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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管理程序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安汽车工程研究总院重庆部全体合同制员工,研究总院使用的劳务人员、借用人员、留用人员以及非重庆部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2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各类假期的请假程序,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考勤及请假制度(试行)》(长股司人[2008]124号)规定,结合长安汽车工程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研究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3术语

4职责

4.1总院人力资源处职责

4.1.1负责核实审核研究总院休息休假情况,并且上报给人力资源部;

4.1.2负责汇总研究总院每月休息休假情况,完善休息休假台帐并且上报给人力资源部;

4.2用人单位(总院下属单位)职责

4.2.1负责核实本单位休息休假情况,督促本单位休息休假流程的完善;

4.2.2汇总本单位每月休息休假情况,完善本单位休息休假台帐;

5工作要求及程序

5.1工作程序

5.1.1病假

5.1.1.1员工因病休假,需提供医保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

员工因突发急病、住院等情况,不能在请假前提交相关病休证明的,需在假后上班第1个工作日内,补交证明。

5.1.1.2

天数

休假天数≤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休假天数<10个工作日

休假天数≥10个工作日

上报对象

考勤员、直接领导

考勤员、直接领导、分管院领导

考勤员、直接领导、分管院领导、人力资源处(以下简称“人力处”)

上报时间

提前1个工作日

提前3个工作日

5.1.1.3员工医疗期间严格按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5.1.2事假

5.1.2.1员工请事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填写《员工事假申请表》(附表1),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遇紧急情况,须本人事先向直接领导请假,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

5.1.2.2事假审批权限:

天数

休假天数≤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休假天数≤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休假天数≤5个工作日

休假天数>5个工作日

上报对象

直接领导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人力处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人力处、人力资源部

上报时间

提前1个工作日

提前2个工作日

提前3个工作日

提前5个工作日

5.1.3工伤假

5.1.3.1工伤假是员工在工作场所因工负伤,需要治疗而进行的休假。

5.1.3.2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经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治疗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休假。

5.1.3.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工负伤,行政助理应立即通知人力处,并作好治疗期间的考勤管理工作。

5.1.3.4员工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的治疗和休假,暂按工伤假执行。

如果鉴定结果不符合工伤条件,该员工所休假期全部按病假处理。

5.1.3.5员工如果在工作期间负伤,但未及时上报,未经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所休假期全部按病假处理。

5.1.4婚假

5.1.4.1符合晚婚政策的初婚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和民政局开具的初婚证明原件到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生办”)开具婚假条,凭此假条享受5天婚假(含休息日)和10个工作日的晚婚假。

婚假条至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5.1.4.2非晚婚员工和再婚员工依据国家规定,凭结婚证复印件从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享受5天的婚假(含休息日)。

5.1.4.3如配偶不在本地,需到外地办理结婚证的,需填写《员工赴外地完婚路程假申请表》(附表2),向人力处申请路程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负担。

5.1.4.4员工申请休婚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直接领导和单位领导。

室主任和单位领导在婚假条或结婚证复印件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休假。

5.1.4.5员工在休假前,应将婚假条或结婚证复印件交给行政助理存档备案。

婚假应连续休完,不能分段休。

5.1.5产检

5.1.5.1怀孕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可根据医生的建议,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5.1.5.2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算作出勤时间。

5.1.5.3怀孕女员工计划前往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单位的直接领导。

5.1.5.4单位考勤员应在纸质考勤表上作好产检员工的考勤记录。

5.1.6产假

5.1.6.1怀孕女员工,在办理了《长安公司职工生育生活津贴申请表》(附表3)休假和享受生育津贴。

未申请生育保险的产假按病假处理。

5.1.6.2产假天数计算:

普通生育

晚育

每多N胞胎

难产

4月以下流产(已办准生证)

宫外孕

4月以上流/引产(已办准生证)

90天

+30天

×15天

+15天

15天

30天

42天

(晚育: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

5.1.6.3未生育过且未办准生证的已婚女员工因人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

5.1.6.4产假应连续休完,不能分段休假。

5.1.7护理假

5.1.7.1符合晚育条件(女方年满24周岁)的员工家属分娩期间,本公司在册男员工可享受7个工作日的护理假(婴儿出生之时起一个月内有效)。

5.1.7.2公司在册男员工凭本人工作证和子女出生证、准生证原件到计生办申请《晚育、护理假条》假条,并凭该假条休假。

5.1.8哺乳假

5.1.8.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婴儿不在身边的不享受)。

5.1.8.2每班工作时间内,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最多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5.1.8.3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出勤时间。

