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民政工作的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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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民政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政协主席会议协商民政工作的情况报告  

   

内容提要:

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市政协主席会议于3月下旬对我市民政工作进行了专题协商。

  

主席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要体现在:

城乡低保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再上新台阶;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三峡移民安稳工作落实到位;拥军优属工作再创佳绩;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主席会议也指出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我市民政工作的不足和差距。

主要是:

对低保、五保等弱势群体的救助还存在一些盲区;养老机构及管理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社区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各项保障措施亟待加强;殡改形势仍然严峻,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民政干部队伍普遍老化、力量薄弱。

  

主席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落实民生工程;(三)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发挥资金效益;(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努力营造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六)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民政工作基础。

市委:

  

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政协主席会议于3月下旬对我市民政工作进行了专题协商。

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我市社会救助、关心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

对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协商讨论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上级民政部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荣获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文明行业、南通市敬老助老先进市、南通市五保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新的格局  

1.城乡低保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基本生活。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0年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105元;二是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民政、财政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2010年社会化发放保障金7790.77万元,发放物价补贴657.94万元,节日普惠制慰问金777.55万元,普遍通过银行卡发放,全面实行公示和有奖举报制度。

四是规范收入核定,出台核定办法。

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如皋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促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如皋市城乡主要行业收入基本标准(试行)》,规范了2010年收入核定标准,确保了低保收入核定的规范可操作。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强。

继续实施省“关爱工程”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所有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省验收。

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按照上年度我市农民人均收入的45%,确定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审核审批五保供养对象4121人,集中供养率达70.1%。

三是积极开展文明敬老院创建工作。

全市有5家敬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被评为南通市级文明敬老院,总数位居全省第二、南通第一。

四是加强农村福利中心建设。

全市已有19家顺利通过南通验收,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建成率达95%。

  

3.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

一是反应迅速,措施得力。

2010年先后发放救济款73.712万元,棉衣2200件,棉被2200条。

二是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

上级及本市相关部门先后对我市2009年度的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专题对2007-2009三年的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三是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

指导全市各镇、村制定和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是强化防灾减灾意识。

先后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

如城镇长巷社区通过了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的考核验收。

  

4.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两年来已累计救助1761人382.72万元。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种医疗救助方式,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补充、完善、延伸。

专门研究出台了《如皋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办法》,有效缓解了重大疾病患儿家庭的医疗困难。

  

5.三峡移民安稳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010年共规范发放2009年三、四季度和2010年一、二季度移民后扶资金13.41万元,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发放慰问金2.34万元,下拨应急资金52.03万元。

二是积极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对三峡移民安置镇的后扶资金项目已发放资金469.84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是规范操作,移民住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

落实了12户移民住房的改造重建,下达三峡移民农村困难户危旧住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

南通市三峡移民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被表彰为南通市三峡移民工作先进单位。

  

(二)其它各项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1.拥军优属工作再创佳绩。

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持续深入开展“敬革命功臣,做孝顺儿女”和“爱心献功臣,一助一帮扶”活动,努力为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以“六进基层”为重点推进双拥工作,双拥工作实现全覆盖,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共建成果更加巩固。

  

2.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加强。

顺利实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举一次成功率100%,。

向村(居)民发放《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实践制度化明白卡》40万册,全市村(居)依法自治率达到99%;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有了新提高。

  

3.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233家,城镇和农村覆盖率分别达100%、35%;在南通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0年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如皋长寿文化节;创新实施了“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工程;创新开展了“爱心惠老保平安”工程。

填补了老年保险空白;积极组织广大老年人参加全国和国际性的比赛活动,累计金牌数和奖牌总数均在全国县(市)中遥遥领先。

  

4.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惠民殡葬政策全面施行,全市所有新死亡的五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由政府买单;培育发展农专和社区民间组织956个,登记社团16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6个;市婚姻登记处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示范单位”;福彩销售已达5570万元,名列全省第十三名。

