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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是什么》读书笔记精选多篇

《德育是什么》读书笔记(精选多篇)

第一篇:

《德育是什么》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德育是什么》这本书,感受颇深。

我的理解是:

德育是什么?

德育是细节,一个人的细节往往最能反映出他的修养和深层次的素质。

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细节就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

美国福特公司的老板福特先生当年就是因为在面试前捡起了门口的一张废纸而被录用了。

德育是什么?

对教师而言,德育是责任,只教孩子知识而不培养其心灵,只能培养出一批学习的机器。

对学生而言,读书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前途,更是为国家效力。

德育是什么?

德育是关爱。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有的老师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对优等生“眉开眼笑”。

对中等生“不声不响”,对后进生“大喊大叫”,这些就是不公正的表现。

德育是什么?

德育是期待。

将孩子培养成人,是份辛苦的工作,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耐心等待。

德育是什么?

德育是学校基因。

高年级学生的一言一行,对低年级的学生的影响十分深刻。

一个孩子在跨进校门的那一刻,就遗传了学校的德育基因。

德育是什么?

德育是树木之根。

一棵参天大树之所以枝繁叶茂,离不开深深扎根于地下的根系,根越深,树木的生命力就越强。

德育是什么?

德育不仅仅是分数。

我们对学生要求的仅是分数,但社会对学生要求的并不仅仅是分数。

没有分数,教师和学生今天都过不了关;只有分数,学生明天过不关的。

所以,一个负责任的优秀的教师,既要关注学生的分数,也要关注学生的发展。

德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句话是在讲到德育的现状时说的。

学校生活中确实如此。

德育在改革发展的潮流中遇到了新问题也是很正常的,这也为我们教师创新德育的方法提供了机遇,特别是创新德育的惩罚方法。

传统的观念认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不先育人就去教书,书往往是教不好的。

育人育得好的,书没有教不好的。

所以说,教师职责是育人教书而不是教书育人,育人应放在第一。

第二篇:

《人类学是什么》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人类学是什么

作者:

王铭铭

第一章人看人

要求人类学家从自身的文化中解放出来,这并不容易做到,因为我们容易把自幼习得的行为当作全人类都自然的、在各处都应有的。

(弗兰兹.波亚士)

弗兰兹.波亚士(franzboas,或译博厄斯,1985-1942),德裔美籍人类学家,美国现代文化人类学家奠基人之一。

波亚士致力于进化论历史观和种族主义的批评,提倡实地文化研究,崇尚文化相对主义,所著<种族、语言与文化》阐述了文化人类学的基本思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论述了人类学的品格及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

文化指的是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的所有造物和特征

人类遗传学的发展,则使我们看到,全人类的基因是基本一致的,种族的差异是表面现象,不可能导致种族之间的智力、性格和文化的不同。

第二章他者的目光

我们的学科让西方人开始理解到,只要在地球表面上还有一个种族或一个人群将被他作为研究对象来看待,他就不可能理解他自己的时候,它达到了成熟。

只是到那时,人类学才得以肯定自己是一项使文艺复兴更趋完满并为之作出补偿的事业,从而使人道主义扩展为人性的标准。

(克罗德.列维-特劳斯特)

克罗德.列维-特劳斯特(claudelevi-strauss,1980—)法国结构人类学大师,20世纪人类学的集大成者。

他主张从人群之间的交流来透视社会,为此他对亲属制度、神话、宗教展开广泛的探讨,为比较人类学提供了最精彩的范例。

他著有《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结构人类学》和《神话学》等名著。

致力于人类学研究的学者都十分关心“别人的世界”。

别人的世界可能指石器时代的世界,但更多的是指人类学家研究具体的人群时面对的不同于自己的文化,它在人类学中常被形容为大写的“他者”(other)。

在研究不同民族的社会文化时,人类学家还十分强调区分主位(emic)和客位(etic)观察方法的区分。

主位和客位法来源于语言学,原本分别指操某种语言的人对于自己语言中细微的语音区分,与外在于这种语言的人可能做的区分之间的差异。

在人类学的方法中,主位的观点被延伸来代指被研究者(局内人)对自身文化的看法,客位的观点被延伸来代指一种研究态度:

