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铁路客运专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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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铁路客运专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ZT-YJYA-2013

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铁路客运专线

川陕省界至江油段XCZQ-4标段

桩号:

DK431+660~DK446+499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版号:

A版

文件编号:

ZTWJ-YJYA-XCZQ-4(2013)-01A

符合标准:

AQ/T9002—2006

编制:

审核:

审批: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发送:

中铁五局西成客专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发布实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处置中铁五局西成客专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火灾事故,提高项目部对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预案。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⑴事故类别

火灾,事故发生几率较大。

⑵危害程度

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

1.3工作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加强管理;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快速反应,协调应对”的基本原则。

1.3.1统一指挥,加强管理。

在项目部统一协调下,项目部有关部门、各参建架子队和人员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

如果火情重大,则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由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项目部及各参建架子队予以全力配合。

1.3.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基础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3.3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灭火救援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人员疏散、遇难人员抢救以及伤员救治工作。

同时,做好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火灾发生后,项目部及有关架子队应迅速反应,按照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向现场调集灭火救援队伍和所需的物资、装备,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火灾发生地点、时间、火势等情况。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各架子队形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火灾应急管理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五局西成客专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管辖范围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火灾事故应急管理机构

2.1.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谢军

副组长:

候红波杨锡斌贺定能彭海启彭南洲

组员:

吕彦伟李星张国旗孙亚勤熊政

秦祥云姜玮靖赖刚冉启林唐科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电话:

),主任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小组交办事项。

2.1.2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应急方面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八个工作组。

祥见附件1

⑴现场指挥组

组长:

谢军

副组长:

候红波杨锡斌贺定能彭海启彭南洲

组员:

吕彦伟李星熊政孙亚勤李孟军蒋波

花宜朱先明李康武魏修明

⑵应急方案组

组长:

杨锡斌

副组长:

吕彦伟李星

组员:

陆林岚廖明强韦志信龚志文杨志威

⑶抢险救援组

组长:

谢军

副组长:

彭南洲

组员:

李孟军蒋波花宜朱先明李康武魏修明

唐科吉健

⑷医疗救护组

组长:

秦祥云

组员:

马俊峰

⑸后勤保障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及通讯保障)

组长:

彭海启

副组长:

熊政孙亚勤

组员:

陶波崔德发王冬

⑹治安保卫组

组长:

贺定能

副组长:

张国旗梁礼洪相关架子(站)队书记

组员:

吉健李云、王成林

⑺事故调查组

组长:

谢军

副组长:

候红波杨锡斌贺定能彭海启彭南洲

组员:

吕彦伟张国旗李星熊政孙亚勤

姜玮靖秦祥云赖刚

⑻善后处理组

组长:

候红波

副组长:

贺定能

组员:

秦祥云张国旗梁礼洪吉健李云王成林

2.1.3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职责

⑴审核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⑵部署和全面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⑶指导、检查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各工作小组及各架子队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⑷组织、确定Ⅲ、Ⅳ级及以下级别响应的救援方案和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⑸参与Ⅰ、Ⅱ级响应的抢险救援工作;

⑹协调与相关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相关工作,研究善后处理和总结工作。

2.1.4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与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及应急救援指挥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

⑵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意见、建议,并提出预案修订的建议方案。

⑶负责消防安全信息日常管理,整理归档各类消防资料和数据。

⑷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消防料具、备用车辆的调配及抢险队伍的组织。

⑸检查有关单位防火工作,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⑹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预报预警工作。

⑺参加火灾事故应急抢险工作,掌握灾情,随时向领导汇报;传达上级领导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指示;编制火灾事故抢险快报、简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指导架子队制定、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1.5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各工作小组职责

⑴现场指挥组职责

①召集相关人员及架子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地方公安消防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②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间有关事项,及时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③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抢险情况,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⑵应急方案组

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等技术人员组成。

①及早组织制定抢险方案;

②通过培训的方式向全体应急人员进行交底;

③当方案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或者无把握应对时,可联系专家组对方案进行指导和风险评估。

⑶抢险救援组职责

由各架子队、义务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指挥抢救伤员或物资等(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①在地方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组织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②为到达的抢险物资、设备人员指引道路;

③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⑷医疗救护组

组织医疗抢救队到现场开展抢救伤病员工作;负责协调与地方医疗卫生部门的联系。

⑸后勤保障组

由物机部、工程部、财务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

①做好物资设备采购、调拨的管理工作,组织抢险所需物资、设备进场;

②负责火灾事故交通车辆调配、通讯保障工作;

③及时组织检查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全体参加抢险人员的食宿问题等;

④完成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⑹治安保卫组

由安质部、工程部、架子队安全员和当地派出所民警组成。

主要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方向,引导救护车、消防车等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

