款记录中最近12个月未出现连续逾期两期以上,累计逾期不超过四期,且当前无逾期;

5、个人或其配偶名下在本市拥有完备产权的未抵押商品房;对于未达这一要求的,可接受第三方拥有的本市完备产权的未抵押商品房。

房产登记性质为住宅、商铺、商住房、别墅,且自房地产证上登记的竣工日期为准,楼龄不超过20年;

6、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需签署《同意借款声明》;拟抵押房产权属人已婚的,其配偶需签署《同意抵押声明》;

1.1.7业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受理

客户申请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文件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如有);

(3)拟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如有);

(4)申请人及配偶、拟抵押人及配偶的社保卡(如有);

(5)申请人最近1个月现住所地址证明:

房地产证(自有)或租赁合同(非自有)及水费或电费或煤气费或电话费单;

(6)申请人或拟抵押人拟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

(7)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的其它资产证明及贷款用途文件证明(如有);

二、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人员:

A、B角双岗调查;其中A角为业务部客户经理、B角为风险管理部指定调查人员

2、尽职调查机制

(1)A角负责[红本抵押贷款审批表]中[贷款主体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及贷款用途]的调查和填写,并在[审批表]中出具独立意见;

(2)B角负责[红本抵押贷款审批表]中[联系人电话核实及拟抵押房产的价值评估]的调查和填写,负责对申请人证明文件及A角调查行为的核实和验证,并在[审批表]中出具独立意见;

3、尽职调查方法:

分别对申请人及拟抵押房产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内容由B角组织、A角协同。

三、业务可行性审批

1、客户经理在完成业务受理、尽职调查后,报业务可行性审批:

2、在业务可行性审批时,客户经理须提交以下资料:

(1)「红本抵押贷款审批表」

(2)申请人填写的「贷款申请表」;

(3)申请人的提供的资料;

(4)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四、贷款手续的办理

⏹法律文本的签署

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须通知客户签署我司法律文本,合同、声明等的签署方式:

1、签署条件:

借款人、抵押人必须亲自到场,我司人员面签并验证身份信息。

2、中兰德经办人员:

风险管理部指定人

3、中兰德协助人员:

A角

⏹房产抵押手续的办理

(一)办理抵押手续的必须文件及证明

1、[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

3、[抵押物价值确认书]

4、借款人、抵押人、公司指定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抵押手续的必须到场人员:

借款人、抵押人、公司指定抵押权人、A角

五、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的必须条件

1、「红本抵押贷款出账审批表」

2、按要求的所有合同及声明有效签署完毕;

3、房产抵押登记已完成,并取得抵押物权凭证原件;

4、落实审批意见;

5、贷款综合费用及贷款评估费已收取;

六、贷后管理

1、贷款管理类别

管理类别等级标准

绿色:

还款正常且贷后检查未发现借款人发生重大不良变化的;

黄色:

逾期1~6天、但贷后检查未发现借款人发生重大不良变化的;

红色:

逾期7~14天、但贷后检查未发现借款人发生重大不良变化的;

黑色:

逾期15~21天或贷后检查发现借款人发生重大不良变化的;

2、负责人员

绿色:

A角;

黄色:

A角;

红色:

A角、业务部经理;

黑色:

风险管理部;

七、贷款展期

(一)展期次数及期限

1、展期次数:

最多1次;

2、展期期限:

1个月或2个月;

3、展期对象:

只能对最后一笔到期金额进行展期;

4、申请时限:

必须于距贷款到期5个工作日前提出;

(二)还款方式:

展期部分的金额于展期到期时一次性付清;

(三)展期申请必须签署的协议及声明

1、「展期申请表」

2、「展期协议」

1.1..8凭抵押回执提前放款的规定

(一)凭抵押回执提前放款的定义

提前放款是指已获得公司贷款审批,按照审批条件的要求签署合同,并已经递交抵押申请并取得抵押回执的借款人,如借款人在本市居住稳定、且在本市拥有除已抵押房产外的其它房产或可提供拥有本市房产的第三方作保证的前提下,可凭抵押回执申请进行部分贷款的提前发放。

