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研究.docx
《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研究.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作者:
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论文关键词:
普惠金融 和谐社会 建议
论文摘要:
金融扶贫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被证明是最有效的扶贫方式之一,小额信贷是最适合扶贫的金融形式,可以有效满足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
金融业作为促进“三农”发展的一只重要力量,有必要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推广普惠金融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本文首先阐释了普惠金融的内涵及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框架,认真回顾、分析了国内外发展小额信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模式和经验。
然后结合三明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实践,认真分析了普惠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最后,本文认为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有必要从服务对象、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宏观层面等四个层面进行立体式建设,这个体系才会完整、有效。
一、普惠金融的概念及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一)普惠金融的概念
普惠金融的概念来源于英文inclusivefinancialsystem,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
普惠金融认为,只有将包括穷人为对象的金融服务有机地融入金融体系,才能使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弱势客户群体获益,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服务体系能够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每个人才能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
(二)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认同的是只有将包括低收入者在内的金融服务有机的融入于微观、中观和宏观各个层面的金融体系,过去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客户群体才能获益。
最终,这种包容性的金融体系能够对发展中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包括过去难以到达的更贫困和更偏远地区的客户开放金融市场。
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各层面内容见下表一。
表1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
客户层面
各类群体,其中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中心之一,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金融体系各个层面的行动。
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为零售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从民间借贷到商业银行以及位于它的中间的各种类型,它直接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
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包括了基础性的金融设施和一系列的能使金融服务提供者实现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和深度、提高技能、促进透明的要求,如审计师、评级机构、专业业务网络、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结算支付系统、信息技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等。
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是有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财政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是主要的宏观层面的参与者。
资料来源:
根据杜晓山《普惠金融体系理念与农村金融改革》等有关资料整理。
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主张包括穷人、富人、一般人和大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不同服务对象都得到金融服务,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除了一般性的存款业务外,贷款是最重要的内容,另外也包括保险、理财、支付结算等各种业务。
该体系特别强调给弱势群体提供一种与其他客户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这是传统金融体系所无法实现的。
作为一种扶贫方式,普惠金融的提出和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弱势群体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影响。
二、国内外发展普惠金融实践综述
㈠国外发展小额信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模式和经验
自20世纪60年代末起,孟加拉的默罕默德·尤诺斯博士开始了小额信贷的尝试,小额信贷由此开始了其发展历程,并从试点最终发展成现在的乡村银行(GB)。
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小额信贷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迅速发展,逐步实现制度化并且实现了自身财务的持续发展,创造了不同的信贷模式。
从发展模式看,小额信贷主要分为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t)和福利主义(Welfarist)两大类型。
不管是制度主义模式和福利主义模式,其在发展小额信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主要有:
(1)目标群体定位明确,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对象提供以贷款为主体的综合服务。
小额信贷机制特别适用于低收入群体的需要,其抵押与担保方面要求并不严格。
如盂加拉国的小额信贷主要面向贫困地区的贫困户,尤其强调以贫困妇女作为主要贷款对象,它不要求贷款者提供任何抵押物。
印尼人民银行(BRI),其贷款对象为所有的农村居民,210美元以下的贷款无需要抵押。
(2)建立机构多元化并行的小额信贷运行体系,满足多层次金融需求。
普惠金融本身决定了小额信贷必须走多元化发展体系,以囊括赤贫者、贫困者、低中高收入者和大中小企业等一切社会群体。
以印尼小额信贷服务体系为例,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除了人民银行农村信贷部外,还有农村银行和其他的非银行机构提供提供小额贷款信贷服务。
且印尼的小额信贷法允许非银行和非合作化的小额信贷机构吸收有限规模的存款。
(3)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使其能够覆盖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成本。
由于小额信贷额度小、成本高,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
有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银行对工商业或者较大的农业项目的利率水平来套小额信贷的利率。
世界银行统计小额贷款的成本是15%-20%,一般在年利率25%才可以实现盈亏平衡。
(4)机构资金来源多样化、多元化,保证资金来源的持续性。
