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22工会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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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22工会台账
工会台账
工程项目部工会组织网络
项目部工会主席:
戴军
工会小组组成人员:
祝璐杨洋杨铭范鹏
制度目录
序号
内容
1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岗位职责
2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制度
3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4
工会劳动保护检查考核制度
5
关于禁止招收未成年工的通知
6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记录表
7
8
9
10
11
12
13
14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岗位职责
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劳动保护教育提高群体安全意识和职工自检、自改、自防能力。
督促有关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督促企业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3、督促和协助行政部门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
4、经常组织检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章指挥和强行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
如无效,即应支持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
6、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行政部门查清事故发生原因。
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控告,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或法律责任。
7、督促安全部门做好对新工人、换岗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二、劳动保护监督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扬主人翁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
2、参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和处理事务能力。
3、协助项目经理(班、组长)做好对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工人安全三级教育工作。
4、经常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汇报并督促解决,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
5、督促项目经理(班、组长)按规定领取和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协助做好本组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6、协助本部门做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运输、保管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解决,保证安全。
7、发生伤亡和中毒事故,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三、劳动保护检查员职责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将情况及时汇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2、如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规范,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有重大事故隐患因素,随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工人立即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工作责任性,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敢于提出来,如遇到打击报复,妨碍监督检查的现象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记录
时间:
年月日
主持人
记录人
参与会员
会议主要议题
形成的意见及责任人
落实情况
基本落实到位
备注:
本表记录每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形成的主要意见;反映工会劳动保护检查情况。
关于严格用工制度禁止招用未成年人的通知
各项目部、各劳务队: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在劳务用工重严禁招用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劳动作业。
请各项目部、各劳务队接通知后立即对所属劳动力进行检查,如发现已招有未成年人应立即清退,并妥善处理。
请各施工项目部认真督促劳务队在劳务用工上遵纪守法,一经发现有使用未成年施工作业,立即通知劳务公司责令其清退,否则项目部有权将劳务队清退出施工现场。
年月
职工代表劳动保护巡视检查表
时间
地点
检
查
内
容
检查人:
整
改
情
况
已整改到位
督促人:
备注
关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规定
一、当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遵守国务院和建设部相关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工地,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工地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拍照或录相。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工地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
五、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工地要自觉接受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隐瞒。
六、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工地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七、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快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班子,稳定职工情绪,按照国家的政策和规定,合法、合理做好伤亡者的善后工作,工会应参与事故处理的全过程。
八、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领导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整改方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关于女职工怀孕和婴儿哺乳期间休假的办法
各分公司由于施工,地点流动分散,女职工婴儿入托困难。
为关心女职工的健康和有利于独生子女成长,根据公司职代会的提案,并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经研究对本公司女职工(基本职工)怀孕和婴儿哺乳期间的休假,作如下规定:
一、凡己婚女职工领有生育证怀孕七个月,从第八个月开始直至婴儿十八个月期间,领有独生子女证或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生育第二胎的可以享受本规定。
二、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劳保条例规定的产假待遇按劳保规定执行。
待产休假期和规定假期满后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70%发放,各项补贴照发。
奖金、劳保用品、浴费、车贴、夏季清凉饮料费和冬季防冻用品均停止发放。
休假按缺勤考核,企业工龄照算,今后如遇工调福利等考核出勤时不受影响。
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不得再报销婴儿托费。
三、凡符合享受本规定休假的对象必须本人书面申请,经队组签注意见,分公司批准,报公司备案。
如不经批准或超出规定享受休假期限范围而无故休息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一、过四个月产假而未上环者。
须在三个月内落实带环措施,到期不执行,所享受过的晚育假扣回,按事假处理,确实不适宜上环者,须由医院证明,并落实其他避孕措施。
二、休产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并落实节育措施,期间暂不宜上环,须由医院妇产科出具证明方能休晚育期假。
三、凡本职工怀孕分娩后要进行登记,以便掌握情况,督促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办理独生子女证。
四、四十岁以下育龄妇女,凡以往未上环者,应到公司卫生所登记,采取必需的避孕措施。
五、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透环要求每位上环人员,在规定期限内透视完,如有逾期不去的,扣部门当月奖金总额10%,并不再补发。
六、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凡有违反者一律按省市计生条例处理,各部门一把手必须管好、抓好,如有发现发生,取消全年承包奖。
七、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需经常对职工及外来流动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并抽查集体宿舍,杜绝男女混居和违反计划生育等现象。
年月日
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防暑降温工作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关系到生产劳动的正常运行,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茶水供应:
建筑施工现场应保证茶水供应,茶缸、茶水桶应定点安放,并设有防尘罩,有食堂的工地茶水应有工地食堂供应,无食堂的工地茶水应有看工地的同志负责供应。
二、食堂供应:
食堂应每日保证菜汤供应,荤、蔬菜搭配合理,夏季的冷面、冷盆、饭菜应严格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操作,不购买变质食品,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把好从原料到成品的验收关,杜绝一切发生食物中毒的现象。
三、巡回医疗:
医务室应搞好工地巡回医疗,检查工地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情况,宣传防暑降温的保健措施,观察工跑是否有中暑病人的迹象。
四、药品供应:
医务室应负责工地的防暑保健工作,应及时将所需的防暑药品送到工地,使每一工地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
五、宿舍防暑降温:
分公司宿舍应安装电扇,宿舍在高温季节应采取通风,限定宿舍人数,开放乘凉场地等措施,使住宿人员晚上能休息好。
六、工地休息场地:
高温季节施工工地,应有乘凉休息场地,使职工在午间休息好。
七、施工避暑:
高温季节施工应利用阴、阳面,以及室内、室外的操作,避阳就阴,合理安排背阳、通风的施工面。
八、高温避暑:
35oC以上属高温,中午应避开高温,让工人休息好,防止高温中暑。
附件:
工会委员会委员花名册
工会会员奖励情况
工会干部培训情况
工会小组会登记
会员调、进调出登记表
工会宣传情况统计表
会员会费缴纳表
会员奖励情况
工会工作大事记
立功竞赛情况登记表
职工文体活动记录表
送温暖(送清凉)活动开展情况
困难职工登记表
职工子女上学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