5.1.8.4享受哺乳假的员工,应提供婴儿《出生证》的复印件给单位考勤员,以计算假期的截止时间。

哺乳假当天有效,不能集中使用。

5.1.9女员工留职休假

5.1.9.1女员工在哺乳期间,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本人出具《准生证》和婴儿《出生证》,并填写《女员工妊娠、哺乳期间留职休假审批表》(附表4),经处所领导同意,公司计生办审核,报人力处批准后,方可休假。

5.1.9.2留职休假一般可休至婴儿一周岁。

小孩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休至婴儿两周岁。

5.1.9.3女员工休假期间,单位考勤员应作好相应的考勤记录,并将《女员工妊娠、哺乳期间留职休假审批表》的复印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计算休假时间。

5.1.10计划生育假

5.1.10.1已婚晚育后的育龄女员工,一年内未妊娠者,可享受奖励休假三个工作日,至年满四十九周岁(含四十九周岁)止。

5.1.10.2女工凭计生办开具的计生假条享受计划生育假。

计生假须按自然年度在开具假条的当年休假,当年未休完的计生假自动作废。

5.1.10.3计生假可分段休,一次性最小休假时段为4个小时(半天)。

5.1.10.4女工休假时,直接领导应在计生条上签署同意休假的时间。

计生假休满后,女工应将假条交到行政助理处存档备案。

5.1.11丧假

5.1.11.1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享受5天丧假(含休息日)。

若在外地死亡,将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路程假由人力资源处审批,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

5.1.11.2员工请丧假时,应填写《员工丧假申请表》(附表5),事后凭据直系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完善请假手续,到行政助理处存档备案。

5.1.11.3丧假需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段休。

5.1.12探亲假

5.1.12.1员工享受探亲假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员工;

2、同配偶不住在一起,或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3、距主城区(或办公所在地)250公里(含250公里)以上或车程3个小时(含3个小时)以上的;

4、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5.1.12.2员工探亲时,由本人填写《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探亲假申请表》(附表6),由所在室组和单位同意,并于预计探亲时间前2周将表交到人力资源处审核,待人力资源处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5.1.13带薪年休假

5.1.13.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有资格享受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按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5.1.13.2年休假以公司的统筹安排为主,公司未统筹安排当年度休假或跨1个年度休安排休假的,以员工本人意愿为主。

5.1.13.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或分零使用(最小单位为半天),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休假的,经人力处审核,人力资源处分管副院长批准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5.1.13.4员工因公不能休假也不愿申请跨年度休假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5.1.13.5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年休假外,员工自行安排年休假时,需要填写《员工年休假申请表》(附表7),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休假。

5.1.13.6员工休假后,单位行政助理应将员工的休假情况记录在《员工年休假信息卡》上,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5.1.14法定节假日

5.1.14.1全体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1个工作日);

春节(3个工作日);

清明节(1个工作日);

“五一“国际劳动节(1个工作日);

端午节(1个工作日);

中秋节(1个工作日);

国庆节(3个工作日);

5.1.14.2部分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五四青年节”青年员工放假半天。

5.1.14.3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周六和周日,应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周六和周日,则不补假。

5.1.14.4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由各单位按情况安排具体休假时间,因单位未安排休假而正常上班的员工,不作加班工时计算。

5.1.14.5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周末休息时间,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5.1.15公假

5.1.15.1经公司批准参加社会团体、工会、党委、团委等活动,在参加活动期间均属公假。

5.1.15.2员工休公假需有公司或所属工会、党委、团委等开具的参加活动证明单,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直接领导、单位领导和考勤员。

5.1.15.3员工休公假期间算作出勤时间。

单位考勤员应作好公假的考勤记录,并将休假证明单存档备案。

5.1.15.4员工周一至周五下班后、周末和节假日请公假参加活动均不算作加班时间。

5.1.16补休

5.1.16.1补休是员工加班工作,公司给予补休假的一种方式。

5.1.16.2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补休。

员工也可以在直接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补休。

5.1.16.3员工补休前,应征得直接领导同意,在补休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将补休单提交给考勤员后方可休假。

5.2流程图

5.2.1汽车工程研究院因病休假管理流程见图1。

图1汽车工程研究院因病休假管理流程

5.2.2汽车工程研究院事假管理流程见图2

图2汽车工程研究院事假管理流程

5.2.3汽车工程研究院婚假管理流程图3

图3汽车工程研究院婚假管理流程

5.3流程图说明

5.3.1汽车工程研究院因病休假管理流程说明见表1。

序号

活动名称

执行者

执行时间

输入物

参考文件

交付品

1

1提供医院病休证明

员工

 

2

2.1审批

直接领导

提前1个工作日

 

 

 

3

2.2审批

直接领导、分管领导

提前3个工作日

 

 

 

4

2.3审批,备案

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处

提前3个工作日

 

 

 

5.3.2汽车工程研究院事假管理流程说明见表2。

序号

活动名称

执行者

执行时间

输入物

参考文件

交付品

1

1完成

《员工事假申请表》

员工

 