小额信贷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社会捐赠、政府扶贫补助及吸收入股等各种性质的资本金。
(5)法律政策逐步认可小额信贷机构或业务的合法性。
一是法律上明确对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化地位。
如孟加拉国,允许乡村银行(GB)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从事金融活动。
二是提供政府政策支持,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组织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提供批发资金等政策支持。
三是确立监管主体,政府指定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其日常运营,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利用优惠政策获得利益。
(6)小额信贷组织本身也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特别是成本和风险控制制度。
㈡我国发展小额信贷推行普惠金融服务的实践及意义
⒈国内小额信贷发展综述
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经历了扶贫贴息贷款到商业化运作的转变。
其萌芽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为国际援助机构在我国开展的扶贫项目进行配套款,1986年国家设立扶贫专项贷款。
1993年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GB模式引入中国,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
1998年国家扶贫贴息贷款转归为农行管理,专门发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并直接发放到户。
1999年底,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尝试小额信贷业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尝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倡导的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在山西等5省试点,标志着我国商业化小额信贷组织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批四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挂牌成立,即吉林省盘石融丰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同年3月9日,中国第一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四平梨树县闫家村正式挂牌营业。
之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快速发展。
据银监会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8月,全国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贷款余额19.17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1.32亿元,支持农户22797户。
⒉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⑴小额信贷组织是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的有力补充。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金融机构单一,垄断性的金融机构导致市场运行效率低下,除了农业银行在部分农村还保留了分支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大部分机构已撤销,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积极性不足。
因此,造成在我国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生活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广大低收入人口,以及众多的个体生产者和微小企业难以获得适应金融服务。
如果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就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出现良性竞争,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使贫困农户和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相应的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除了一般性的存贷款业务,还包括保险、理财等。
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把贫困户当作同等客户来平等对待,这种对贫困户的服务不是慈善事业,而是一种金融业务。
⑵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有利于弱势群体促进自身发展。
小额信贷在满足贫困人口和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下,贫困群体因小额信贷而改变命运。
小额信贷在满足贫困户生活性金融需求的基础上,为贫困户提供了扩大再生产的小额信贷资金,有利于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作为一种扶贫方式,普惠金融的提出和发展有力地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影响,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再从实践看,小额信贷在推动我国扶贫工作进村入户,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和提高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贫困人口可以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增强了贫困人口对风险的抵御能力。
⑶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是完善城乡金融体系的必然要求。
我国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呈加剧之势,金融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
表现在:
一方面,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弱化,满足率低,而农村经济的快速成长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农村地区吸收的存款大部分上收到城市,使农村金融服务严重边缘化,使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地区中低收入群体的信贷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因此完善城乡金融体系急需引入普惠金融服务。
在城市方面,针对中高端市场的金融体系也已非常完善,但对城市的贫困人口和脆弱群体金融供给仍旧不足,也有必要加大普惠金融给予大力支持。
三、三明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践分析
㈠主要实践
⒈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⑴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
从1999年开始,三明市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为贫困农户服务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至2007年,两类贷款余额8.63亿元,累计为12.19万户贫困农民发放两类贷款36.85亿元,贷款面达54.78%。
全市11个联社均开办了小信、联保贷款业务,累计授信金额4.44亿元,评定信用村265个、信用镇16个,信用农户88409户。
图1:
农信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
资料来源:
2003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⑵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003年在部分县(市)试办,通过把小额贴息担保贷款作为杠杆,以创业促进就业。
