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110kV上坪站更换UPS系统电气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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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110kV上坪站更换UPS系统电气监理细则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110kV上坪站更换UPS系统
监理实施细则
河源市友和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HYYHCONSTRUCTIONSUPERVISIONCO.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监理实施细则
文件信息
文件名称
110kV上坪站更换UPS系统监理实施细则
对应文号
YH/JG/JLXZ/001
编写
审核
批准
版次及更改情况
生效日期
原始版A/O
2011/6/26
本文分发:
1
主送:
广东电网公司河源供电局
1份
2
抄送:
公司工程部
1份
3
存档:
项目监理部
1份
目录
1.工程概况3
2.监理工作目标.............................................3
3.监理工作范围…………………………………………………………4
4监理工作依据………………………………………………………….4
5.监理工作流程6
6.监理方法12
7.监理措施12
8.主要项目质量控制措施23
附录一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通病及控制措施24
附录二电气监理工作质量WHS控制点设置表26
附录三监理初检缺陷整改通知单28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10kV上坪站更换UPS系统。
1.2建设规模:
更换上坪站UPS系统
1.4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技改工程,施工环境复杂,相关的安全措施需求较高.
1.5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单位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河源供电局
监理单位:
河源市友和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深圳市科锐技术有限公司
1.6建设工期
2011年9月20日开工,2011年12月20日竣工;
2.监理工作目标
2.1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南方电网验评标准,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实现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达标投产。
2.2进度控制目标:
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2.3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总概算之内,工程款控制在合同价款范围之内。
2.4安全、环境控制目标:
2.4.1安全目标:
2.4.1.1杜绝重伤及人身死亡事故;
2.4.1.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4.1.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4.1.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4.1.5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2.4.1.6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4.1.7轻伤事故小于0.3%,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
2.5环境保护目标:
2.5.1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按国家和地方标准执行;
2.5.2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标准;
2.5.3最大限度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耗、资源消耗;
2.5.4尽量减少化学品的使用,控制化学品泄漏。
3.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对变电站内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通信、远动系统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监理活动。
4.监理工作依据
4.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5434-2009)
和本工程《监理合同》。
4.2本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它承包商、供货商(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4.3本工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4.4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4.5国家及本行业制定颁发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等(包括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4.6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文件、产品说明书及安装指导书。
4.7施工过程中设计承包商、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有关文件(包括设计交底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图会审纪要及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要求)。
4.8建设单位按国家及行业规定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等。
4.9合同、招投标、设计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文件:
4.9.1监理合同;
4.9.2工程招投标文件;
4.9.3施工承包合同;
4.9.4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4.9.5关于本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4.9.6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和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
4.10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4.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10.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10.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10.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10.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1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0.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4.11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以下文件:
4.1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4.11.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4.11.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4.11.4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4.1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1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4.1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4.11.8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4.11.9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监理管理办法(2003实施)》;
4.11.10《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审核暂行规定》;
4.11.11《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4.11.12《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12国家、地方和行业制定的规程、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4.1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1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12.3《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1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4.1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4.1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4.12.7《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4.12.8南方电网安生[2005]4号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十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4.12.9河源供电局‘12个’规定动作和“八个行为为荣、八个行为为耻”的安全生产荣辱观。
(以上内容供参考,应按照实际情况增减)
5.监理工作流程
5.1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5.2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程序
5.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5.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程序
5.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6.监理方法
6.1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为建设单位提供满意服务为宗旨,科学管理,力求实现项目控制目标。
6.2严格遵守监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定额、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定和合同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6.3深入分析监理目标,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认真严谨地执行工作计划,不断对比分析改进提高工作质量。
