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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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南宁市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化我城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教电〔2010〕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西乡塘区教研室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

四、工作思路

1、各学校成立以校级正职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2、西乡塘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进行分配。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由学校根据《南宁市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来制定,学校分配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审议,报城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每年年末(春节前)发放一次。

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个部分:

统筹部分和学校分配部分。

统筹部分包括争先创优奖励性津贴、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

学校分配部分包括基本工作量津贴、岗位工作质量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寄宿制学校晚自修下班辅导津贴等项目,各校对学校分配部分根据城区教育局方案来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侧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每年初,由城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核定各校教职工在职在编人数后,将奖励性绩效工资量核定到学校(学区以中心校为单位)。

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争先创优奖励性津贴-全城区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在职在编总数(不含校级正职领导)×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在职在编数(不含校级正职领导)+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

5、考核分主要以年度考核进行。

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可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校级正职领导的考核,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实施办法

(一)统筹部分

1.设立争先创优奖励性津贴

将争先创优奖励性津贴从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4%,重点奖励办学成绩斐然、办学有特色、有成效以及各方面有进步的学校和校级正职领导,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办学成效奖励到学校和校级正职领导。

(其中含校长法人风险金100元/月.人,按十二个月计发;寄宿制学校校级正职领导晚自修、宿舍管理值班100元/月.人,按十个月计发。

(具体奖励方案另定)

2.设立农村学校教师岗位补贴

(1)将地处较边远、工作生活环境相对艰苦的农村学校确定为享受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的范围,并随学校撤并、迁建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2)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

根据学校边远、艰苦的程度,将补贴标准分为A、B、C三类:

A类为每人每月100元,B类为每人每月150元,C类为每人每月200元。

(享受农村学校补贴名单附后)

(3)相关规定

①农村教师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

②离开农村学校的教师从离开该校的下月起停发该补贴;调入边远农村学校的教师从当月起发放该补贴。

③因病、因事请假的,按日折算扣除该补贴(产假、奔丧除外);迟到、早退按情节轻重扣除。

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不发或适当扣除农村教师补贴。

3.设立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教电[2010]59号)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不参与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般应控制在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5倍以内。

校级正职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城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依据其岗位责任、考核情况、办学成绩等因素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校级正职领导考核内容

校级正职领导考核由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依据《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校级正职领导绩效考核指标要点”进行,主要考核校级正职领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校级正职领导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及廉洁自律等方面。

⑵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标准

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岗位系数

①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额(下同)=(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争先创优奖励性津贴-全城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

②校级正职领导岗位系数

西乡塘区义务教育学校校级正职领导年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系数分为四档:

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为1.5,合格为1.4,基本合格为0.8,不合格为0。

⑶相关规定

①校级正职领导在学校不再领取任何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校级正职领导在绩效考核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调整前后岗位分别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设立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

(1)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标准

寄宿制学校内宿生管理津贴标准额为每生每月4元,每年按十个月计发。

⑵内宿生管理津贴分配办法

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内宿生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的对象、内容、标准由学校自行制订,分配办法可适当灵活,能充分反映管理者的工作实绩,侧重于班主任、值班人员、管理人员。

(二)学校分配部分

1、基本工作量津贴

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发放基本工作量津贴。

原则上每人每月200元—250元,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2、岗位工作质量奖

学校根据岗位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岗位工作质量奖。

(1)标准:

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每人每月230—250元,合格者每人每月200—230元,基本合格者每人每月50元;不合格者0元。

(2)办法:

①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率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重点考查其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侧重工作能力和工作实效。

(3)有下列行为者,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①因不服从学校工作、对绩效工资分配不满和对学校各项制度或事务不满等,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团结稳定和损害学生利益的;

②歧视、侮辱和体罚学生;

③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④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⑤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3、班主任津贴

⑴班主任津贴标准

班主任津贴标准额为每生每月6元(含正副班主任)。

⑵班主任津贴分配办法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于每年末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的对象、内容、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要能充分反映班主任的工作实绩。

⑶相关规定

①班主任津贴每年按十二个月计发。

②班主任因病假、事假、进修、公出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发给代其履行班主任职责的临时班主任。