2006年全面覆盖了全辖9县1市,是全省首个全面完成县县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地级市。
至2007年底,共发放贷款2529笔,总金额4460万元,实际安置8000多人就业。
图2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
资料来源:
2003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⑶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措施。
我市高校包括三明学院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前者助学贷款由工行发放,后者助学贷款由信用社发放。
至2007年底,国家助学贷款余额155.5万元。
从三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情况看,每年发放人数都在70人左右,平均每笔近4000元,每年发放贷款额近30万元,贷款覆盖率在1%左右。
表2三明学院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单位:
万元、人、%
项目
贷款余额
当年贷款发放额
当年发放贷款人数
当年在校学生人数
贷款覆盖率
2004年
72.1
27
67
5000
1.34
2005年
85.8
30
79
6036
1.31
2006年
92.4
30
76
7000
1.09
2007年
89.5
29
81
7200
1.13
资料来源:
2004年—2007年三明市金融统计月报。
⑷林业小额贴息贷款
2006年福建在全省确定七个县(市)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其中包括我市永安、尤溪、泰宁等三个县,主要目的为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个人小额贷款难的问题,降低林农负担,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林改成果。
至2007年末已累计发放贴息贷款7140万元,贷款余额达5456万元,财政局贴息180万元,辐射到50多个乡镇132个行政村1450多个农户,累计支持森林21820亩。
⑸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
2008年1月永安市成为福建继闽侯县之后第二个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县级市。
3月中旬,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正式启动今年首批小额贷款业务推广工作,批准全省9个县(市)开办小额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三明市区、沙县、宁化等三个县(市)。
截止到6月底,三明邮储银行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31笔,金额765.7万元,结余228笔、金额666.2万元,全部为正常类贷款,未发生一笔逾期。
2.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⑴农村妇女小额信贷
2002至今,三明共向农村妇女发放小额信贷资金861万元,其中省妇联、省扶贫办划拨450万元,市财政及有关部门筹资111万元,农行系统资金300万元。
累计发放给全市12个县(市、区)70个乡镇的357个村2000余户。
截至目前,三明市妇联小额信贷项目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承贷农户增收率达88%,到期回收率为99.8%。
⑵“二女户”小额贴息贷款
从2006年开始发放,2007年在三明市全面铺开。
至2007年底,累放“二女计生户”小额贴息贷款2985.81万元,受益户数3663户。
从2006年开始,三明市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其中市财政60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140万,用于农村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二女户、独女户发展生产的贴息贷款。
至2007年底,全市共落实贴息资金147.5万元。
⑶小额扶贫贷款
从2005年开始,扶贫小额信贷全部由信用社实施,开展了直接到户的小额信贷业务,缓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06年发放该类贷款2262笔,金额1131万元;07年发放该类贷款2616笔,金额1308万元,07年末余额1669万元。
3.创新型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
创新型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目前这四类机构在我市只有永安村镇银行一家。
2006年底,永安市被定为全省两个村镇银行试点之一。
汇丰银行在永安市独资设立注册资金为4000万元的村镇银行,在2008年5月永安市村镇银行已经在工商局办理了预核准手续,10月份已正式挂牌营业。
㈡存在问题
1.弱势金融服务主体单一,多元化竞争不足。
目前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已经相当发达,但为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较为缺乏。
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仍主要以信用社(或城商行)为主,农村信用社处于小额贷款的垄断地位,一方面“一农难支三农”,另一方面也导致其服务效率低下、资产质量不高。
邮储银行仅办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小额贷款业务,且只是在部分县(市)开展,规模仍偏小。
股份制银行为弱势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意愿不强,如最早作为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业务承办行的中行,在信贷管理权限上收信贷规模压缩的情况下已于2006年停止办理该项业务。
另外,农村民间借贷缺乏政策及法律的支持和监督,发展不充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发展也较为缓慢。
2.普惠金融服务缺乏深度和广度,弱势群体难以有效获得贷款支持。
一是农村资金的“非农化”问题严重,难以满足“三农”需求。
表现在:
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从贫困地区大量撤退或将吸收的存款上存上级行,由省市分行统一调配使用;农村信用社为提高经营效益将资金拆出或以社团贷款方式投向其他地区,造成县域资金外流等等。
这样就难以避免造成了贷款投向和投量日趋“非农化”和“城市化”,原有的普惠金融服务属性日益淡化,导致目前农村金融缺口不断加大。
二是城市贫困阶层金融满足度也偏低。
三明原是福建国企主要集中地之一,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不少企业改制或倒闭,大量工人下岗失业。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未实现就业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
随着城市贫困阶层的数量不断增加,金融机构对其日益增长的合理的金融服务和金融需求也无法满足。
从三明2003年以来的情况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满足率都不超过75%,占当年登记失业人员比重都较低,好的年份接近5%,差的年份仅1.22%。
表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满足率
单位:
人,%
项目
2003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实际贷款人数
457
910
226
257
422
申请贷款人数
610
1264
376
514
603
贷款满足率
74.92
71.99
60.11
50.00
69.98
当年登记失业人员
20396
19341
18488
16643
14793
贷款覆盖率
2.24
4.71
1.22
1.54
2.85
资料来源:
2003-2007年三明金融统计月报。
三是助学贷款需求与供给存在较大的“剪刀差”。
从三明市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看,满足率偏低。
据对三明学院2004年—2007年统计数据分析,每学年申请贷款的学生,多数年份仅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学生通过经办银行审核批准,三分之一的学生希望落空。
学院申请贷款的学生每年人均贷款不足4000元,与每年人均可贷数量6000元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图3三明学院助学贷款满足率
