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府居住区二期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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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府居住区二期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剖析

滨州市瑞府居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滨州市瑞府居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六年三月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以下十三项被定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

1、土方开挖工程;2、模板工程;3、脚手架工程;4、大型机械设备;5、五临边;6、四洞口;7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8、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9、保护不足的用电设施;10、电气焊;11、化学危险品;12、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13、生活区的食品安全等。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以人为本,风险预防,诚信守法,建绿色家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顺利实现,特对以上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深基础土方开挖工程”控制措施

1.基坑开挖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开挖的基坑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基坑边坡需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3.现场沿基坑四周0.5m以外用红白相间的φ48钢管设三道不低于1.2m牢固的护身栏,外侧满挂密目网,并在夜间设红色标志灯,以防人员坠落。

基坑四周设置挡水墙。

基坑内要搭设上下通道,通道两侧必须搭设防护栏杆,坡道面上应铺设防滑条;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专用安全通道,通道采用钢管搭设,与地面角度为60-70度,底角要固定并有防滑措施,顶端要绑扎牢固,踏步为30cm,通道的两侧必须设置1200mm两道护身栏,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严禁沿土坡或孔壁或运土工具上下。

4.夜晚施工时在挖土机前方设置灯具,便于挖掘机司机确定其高度位置。

5.施工中如遇地下障碍物(包括古墓、各种管道、管沟、电缆)时,即暂停施工,及时报告业主,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过近,槽、坑、沟边1.5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7.为确保边坡稳定,进行阶段性周期性监测,基坑支护主要观测内容包括:

临近建筑物、道路与管线等的沉降、裂缝监测;基坑支护结构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地下水位的变化。

8.坑发生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失稳。

应在有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和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二、“模板工程”控制措施

1.针对模板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模板的堆放、吊运、安装、拆除、检查、维修使用等做出规定。

2.操作平台上必须满铺脚手板。

设置两道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3.吊运模板时,不能用吊钩,必须使用卡环,以保证高空吊运的安全。

1.5m宽以上的大模板必须有双吊点。

4.支设墙体模板时,塔吊吊起模板就位时,支撑好模板的斜撑后方可卸钩。

5.要随时检查模板上的配件的连接情况,发现有松动的现象及时拧紧或撤换。

6.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模板拆除为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应设专门监护人员。

拆除穿墙螺栓前,无支腿的模板必须用镀锌铁丝固定牢固,塔吊挂好卡环后才能拆除铁丝,未吊运的模板必须用铁丝固定牢固。

7.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

三、“脚手架工程”控制措施

(一)脚手架搭设控制措施:

1.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钢管、扣件等材料,所选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标准要求;脚手架外立面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且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挂于脚手架钢管内侧,要求逐点绑扎牢固、整洁、美观。

2.要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如对地基平整夯实,抄平后设置垫木等)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高层和重荷载脚手架应进行架子基础设计),避免脚手架发生不均匀沉降。

3.脚手架应设置足够数量、固定牢固的拉结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并按规定设置斜撑、剪刀撑及扫地杆。

4.脚手板要铺满、铺平、不得有探头板,钢脚手架板必须与小横杆绑牢,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脚板。

5.脚手架作业层的下方应绑水平兜网。

6.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或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

8.脚手架在适当部位设置上下人员用斜道,斜道上应设防滑条,斜道两侧应搭设防护拦杆并设置挡脚板与封闭的安全立网。

9.大风或大雨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的检查。

10.脚手架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现浇楼层柱、梁、板施工,应搭设足够的脚手架以保证工人安全操作。

12.高层脚手架拆除前须有拆除方案。

13.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升降、拆除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持证人员进行。

(二)大型脚手架增加如下控制措施:

高大脚手架是指:

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20米的悬挑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架;高度6.5米以上、均布荷载大于3KN/m2的满堂红脚手架。

大型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和计算书,并必须履行专家论证和审批手续。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戳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至变形区外排。

八字戳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并在悬挑梁下采取支撑加固措施。

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结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结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

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结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结,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四、“大型机械设备”控制措施

(一)塔吊

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2.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3.塔吊拆装必须依据合格的专项方案,顶升由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同一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

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8.群塔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两米的距离。

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9.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塔吊在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或超过限重时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二)外用电梯

1.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外用电梯轿厢与楼层间应安装双响通讯系统。

3.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防护门或栅栏。

4.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械和制动器等进行空栽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5.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6.外用电梯拆装必须依据合格的专项方案,顶升由专业人员负责,专业装拆人员操作,并经专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同一队伍进行。

五、卸料平台控制措施

1、卸料平台安装前必须制定有效针对性的施工方案,经审批、审核、审定等程序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2.卸料平台安装前项目部应向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中应派安全员到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3.卸料平台安装完毕应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4.卸料平台的上部位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5.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并进行相应的受力计算;

6.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

7.卸料平台吊装,需要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经过检验才能松卸起重吊钩;

8.钢丝绳与水平钢梁的夹角最好在45-60度;

9.卸料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10.操作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容许荷载,配专人监督。

11.卸料平台在迁移后必须由技术员、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二次使用。

12.卸料平台在使用时期下部还要配合钢管架支撑辅助卸荷。

六、“五临边”控制措施

1.基坑的周边、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阳台的周边、楼板、屋面的周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