人类学家强调要从被研究者的观点出发来理解他们的文化,而且拒绝用我们自己的范畴将被研究的文化切割成零星的碎片。

文化的互为主体性指的是一种被人类学家视为天职的追求,这种追求要求人类学家通过亲身研究“非我族类”来反观自身,“推人及己”不是“推己及人”地对人的素质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解。

我们老祖宗早就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这样一种常识成为一门学科的基础观念,却来之不易。

在英国,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人是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

马林诺夫斯基:

马林诺夫斯基是波兰人,来到英国人类学界,与进化论和传播论者都有过师承关系。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逃了兵役,跑到特罗布里恩岛去做田野,在那里提炼除了最早的现代人类学的方法论。

马林诺夫斯基的主要贡献是对作为人类学基本方法的民族志进行典范例证与系统阐述。

马林诺夫斯基反对老一代人类学家坐在摇椅上玄想人类的历史,他认为,基于探险家、传教士和商人撰述的日记、报道和游记来做的人类学研究,属于道听途说:

作为一种“文化科学”的人类学,必须经过亲身的观察,才能有自己的资料基础,才能避免本民族对他民族的文化的偏见。

读过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一书的人,对于他的思路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他的研究说明一个重要的观点:

对于非西方文化的研究,不能采取进化论宏观历史观念的臆断,而必须沉浸在当地生活得细微情节里,把握它的内容实质,以一个移情式的理解,来求知文化的本质。

他指出,一个合格的人类学家,要先对地方文化进行深入考察,才能写出人类学的论著来。

他强调,人类学加要参与当地人的生活,在一个严格定义的空间和时间的范围内,体验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思想境界,通过记录人的生活得方方面面,来展示不同文化如何满足人的普遍的基本需求、社会如何构成。

马林诺夫斯基的人类学是一种“实际的人类学”,与非实际的、模糊的、理想主义的人类学不同。

这种人类学的创造性很大,对20世纪人类学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马林诺夫斯基以前,很多西方人将非西方文化堪称古代奇风异俗的遗留。

马林诺夫斯基人文这种看法站不住脚,他说要是人们亲自去体验非西方生活得话,就会承认所有的人类基本的需要是一致的,所有的人都要吃早饭,要跟人交往。

我们到别的民族中去看的时候,不能孤立地看,要把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连在一起。

同时又在考虑文化作为一种工具,是如何被人们创造出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种种需要的。

这种既考虑到整体又考虑到文化满足人的需要的看法,被成为“功能主义”。

马林诺夫斯基说自己的人类学是“浪漫的逃避”,他研究的小岛以前是西方探险家的乐园,而马林诺夫斯基则躲在这个很美的地方,做“桃花源式的人类学”。

1942年,在他去世那年之前,他意识到自己的东西好像没有用,他当了老师,不得不告诉学生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

他在伦敦经济学院办了一个研讨会,里面出了一个学生,就是弗斯这位后来被认定为“英国人类学家之父”的人类学家,他通过个人的努力为人类学与政府的合作找到了途径,主张人类学应为改良文化之间的关系、殖民地的管理等作出贡献。

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生前有很多学术争论和私怨,但他对于人类学价值观的理解,布朗也是暗自赞同的。

他们都反对进化论,崇尚一种将非西方文化堪称是活的文化而不是死的历史态度。

布朗

布朗自称自己的人类学是“比较社会性”,意思是说人类学是服务于社会理论建设和经验研究和比较研究。

他读了很多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很多书,相信社会科学的基本追求是做孜孜不倦的“概括”。

如果说马林诺夫斯基的民族志有点以喋喋不休的故事为特征、以故事的寓言式启发为优点,那么,布朗则不满足于此,他要求民族志要以“理论概括”为目的,其最终的前景,是基于跨文化、跨社会的比较研究提出一般社会学理论。

于是布朗强调“社会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他认为一个民族的生活情况的描述,不足以代替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

这对西方社会学来说如此,对西方人类学来说也是如此,新的人类学必需综合两者,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科学。

布朗的想法,在他的《社会人类学方法》一书里得到了较全面的表述,他的理论观点大致都来自于社会学家涂尔干讲的神圣是如何与世俗生活相互对应的、互为因果的。

世俗在他看来就是社会,而神圣则是社会的集体表象。

他关注的是涂尔干的那个问题:

社会是怎样构造的?