(二)提前放款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格要求

1、借款人名下在本市拥有除抵押房产外的其它具有完备产权的商品房;或借款人名下虽没有,但借款人可提供具有本市完备产权商品房的第三人,该商品房权属人同意为借款人签署[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房产登记性质为住宅、商铺、商住房、别墅,且自房地产证上登记的竣工日期为准,楼龄不超过20年;

2、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借款人为本市户口;

b.借款人可提供在本市已连续缴纳三年及以上的社保记录;

c.借款人可提供具有本市户口资格的第三人同意为借款人签署[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三)提前放款额度

根据申请人资质情况及需求确定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50%;

(四)提前放款的审批必须文件

1、[红本抵押贷款提前放款审批表]

2、[房地产证]申请抵押登记回执

3、具有申请提前放款资格的证明文件

(五)提前放款的必须签署文件

1、借款人签署的有关提前放款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2、具有本市户口或本房产资格的保证人签署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3、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借据];

(六)提前放款的贷款计息方式

自第一笔贷款发放日起,按借款合同全额计息;

1.1.9抵押登记办理异常的特殊规定

1、抵押不成功

借款合同立即终结,自终结之日起10日内(含10日)结清贷款的,按已发放金额的3.5%/月收取借款人贷款综合费用;超出10日未结清的部分,除按贷款余额的3.5%/月收取借款人贷款综合费用外,还需按贷款余额的0.2%/天收取逾期手续费直至贷款回收完毕;贷款综合费用以月为单位收取;

2、抵押登记延迟

自抵押登记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已发放金额的0.2%/天收取提前放款手续费直至抵押登记完成;超出15个工作日尚未完成抵押登记的,不论原因如何,均视为抵押不成功,按抵押不成功条款执行;

1.2消费类赎楼业务

1.2.1产品定义

消费类赎楼委贷业务是指申请人向我司申请委贷用于还清个人原房产按揭或抵押消费贷款,在房产出售或抵押予新贷款银行后,用售楼款或者向新贷款银行申请的消费贷款来归还我司委贷的业务。

目前该业务的法律模式主要有以下二种:

1)采用委托贷款模式操作:

2)采用“民间借款+担保”模式操作

由公司指定人员,然后由指定人员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再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中兰德公司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客户房产反担保抵押予中兰德。

如下图:

1.2.2产品类型

按赎楼后是否涉及要进行房产交易可分为:

1、“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指申请人为了出售抵押中的房产,向我司申请借款用于赎出房产并将房产过户至买方名下,以售楼款或买方按揭贷款来归还我司借款的业务。

2、“非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指申请人利用我司提供的现金借款赎取房产后,再将房产抵押于银行,以申请人或其它自然人向银行申请房产按揭贷款或抵押消费类贷款,以银行发放的贷款来归还我司借款的业务。

1.2.3委贷金额

该业务的委贷资金用于赎楼,原则上委贷金额不超过申请人原银行贷款的欠款余额。

1.2.4委贷期限

此类业务委贷期限主要受当地银行赎楼、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的办文时限影响较大,一般委贷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委贷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清偿之日止。

1.2.5受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的基本范围:

(1)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在中国有固定工作、有合法居留权的境外人士,申请人不包括企业法人;

(2)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正当、合法的收入来源;

(3)申请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当前贷款无拖欠记录,无不利的相关法律纠纷、诉讼。

2、借款用途:

用于归还个人在银行的房产按揭贷款或抵押消费贷款,要求原贷款的贷款人为银行。

对于原贷款的房产抵押权人属于个人和典当行、担保公司或其它企业等非银行机构的的业务,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于规模较大、资质较好、管理规范的典当行、担保公司,审批人员可视业务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审批。