⑺事故调查组

由项目经理、总工、各部室负责人组成,根据事故大小的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报请公司领导、业主、当地政府及安监、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原因分析、责任处理及相关预防措施等相关工作。

⑻善后处理组

由工程部、综合部、财务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当地政府及部门组成,负责事故恢复重建,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1.6各架子队职责

⑴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标段内的事故处置方案,并按程序进行报批;

⑵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及物资设备,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救援方案实施救援;

⑶负责事故现场基本情况调查,监测事故环境;

⑷参与研究确定救援方案。

3.预防与预警

应急程序,祥见附件2

3.1危险源监控

3.1.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⑴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分析。

⑵进行危害预测预报。

⑶加强监督检查。

3.1.2预防措施

⑴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⑵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⑶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

⑷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⑸动火作业必须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

⑹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⑺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⑻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⑼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3.2预警行动

3.2.1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3.2.1.1预警的条件

通过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查,当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预警:

⑴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未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不明确;

⑵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宿舍,生活区的设置不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⑶现场消防器材不齐全、失效,布局不合理,要害部位配备少于4具的灭火器;

⑷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支搭;

⑸易燃物品未设专库储存,未分类单独存放,通风差。

⑹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使用明露高热光源灯具;

⑺动用明火未审批或越级动火或无监护措施;

⑻焊割作业未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

⑼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未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⑾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和持证上岗。

3.2.1.2预警的方式及方法

下达整改指令,指定整改责任人、监督人限期整改落实,整改不力时采取处罚措施以促进整改。

3.2.2信息发布

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⑴所有信息均需经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方可发布。

⑵综合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是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应处理好公众的有关咨询,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公布,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4.信息报告程序

4.1报警系统及程序

当发生火灾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救援,并向站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评估险情,确定等级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同时上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汇报情况确定等级,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至属地应急指挥机构。

4.2报警方式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4.3通讯、联络方式:

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祥见附件3

4.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事故确认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内容包括:

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困人员数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⑶事故的简要经过。

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已经采取的措施。

4.5向外求援方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用电话和传真向外进行求援。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铁路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根据项目部响应分级的要求,项目部响应级别不在规定的级别内。

项目部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补充了项目部和站队班组级别。

5.1.1项目部响应分级(Ⅰ~Ⅳ为应急扩大时响应标准)。

⑴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火灾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②重伤100人以上;

③直接财产损失为1亿元以上;

④国务院决定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火灾事故。

⑵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火灾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造成死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④铁道部决定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火灾事故。

⑶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火灾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造成死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④指挥部决定需要启动Ⅲ级应患响应的火灾事故。

⑷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火灾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造成死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30人以下重伤;

③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下;

④指挥部决定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火灾事故。

5.1.2项目级应急响应标准

相当于损失工作日大于105日低于6000日的失能伤害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

5.1.3站队(班组)级应急响应标准

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事故。

5.2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火灾事故后,达到本预案响应条件,启动本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首先报请局指挥部启动相应的预案并由局指挥部报请西成公司或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2.1分级响应

⑴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I级应急响应由局指挥部上报西成公司、由西成公司报请铁道部、再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此前,铁道部及以下各级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指挥部及项目部进入应急状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⑵Ⅱ级预警机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由西成公司按照铁办[2011]36号文中《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进行启动,指挥部及项目部进入应急状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此前,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⑶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局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指令。

项目部进入应急状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响应指令的内容应包括火灾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职责等内容。

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主持下,立即开展有关协调指挥工作。

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工作小组迅速到位,其工作状态由日常管理变为应急状态管理,并按各自应急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应急抢险等工作小组须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⑵指挥部现场指挥工作小组立即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并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⑶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尽快确定事故救援及协调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⑷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划分警戒区域,实施定向、定时封锁,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警戒,防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⑸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工作。

⑹项目部按照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小组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全面配合指挥部各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采取紧急措施,调动各项目部各项资源,进入应急抢险及相关工作。

⑷项目部级应急响应行动。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指令。

项目部进入应急状态,相关架子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响应指令的内容应包括火灾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职责等内容。

⑴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主持下,立即开展有关协调指挥工作。

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工作小组迅速到位,并按各自应急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应急抢险等工作小组须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⑵现场指挥组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⑶抢险救援组尽快确定事故救援及协调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⑷治安保卫组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划分警戒区域,实施定向、定时封锁,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警戒,防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应急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工作。

⑹各架子队按照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全面配合项目部各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采取紧急措施,调动各架子队各项资源,进入应急抢险及相关工作。

⑸站队(班组)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站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指令,并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架子队进入应急状态,各班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⑴架子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组长主持下,立即开展有关协调指挥工作。