资料来源:
2003-2007年三明金融统计月报。
四是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滞后。
根据2007年的统计,县以下银行业机构存贷比72.4%,比全市低10个百分点。
除此之外,农业银行的经营地域从农村、县域向地市级城市转移,机构和人员相应减少,以及贫困地区ATM和POS机等设施几乎没有,都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
3.利率市场化仍显不足,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从各国发展小额信贷的经验看,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是利率的高低。
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额度小、成本高,需要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据世界银行统计,小额贷款利率一般在25%才可以实现盈亏平衡。
而中国对贷款利率仍实行严格控制,信用社贷款只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0.9-2.3倍内浮动,且在对“两小”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小额贷款利率基本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的4倍。
笔者以2008年12月31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31%计算,比较国内外小额贷款利率。
表4国内外小额贷款利率比较
国内外
小额贷款
利率
中国
信用社“两小”贷款
6.903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
5.31%
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
不超过21.24%
国际上
小额贷款
通常在30%左右
资料来源:
根据2008年12月底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及刘仁武《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第309页世界主要小额信贷项目特点有关内容整理。
而利率偏低正是造成中国农村地区巨大资金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图4所示,S和D分别表示信贷资金供给与需求曲线,若不存在利率管制,两者相交决定的均衡利率为I。
而在利率管制下,实际利率为Ie,Ie低于I,这时的资金需求量为Qd,资金供给量为Qs,资金短缺QsQd。
SHAPE\*MERGEFORMAT
图4利率管制下信贷资金的供求曲线
4.小额保险停滞不前,无法有效规避小贷风险。
配合小额信贷开展的信用保险是规避贷款风险的有效方式,这类小额信用保险产品在孟加拉国推广十分迅速,保障了小额信贷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但当前,我国“三农保险”和配合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小额贷款的保险发展停滞不前,在保险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农村保险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都陷人了困境,中低收入群体被排斥在传统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而双重的正外部性是导致小额保险失灵的重要原因。
小额保险“消费”的正外部性表现在利益外溢,弱势群体购买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
小额保险“供给”的正外部性表现为保险公司提供小额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
如图7所示,弱势群体(保险公司)消费(供给)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为MPR,社会所得的边际社会收益为MSR,MSR大于MPR。
弱势群体(保险公司)消费(供给)小额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为MPC,边际社会成本为MSC,MPC大于MSC。
如果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确定小额保险的最优均衡规模,则弱势群体(保险公司)的选择为Q1,而社会的最优选择为Q2,因而出现小额保险供求不足的现象。
SHAPE\*MERGEFORMAT
图5小额保险的正外部性与有效供求不足
5.风险补偿机制欠缺,制约小额信贷发展空间。
政府支持是国外小额贷款成功开办的前提。
但这方面我国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没有建立国家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重大自然灾害给农户造成的损失;二是地方财力有限。
三明地处山区,大部分县(市)都是吃饭财政,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
且目前国家对进行财政补贴的小额信贷通常控制其贷款利率,也影响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目标实现,发展难以为继,如助学贷款只能以基准利率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
6.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开展难度。
一是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
完善的征集系统是小额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
目前三明已建立一套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农村征信系统建设滞后。
虽然福建已成功开发出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农户信用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但系统在指标设置、运行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信用资料收集难,在推广上存在一定难度,且当前大量的农民外出打工,难以取得联系,信用评级缺乏依据。
二是农户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
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其生产效益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小额信贷的归还。
四、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金融支持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差异和贫富差距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建立和谐社会当中最不和谐的因素。
因此,大力发展商业性、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缩小贫富差距,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阶层的金融支持,全面建立普惠性金融体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关键。
根据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笔者认为应将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融入服务对象、微观、中观、宏观层面等四个层面,这个体系才会完整、有效。
㈠服务对象层面:
必须圈定受益人目标群体,重点针对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
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将一切有金融需求的地区和社会群体,包括贫困者、中低收入者、富裕户和大中小企业纳入这一金融体系的服务对象。
目前我国针对中高端市场的金融体系已非常完善,但对弱势群体的金融供给仍显不足。
因此金融机构“关注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贫困者和低收入者,包括城市和农村,他们的金融需求的满足与否决定着这一体系是否成功,也影响和谐社会的进程。
就中国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