3、赎取的房产产权:

要求房产性质属于商品房,或者属于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如福利房、安居房、自建房等,房产类型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要求产权清晰,无查封记录。

4、还款方式:

贷款本金采用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利息费用采用放款前预收的方式。

5、还款来源:

必须有明确可靠的还款来源,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贷款终审意见、银行贷款承诺函、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及入账凭证等,还款来源金额大于委贷金额。

1.2.6(反)担保措施和过程控制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业务属于过桥性质的垫款业务,客户基本不能提供抵押物,在担保措施上一般以个人或法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主,项目操作的过程控制措施为主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反)担保措施

⏹要求关联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包括:

(1)房产权利人或原贷款或新贷款借款人为第三方(非借款人申请人),要求第三方借款人提供担保。

若第三方属于公司法人的,除第三方公司提供法人担保并出具股东(董事)会决议外,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应提供个人担保。

(2)若新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银行要求将贷款发放至指定的第三方账户,我公司要求该账户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其它关联方的情况。

二、过程控制措施

1、要求房产权利人办理委托公证书。

(1)若原贷款的借款人与抵押房产的抵押人不致,要求借款人及房产权利人均办理委托公证书。

公证书的委托内容包括委托我司人员办理赎楼还款、领取房地产证、注销抵押登记、过户、抵押登记、收取售楼款或银行贷款等手续。

(2)若属于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原则上要求买卖双方办理公证委托书。

(3)若原贷款借款人为企业,要求企业开具授权我司人员办理赎楼还款的授权资料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

2、对赎楼账户进行监管。

由于在赎楼还款时,我司赎楼资金一般需划转至客户还款账户后银行才能扣款还清贷款,因此若赎楼资金需经客户的账户甚至停留较长时间如部分银行要求在资金到账后隔天才能扣款,为保证我司赎楼资金的安全,需对赎楼还款账户采取下列措施:

(1)原贷款的借款人为个人的,收取原贷款还款账户的借款人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掌握密码,并取消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功能。

若原贷款银行可以从我司赎楼人员账户直接扣款的,可以不采取上述监管措施。

(2)原贷款的借款人为企业的,要求在该企业还款账户增加我司印鉴,或者收执企业的公章及该账户所有印鉴(需到银行核实印鉴是否真实、能否使用),同时收取该账户所有未使用空白支票并到银行核实。

另外,若在赎楼还款时原贷款银行要求企业用支票将还款资金从企业结算账户转至企业贷款账户,则赎楼前要求该企业先行开具金额与借款额相等、日期为空白的转账支票或其它转账票据予我司。

3、对回款账户进行监管。

为保证还款来源的可控性及资金的安全,赎楼类借贷业务必须对还款来源的收款账户进行监管,根据还款来源的不同应采取以下不同措施:

1)还款来源的收款账户属于个人账户的,收押收款人身份证证原件、回款账户的存折原件、掌握密码,取消该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功能。

2)还款来源的收款账户属于对公账户的,采取:

(1)增加我司印鉴、或收执企业印鉴的方式进行监控;

(2)取消该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功能;(3)要求企业在赎楼前事先开具用于回款的转账支票,支票金额同借款金额,支票日期空白;(4)收取该账户所有空白未使用的支票,并到银行核实支票使用情况;(5)若新贷款银行对贷款用途有限定,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且要求将贷款划转至资金用途证明中的收款企业或个人的,也必须对中转账户进行监管,监管措施上述

(1)、

(2)、(3)、(4)点。

4、操作过程控制措施:

(1)入账还款前,我司赎楼人员需先与银行核实客户的原贷款的借款人、借款金额、抵押物等基本信息,以确保拟归还的贷款与委贷方案一致。

同时赎楼人员在还款当日需与银行核实欠款金额,在确认客户向我司申请的借款金额足够还归贷款后方可入账还款。

若原贷款欠款金额大于客户向我司申请的借款金额,借款资金不足于归还原贷款的,要求客户先还清该部分欠款或将与该部份欠款金额相等的资金先划入还款账户,之后我司方入账还款。