护身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搭设高度除卸料平台为1.5m外,其余均为1.2m,下杆离地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及电梯井口,必须安装临时不低于1.2m防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建筑物结构施工阶段按规定需随施工高度支设水平挑网进行防护(高于20米的建筑物,首层安全网支设宽度不得小于6米,并设双层网,以上每隔10米(最多不超过4层)支设一道3米宽水平挑网;首层挑网支设后,其下面净空高度在任何部位不得小于5米,凡不能保证其净空高度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所有水平网的里侧边缘不得与建筑物形成空隙,水平挑网支设成外高里低)。

七、“四洞口”防护控制措施

1.楼面上的所有小于1.5m×1.5m的施工洞口应采取固定盖板或预留钢筋网的措施以防止人身、物体坠落,严禁私自移动盖板或未经允许切断预留钢筋网;大于1.5m×1.5m的施工洞口边采取的防护措施与临边防护要求相同,中间张挂水平安全网。

2.梯井内(管道竖井内)自首层开始支设水平网,以上每隔十米或四层支设一道水平网,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cm,底纹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m;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脚手板。

3.地面出入口处应搭设足够宽度、高度的安全防护棚。

4.楼层的进出料平台必须按规定设置定型金属防护门。

5.电梯井与管道竖井的立洞口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定型金属防护门。

八、“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控制措施

1.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在专用库房并配备干粉灭火器材,专人负责。

2.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平放、侧放需立放。

3.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

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钢瓶”。

4.在操作现场,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焊枪与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5.防止压力容器(氧气瓶、乙炔瓶)受到重撞、撞击、暴晒。

6.压力容器的存放应远离化学危险品库房及注意规范用电安全。

九、“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的消防防火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消防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消防防火工作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并接受总包的监督指导检查,共同做好治安保卫管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图,并按照规定审批备案。

2.料场、库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

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必须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

消防车道不能环形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的场地,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

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

消火栓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5.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供水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消防用水必须单独铺设管道,以保证有足够的水压;设置消防车道,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

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6.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防盗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城区内的现场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栋与栋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要求,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8.在施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工程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工程内不准住人。

9.必须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0.项目经理部物资库房、氧乙炔气体存放处、木工棚、材料堆场、电气焊操作面及食堂等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每处灭火器2—5个,每处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20米;项目办公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等其它场所应根据潜在隐患大小配备灭火器,每处灭火器2—5个,每处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为25米;

十、“保护不足的用电设施”控制措施

(一)施工电缆及配电箱:

1.施工电缆: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和介质腐蚀等。

②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敷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标志,并由专人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③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箱。

电缆接线盒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等。

④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

⑤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

电缆固定点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钢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电缆接头应绑扎牢靠,不得承受外力。

⑥在施工程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源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

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2.施工配电箱:

①固定式配电箱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非木质或金属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整体紧固在箱体内。

配电箱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经过保护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应加保护套。

导线不得与箱体连接。

③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现象。

箱内应整洁、箱内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

箱内应设有线路图。

下班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④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

配电箱应经常检查。

⑤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⑥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⑦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电器设备的防火措施:

①电器设备的安装、拆除、临时电源的架设安装等工作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临时电源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②电工人员在操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装拆除电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

③对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全面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

④使用固定式和移动的电器设备时,要指定专人管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⑤在电器设备及附近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⑥严禁滥用钢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⑦严禁使用纸类或其它可燃物品灯罩或包在灯泡上。

十一、“电、气焊的火灾”控制措施

1.电焊:

①操作者必须持有电焊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经消防主管人员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的规定进行操作。

②操作前,操作者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线路有缺陷及其它故障的焊机。

2.气焊(割):

①操作者必须持有气焊工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经消防主管人员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栏内的规定进行操作。

②在操作现场,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分开,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得小于5米,焊枪与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③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用火证当日有效。

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十二、“化学危险品”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需要经常需存放如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所以防火、防爆是每个工程的重点控制目标。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要求,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库房内不准住人。

2.料场、库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

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库房、使用现场必须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

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

①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

②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③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取放火花型的。

④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

⑤油漆料库和配料间应分开设置,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⑥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⑦一切油料的管理和存放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⑧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取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⑨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十三、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

(一)“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值班、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严禁乱拉电线,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3.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用易燃材料保温。

4.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消防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5.现场消防立管必须定专用高压泵、专用电线,室内消防立管不得接生产、生活用水管头。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棒的用具。

在值班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棍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电气车间、油漆库等部位吸烟。

(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

1.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及私自用电,房间必须有不小于1米的消防安全通道。

2.食堂

①食堂应用耐火材料建筑,烟囱不要靠近房檐和其它易燃物,并设防火帽。

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防止漏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②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远离岗位。

③食堂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潮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开关闸具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④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⑤炊事班(组)长,应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应熄灭、门窗、锁门方可下班。

十四、“生活区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卫生许可证必须挂在制作间明显处,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炊事人员配备两套工作服、帽,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4、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5、开水炉或盛水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设专人管理。

 

6、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半成品必须有遮盖。

 

7、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

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食品和原料。

 

8、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9、剩余饭菜应倒入密闭泔水桶中,并及时清运。

 

10、库房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库房不得兼做它用。

 

11、食盐必须采购合格品,严禁采用工业食盐代替。

12、工人食堂内不宜加工凉菜,严禁生吃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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