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80001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19.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docx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

附件

土地核验执法文书(样本)

目录

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出让)

2、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划拨)

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出让)

4、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划拨)

5、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整改通知书

6、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合格证明

7、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分期)核验合格证明

样式1

申报日期:

受理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出让)

申报人名称

(受让方)

合同

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让地块

约定竣工

日期

土地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土地用途

用地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价款缴付

出让金     万元

补缴出让金     万元原因                         

已缴违约金     万元   原因                         

建设情况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以下内容经营类用地申报人填写:

住宅面积M2

办公面积M2

商业(娱乐)面积M2

保障性住房套数   套

保障性住房面积M2

以下内容工业类用地申报人填写:

单位用地投资强度 元/公顷

工业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万元

出让合同载明

的其他条款

备   注

送审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应送份数

实送份数

备注

1

申报人的法人证明材料

一份

复印件

2

联系人的身份证

一份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

一份

复印件

4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一份

原件

5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

一份

复印件

6

7

8

注意事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土地核验的申报条件

建设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后,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土地核验。

以单个出让合同为依据,实施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可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分期申报土地核验。

建设项目以多份出让合同为依据的,分别对照每个合同申报土地核验。

二、填表说明

申请表应对照出让合同载明的事项,填写实际履行的情况。

出让合同未载明的事项以及无事实情况的栏目填写“无”。

三、随申请表请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材料:

1、申报人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法人证明材料具体为:

(1)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

(2)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3)国家机关,提供组织机构代码;(4)境外企业、组织,提交的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的,提供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5)香港和澳门的企业、组织,提交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2、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原件1份);

5、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中载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报告编制单位以及总投资额的页面(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有关事项可在“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网站查询并下载格式文本,网址:

下载表格请以双面打印的方式将本表打印在一张纸上。

申报人承诺:

我(单位)知晓申报土地核验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申报人盖章: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2

申报日期:

受理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表(划拨)

申报人名称

(用地单位)

划拨文件

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划拨地块

约定竣工

日期

土地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土地用途

用地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价款缴付

划拨价款金额     万元

建设情况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划拨决定书载明的其他要求

备   注

送审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应送份数

实送份数

备注

1

申报人的法人证明材料

一份

复印件

2

联系人的身份证

一份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

一份

复印件

4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一份

原件

5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

一份

复印件

6

7

8

注意事项(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土地核验的申报条件

建设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批准完成建设后,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土地核验。

以单个划拨决定书为依据,实施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可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分期申报土地核验。

建设项目以多份划拨决定书为依据的,分别对照每个划拨决定书申报土地核验。

二、填表说明

申请表应对照划拨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填写实际履行的情况。

划拨决定书未载明的事项以及无事实情况的栏目填写“无”。

三、随申请表请按下列要求送审相关材料:

1、申报人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法人证明材料具体为:

(1)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

(2)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明;(3)国家机关,提供组织机构代码;(4)境外企业、组织,提交的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的,提供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5)香港和澳门的企业、组织,提交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2、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原件1份);

5、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算报告中载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报告编制单位以及总投资额的页面(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有关事项可到“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网”网站查询并下载格式文本,网址:

下载表格请以双面打印的方式将本表打印在一张纸上。

申报人承诺:

我(单位)知晓申报土地核验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申报人盖章: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3

受理编号:

合同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出让)

类别

核验项目

合同要求

申报情况

核验结果

核验结论

用地情况

合同主体

□通过 □未通过

用地范围

□通过 □未通过

用地面积(M2)

□通过 □未通过

土地用途

□通过 □未通过

交地时间

□通过 □未通过

开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竣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价款交纳情况

缴纳出让金(万元)

□通过 □未通过

补缴出让金(万元)

□通过 □未通过

缴付违约金(万元)

□通过 □未通过

建设情况

容积率

□通过 □未通过

绿地率(%)

□通过 □未通过

建筑系数(%)

□通过 □未通过

项目特定要求

住宅、办公、商业(娱乐)建筑面积比例(%)

□通过 □未通过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通过 □未通过

工业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

□通过 □未通过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万元)

□通过 □未通过

单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通过 □未通过

出让合同载明的其他条款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检查

核验

意见

□该建设用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条件。

主要原因:

 

整改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该建设用地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条件。

检查核验责任人:

检查日期:

部门

审核

意见

 

部门负责人:

审核日期: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局领导:

审批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4

受理编号:

划拨文件编号: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审查表(划拨)

类别

核验项目

划拨文件要求

申报情况

核验结果

核验结论

用地情况

用地单位

□通过 □未通过

用地范围

□通过 □未通过

用地面积(M2)

□通过 □未通过

土地用途

□通过 □未通过

交地时间

□通过 □未通过

开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竣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价款交纳

划拨价款金额(万元)

□通过 □未通过

建设情况

容积率

□通过 □未通过

绿地率(%)

□通过 □未通过

建筑系数(%)

□通过 □未通过

项目特定要求

划拨决定书载明

的其他要求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检查

核验

意见

□该建设用地不符合划拨文件批准的建设条件。

主要原因:

 

整改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该建设用地符合划拨文件批准的建设条件。

检查核验责任人:

检查日期:

部门

审核

意见

 

部门负责人:

审核日期: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局领导:

审批日期: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5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整改通知书

编号: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申报(受理编号:

),经对照《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

),对贵单位履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核验,以下项目(见附表)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整改后再作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年月日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项目列表(出让)

序号

核验项目

合同要求

申报情况

核验结论

整改要求

1

合同主体

□通过 □未通过

2

用地范围

□通过 □未通过

3

用地面积(M2)

□通过 □未通过

4

土地用途

□通过 □未通过

5

开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6

竣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7

缴纳出让金(万元)

□通过 □未通过

8

缴付违约金(万元)

□通过 □未通过

9

容积率

□通过 □未通过

10

绿地率(%)

□通过 □未通过

11

建筑系数(%)

□通过 □未通过

12

单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通过 □未通过

13

住宅、办公、商业(娱乐)建筑面积比例(%)

□通过 □未通过

14

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通过 □未通过

15

工业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

□通过 □未通过

16

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万元)

□通过 □未通过

17

出让合同载明的其他条款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项目列表(划拨)

序号

核验项目

划拨文件要求

申报情况

核验结论

整改要求

1

用地单位

□通过 □未通过

2

用地范围

□通过 □未通过

3

用地面积(M2)

□通过 □未通过

4

土地用途

□通过 □未通过

5

开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6

竣工时间

□通过 □未通过

7

缴纳划拨价款(万元)

□通过 □未通过

8

容积率

□通过 □未通过

9

绿地率(%)

□通过 □未通过

10

建筑系数(%)

□通过 □未通过

11

划拨决定书载明的其他事项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6

 

上海市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核验合格证明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合格证明

编号:

经对(申报单位名称)按照《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

),进行用地和建设情况的核验,申报的建设项目符合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批准的用地和建设条件。

特此证明

 

发证机关:

日期:

用地单位

土地位置

房地产权证号

宗地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取得方式

记注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核验合格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用地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用地单位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合格证明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整宗核验的项目。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样式7

 

上海市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分期)核验合格证明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分期)核验合格证明

编号:

经对(申报单位名称)按照《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编号:

),进行用地和建设情况的核验,申报的建设项目属于该宗地的第

期用地,与(编号: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一致,并符合有关用地和建设条件。

特此证明

 

发证机关:

日期:

用地单位

土地位置

房地产权证号

宗地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取得方式

记注

本证为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第期核验合格证明,本期验收平方米土地面积,已验收

平方米土地面积。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核验合格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用地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用地单位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合格证明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分期核验的项目。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