(2)赎楼后客户经理应与赎楼银行确定办理房地产注销抵押登记及领取房地产证的时间,到期后必须第一时间到银行领取房地产证,及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或抵押手续。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客户经理应及时跟进贷款银行的放款进度,与银行确认放款的账户,督促银行及时放款。

(3)对于还款来源的借款人属于第三方,或者回款资金在划转至我司指定账户前流经中转账户进行倒账的,第三方借款人或倒账关联方需向我司出具代付款证明,涉及企业的还需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1.2.7业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受理

客户经理在受理业务时,需要求客户提供以下资料:

(一)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

1、房产交易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存在共同申请人或受托人的,补充提供共同申请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房产买卖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交易房产原贷款、抵押合同复印件;

4、交易房产原按揭贷款银行还款记录、欠款清单复印件,还款记录至少是最近一年的纪录,还款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全部还款记录;

5、交易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

6、买方银行按揭贷款终审意见或承诺书复印件;

7、买方已付(或监管)首期购房款证明复印件;

8、我公司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非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

1、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原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

3、原贷款银行欠款清单原件;

4、原贷款还款记录复印件;

5、《房地产证》复印件;

6、新贷款银行的贷款审批意见复印件;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尽职调查

根据赎楼类现金借贷业务的客户资金需求急、借款期限短、操作效率要求高的特点,在操作此类业务时关键是核实还款来源的真实有效性和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认定,涉及房产交易的业务还需重点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1、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

(1)借款申请人的身份:

核实借款人身份(包括婚姻状况、配偶情况)以及工作单位和任职情况的真实性;

(2)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情况:

了解工资性收入、租赁性收入、投资性收入等各种个人及家庭收入来源,核实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资产情况。

(3)借款人的资信情况:

通过银行的人行征信系统查证借款人的各种信用记录;通过各类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有不良信息。

2、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1)申请人是否提供了贷款用途相关资料如贷款合同、欠款清单等。

(2)到赎楼银行核实委贷资金用途是否真实包括贷款金额、欠款金额、还款记录、还款要求等。

3、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

(1)申请人是否能提供还款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审批意见、银行贷款承诺函、借款合同、房产交易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及入账凭证等;

(2)银行贷款承诺金额或房产买卖双方在银行监管的交易资金是否大于我司借款金额;

(3)银行贷款审批意见、贷款承诺函或资金监管协议是否含有限制性条款、贷款审批或承诺有效期是否在赎楼借款期限内、监管资金是否到位;

(4)到贷款银行核实贷款的真实性以及贷款是否已经审批完成、终审人是否已审批、客户是否已经签署银行法律文件等;若银行通过IT系统进行贷款审批的(无纸质审批资料),是否已到银行见证电脑审批记录;

(5)贷款发放条件是否已经满足。

银行贷款审批意见或承诺书中所列放款条件在我司赎楼前是否已落实(除我司赎取的房产办理抵押外),借款人是否能够满足贷款发放条件即在房产办妥抵押手续后银行即可发放贷款;

(6)贷款发放后是否有限制性用款的条件。

银行贷款审批意见中是否限定了贷款的用途、是否要求贷款发放时或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须提供用途证明材料、是否要求将贷款发放至指定账户、是否有可靠的回款方式等。

4、房产产权和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赎楼前应到产权登记部门对房产的进行产权查询,确认房产的性质、权利人、抵押权人等信息是否正确以及产权状态是否正常。

对于涉及房产交易的赎楼类现金借贷业务,需核实买卖双方交易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

(1)房产证是否真实且号码与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公证书、银行承诺书一致;

(2)交易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在市场交易的正常范围之内;