2

2.1审批

直接领导

提前1个工作日

 

 

 

3

2.2审批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

提前2个工作日

 

 

 

4

2.3审批,备案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人力资源处

提前3个工作日

 

 

 

5

2.4审批

备案

直接领导,处所领导,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部

提前3个工作日

 

5.3.3汽车工程研究院婚假管理流程说明见表3

序号

活动名称

执行者

执行时间

输入物

参考文件

交付品

1

开据婚假条

员工

 

2

审批

直接领导,单位领导

提前3个工作日

 

 

 

3

备案

人力处,各单位

 

 

 

6附录

附录A参考标准

附录A.1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界定:

1、可以是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但其中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单位间的工作时间不得间断超过一个月以上。

超过的,其连续工作时间重新计算。

2、档案有记载的累计工作时间;

3、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4、劳动合同书证明的有效工作年限;

5、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证明的工作时间。

上述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附录A.2年休假天数计算: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个工作日;

2、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个工作日;

3、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个工作日。

4、员工在当年度工作时间满10年或20年,年休假由5个工作日变为10个工作日或由10个工作日变为15个工作日的,则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满10年或20年时当年已过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应休的5个工作日或10个工作日年休假+(满10年或20年后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应休的10个工作日或15个工作日年休假

折算后不足1个工作日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附录A.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个工作日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附录B记录模板

附录B.1员工事假申请表

见表B.1

表B.1

员工事假申请表

员工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进入公司时间

岗位

基础工资

 

 

前往地址

省市(县)乡(街道)村号

标准范本见附件B.1

附录B.2员工赴外地完婚路程假申请表

见表B.2。

表B.2

研究总院员工赴外地完婚路程假申请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所在单位:

 

员工编号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人员职级

 

完婚地址:

省(市)市(县)乡

标准范本见附件B.2

附录B.3岗位说明书

见表B.3。

表B.3

长安公司职工生育生活津贴申请表

工作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生育证号码

子女出生时间

休假时间

联系电话

该职工本年度养老保险金额:

单位主管领导:

经办人:

本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月日

标准范本见附件B.3

附录B.4女员工妊娠、哺乳期间留职休假审批表

见表B.4。

表B.4

女员工妊娠、哺乳期间留职休假审批表

员工单位: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出生年月

进入公司时间

岗位

 

 

子女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标准范本见附件B.4

附录B.5研究总院员工丧假(路程假)申请表

见表B.5。

表B.5

研究总院员工丧假(路程假)申请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所在单位:

 

员工编号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人员职级

 

死亡人员系申请人的(请打√选择):

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

标准范本见附件B.5

附录B.6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探亲假申请表

见表B.6。

表B.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探亲假申请表

员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员工编号

性别

婚否(结婚时间)

出生时间

进入公司时间

岗位

基础工资

曾何时探过亲

 

 

□否

□是:

年月日

标准范本见附录B.6

附录B.7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见表B.7。

表B.7

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员工单位: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进入公司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计算的起始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

 

 

 

 

年月

年月

标准范本见附录B.7

附录B.8研究总院各类休假的工资处理办法汇总表

见表B.8。

表B.8

研究总院各类休假的工资处理办法汇总表

序号

假由类别

条件

基础工资

工龄工资

能力工资

绩效工资

备注

1

旷工

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

按缺勤日扣发(计算到小时)

按缺勤日扣发(计算到小时)

扣发当月能力工资50%

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

 

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

按缺勤日扣发

按缺勤日扣发

全免

全免

 

2

事假

月累计5个工作日以下

按缺勤日扣发(1个工作日以内计算到小时)

全额计发

全额计发

与当月绩效评估结果挂钩

 

月累计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以上

按缺勤日扣发

全额计发

全免

全免

 

标准范本见附录B.8

附录B.9员工婚、丧路程假标准汇总表

见表B.9。

表B.9

员工婚、丧路程假标准

航程

火车车程

路程假标准

单向总航程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

单向总车程24小时以上,36小时以内

1个工作日

单向总航程3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

单向总车程36小时以上,52小时以内

2个工作日

单向总航程4小时以上

单向总车程52小时以上

3个工作日

标准范本见附录B.9

附录B.10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的计算方式

见表B.10。

表B.10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的计算方式

实际工作年限

公司工作年限

医疗期

年限≤10年

年限≤5年

3个月

年限﹥5年

6个月

标准范本见附录B.10

附录C引用文件列表

见表C.1。

序号

参考文件

文件编号

管理部门

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考勤及请假制度(试行)

人力资源部

附则

本程序起草单位:

长安汽车工程研究总院人力资源处

本程序起草人:

本程序审核人:

本程序批准人:

发布/修订记录

发布/修改日期

实施日期

变更理由

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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