应急值班员立即通知各小组迅速到位,并按各自应急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⑵项目部现场指挥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⑶抢险救援组尽快确定事故救援及协调方案,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施;

⑷治安保卫组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划分警戒区域,实施定向、定时封锁,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警戒,防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⑸各队级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项目部抢险救援组工作。

⑹各班组按照架子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全面配合项目部各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响应行动。

⑺采取紧急措施,调动各项资源,进行应急抢险及相关工作。

5.2.2各应急工作组分工

⑴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点后,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由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应急救援指令。

⑵各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⑶应急方案组向抢险救援组提供抢险救援方案,如在实施中发现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联系专家组到现场进行修订或指导。

⑷抢险救援组针对事故现场制定抢险安全措施,迅速处置危险源,控制次生灾害;

⑸治安保卫组负责引导受困人员安全撤离,同时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封锁,保护事故现场;

⑹医疗救护组立即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当场施救、安全转移和专业救护。

⑺后勤保障组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并立即调用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器材等以备抢险使用。

⑻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现场进行认真、全面地勘验,发现和收集确定事故原因的各种痕迹、物证等。

⑼善后组负责通知伤亡者家属,做好抚恤工作。

5.2.3资源调配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的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察看灾情,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及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向抢险队、救护队、义务消防队等队员下达指令。

5.2.4应急避险

发生事故时的危险区域,救援人员只能在救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5.2.5应急扩大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或抢救非常困难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请求外援。

5.3处置措施

⑴火灾发生时

要及时报告上级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断电,提供(消防栓的位置)水源,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安排人员在迎接消防车。

⑵进入火场后

灭火人员及在场群众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灾围困的妇、幼、老人、伤者抢救出来,转运到安全地带,组织人员疏散人员抢救机械设备和财物,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⑶组织好安全警戒

根据火势划定安全区域,清理火灾现场人员和障碍物,为火灾扑救和消防车进入火场提供保障,维护好火场秩序,防止现场遭到人为破坏。

⑷如发现易燃液体或者可燃气体泄漏,应关闭阀门;发现有导线落地时,应切断有关电源;被烧坏的建筑物有倒塌危险并危及他人安全时,应避开不安全地带,仔细观察并记录下倒塌前的烧毁情况。

⑸扑灭后的火场“死灰”复燃,甚至二次成灾时,要迅速有效地实施扑救,酌情及时报警。

有的火场扑灭后善后事宜未尽,现场保护人员应及时发现,协作调查。

⑹火灾急救的基本要点:

①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全体员工在任何时间、地点,一旦发现起火都要立即报警,并参与和组织群众扑灭火灾。

②集中力量

主要利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集中灭火力量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进行扑救以控制火势蔓延。

③消灭飞火

组织人力监视火场周围的建筑物,露天物质堆放场所的未尽飞火,并及时扑灭。

④疏散物资

安排人力和设备,将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阻止火势蔓延。

⑤积极抢救被困人员

人员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要有熟悉情况的人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困的人员。

⑺火灾急救的基本方法:

①先控制,后消灭。

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具备灭火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一举消灭。

②救人重于救火。

灭火的目的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使被困的人员得到救援。

③先重点,后一般。

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重要物资;火势蔓延猛烈方面和其他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的方面是重点。

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水是最常用的灭或剂,取用方便,资源丰富,但要注意水不能用于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

⑤人员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顺利撤出烟雾区;如无法进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抛出小物件,发出救人信号引起注意。

⑥进行物资疏散时应将参加疏散的员工编成组,指定负责人首先疏散通道,其次疏散物资,疏散的物资应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要派人看护。

⑻各种灭火器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如下:

①酸碱灭火器

倒过来稍加摇动或打开开关,药剂喷出;适合扑救油类火灾。

②泡沫灭火器

把灭火器筒身倒过来;适用扑救木材、棉花、纸张等火灾,不能扑救电气、油类火灾。

③二氧化碳灭火器

一手拿好喇叭筒对准火源,另一手打开开关既可;适用扑救贵重仪器和设备,不能扑救金属钾、钠、镁、铝等物质的火灾。

④干粉灭火器

打开保险销,把喷管口对准火源,拉出拉环,即可喷出;适用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和电气设备等火灾。

⑼火灾事故调查处置。

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

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⑽对犯罪分子蓄意制造的火灾突发事件和遇有趁火打劫的,以及发现行为可疑的人员要多加小心,纳入视线,及时报告和移交公安机关。

5.4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Ⅲ、Ⅳ级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局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的通知应发送至收到启动指令的相关单位,并抄送铁道部及地方府有关部门。

5.5后期处理

⑴火灾抢险完毕,项目部对抢险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点收入账,冲减支出,做到工完料净。

⑵项目部财务部应对火灾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抢险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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