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山县财政决算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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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山县财政决算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关于罗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张景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罗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50万元,为年预算的102.8%,增长12.5%,增收5674万元。

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34862万元,为年预算的95%,低于计划进度5个百分点,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3%。

县本级完成收入41839万元,为年预算的102.2%,超计划进度2.2个百分点;乡镇级完成收入9211万元,为年预算的105.4%,超计划进度5.4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0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5%,增支1289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093万元;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9万元。

具体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0万元,下降4.6%。

主要原因是:

“三公经费”下降210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303万元,增长29.6%。

3.教育支出57860万元,增长1.4%。

4.科学技术支出852万元,下降7.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万元,增长7.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4万元,增长28%。

7.医疗卫生支出46646万元,增长9.1%。

8.节能环保支出3880万元,增长22.6%。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96万元,增长69.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55463万元,增长0.4%。

11.交通运输支出6635万元,下降41.5%。

主要原因是:

公路改建项目减少4070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减少918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615万元,下降28.7%。

13.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194万元,下降30.1%。

14.金融支出38万元,下降69.4%。

15.国土海洋气象事务支出1303万元,增长33.4%。

16.住房保障支出4898万元,下降30.2%。

主要原因是: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少1816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718万元,下降32.3%。

18.国债付息支出255万元,增长8%。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50万元,加上上级对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93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项追加收入7021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100万元,当年收入合计31074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012万元,上解支出101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1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17万元(主要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33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2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00万元等),上级补助收入19343万元,上年结余55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300万元,收入合计60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713万元,结转下年1714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9401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七项社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76648万元,收入合计1760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2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4800万元。

二、关于几个重点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情况

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5%,较年初预算9.5%提高3个百分点,超收1364万元。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之规定,超收13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814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计44026.2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33885.61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171.2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969.43万元,政府债务风险可防可控。

(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2195.04万元”问题

形成原因:

一是当年部分收入不能及时足库。

2016年当年的非税收入由各商业银行代收,在年底与银行对账之前不能准确确定收入数额,有一部分资金待次年对账之后才能入库。

二是上级对税收占比有硬性要求,非税收入超额入库将拉低我县税收收入比重。

三是上述非税收入当年未入库于次年缴库并未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也是各县区在目前收入核算体制下的通行做法。

整改情况:

2017年年初,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入库,其中:

罚没收入2091.8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63.1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40.01万元。

2.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870万元”问题

形成原因:

我县向非本级单位拨款涉及地税局、国税局、县人行等部门,这些部门对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对其拨款主要为解决专门项目支出需要,对上述部门拨款也是各县的通行做法。

整改情况:

今后县财政部门将结合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关于“少收土地出让金145.84万元”问题

形成原因:

2016-12号宗地位于县北外环路北,罗尤路东北,面积48611.52平方米(72.92亩),土地用途为农产品物流交易仓储用地。

经县政府批准,县国土局于2016年8月19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最终,罗山县谷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1211.6422万元竞得该地使用权。

截至2016年12月,该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1065.8万元,欠缴145.8422万元。

整改情况:

经县国土局多次电话和书面催缴,该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将余款145.8422万元缴清。

4.关于“财政决算报表支出数字不实”问题

形成原因:

我县财政决算支出数据由全省统一的账务系统据实逐笔记账产生,真实反映我县各科目支出情况。

其在决算时与年初预算下达的科目有部分差异。

此差异是预算执行的结果,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在分科目下达时有一定的预估性,致使年终账务实际支出与报表上年初预算存在部分差异。

整改情况:

下一步,加强预算下达和执行的科学性和关联性,确保预算编制过程和执行过程口径真实一致,减少差异发生。

5.关于“关于少拨乡镇指标经费8.55万元”问题

形成原因:

我县已实行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所有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乡镇收到当年预算指标后按进度申请当年预算资金。

经查实,2016年县财政部门通过系统下达乡镇指标8116.94万元,乡镇当年实际申请8108.39万元,差额8.55万元,为乡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熟练未申请部分,不是由于主观原因导致县财政少拨付乡镇指标经费。

整改情况:

此项资金已由铁铺镇重新申请,补入2017年预算,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6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50万元,为年预算的59.9%,超计划进度9.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市第六。

其中,税收完成16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5%。

   

1—6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3905万元,为年预算的80.1%,同比增长26.2%,重点及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19万元,同比增长30%;公共安全支出4892万元,同比增长51.4%;教育支出39095万元,同比增长28.2%;农林水支出27103万元,同比增长8.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6月,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5万元,为年预算的62.3%,同比降低69.1%。

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04万元,同比降低68.6%。

(主要原因,我县土地招拍挂共拍卖2宗地,仅成交173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5万元,同比降低9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万元,同比降低9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3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已于4月1日起停止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已于2016年2月1日起停止征收。

同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基金预算收入转列一般预算收入)

1—6月,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37万元,为年预算的24.7%,同比增长13.2%。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653万元、县人民医院债券置换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92万元、光荣敬老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3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1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6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6224万元,同比增长21.1%。

其中: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18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1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98万元、新农合基金收入2164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1万元。

1-6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157万元,同比增长47.5%。

其中: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53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47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43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8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0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万元。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9040万元(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0900万元、置换债券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540万元,专项债务45500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县政府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余额为6212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107.8万元,专项债务34014.5万元。

无论是债务总额,还是各类债务余额均低于最高限额。

总体上看,我县政府尚有举债空间,债务风险可防可控。

2.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我县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0900万元。

其中,一般债券10200万元,专项债券20700万元。

具体用途如下:

(1)安排债券资金15000万元,用于罗山县内河治理工程河道清淤疏挖、岸坡防护、沿河生态景观建设。

(2)安排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支出,这是省里明确要求的硬性支出。

其中,2000万元用于第三实验小学建设,2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000万元用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

(3)安排债券资金18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民政路改扩建。

(4)安排债券资金3000万元,用于县城江淮路改扩建。

(5)安排债券资金1000万元,用于县城区龙山区域排水工程建设。

(6)安排债券资金1000万元,用于县中医院迁建工程病房楼,门诊、医技、体检、行政综合楼建设。

(7)安排债券资金1000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

(8)安排债券资金1000万元,用于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

(9)土地储备2100万元,用于龙山街道办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3.新增置换债券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置换债券资金2000万元,对县人民医院的国开行剩余2000万元贷款进行置换。

其中,三年期到期本金1000万元,年利率3.33%;七年期到期本金1000万元,年利率3.66%。

县财政局与县人民医院、县卫计委就置换债券签订了三方置换协议,县人民医院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偿还到期本金及利息,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今年1-6月,我县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477万元,主要是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资金(招投标结余或投资评审结余)、历年结转结余等资金,上述资金全部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

加上2016年收回存量资金结余2314万元,存量资金总额达5791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全部统筹用于兑现2014年10月和2016年7月工资调整政策和脱贫攻坚工程等支出。

(四)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攻坚克难聚财力。

面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持续低迷的严峻形势,县财税部门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政实力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下大力气,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任务。

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形势。

召开财税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征管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形成整体联动的征管格局。

同时,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税收核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严防跑冒滴漏。

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强化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加强非税日常稽查,确保应收尽收。

1-6月,非税收入完成14557万元,同比增长45%。

在依法组织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县各类补助资金25.4亿元,有效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2.全力以赴稳增长。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

出台了《罗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安排工作经费2000万元,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筹措资金9000万元注资县城投公司,拓宽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

拨付基建项目资金14320万元,支持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领域项目建设。

二是服务企业发展。

2017年新增担保贷款1150万元,继续探索履约担保模式,为11家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的粮食收购和保管协议提供担保。

安排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3000万元,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创新融资机制。

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引进市场化机制运作,投资规模2.05亿元,已完成前期立项论证和整体规划设计。

3.统筹财力补短板。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立足职能,挖掘存量,增加总量,全力保障和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一是积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印发了《罗山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整合目录,做到应整尽整。

上半年,已整合资金20549.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8291万元,公共服务类项目2144万元,产业扶持类项目10114.7万元,各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拨付资金805万元,保障贫困村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运转。

三是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采取召开推进会、发函、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由年初的18.88%提高到98.54%。