要看社会这座大厦是怎样建设起来的,就是要看社会的结构,如同看待楼房的结构一样。

结构有一个形式,美国人叫“文化的模式”,英国任教“社会的形式”。

布朗认为内部的结构决定了外观的表现,而内部的结构本身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各组成部分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这种看法叫“结构—功能主义”。

一座房子不能没有地板、天花板、墙壁,它们之间的物理学关系就是布朗要看的结构—功能关系,而布朗的社会人类学,指的就是研究不同社会如何把这个大厦建起来的过程。

属于他那一派的人类学家,喜欢看实在的结构,所以也喜欢研究可见得政治制度。

在同一时期,法国涂尔干学派的社会学也引申出了一种新的人类学。

英法社会人类学都受到社会学大师涂尔干的影响,两国之间人类学只是和思想的交流很频繁。

但是,法国式的人类学却走了一条与英国有所不同的道路。

值得一提的现代法国学派奠基人,有葛兰言、莫斯两位。

葛兰言和莫斯都与涂尔干有亲戚和师承关系。

葛兰言

葛兰言是个汉学专家,但他的雄心远远超越汉学,他想从中国资料看一般人类学家的做法、看一般社会理论的可能性。

他的著作很多,最主要的创新,是提出结构人类学的基本说法,为法国结构主义提供了前提。

葛兰言著作很多,其中尤其有名的那本叫做《古代中国的诗歌与节庆》,讨论了《诗经》这本书对人类学的启发。

《诗经》分成风、雅、颂三个部分。

大体来说,“风”是春天的节庆,“雅”是知识分子的吟唱,“颂”是宫廷里的颂歌。

葛兰言认为这三个部分之间有一个互动和相互演绎的关系,这个关系也是一个过程,它展现了中国礼仪的起源在什么地方。

《国风》是最古老的,雅、颂都来自于风。

“风”是关于性关系的委婉表现,那么雅、颂代表的“礼”文化,完全来自于古代的男女关系与群体间交换的基本关系。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这种对歌的关系是所有个人和个人、集团和集团之间关系最原始的,而不是涂尔干的社团。

这种对歌的关系,再后来被发展成为“礼”,在法国则被理解为“社会”或“总体给予”。

葛兰言认为,中华帝国的辉煌文明,就是通过改造原始乡野的交换而形成的。

莫斯

莫斯研究的面涉及很宽,但他的《礼物》最为有名。

典型的“权钱交易”正好说明“礼物”关系的普遍意义。

“礼物”关系的基本原理是,交易双方的关系不是物本身的价值的对等性,而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对等性。

像“权钱交易”这种行为,可以解释为以物质的东西来抹平政治地位的差异,从而促成人本身的交换。

莫斯的整个研究表面,很难用理性和不理性来区分社会行为,人情这样的东西不是不理性,它是人们交往的原初基础。

莫斯的理论针对的好像是“古老的社会”,是古代希腊、罗马、印度、中国及现存的部落民族的同类现象。

但他想从这些广播的知识里面汲取的教诲,除了“古老的社会”的制度和风俗以外,还有人际关系互惠性的普遍意义。

他要指出的是,“礼物”的基本要点是,每个人在礼物交换中既有责任去送人家东西,也能拒绝礼物,有责任收取,不收会遭人嫌弃。

在现代人类学中,美国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些成就与来自欧洲的犹太人移民学者有着密切关系。