6.4以主动控制为主,坚持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控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做到五个坚持:
6.4.1坚持没有施工技术措施不准施工;
6.4.2坚持现场无安全措施不施工;
6.4.3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器材、半成品、成品不得用于工程;
6.4.4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6.4.5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6.5现场监理以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查为主,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序进行跟踪旁站监理。
6.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督促施工进度计划如其落实。
6.7及时填写各项监理记录,并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6.8各项监理文件资料随时整理分卷存放,以便查阅,工程竣工及时整理移交。
7.监理措施
7.1工程质量控制
7.1.1工程质量事前控制
7.1.1.1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重点:
①组织机构的严密性;②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③施工方案的针对性;④进度计划的有效性;⑤质量管理的科学性;⑥安全管理的可靠性;⑦计划、统计、信息管理的系统性。
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7.1.1.2参加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
会审重点:
①施工图纸与设备及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②设计图纸是否齐全、完整,表达程度是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③各专业之间的配合是否协调;④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施工技术上是否困难;⑤各专业施工图纸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尺寸有无差错和相互矛盾;⑥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设计特点及施工难点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7.1.1.3审查施工承包商报审的《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审查重点:
①技术准备情况;②劳动组织准备情况;③施工机具及现场准备情况;④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⑤安全文明生产具体措施。
审查后由现场监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监理意见。
7.1.1.4审查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
审查重点:
①体系是否健全;②各级管理人员责、权是否分明;③形成网络。
7.1.1.5审核施工承包商报审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被审查人员包括:
①现场施工人员:
电焊工、起重搬运工、高空作业工、压接工、电气试验工、维修电工、吊车及汽车司机;②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员、安全员等。
审查重点:
①有效证件;②施工经验与从事的岗位作业相符。
7.1.1.6审查施工承包商报审的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及主要工程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审查重点:
①主要材料供货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以往产品使用业绩等并签署监理意见。
②对进场的主要材料,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型号、规格、外观进行验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电焊条、各种金属安装件、各种型钢、板材、钢芯铝绞线、各种型号电缆、各种规格的铜排、铝排、管母线、各种型号设备线夹、连接金具、支柱绝缘子等。
并检查施工承包商的验收记录。
对检查出不符合材料规范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承包商填报《主要工程材料质量问题统计表》,监理对处理方法与结果提出监理意见。
7.1.1.7检查施工承包商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
检查重点:
①其型号、规格、数量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所列明细相符;②对存在缺陷的施工机具,督促施工承包商进行检修处理。
检查对象:
液压汽车吊、电焊机、导线液压机、砂轮切割机、手持电钻、手持角磨机、台钻、力矩扳手、各种滑轮、绳索、索具等。
7.1.1.8审查施工承包商报审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检验统计表》
审查重点:
①其型号、规格、数量与施工组织设计所开列的一致;②检定、校准证书齐全;③使用日期在法定有效期限内。
7.1.1.9检查施工现场环境:
应能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7.1.1.10审查施工承包商编报的《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应符合南方电网公司《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Q/CSG10017.1-2007)。
7.1.1.11审查开工报告、复核开工条件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由现场监理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①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已审批;
②施工图已会审;
③施工人员已进场并满足施工需要;
④施工技术交底已进行;
⑤开工所需材料、机具已进场;
⑥资金已落实。
7.1.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1.2.1实施质量预控措施
根据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制定预控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质量通病给工程带来的危害,并制定控制措施。
见附录一。
7.1.2.2设定工程质量控制点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实施监理W点、H点、S点作业。
7.1.2.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
不论是设计、建设、施工承包商、运行单位提出的,一律由设计单位认可并送交设计变更通知单,由现场监理会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生效;
重大设计变更:
由设计单位提出,监理单位认可,由初设主审单位批复后生效。
7.1.2.4参加设备开箱检查,实施监理
①由施工承包商填报《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由现场监理会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厂家现场检查验收;
②对开箱设备实行全数检验,核对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是否与装箱清单一致;
③当发现设备缺陷时,施工承包商应做好开箱检查记录,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现场监理签署意见确认,通知厂家处理;
④对进口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尽快组织开箱验收,并注意开箱检查日期不迟于索赔截止期限前一个月完成。
7.1.2.5工序质量控制
根据监理设置的W、H、S点作业,重点抓好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现场监理检查验收合格,不准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力求将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控制在工序施工中。
7.1.2.6隐蔽工程控制
实施旁站监理,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对其验收签证。
对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验收而自行隐蔽的工程,应剥开覆盖对其重新检验。
7.1.2.7现场巡视检查
重点检查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中施工承包商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检查施工中投入的原材料是否与设计规格、型号相符。
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
直流系统、蓄电池安装及放电核容等。
在过程控制中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及不合格项,现场监理应会同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整改报验单》,经现场监理复查认可,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之中。
7.1.2.8技术复核
不定期检查施工承包商技术交底记录;检查是否按照施工前已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操作。
7.1.2.9整改、停工、复工令的签发
当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时,现场监理应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
①不按经审定通过的图纸施工;
②使用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施工机具、设备重大存在缺陷;
③发现施工质量有严重问题;
④发现严重不安全行为;
⑤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以上问题若整改不力,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承包商发出停工令,并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后生效。
停工整改后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复工申请,经现场监理及总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报建设单位批准下达复工令。
7.1.2.10质量事故处理
施工中若发生质量事故,应由施工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经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取证,调研分析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上述报告分别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审查认可后,由事故承包商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
