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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区域概况4

扎鲁特旗2011-2020年防沙治沙规划

一、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区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条件

1.1.1地理位置

扎鲁特旗位于通辽市西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沙地北缘。

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3′~121°56′,北纬43°50′~45°35′。

东、东北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接壤,南、东南与开鲁县、科尔沁左翼中旗交界,西、西南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毗邻,北、西北与霍林郭勒市、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及西乌珠穆沁旗相连。

全旗南北长约240公里,东西宽约110公里,土地总面积为2477.6万亩。

1.1.2地形地势

全旗地势北高南低,地处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

北部为中山山地,中部为低山丘陵区,南部为沙丘沙地平原。

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

呈现出不规则缓坡形。

其地貌大致分为山地、丘陵、沙丘地平原三种类型。

西北、北部中低山地貌区:

海拔560~1444.2米,最高点在西北部罕山林场吞特尔峰,海拔1444.2米,为浅切割中山地貌,山势陡峭,沟谷纵横,坡度在20°~45°,植被覆盖度较高,侵蚀较轻。

中部低山丘陵区:

海拔250~750米,山势低缓,山顶多呈圆顶形,坡度一般小于20°。

土壤侵蚀较重,沟壑较多,土层较薄。

分布在下部的成土母质以冲积物为主,洪积物为辅,土壤肥沃,灌溉便利,是本旗的商品粮基地。

南部沙丘地平原区:

主要分布在乌力吉木仁河、达勒林河、巴彦塔拉河两岸及山间谷地。

海拔179.2~530米,最低点为东南部的巴彦芒哈苏木的塔拉花牧铺,海拔179.2米。

地势平坦,黄土漫岗和风沙坨沼地貌。

1.1.3气候

扎鲁特旗地处中纬内陆温带季风气候区,北部属半湿润森林草原型,中部和南部属于半干旱山地草原型。

全年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6.0℃左右,年≥10℃积温2900℃~3300℃,极端最低气温-29.5℃,极端最高气温40.6℃,无霜期96~130天。

年降水量237.6~393.1厘米,集中在7~8月份,蒸发量2000~2600厘米,为降水量的5倍左右。

全旗年平均风速3.1米/秒,大风持续日数40天左右,且多集中在冬春季节,春季主风方向为西南风,冬季为西北风。

近几年气象部门统计,降水量低于400毫米,属于科尔沁沙地半干旱地区。

1.1.4土壤

土壤分布以栗钙土、暗棕壤土和风沙土为主,其次是黑钙土、草甸土和沼泽土等。

锡林郭勒高原,大兴安岭山地,低山丘陵坡麓、谷地分布着一定面积的栗钙土。

北中部低山陡坡,山间谷地以暗棕壤土为主。

南部和东南部以风沙土分布为主。

有栗钙土和暗棕壤土的地带常伴有黑钙土分布。

在中部地区河流两岸和山间谷地分布着草甸土。

在沟谷泉溢处、地下潜水、河床漫溢处分布着沼泽土。

粗骨土和石质土主要分部在山地上部和顶部。

1.1.5植被

扎鲁特旗地处中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区,植被类型的分布及更替与水势条件的地域差异十分吻合。

水平分布受地理纬度和气候条件影响,具有森林草原向半干旱草原至干旱沙生草原植被过渡规律。

山地受海拔高度影响,植被具有垂直分布规律。

北部山地森林具有寒温带地带性森林特点,分布着以山杨、白桦、黑桦、蒙古栎为主要树种的寒温带落叶阔叶林。

其中,山杨、白桦、黑桦多集中于北部山地海拔600-1400米温润肥沃的阴坡和半缓山麓;蒙古栎集中于旗北部海拔600-1000米的山地,其生长条件适应范围广,在土壤湿润肥沃的阴坡或干瘠的阳坡都能生长,呈多代萌芽林灌分布。