美国人类学的教学核研究受到英国的影响比较大,但从内在的精神来说,美国人类学的深层结构,潜在着很多德国文化理论。

波亚士

波亚士是美国现代人类性的开创者,这位人类学家与英国式的社会人类学家摩尔根不一样,他的主张叫“历史具体主义”,顾名思义就是从具体事实来看历史的做法,它不注重法权制度的历史演变状况的研究,而推崇一种细致入微的人类学的描述与评论。

波亚士对德国传播伦还是有批评的,他强调,不能只看大的文明如果传播到世界边缘地区的过程,而应该像考古学家那样看日常生活的物品怎样分布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在语言学和文化理论方面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他注重文化的历史,注重从历史的具体时间和空间场景和延展开来的过程。

从更高一层的理论看,历史具体主义与文化相对主义的看法是分不开的。

波亚士不认为文化有一个绝对的价值,认为文化只要存在,就有它的意义。

他认为,所谓人类普遍的东西,可能是西方学者自己的想象。

其实,非西方的“土著”有他们一套对自己生活得看法,这些看法是相对于他们的具体生活而产生意义的,因而文化的相对性是普遍意义的。

第三章“离我远去”

现代人类学似乎还在于18世纪的哲学家们所喜欢的启蒙问题做斗争。

不过,它的斗争对象已经转变成了欧洲扩张和文明的不到类似的狭隘的自我意识。

确实,“文明”是西方哲学家们所发明出来的词汇,它当然指涉的是西方哲学家们自己的社会。

在众多西方支配的叙述中,非西方土著人是作为一种新的、没有历史的人民而出现的。

这意味着,他们自己的代理人消失了,随之他们的文化也消失了,接着欧洲人闯进了人文的原野之中(马歇尔.萨林斯)

马歇尔.萨林斯,最有影响力和创造力的美国人类学家之一,曾与新的进化论者为伍,主张多线进化的观点,后投入结构人类学,尤其在结构、历史和实践关系的研究中做出了巨大贡献,著《石器时代的经济》,为人类学提供了一个全面和富有理论冲击力的说嘛,后期的历史人类学著作集中考察文化接触的结构模式。

李亦园先生说了这么一段话:

“人类学的研究工作有一大特色,那就是要到研究的地方去做深入的调查探索,无论是蛮荒异域还是穷乡僻壤都要住过一年半载,并美其曰叫‘参与观察’。

因而李先生说,人类学家的生涯,与孤独寂寞分不开,人类学家要备尝田野的孤独寂寞,是因为田野工作引起的文化冲击和文化震撼。

“经常使你终身难忘,刻骨铭心”。

人类学加不仅要承受孤独寂寞和文化震撼,还会时不时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困境。

马林诺夫斯基在自己的日记里,忠实的表达了作为一个平常人的困惑,他面对过的压抑、无聊、无所适从,也是其他人类学家面对过的。

然而,从事实地研究的人类学家坚信,田野生涯的种种忧郁不是没有价值的,相反,它们正是特殊的人类学理解能力的发挥。

作为一个人类学家,要培养一种“离我远去”的能力,到一个自己不习惯的地方,体会人的生活面貌。

所以,这里的“我”是“自己”。

但不单指个人,而指人生活在其中的“自己的文化”。

人类学加不像心里分析师那样,用自我剖析来“推己及人”;他们也不像哲学家那样,在自己的那海里营造一个思想的建筑来代表整个世纪。

作为一个人类学家,首先要学习离开自己的技艺,让自己的习惯和思想暂时退让给他对一个遥远的世界的期望。

在别的世界里体验世界的意义,获得“我”的经验,是现代人类学的一般特征。

人类学家离开自我的途径,有的是时间的隧道,有的是空间的距离。

他们去的时间,是已经流逝的过去;他们去的空间,是一个“非我”的世界,“离我远去”的艺术,是一种思想生活。

因而,人类学家不以肉身的离去为目的,他们带着自己的心灵,超越自己的文化,领略人如何可以使人同时又那么不一样。

人类学家不一定要追求对遥远的文化的求索,不少人类学家也从事本土文化的研究。

在本土研究中,“离我而去”的意思,转化为自己社会中司空见惯的生活方式形成的暂时陌生感,转化成一种第三者的眼光。

它让我们能站在“客人”的角度来对待“主人”——我们本身。

在这样的情形下,人类学家的肉身没有被自己搬运到别的世界中去,但他们的心灵却必须在一个远方寻找自我反观的目光,在一个想象或实在异域寻找他者对于“我”的意义。

什么是人类学的精神实质呢?

