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文化教育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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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文化教育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教育。

4、统筹安排、管理各类教育经费。

发展校办产业,改善办学条件。

5、研究全县教育发展战略思路,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

6、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技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7、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好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组织教育督导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工作。

9、做好文化教育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

10、管理和指导全县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发展环境能力建设,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资源建设和文化艺术生产。

创办内资出版物,推介灵寿,宣传灵寿。

指导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督查安全运行工作。

11、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彩公益金管理办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12、负责我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和法制宣传,打击违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13、指导、组织开展文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14、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5、负责文化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下属38个预算单位:

分别是灵寿县教育局机关、河北灵寿中学、灵寿县初级中学、灵寿县职业中学、灵寿县慈峪中学、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灵寿县教师进修学校、灵寿县县直幼儿园、灵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灵寿县文物管理所、灵寿县图书馆、灵寿县文化馆、灵寿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灵寿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灵寿县特殊教育学校、灵寿镇第一中学、灵寿镇大东关明德小学、灵寿县三圣院乡中学、灵寿县三圣院乡西木佛小学、灵寿县北洼乡中学、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小学、灵寿县牛城乡初级中学、灵寿县牛城乡牛城小学、灵寿县狗台乡中学、灵寿县狗台乡阜安中心小学、灵寿县青同镇初级中学、灵寿县青同镇苗朱乐小学、灵寿县南宅乡初级中学、灵寿县南寨乡南寨小学、灵寿县塔上镇第一中心小学、灵寿县慈峪镇慈峪小学、灵寿县南燕川乡第一中心小学、灵寿县谭庄中心小学、灵寿县陈庄镇陈庄中心小学、灵寿县岔头镇第二中心小学、灵寿县寨头明德小学、灵寿县南营小学。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河北灵寿中学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初级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灵寿县职业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灵寿县慈峪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教师进修学校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县直幼儿园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文物管理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图书馆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河北省灵寿县文化馆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特殊教育学校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灵寿镇第一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灵寿镇小东关明德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三圣院乡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三圣院乡西木佛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北洼乡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牛城乡牛城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牛城乡初级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狗台乡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阜安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青同镇初级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青同镇苗朱乐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南宅乡初级中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南寨乡南寨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塔上镇第一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慈峪镇慈峪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南燕川乡第一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谭庄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陈庄镇陈庄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岔头镇第二中心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寨头明德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灵寿县南营小学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43346.1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12.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6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638.15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43346.1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0953.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594.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59.29万元;项目支出12392.51万元。

3、与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较2017年预算增加135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长1358.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普通教育支出和职业教育支出的增长。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02.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包括办公费19.4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2.2万元,办公取暖费8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11.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54万元,印刷费6.3万元,咨询费3万元,租赁费0.98万元,劳务费4.6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福利费2.22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2.6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8.89万。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比2017年减少1.7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24.9万元,比2017年减少4.25万元,主要因为本部门轿车减少一辆;公务接待费为3.99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1、学前教育。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园舍安全。

通过对民办幼儿园的奖补,促使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帮助家庭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基础教育。

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

3、高中教育。

推动高中教育发展,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建设优质特色高中,提升全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4、职业教育。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贴近,显著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5、成人和民办教育。

面向各类群众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网络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

6、教师队伍建设。

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等,提高中小学教师、校长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及管理素质,增强领导力和创新能力。

7、财务管理及教育政务管理。

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8、青少年校外教育。

开展各类兴趣班,满足广大青少年儿童才艺学习需要,为学员才艺展示提供平台,开展公益活动,引导青少年健康发展。

9、招生考试。

按时、高质量完成高考、中考及学考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不出现任何差错。

10、德艺体教育。

提升学生道德品质,提高学生专业艺术素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电教仪器图书装备。

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室)建设工作,加强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建设工作。

12、文化艺术管理。

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机构和队伍健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形成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公共文化专用设施、设备更新、配备与维修(护)。

文化艺术作品进一步丰富,专业艺术创作生产和地位不断提高。

13、文化宣传交流。

提高灵寿知名度和美誉度,文化影响力扩大。

全方位宣传推介县文化艺术资源,提升对外交流水平和档次。

14、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建设。

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农家书屋建设、全民阅读活动、老放映员补助等任务目标。

15、发展体育事业。

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系统更加完善。

16、文化市场执法。

做好版权案件受理和查处,保证所有权人利益,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做好全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好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工作。

17、文化保护。

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优秀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18、文物保护。

确保文物与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学前教育

738.67

实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支持和引导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增强资金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幼儿园入园率和扩大在园幼儿数,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689.82

通过实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实施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对偏远地区适龄儿童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巡回指导。

毛入园完成率

75%以上

70%-74%

65-69%

65%以下

  2、实施民办幼儿园综合奖补

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用于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

通过对民办幼儿园的奖补,促使民办幼儿园自主发展,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从而真正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入园完成率

75%以上

70%-74%

65-69%

65%以下

  3、实施学前教育资助

48.85

对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低保家庭子女,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以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资助比例

10%

9%

8%

7%以下

二、基础教育

6623.28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1、发展农村义务教育

6382.28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贫困寄宿生活生活费,为全县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着力改善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就读。

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办学差距。

山区教育扶贫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实现免费就读。

小学入学率

100%

99%

98%

98%以下

初中入学率

100%

99%

98%

98%以下

建设类项目开工、竣工率

100%

80-99%

70-79%

小于70%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比例

23%

未达到23%

山区教育扶贫学校困难学生补助率

100%

90%

80%

80%以下

免费教科书发放率

100%

未达到100%

  2、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210.00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