中部气候干旱,土质瘠薄的低山丘陵阳坡有五角枫、山黄榆和蒙古桑分布,海拔300-800米左右。

南部干旱沙地和中部谷地有家榆疏林分布,海拔200-500米左右。

中部低山丘陵区有集中成片的山杏林,南部亦有零星分布,呈多代萌芽丛状分布。

南部沙丘沙地有小叶锦鸡儿、沙柳和黄柳分布,海拔在200-250米。

北部低山丘陵有成片的虎棒子灌丛。

全旗植被分布呈现温带落叶阔叶混交林分布规律。

1.1.6河流水系

全旗境内水资源比较丰富,共有九条河流,分两大水系,海日罕以北,发源于罕山山脉的霍林河、乌布昆都冷河和阿日昆都冷河属嫩江水系,河流长度248公里,流域面积55.3万公顷,年径流量1.6亿立方米。

海日罕林场以南发源的乌努格其河、鲁北河、白音巨流河、巴彦塔拉河、艾林河以及由阿鲁科尔沁旗流入境内的乌力吉木仁属辽河水系,河流总长度510公里,流域面积60.1万公顷,年径流量4.1亿立方米。

已建成中型水库一座,库容量为2215万立方米,小型水库六座,库容量为1088万立方米。

水资源特点明显,夏季阴雨连绵,河水暴涨,旱季河水溪流或干涸。

地下水位较深,矿化度低。

年地表水储量3.7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2.3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水资源拥有量7.08万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7亿立方米。

(二)社会经济条件

全旗总土地面积2477.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287.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2%,非林业用地1190.1万亩,占总面积的48%。

耕地面积223.8万亩。

全旗共有11个苏木镇,9个国有林场,2个种畜场,3个国营农牧场,1个原种繁殖场。

现有人口3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4万人,农业人口24.8万人,现有劳动力11.9万人,占总人口的38.14%。

全旗人口密度18人/平方公里。

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还包括满族、回族、朝鲜族、达斡尔族、维吾尔族、鄂伦春族、苗族等十多个民族组成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扎鲁特旗是以农牧业为主体,农、工、商综合发展的经济类型区。

2010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111.6亿元,财政收入8.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9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702元。

粮食作物总产量达到3.5亿公斤。

2010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81.3万头(只),一、二、三产业比19:

57:

24。

二、十一五防沙治沙完成情况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完成情况

2.1.1林业防沙治沙工程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林业工程建设253万亩(人工造林合格面积118万亩,封沙(山)育林135万亩),完成任务(80万亩)的316.3%。

2.1.2草原防沙治沙工程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共完成草原沙化防治1200万亩,完成任务(1200万亩)的100%。

2.1.3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共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135万亩,完成任务(135万亩)的100%。

2.1.4沙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扎鲁特旗沙产业基地发展势头强劲,通过不断完善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使生态建设凸显一条新路,缓解了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达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农牧民致富“双赢”的目标。

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本着治理与开发兼顾的原则,实行林粮、林草、林经间作,种、养、加相结合,建基地、办企业、走向市场,兴办沙产业。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旗现有锦鸡儿灌木林基地120万亩、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60万亩、山杏林基地380万亩、果树经济林基地2.3万亩、文冠果能源林基地3.6万亩、沙地药材基地0.5万亩,为加快防沙治沙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2.1.5生态移民及小城镇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结合收缩转移工作,我旗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230万亩,收缩转移生态脆弱区农牧民1587人,完成小城镇建设2个。

(二)资金投入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旗一直将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立旗之本,不断加大旗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将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的2%列入防沙治沙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提高防沙治沙或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

五年累计完成投资4.1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3.46亿元、地方配套1545.8万元、群众投工投劳5037.1万元。

此外对上三级的各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我旗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足额匹配资金,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同时,加大对收缩转移等生态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从2008年开始,累计投入1.6亿元,完成了特金罕山自然保护区150万亩的无人无畜封禁保护区建设,转移355户、1066口人;完成了荷叶花湿地自然保护区80万亩的封禁保护区建设,转移100户、382口人;完成了“三化”草牧场围封治理30万亩和省际大通道西出口3万亩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通过封禁保护,大面积收缩了农牧业生产活动范围,并妥善转移了1400多农牧民,有效促进了全旗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三)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