我说,它就是这门学科要做到“离去之感”,而“离去之感”的发生过程,就是祛除民族中心主义世界观的过程。

民族中心主义指的就是把本民族的文化价值当成全人类的价值、把本民族的精神当成全人类的精神、将自己的文化视为世界文明的最高成就的那种心态。

民族中心主义有时与民族的自尊心相结合,但两者有根本的价值论差异。

民族的自尊心对于很多民族来说是可以理解、可以弘扬。

但民族中新中医指的不是民族的自尊心,而是一种将自己的价值强加在别人身上的观念形态。

这种观念形态对别人的生活方式存在如此根深蒂固的偏见,以至于忘记了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存在理由,或忘记了“我们都是人”这个简单道理。

在近代以来的世界中,什么事最严重的民族中心主义?

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最严重的民族中心主义,不幸与我们希望达到的“发达目标”构成了难以割舍的关系,这种新式的民族中心主义,就是被逐步衍生出来的“现代中心主义”,它是我们今天生活得世界的最大问题之一。

我们知道,“现代性”这个概念,原来也是起源于西方民族中心主义的,它表达了欧洲近代以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的近代文化的推崇,它的根源与进化的文化观一致。

现代性将欧洲近代史当城市世界史的总体未来,将现代国家的预期混同为社会的现实,相信其他不同的文化传统只有接受或接近这种新的政治方式之后,才能够拥有“适者生存”的能力。

第三篇:

生命是什么(读书笔记)

第四篇:

《经济学是什么?

》读书笔记

书名:

《经济学是什么?

作者:

梁小民

读书分享:

林静

1.读经济学是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人都应该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发现问题的本质。

2.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是生存和发展。

(这可以是判断某件事的标准)

3.“稀缺性”:

一个社会无论有多少资源,总是一个有限的量,相对于人们无限的欲望而言,资源量总是有限的、不足的。

4.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幸福方程式:

幸福=效用/欲望;哲学家把实现个人自由作为幸福,文学家把浪漫情调作为幸福,政治家把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作为幸福,企业家把商业成功作为幸福,而凡夫俗子往往觉得“平平淡淡就是幸福”。

5.从发展的角度看,欲望是无限的,但是在某一阶段内,欲望可以看作既定的。

6.“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7.垄断又称完全垄断,是指一家企业控制了某种产品的整个市场,而且这种产品没有相近可替代品的市场。

8.“酒好也怕巷子深”是说好产品还须广告宣传,但没有好酒再做广告也没用。

(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包装的,很多产品其实质量都差不多,尽管名牌很贵,但是人们仍然愿意买,这就是包装效应、品牌效应。

9.平等不是收入的平均,而是机会的均等。

总结: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里面的专业名词太多,我不是经

济学家,我不需要去解决那些经济问题,我觉得这些名词的定义、或是如何来解决这些经济上的问题不是最重要的,我会从里面挑除了经济在其他方面同样可以用的一些句子或道理,这不仅在辩论当中可以用,生活当中同样可以。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两本教科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不过在前面第一章增加了全书的导论,最后又介绍了国际经济学的内容,只是本书讲的没有教科书那么深入,更浅显一点,把经济学的科学性和通俗性相结合。

书中讲了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然后用经济学家的眼光找出问题的根源,虽然说不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也能够为解决方法提供方向。

我不想单纯是为了辩论而读书,而是在读书之后,能够把从这本书上学到的东西运用起来。

就像是在第一点中我所提到的,我读这本书是为了像经济学家一样,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找出新的、有价值的东西,看到问题的本质,然后我们可以去理性得分析解决问题。

第五篇:

法律是什么-读书笔记1

法律是什么?