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义务教育学校均衡达标率

89%以上

85-88%

80-84%

80%以下

  3、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31.00

保障全县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以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入学完成率

95%以上

90%-94%

85%-89%

85%以下

三、高中教育

915.55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实现普通高中发展的多样化、特色化,提高高中毛入学率

  1、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和学生资助

915.55

改善薄弱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精做强县一中,积极推进普职融通工作,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对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推动高中教育发展,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建设优质特色高中,提升全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普职融通取得实质性成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确保贫困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招生计划完成率

93%

92%

90%

90%以下

建成一所特色高中

1

0

资助完成率

95%

90%

80%

80%以下

四、职业教育

460.10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实学生资助、奖励政策。

  1、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460.10

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注重职业学校内涵建设。

设立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装备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贴近,显著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按国家标准科学、准确测算,及时拨付免学费资金和发放助学金。

提高职业学校经费运转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学校资金测算准确率(%)

98%

95%

90%

90%以下

学校资金发放到位率(%)

98%

95%

90%

90%以下

五、成人和民办教育

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构建学习型社会,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1、支持非学历继续教育

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统筹各种项目和资源,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覆盖全县城乡的网络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培训人次占全县人口的10%以上

10%

9%

8%

8%以下

落实《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助力全民终身学习法制化

一年三次

一年二次

一年一次

  2、年检、常规检查

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年度检查。

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

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合格率100%。

100%

90-99%

75-89%

75以下

六、教师队伍建设

3173.34

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的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完成中小学骨干、学科教师培训,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工资调整及发放,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

  1、教师培养与培训

负责教师队伍、校长队伍、机关干部队伍培训方案制定和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宏观指导教师培训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培训项目人员及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评选管理工作;

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等,提高中小学教师、校长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升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及管理素质,增强领导力和创新能力。

培训完成率

90%

80%

70%

70%以下

培训合格率

90%

80%

70%

70%以下

教师满意度

80%

70%

60%

60%以下

  2、高水平人才培养与引进

1、招聘100名特岗教师;2、招聘40名幼儿教师;3、为缺编单位补充临聘人员

及时补充自然减员带来的人员紧张的压力,并且为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

招聘完成率

90%

80%

70%

70%以下

  3、教职工薪资待遇管理

3173.34

为全县教职工及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工资、教龄补助,对边远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及交通补贴。

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

资金测算准确率

98%

95%

90%

90%以下

补助发放到位率

98%

95%

90%

90%以下

七、财务管理

遵守国家各项财经制度,负责部门日常财务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按时完成各项资金的申报与下达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教育服务业的统计工作。

保证本部门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到所有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1、部门日常财务等事项管理

负责文化教育经费、专项资金的预算、分配、管理,以及部门日常财务、文化服务业统计、年报、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依照《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财务预算达成率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60%以上

低于50%以下

八、教育政务管理

负责教育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依法行政,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勤政廉洁的政府部门;保障工作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1、综合业务管理

做好教育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财务管理、依法行政、教育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招生考试、考场建设、学校安全管理、思政体卫、语言文字等工作。

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机关职能执行率

100%

95%

90%

90%以下

  2、综合事物管理

做好会议培训组织,内部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维修,大型设备购置,纪检(监察)、人事、党务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值班管理、报刊订阅、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维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机关正常运转率

100%

95%

90%

90%以下

九、青少年校外教育

11.00

为我县青少年儿童提供校外素质教育,开展音、体、舞、美兴趣培训,关爱困难儿童,组织公益活动,打造我县青少年道德教育基地。

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兴趣课堂,组织公益活动,关爱困难儿童,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展示才艺的舞台。

  1、开展艺术培训

11.00

开展音、体、舞、美兴趣班,满足广大青少年儿童才艺学习需要。

各培训班学员人数安排合理、课程安排科学,教师人员稳定。

完成当年招生计划

计划人数95%

计划人数85%

计划人数75%

计划人数60%

  2、打造才艺展示平台

组织学员参加全国、省市区文艺汇演,为学员才艺展示提供平台。

参加全国及省市区文艺汇演,组织六一、元旦文艺晚会。

参演人数

学员总数80%

学员总数70%

学员总数60%

学员总数50%

  3、开展公益活动

开展公益活动,引导青少年健康发展,关爱孤困儿童。

完成全国宫协等上级单位安排的公益活动,服务有需要的孤困儿童。

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

学员人数50%

学员人数40%

学员人数30%

学员人数20%

  4、综合业务管理

提升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学环境,加强教师综合素质

保证学习环境安全、整洁、有序,保证教师素质提高。

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率

100%

95%

90%

90%以下

十、招生考试

40.52

认真做好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组建档案等工作。

做好高考指挥中心维修工作。

1、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工作;2、认真做好考生体检工作;3、切实组织好高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4、做好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的信访咨询工作;5、做好被录取考生的组建档案工作;6、做好高电子考场设备维修的工作。

  1、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组建档案、电子考场设备维修

按照省、市考试院要求,对高考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按时完成报名、摄像、报名信息核对、优惠加分、体检等工作;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组织好考试,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做好被录取考生的组建档案工作;在5月中旬前,做好高考电子考场设备的维修工作

按时、高质量完成高考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

高标准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重大失误(事故)群众满意度工程质量

按时完成零差错不出现重大失误群众满意度≥90%工程质量达标

差错率≤10%群众满意度≥80%

差错率≤20%群众满意度≥70%

差错率≤30%群众满意度≥60%

  2、中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县内高中段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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