③班主任未落实学校相关制度和班级管理细则的要求,造成管理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或所带班级学生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经公安机关查处的,视情节轻重减发或不发班主任津贴。

4、学校管理岗位津贴

(1)正职督学:

本校正班主任津贴平均数×1.5

(2)校级副职:

本校正班主任津贴平均数×1.45

(3)副职督学:

本校正班主任津贴平均数×1.4

(4)中层正职:

本校正班主任津贴平均数×1.3

(5)中层副职(含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

本校正班主任津贴平均数×1.25

(6)其他人员参照以上系数,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7)属多重岗位的人员,按最高岗位来计算。

4、超课时津贴

超课时津贴包括超工作量、顶课、经校领导同意加班等,由各校根据权重制定细则。

5、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包括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由各校根据上述内容制定学校奖励方案。

6、寄宿制学校晚自修下班辅导津贴

由寄宿制学校自行制定分配方案

7、其他津贴

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制定。

(三)教研室人员分配部分

教研室人员大部分人员是从学校教学骨干以及校级领导中考核调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大部分进行分配。

1、教研室主任:

参照校级正职领导岗位津贴分配方法进行发放。

2、教研室副主任:

参照校级副职领导岗位津贴分配方法进行发放。

3、教研室教研员:

参照初中中层正职领导岗位津贴分配方法进行发放。

六、其他

1、关于节假日加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节假日加班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

2、关于教职工请假性质确认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3、有关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①系统外借调(抽调):

城区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借调(抽调)的人员,以城区组织部门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借调或抽调通知为准,由原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系统内借调(抽调)、支教交流:

教育系统内因工作需要借调(抽调)的人员、支教交流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根据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全脱产一个学期以上的,按脱产时间发放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③年内病休累计6个月以上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事假、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凡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该人员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20%、30%、50%、60%、80%、100%。

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编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关于申诉问题

学校教职员工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对学校复核不满意的,可在10日内向城区教育局申诉。

七、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校级正职领导担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制定方案、严格标准。

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要严格工作程序,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学校教职工数在50人及以下的,《方案》需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学校教职工数在50人以上的,《方案》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同时上报城区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3、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公开。

各学校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分配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

各学校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5、公开透明、加强监管。

学校绩效考核分配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有异议的可逐级反映诉求。

城区教育局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监管,成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争议仲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申诉、给予终结性处理意见。

同时成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分配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争议仲裁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

 

西乡塘区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学校分类

A类

中学:

石埠中学、坛洛中学、坛洛二中、金陵中学、双定中学

金陵学区:

金陵中心校、金腾小学、陆平小学、那龙小学

坛洛学区:

坛洛中心校、中北小学、东佳小学、丰平小学、朱湖小学

石埠学区:

石埠中心小学、灵湾小学、石西万达希望小学、和安小学、乐州小学、老口小学、兴贤小学

双定学区:

双定中心校、武陵小学、义平小学、秀山小学

金光小学

B类

中学:

那龙民族中学、富庶中学

金陵学区:

南岸小学、广道小学、三联小学、刚德小学、东南小学、邓东学校、龙达小学、双义小学、居联小学、邓圩小学、乐勇小学

金腾小学的金陵、白沙、大林教学点

陆平小学的陆村、那平、上林教学点

坛洛学区:

定顿小学、那坛小学、庆林小学、武康小学、武康二小、上正小学、富庶一小、富庶二小、坛草小学、上中小学、下楞小学、马伦小学、同富小学、三景小学、

双定学区:

英龙小学、和强小学

双定中心小学五联、古浪、务读教学点、

石埠学区:

老口小学的乔华、三民、建宁教学点

兴贤小学的儒礼、那莫教学点

C类

坛洛学区:

合志小学、群南小学坛楼教学点、那棍教学点、定顿小学马床教学点、上中小学中楞教学点、马伦小学马村教学点

金陵学区:

业仁小学、广道小学高峰教学点、乐勇小学晚方教学点、三联小学南流教学点、东南小学大滩教学点、

双定学区:

和强小学华强教学点、英龙小学龙山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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