宪法与行政法柯乃靖

我从第一次正规接受法学教育的第一本书叫做《法学导论》,书的作者我早已忘记,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老师提到过的一句话:

“学通法理这门科学,任何法学科目你都能游刃有余”,既然我选择了这个专业,我定要努力使自己爱上这个专业,当时老师的话给我初步的认识是法理学这门课程是个媒介,是个工具,能帮助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深入了解和理解各门法律学科,学好他,终生受用!

可是当我胡乱翻开书本的时候,一个问题映入我的眼帘:

法律是什么?

,我当时只有顿时懵住的感觉,即使我可以从先前的经历和学习中知道,如果你干某种坏事,你就会得到应有的处罚,比如你杀人,你就得蹲监狱,你欠债必须还钱,等等。

可是法律是什么?

我却倍感迷茫,法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可以用物质衡量吗?

可以恒久不变吗?

或者与我们有多少联系?

书本的解释何其枯燥,不解其深意,百思不得其解的情况下我来到图书管,处处寻觅类似新华字典的法律释本,刘作翔老师的《法理学》进入了我的视线,我翻开第一章法古写作“灋”(会意。

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古代人们将它作为断案的工具,每当办案时出现多个嫌疑人的时候,人们通常把它放出来,它如果用犄角顶谁,谁就是罪犯。

如此一来我便吸引住了我,原来法是一种神兽,可是我去法院从没有见过如此的东西,此于近代我可能会闹出天大的笑话,就是因为如此,从此以后我与法律

结缘,渐渐爱上了这门学科,通过老师的讲座和自己的大量研习,我对法律有一定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人民的自身素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渐渐增强,物质生活水平逐渐变好,迄今为止,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还没有一个为整个法学界公认的统一的法概念,因为法律的概念总是与时代与时俱进的,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学的发展轨迹和社会变迁都对人们对法理念的认识的变化,没有定论也在所难免,博登海默说过:

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个房间、凹角、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由于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局限,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者至少不完备时,情况就更如此了。

法律大厦的客观方面的复杂性和我们主观方面认识水平即“照明系统”的局限性使得我们在“法律是什么”的认识上的意见分歧,却精彩纷呈,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历史上各种法律是什么”的论点中吸取我们所需的东西。

“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凝聚了各个时代人们的不停追问和探究自己行为规则的思索,这些都可以成为法律的记忆,有益的思索能指引我们了解法律这座复杂的大厦。

法律不是什么东西,不是神兽,更不能用什么东西来衡量,法律是种正义,理性,坚强意志的化身,此种正义是建立在一定自由内的正义,不是武侠片鼓吹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不是以鼓吹助人平等,帮人争取自由的某种借口强权侵犯别国,是一个稳定,和谐,发展的国家的理性,培养民众可持续发展的坚强

意志。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法不是命令,发的基本形式特征告诉我们,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中国是政体是人民大会制度,各民族个地方推选民意代表,组成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人民他们自己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

并且在国家权力即大多数人民意志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他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人民自己制定和认可,自己管理和调整自己的行为,自己约束自己,其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统治阶级即是人民本身,所以法并不是什么东西,也不能用物质来衡量,不是物化的结果,而是一种意识形态下的人民给予自身的社会某种强制力规范或者规则,不同于道德,不同于礼仪。

法的演变和发展告诉我们,法的历史是不可更改的,法律的完善不可能离开我们,法律虽然不是物化的结果,但是能被物化的结果影响,社会的发展变革,经济政治结构的重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等等都得使我们正视法律究竟是否与我们息息相关,与我们的联系到底有多大,从堕胎的禁止到现在的合法,从孙志刚案件到现在自由迁徙,当《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成为历史,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些都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的意愿和人权需要得到保障,从此我们要明确认清法律的历史,正视和积极面对,从历史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的必须要求为着眼点,才会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所以法律不是恒久不变的,法律必须要跟随社会的脚步,不求同步,更求能追上时代的步伐,只有这样才有法制保障,才能促进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总而言之,法律的定义不仅仅强调其本身的表象,其本身具有的内质和属性才是其本质,法律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强制力调整人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律的发展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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