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60006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docx

某剧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石家庄恒大绿洲·恒大剧场商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负责人:

联络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

邮编:

710075

 

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使用的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恒大剧场楼号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最终产权证确认面积为准),具体用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恒大剧场室内商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2、本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绿化地养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接受本物业开发商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8、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和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手册》,《业主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改措施。

9、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装修管理。

10、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1、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

12、如甲方对乙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收取的停车管理费仅为场地租赁费,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责任。

13、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4、乙方装饰装修商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5、乙方未经政府、开发商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承担商铺经营相关的消防责任。

乙方应在开业前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7、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货品堆放处、办公室等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等设施,商铺货品堆放处须符合消防要求,货架须采用金属材质。

9、乙方应按商铺买卖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0、乙方如依法按照商铺买卖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的,则应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转承租人在进入本物业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乙方为转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1、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管理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与本物业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3、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并按甲方规定时间自行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公共垃圾站;

1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内商铺范围以外的任何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5、乙方应保证其营业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6、乙方(餐饮商户)应支付油烟管道末端风机的电费。

乙方(餐饮商户)应每天擦拭清洗灶台上方挡火板,每周清刮灶台上方排油烟管道,按积油状况及分级标准的时间要求(重油烟餐饮每月不少于一次,轻油烟餐饮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清洗排烟管道,定期清洗商户区域内的油烟管道和油烟净化设备(由甲方指定的专业公司负责清洗),乙方应支付相关的费用。

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专业公司签署清洗协议,并递交甲方备案,协议中需体现甲方规定的清洗要求和清洗频次,每次清洗的书面记录或凭据送甲方存档。

(重油烟排污管加装隔油池)

17、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

1、乙方按商铺的建筑面积(以买卖或者租赁合同确定为准)缴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暂定人民币6.0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合理利润;

(10)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不含有偿服务费。

3、物业服务费自(1、租赁合同签订承租之日起;2、出售自收房之日起次月)计收。

物业服务费收费时间:

物业服务费应于开发商通知收房次日或者租赁合同签订承租之日起计收,此后每月1日前缴清当月物业服务费。

甲方有权根据测算重新确定物业服务费标准,但在交付起一年(365天)内执行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6.0元人民币。

以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甲方有权相应调整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

(1)政府公用事业部门上调能源费收费标准;

(2)物业服务所涉及的行业工资调整;(3)物业费税率上调;(4)本物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

乙方明白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应交纳物业服务费,应按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包括公告形式)载明收费标准执行(如甲方未发出通知,则按上一年标准执行)。

4、空调主机的运行维护及能源费用不含在物业费中,相关约定如下:

(1)空调开启时间:

夏季4月15日-9月15日,冬季11月15日-3月15日(具体根据天气状况确定开启时间,据实收取)。

(2)收费标准:

每月10元/平方米。

(3)温度标准:

制冷28℃以内,制热16℃以上。

5、装修期期间乙方应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6.0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以及该商户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二)其他费用

1、商户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在本协议中统称为公用事业费用。

本物业水、电、燃气等能源在传送过程损耗所产生的能源费用,按如下约定处理:

(1)二层餐饮用水单价为5.3元/吨,即按公用事业部门公布的单价并增加损耗能源及公共用水核定的费用;

(2)一、二、三、四层影院公摊用水每月据实分摊;

(3)车辆冲洗业、婚纱摄影、美容美发业、桑拿、冲浪、浴足等洗浴业、酒吧、茶秀、咖啡厅、歌舞厅、卡拉ok等特种行业用水单价为19.0元/吨。

(4)用电单价为1.2元/度;即即按公用事业部门公布的单价并增加损耗能源及公共用电核定的费用。

(5)燃气费由乙方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乙方应按燃气公司规定承担能耗,并确保安全使用。