通过建设,全旗森林覆被率达到33%,较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植被覆盖率达到85%,全旗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沙化土地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主要措施及经验总结

一是制订公益林管护、禁牧舍饲、草畜平衡、收缩转移等一系列植被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切实保障执行。

同时不断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建设成果不受破坏。

二是加强沙区水源管理,通过以地表水利工程建设为措施截蓄水、以地下水管理为措施加快农业节水建设及以沙地植物种植为措施涵养水等措施,严格沙区水源管理,保证沙区生态建设用水。

三是严格执行沙化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保护沙区生态环境。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实行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沙治沙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防沙治沙主要责任人,旗政府每年要向旗人大报告防沙治沙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纳入各苏木镇领导实绩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五是切实加强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的管理,严格按规划立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建设过程监理制、资金管理报账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明显成效。

(五)存在的问题

2.5.1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不高

由于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只顾眼前利益,重点生态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缺乏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广种薄收、超载放牧等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加之法制观念不强,在一些地区超载放牧和不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及开矿、修路等各种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的破坏,影响了防沙治沙建设成果。

2.5.2投资严重不足,制约着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质量

防沙治沙工程建设长期实行重点工程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投劳的投入机制,但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水平很低,加之地方经济实力有限,很难达到规划要求的配套标准,低水平的投入制约、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2.5.3管理手段落后,管理难度增大

目前,我旗尚未建立监测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检查、验收还停留在人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既费时费力,又造成人为误差,致使不能及时、客观地反映工程建设成果,难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计划调控、宏观指导。

2.5.4生态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的难度加大

通过“十一五”期间及以前的工程建设,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已经基本治理完毕,现有沙地立地条件均较以前有很大差距,而且雨量少的地方是最需要治理的地方,造林种草成活难的问题就更为突出。

2.5.5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破坏森林、草原的法律责任,但对于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加之我旗灌木林地和灌丛草场界限不清,使执法主体难以明确,不能明确地用法律规范人们的经营活动。

三、防沙治沙规划思路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防沙治沙、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文件精神,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森林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保护和治理并重,以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遏制沙化扩展、改善沙区生态环境、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促进沙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为保障,以重点工程为突破口,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积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依靠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实施生物措施、农耕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建设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促进沙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设目标

2011-2015年,完成治理沙化草牧场365万亩,水土保持治理80万亩,人工造林60万亩,封(沙)山育林105万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123.6万亩,完成生态移民23个村、11281人,完成小城镇建设2个。

全旗森林覆被率达到35.7%,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6-2020年,完成治理沙化草牧场215万亩,水土保持治理240万亩,完成人工造林75万亩,封(沙)山育林100万亩,完成生态移民6个村、5500人,完成小城镇建设2个。

森林覆被率达到38.7%,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四、总体布局及建设内容

(一)总体布局

我旗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沙化成因差异悬殊,为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内容,依据我旗沙区地形地貌、水文、气候、沙化土地现状、目前存在的问题、治理方向的相似性以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全旗划分为3个区域,并根据各个区域的自然立地条件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

4.1.1北部中山区

包括罕山林场、阿日昆都楞种畜场、阿日昆都楞镇、巴雅尔图胡硕镇、格日朝鲁苏木、海日罕林场、好老林场。

该区域地处大兴安岭南段中山山地,宜林自然条件比较优越,本着贯彻“林牧为主”的经济建设方针,牧区要推行划区轮牧、休牧、围栏封育、舍饲圈养,同时在沙化严重区实行生态移民;农牧交错区要在搞好草畜平衡的同时,加强人工草地建设,通过草地围栏等措施改良退化草场,提高植被盖度,减少风沙危害。

同时通过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采用封、飞、造,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阻沙带,治理沙化土地,遏制风沙危害。

将人为破坏严重,沙化扩展加剧,应当治理但目前又无力治理的沙化土地划定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