7.1.3工程质量事后控制
7.1.3.1施工过程中间验收
对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首先由施工承包商组织“三级自验”,在此基础上,由施工承包商填报《工程质量报验单》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由现场监理会同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报验单上签署意见,由施工承包商组织整改。
7.1.3.2监理预验收
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其中包括现场实物验收和竣工资料验收两部分。
验收资料包括:
仪表校验记录、直流电源系统充、放电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厂家资料包括:
出厂合格证明、说明书、试验报告、设备图纸等。
在预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设备质量缺陷和资料问题,在《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监理意见,并附《监理预验收缺陷汇总表》,见附录三,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消缺整改。
整改后,施工承包商填报《整改报验单》,现场监理进行复查并签署意见。
7.1.3.3工程验收
①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的条件
——电气安装工程已经结束,按照验收规范的规定已能满足系统调试的要求。
——竣工资料真实、正确、完整、规范。
——已经通过监理预验收。
●初步验收拟成立以下专业组
——直流系统安装与调试;
——运行验收;
——竣工资料;
对应验收的专业分工,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业人员对口接受相应检查。
●初步验收结论
各专业验收组在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之后,提出初步验收验收整改意见,经施工承包商整改之后,各专业组逐项办理验收签证。
在不影响系统调试的情况下,允许遗留问题存在,遗留问题应落实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②正式验收移交
正式移交验收的条件
——系统调试按照大纲的要求已经完成并已经认可。
——试运行按照方案的要求已经完成,试运行成功的结论已经认可。
——工程遗留问题已经处理或已经落实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竣工资料已经审查并办理了移交手续。
——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备品配件按移交清单办理了移交手续。
办理《变电工程验收签定书》签证。
7.2工程进度控制
7.2.1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
7.2.1.1按照建设单位已批准的里程碑工期,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横道图。
其中包括:
设计图纸交付使用进度、投资控制、材料设备供货进度、施工进度、调试进度、验收进度;
7.2.1.2根据横道图,编制安装工程进度网络图,并确定关键线路及流程。
7.2.1.3关键工序的保证措施
动态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包括关键工序上的资金投入、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人力、机具的调配,分阶段适时进行质量验评,使关键工序施工始终沿着计划的轨道运行。
7.2.2进度控制措施
7.2.2.1妥善安排施工图交付使用进度;
7.2.2.2明确工程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7.2.2.3施工承包商报审的施工进度计划应与一级网络计划的里程碑工期完全相符;
7.2.2.4实时把握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保证不得延误,动态考察非关键工序的自由时差是否超量;
7.2.2.5实时组织各阶段的质量验评工作和常规性的H、W、S点的见证、检查、旁站工作;
7.2.2.6控制工序质量,力争一次达到质量标准,避免返工事件的发生;
7.2.2.7对施工承包商投入的人力、机具进行控制,对施工不力的作业班组,失控的施工进度及时加以调整;
7.2.2.8适时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限定整改日期,在启动之前消缺工作处理完毕。
7.3工程投资控制
7.3.1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7.3.1.1建立项目监理部投资控制组织保证体系,并有效运作。
7.3.1.2根据项目法人里程碑工期和工程总进度计划以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承包合同,编制年度(季度)投资计划、资料计划、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其中包括:
分解设计概算、划分建设、施工、运行管理准备等费用;整理各种合同,弄清价款总额及支付规定。
每月末根据施工单位编报的下一个月投资计划,编制下月用款计划,上报建设单位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7.3.1.3现场跟踪控制,对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已完工程的计量、支付款复核、处理索赔等事宜,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找出偏差,将投资控制在预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内。
7.3.1.4核查现场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审查施工承包商上报的工程量统计表,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证,对未完工程量进行分析、预测。
7.3.1.5复核工程付款计划,合理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7.3.1.6对工程款的拨付签署监理意见。
7.3.1.7加强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7.3.1.8核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
在工程建设中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
7.3.1.9根据限额设计的思想,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并审查认可。
7.3.1.10对重大设计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并提出监理意见。
7.3.1.11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有关费用增加或延期开工申请。
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未经监理审批不得施工,不予计量。
7.3.1.12进一步通过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节约原材料、挖掘设备潜力、加强管理等多方面措施,寻求节约投资的可能性,组织审核降低工程造价的技术措施。
7.3.1.13在工程施工阶段,参与一切与费用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并对影响费用的工程量变更进行审核签证。
7.3.1.14现场监理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工程量及投资情况,以及必要的投资支出分析对比。
7.3.1.15督促参建各方全面履约,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当发生时,参与处理索赔与反索赔活动,对索赔依据进行签证。
7.3.1.16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款,分析合同价款构成要素,找出费用最易突破部分进行重点控制。
7.3.1.17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对影响工程投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7.3.2工程后期的投资控制
7.3.2.1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对竣工结算依据进行签证、确认;
7.3.2.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决算工作。
7.4工程安全控制
7.4.1协助建设单位成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
7.4.2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4.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商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堵塞施工中的安全漏洞。
7.4.4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危险作业、复杂作业、带电作业技术措施,并提出监理意见。
7.4.5定期开展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7.4.6监督施工承包商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
7.4.7不定期抽查施工承包商施工机具的完好率,督促定期保养、维修。
7.4.8督促施工承包商加强现场用火、用电管理,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7.4.9现场监理发现施工环境及现场安全防火设施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发布停工令进行整改。
7.5合同管理
7.5.1工期管理:
7.5.1.1根据承包商编制符合总进度计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承包商提交的月度(周)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7.5.1.2按照月度(周)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关键项目进度进行现场检查;
7.5.1.3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属于项目法人原因主动协助解决,属于承包商的原因应督促其解决;
7.5.1.4如承包商修改进度计划时,应对承包商的修改计划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7.5.2质量管理:
7.5.2.1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及构件质量;
7.5.2.2按合同约定的规范、规程及验收程序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
7.5.3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为有关方面管理提供依据,监理单位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的签证文件的单据加强管理和保存;
7.5.3.1材料设备的代用签证;
7.5.3.2材料及半成品的化验单;
7.5.3.3已签证有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7.5.3.4隐蔽工程检、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