乙方应在缴纳相关能源费用的同时,将应分摊的能源损耗费用一并向甲方缴纳。

如遇公用事业部门调价,能源费用单价应据实调整。

2、乙方店内风机盘管的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乙方单独向甲方交纳。

其中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为10元/㎡(计费面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载明建筑面积确定,最终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不退不补)。

4、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含在物业费中,单价为0.3元/平方米,乙方为餐饮商户的,厨余垃圾及泔水等由乙方运出自行处理,该项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中。

5、如乙方经营政府对垃圾处理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从其规定,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果因营业需要增加用电量,应另走线路,有相关人员设计并报甲方同意以后方可施工,自行承当一切相关费用。

6、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乙方为餐饮商户的,乙方承诺至少每日清洁一次罩面,至少每月清理一次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乙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统一对外委托清洗,有关清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停止水、电供应及报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等措施,直至乙方符合有关防火要求,由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一层营业时间为早10:

00-晚22:

00,二、三、四层营业时间为早10:

00-晚24:

00。

如乙方需要在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之外加时营业,应提前24小时书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营业时间外产生的额外服务费用,例如,空调、电梯、公共区域照明、厕所的延时使用等造成的甲方额外的设施设备能耗和人员加班费用等,也需由乙方另行承担和支付费用,具体费用由甲方根据实际计量和计算的结果另行通知乙方;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2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空调费或违约金,以及违反管理制度导致罚款、赔偿金,甲方有权以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交费用。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若发生履约保证金扣减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在乙方退场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代收代缴费用

如有关部门及乙方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方式及收费标准按本协议及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用标准的调整,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交的标准。

第五条保险

乙方负责在开业前对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商铺区域的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进行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单及保费交纳凭据复印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逾期支付或补足物业服务费、押金或其他应缴费用的,乙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违约金加倍,且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中止或停止相关服务。

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三)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按物业相关管理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中止或停止相关服务。

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确定,甲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物业服务中断,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物业价值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临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失;

5、因乙方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无法完成物业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

6、经本物业业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

第七条紧急状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他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乙方的员工、顾客、访客等相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对乙方的通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留置于乙方商铺或张贴于商铺门口即视为有效送达乙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在商铺买卖或者租赁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义务,同时也视为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若乙方对此违约,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本协议与商铺买卖或者租赁合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约定存在不一致时,应以商铺买卖或者租赁合同为准。

附件:

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创建恒大剧院商户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二)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导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责任和制度,并对乙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实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规程。

(五)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六)组织开展商户营业期间以及闭店后的餐饮安全检查工作。

定期对餐饮商户排油烟清洗情况进行检查。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八)审批乙方装修、明火作业、促销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手续,监控其消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九)定期对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工作技能。

(十)负责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一)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人员不在现场,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进入乙方区域处置情况,事后再通知乙方。

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无需赔偿。

(十二)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其他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一)承担商铺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

(二)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安全法规,配合甲方实施在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好商铺区域内的专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自行采购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要求自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在防火卷帘门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响功能及使用。

(四)依据法律法规成立商铺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甲方;每天开业前、后各检查一次责任区域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五)乙方如需明火作业,必须报甲方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因装修或动火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装修手册》,并报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落实,甲方有权监管。

(七)消防设施已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公共消防安全组织,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教育培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九)自行遵守地下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货品,人员和车辆、货物不得占用和遮档消防设施设备、标识以及消防通道。

(十)经营区内电器容量增容,需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十一)乙方按照厨房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厨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二)对商铺区域内火源、电气、燃气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并经常维修、保养,防止浸湿电源插头,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断掉总电源。

(十三)员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毯,熟练掌握电气火灾、油类火灾的灭火方法,对设施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效及时进行更换。

(十四)乙方按照餐饮行业规范定期对排油烟系统进行清洗。

(十五)乙方在每日闭店时指定专人进行水、电、气关闭,并由商管公司值班人员进行核实。

(十六)乙方举办促销、焰火集会、灯会、展会等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当事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经甲方及消防、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七)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物业使用人的其他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一份。

(三)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责任书由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