4.1.2中部低山丘陵区

包括鲁北镇、巨日河镇、香山镇、香山农场、巴彦塔拉苏木、扎鲁特旗原种场、嘎亥图镇、鲁东生态林场、鲁北林场、巴彦查干林场、伊和林场。

该区域地处大兴安岭南段低山丘陵地区,低山丘陵与高山平原穿插相间。

要按照“以农为主,农牧林结合,全面发展”的治理方针,封育保护以灌木为主的天然原生植被,封禁保护固定半固定沙地植被。

在重要交通干线、城镇及厂矿周围营造带网片、多树种相结合的生物防护屏障。

4.1.3南部沙区

包括乌力吉木仁苏木、道老杜苏木、巴彦忙哈林场、嘎达苏种畜场、满都呼林场、红旗渔场、黄花山镇,该区域地处科尔沁沙地西北缘,风沙土类所占比例较大。

应本着“封禁为主、牧农结合、全面发展”原则,竭力遏制沙漠化土地扩展趋势,抑制流沙侵袭。

同时,将目前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具有特殊生态保护价值且相对集中连片的沙化土地划为封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逐步形成稳定的天然荒漠生态系统。

要建立科学的用水制度,推广应用节水措施,普及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保证生态用水。

在沙带前沿建设乔灌草、带网片合理配置的防风阻沙林草带,阻止流沙扩展。

(二)建设内容

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积极治理的原则和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同时要严格制定沙区植被保护制度。

建设内容分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营林造林,草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源、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和沙产业发展六项内容。

4.2.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

在我旗现有沙化土地中,将自然条件极差,植被盖度不高,人为活动少或基本没有人为活动的地区实行全面封禁。

同时,将人为破坏严重,沙化扩展加剧,生态区位重要,应当治理而当前又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划定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采取禁伐、禁樵、禁牧、禁垦、禁猎和有计划的移民搬迁等措施,保护现有林草植被,促进林草植被的自然恢复,遏制沙化扩展,维护生态安全。

4.2.2营林造林

营造林是预防土地沙化和治理沙化土地的有效措施之一。

按全旗沙化土地的不同类型,采用人工造林、封沙(山)育林、飞播造林和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林带、农田、牧场林网,防风固沙林和水土保持林,同时有计划地进行退耕还林,防治土地沙化,遏制沙化土地蔓延。

4.2.3沙化草原治理

草原沙化是我旗沙化土地的重要类型。

在治理过程中,将已经沙化的草原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草原纳入本规划的治理范围,通过改变牧区畜牧业发展方式及生产经营模式,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推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在生态脆弱区和草原退化严重地区实行围封禁牧、舍饲和退牧还草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沙化草原草地植被。

4.2.4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源、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化突出的中部农区和农牧交错区,除实施生物措施外,还应实行以淤地坝、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基本农田与人工草地等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结构调整,为退耕还林还草、封育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4.2.5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及沙区农村能源建设

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恢复和保护沙区植被必要和有效的措施之一。

对沙化严重地区的农牧民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异地搬迁,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小城镇。

发展风能、太阳能、沼气、节柴节煤灶等解决农村能源,减轻沙区生态压力,巩固治沙成果,促进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4.2.6沙产业发展

利用沙区光、热、风、土地资源优势,在地表水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发展适合沙区生长且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多年生木本、草本经济作物,鼓励农牧民发展沙产业,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发展模式,使恢复生态目标与农牧民增收致富、企业增效、政府增税有效结合,有利于巩固治沙成果,同时也便于吸纳社会资金投资防沙治沙工作。

(三)建设重点

4.3.1三北防护林工程

主要对沙化最为严重的半干旱农牧交错区的沙化土地进行治理。

通过营造片林、营造防护林网、封沙(山)育林等措施来建设和保护植被,治理沙化土地。

4.3.2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

主要是对过去由于人工樵采,过渡开垦、过渡放牧、陡坡耕种等原因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和沙化、退化耕地和草原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方式来恢复增加林草植被,增强抵御风沙危害的能力。