四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031.57万元,14.89万农户受益。

筹措资金210.6万元,支持开展政策性小麦保险,投保7.8万亩。

4.千方百计惠民生。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支出18.39亿元,其中,民生支出1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

一是有效保障基本支出。

筹措资金26710万元,全面兑现2014年10月和2017年6月两次调标增资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0%提至12%,省级文明单位奖金由每人300元/月提至每人600元/月。

筹措资金3450万元,足额发放2015年12月以来公务交通补贴。

预算安排村级经费2166万元,较上年提高41%,村干部报酬大幅提高。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公用经费2383.38万元,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拨付资金522万元,支持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筹措资金7886万元,实施职业中专回购。

三是全力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筹措资金10866万元,支持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筹措资金44969万元,确保了全县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待遇及时兑现。

筹措资金6725.8万元,将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至132元和240元,惠及全县城乡低保对象42744人。

筹措资金1298.6万元,将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4000元/年和3000元/年。

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为3999名对象发放救助资金210万元。

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至45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

5.深化改革增活力。

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上半年,累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6.8亿元。

同时,加大支付审核力度,拒付违规支出152笔,涉及资金5612万元。

公务卡刷卡支付10860笔,涉及金额2308万元。

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政府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时进行了公开。

进一步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撤销账户10个。

继续开展社保资金定存,定存社保资金达4.1亿元,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规范举债行为。

截至6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总计62122.3万元,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79040万元)之内,债务率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

积极推进公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标识化工作已经完成,执法执勤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对公车运行的动态监控。

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办理政府采购项目480批(次),采购规模3236.05万元,节约资金302.62万元。

完成评审项目83项,评审总额34362.88万元,审减2622.98万元。

6.聚焦问题抓整改。

2017年以来,我县先后迎接了省财政厅监督二处、国家扶贫办、省审计厅、市财政监督局开展的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以及省级重点核查。

针对检查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同时,聚焦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监督各环节开展全方位的梳理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我县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得到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王铁副省长在7月9日全省脱贫攻坚第四次推进会上指出:

罗山县对2016年以来涉及扶贫的408个项目逐笔进行审核,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项指标全面下滑。

从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看,尽管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了20.4%的高速增长,在全市仅排名第6;税收增幅、收入质量均在全市排名靠后。

主要原因是,我县税源结构不合理,工业税源支撑作用不强,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高度依存。

随着房地产投资力度减弱,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明显下滑。

加之受经济下行、营改增等因素影响,组织收入难度空前加大。

二是刚性支出压力加大。

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维护社会稳定资金需求较大,收入增长难以满足刚性支出增长,能够统筹用于支持发展的财力不足,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三是受项目建设进度制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效益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强化目标跟踪。

围绕年初下达的收入目标,定期研判形势,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

同时,要放眼全市,不等不靠,立足赶超,自我加压,力争年终在全市取得好位次。

二是继续开展综合治税,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一财两税、发改、住建、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堵塞跑冒滴漏,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尤其对税源清查发现的应缴税款,要加大清缴力度,确保税收及时入库。

三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

加强对农村耕地占用、沿街门面餐饮店、乡镇小超市、河沙资源、城镇房租等税源摸排征收力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组织等各种手段,不断挖掘增收潜力,促进税收稳步增长。

总之,通过方方面的支持配合,10月底以前,县国税局、地税局补齐收入任务短板,后两个月巩固提高,确保全年收入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认真落实年初预算安排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等支出政策。

对纳入预算安排的资金,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按时间节点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会商沟通,督促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帮助完善拨款手续,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

三是着力支持脱贫攻坚。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

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面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同时,突出产业扶贫,按照统筹整合资金70%用于产业扶贫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到户增收、金融扶贫、多彩田园工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贫困劳动力务工奖励、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等产业扶贫项目落到实处。

二是加快项目实施。

对资金已经分配到位的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年底前不低于85%,力争达到100%。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完备报账手续、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

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既是上级的明确要求,也是提高资金效益的有效手段。

下一步将进一步对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逐项逐笔清理,全面摸清下达资金总额、项目完成情况、结转结余额度及形成原因,对结转两年以上以及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由政府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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