(3)卖方售出房产和买方购买房产的意愿是否自愿且真实;

(4)已付定金及首期款的情况是否真实。

5、借款关联方的情况核实。

对于原贷款或新贷款的借款人为第三方的,要求了解借款申请人与第三方的关系,若第三方为企业的要求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信贷记录,并到企业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第三方属于个人的,要求查询个人信用记录,调查第三方情况。

三、业务可行性审批

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完成和资料收齐后,并形成调查意见后办理担保可行性项目审批时,担保项目可行性审批流程按集团和运营公司审批授权规定执行。

四、办理借款手续

1、委贷资金调拔申请

在项目可行性审批通过后,由运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向集团进行资金调拔申请,准备赎楼所需资金。

2、落实审批条件

在项目可行性审批通过后,经办业务的客户经理约客户与我司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项担保和过程控制手续。

五、放款审批

1、出账审批:

在集团将委贷资金发放至运营公司指定账户后,同时运营公司已落实可行性审批要求的各项担保或过程控制措施后,由经办客户经理发起出账审批流程。

(1)财务部需要核定的条件是:

赎楼资金已调拔到帐;利息及各项费用已经收取;出账资金的流向已明确。

(2)风险管理部核定的条件是:

房产已查档(也称查册或调档);查档单显示的产权状态正常;可行性审批意见所列各项审批要求和反担保措施已落实。

2、放款赎楼:

在出账审批流程通过后,财务部将借款资金划至我司指定人员账户。

七、业务操作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

1、赎楼还款和注销抵押

(1)赎楼资金要求出账至财务部赎楼专员账户,由赎楼专员、A角共同负责办理赎楼手续,赎楼专员负责资金的划付手续;

(2)赎楼贷款出帐后,赎楼员须于当日整理赎楼资料,包括:

办理赎楼款手续,具体帐务、余款及凭证处理按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3)办理赎楼还款时,要求A角、赎楼专员还款前核对还款金额和拟还贷款的借款人、抵押物,在确认与我公司委贷方案中客户申请赎楼的房产、贷款一致后方可还款赎楼;

(4)还清贷款后,客户经理A角应与银行确定领取房地产证及注销抵押登记资料的时间,到期后及时领取注销资料并交予风险管理部过户/抵押专员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和过户手续。

2、过户

对于交易类赎楼委贷业务,A角应在赎楼后取得房产证当日与产权登记部门过户专员办理房产证交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买方到产权登记部门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由过户专员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保管过户回执原件,同时过户专员应每天将当天已办理过户的业务信息录入至担保业务系统。

3、领取新房产证和办理抵押登记

(1)过户回执规定的取件时间到期前一天,A角应及时通知买方及贷款银行到产权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及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风险管理部抵押专员持过户回执陪同买方领取买方名下新房地产证并交予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办理抵押手续;

(2)抵押手续的取件回执原件可由银行经办人员保管,A角应在抵押回执到期前及时通知银行经办人员前往取件。

4、贷款收回

(1)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A角应督促跟踪按揭银行发放贷款并且收回委贷贷款。

(2)银行放款后,A角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及时确认是否到账并第一时间将款项划回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客户需要结算的其他资金,A角应协助及时到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1.3房产赎楼+快速贷业务(深圳公司产品)

1.3.1产品定义

1、定义:

“赎楼+快速贷”是指客户向我司申请借款或担保,其中一部分借款资金(担保资金)用于还清房产原抵押贷款并赎出房地产证,另一部分借款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经营所需,在房产再抵押于新贷款银行后,用新贷款归还我司借款的业务。

2、业务类型:

按赎楼资金的放款方式可分为

(1)“委贷赎楼+快速贷”业务,即赎楼资金和快速贷资金均由我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发放。

(2)“担保赎楼+快速贷”业务,即赎楼资金为银行发放由我司提供担保,而快速贷资金由我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来发放。

1.3.2业务特点

■借款金额大于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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