4.3.3草原沙化防治工程

主要通过围栏封育、划区轮牧等措施保护现有草地,通过人工种草、飞播牧草、草场改良等措施,以建促保。

同时通过退牧育草、治虫灭鼠、人工种草等措施恢复草场植被。

在光热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草田轮作,加快高产优质人工草场建设。

4.3.4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

根据全旗不同沙化类型区的自然、气候特点和经济状况,在不同沙化类型区的典型区域建设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通过优化现有生态建设布局,以及通过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等方式,探索防沙治沙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及新形势下防沙治沙与地方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推动全旗防沙治沙工作全局。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

逐步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纪念林,做好罕山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繁荣生态文化。

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森林文化、花卉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特色果园文化等发展潜力,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满足社会需求。

三是要充分利用文化平台,大力宣传林业发展。

通过文学、影视、书画、美术、音乐等多种文化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普及生态和林业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是规划好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布局。

对全旗生态文化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并按规划项目要求逐步实施。

五是要切实抓好林业系统文化建设。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林区职工生活,用健康的思想、先进的理念、优秀的文化占领林区思想文化阵地。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一)造林地选择要注意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造林地首先要选符合条件的坡耕地、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其次是灌丛地,第三是疏残林地(郁闭度在0.2以下)以及需改造的低产人工林;注意保护好造林地周围的天然次生林,不得砍伐或变相砍伐有保留价值的天然林来发展人工林;公益林成片造林,纯林面积不得超过300亩,同时尽可能避开野生动物栖息的各种保护区;要对造林地上的珍稀植物加以保护;主要河流两岸500米以内或自然地形中第一山脊以内的山地不得纳入造林地范围。

(二)推广混交林营造方法

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特点,采用针阔、乔灌混交等方式,增加生物多样性。

(三)要改变传统的整地方式

注意采用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如“品”字形布穴,沿等高线栽植和设立植被隔离带;在山顶、坡脚、沟边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段要保留5~10米的原生植被,做到“山顶戴帽,山腰系裙,山脚穿鞋”;岩石裸露不能造林的地段,必须保留自然植被。

(四)提倡使用有机肥

如农家肥,推广表土还穴、抚育埋青等技术,增加林地有机肥;根据土壤的缺肥情况,合理使用化肥品种和数量,避免肥料流失及污染环境;防治森林病虫害时,尽量采用生物防治;药剂防治时要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保护林内有益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五)分片设环境监测点

在造林面积大的地段或地块配置1~2名技术人员定期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人工林活动对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变化、森林防火、病虫害发生发展等影响,及时登记有关数据资料;对造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环境质量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遭受破坏。

七、综合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得以全部实施后,新增草原沙化防治工程580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320万亩,人工造林135万亩,封(沙)山育林205万亩,封禁保护区123.6万亩。

全旗水土流失、风蚀沙化现象将得到全面控制,农田草牧场将得到有效保护,国省道公路沿线将得到有效保护,全旗生态环境将大为改观,为创建绿色生态大旗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经济效益

实施防沙治沙工程规划,在突出生态效益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发展果树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文冠果生物质能源林等特色产业,使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增收、地方经济发展得到最佳结合,使旅游休闲、果树经济林成为郊区的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经济收入将十分可观。

(三)社会效益

随着规划的实施、森林面积的增加、生态环境的改善,全旗林产品加工业、种植业、旅游业将得到迅猛发展,改善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可广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对缓解地方财政负担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效益综合评价

随着规划的实施,全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将得到全面提高,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

本次规划对全旗生态建设的集约化经营,提高科技含量,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对增加全旗林草植被盖度,推进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有效减缓水土流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八、保障措施

防沙治沙是全旗生态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要站在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防沙治沙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实,目标实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防沙治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希日巴拉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

额尔敦夫旗政府副旗长

组员:

杨旭东旗政府办副主任

宋连辉旗林业局局长

徐天鹏旗财政局局长

嘎日布旗农牧业局局长

李文国旗水务局局长

李润全旗气象局局长

孟和旗生态办主任

甄玉池旗环保局局长

防沙治沙实行各级政府负总责制度,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沙治沙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防沙治沙主要责任人,各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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