  

5.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

社会福利中心,总投资3500万元,床位数320张,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江滨医院,总投资4500万元,有精神病人床位250张、养老康复床位250张;农村敬老院“关爱工程”,2010年投入525.5万元,实施敬老院床位建设项目2个,新增床位100张。

全市敬老院总床位达到2893张,集中供养率达70%;红十四军公园,总投资2.2亿元,占地298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长寿博物馆完成高标准布展,对外开放;婚姻登记处整体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硬软件水平显著提升;“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全年惠及4万多名困难群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低保、五保等弱势群体的救助还存在一些盲区。

少数老人虽有子女,但子女本身是无自理能力的人,这些老人又不能作为“五保户”对象,仅通过发放一些补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其养老问题。

对因病致贫家庭、城乡低保人群、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流浪汉、流浪乞讨儿童的管理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减少扯皮现象。

  

二是养老机构及管理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部分农村养老院的容量偏小,硬软件设施不完善,影响了集中供养率的提高。

居家养老服务站虽然有一定覆盖率,但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三是社区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各项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各镇(区)尤其是几大主体功能区由于拆迁、规划调整等因素,有些社区规模不断扩大,居住人口有的达到数万人,原有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管理用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需要相应调整。

  

四是殡改形势仍然严峻,必须采取切实措施。

近年来部分地区尸体偷埋和骨灰装棺重葬现象有回潮趋势。

据估算,全市每年丧葬费用高达数千万元,老百姓不堪重负,怨声载道。

  

五是民政干部队伍普遍老化、力量薄弱。

随着民政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具体事务越来越多,目前我市民政系统尤其是各镇民政助理人员偏少且年龄趋于老化,绝大多数镇(区)仅有专职的民政干部1-2名,承担的工作量大,工作效率偏低;民政干部交流难、提拔难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应从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民政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大局、事关基层政权的建设,是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直接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因此,希望市镇两级政府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将民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各项保障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落实民生工程。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要加大低保工作的力度,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对虽然不符合条件,但实际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特殊家庭要加大救助力度;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根据各镇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对残疾、特困等弱势群体进行归类分析,实施分级保障办法,确定不同级别的低保对象,享受不同的低保标准,由市和镇财政分别承担不同比例的低保资金。

要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动态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

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各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强化敬老院管理,切实解决“入住率”问题,确保集中供养率继续稳步增长。

要认真落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议尽快建立救助站,完善管理机制。

对弱势群体做好教育、医疗、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工作,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镇(区、园)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相适应、运转高效协调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要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把年龄较轻、文化素质高、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员推选到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综合素质。

要多方筹措资金,全面统筹规划,解决好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今后凡城镇开发、新建居民区都应把居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的配套纳入规划,一并解决。

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推行居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要确保社区居委会干部及社区工作人员薪酬按时发放和工作正常运转,积极探索社区建设资金筹措的途径和办法,目前可选择如城、如皋港区等几个重点镇(区)先行试点,采取财政给一点、社区单位出一点、社会各界筹一点的办法,解决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资金不足的问题,走社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

  

(四)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一是市级财政要根据民政工作需要给予民政工作经费保证,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到位。

民政部门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社会捐助力度。

进一步强化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机制,积极筹措福利彩票公益金,使改善民生的工作从资金上得到保障。

二是切实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好地发挥其使用效益。

要加强对救灾、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资金能够准确及时用到城乡特困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身上。

坚持民政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足额划拨,绝不容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特困群众的救命钱挤占、滞留、挪用。

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政资金的审计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将追查部门和领导责任。

各镇(区、园)要按照确定的列支任务足额列支低保、救灾、医疗救助、五保、优抚等相关经费。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努力营造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机制。

市委、市政府要将民政重点工作列入四套班子领导分片联系镇(区)、部门工作督查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措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民政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投入更多精力,统筹协调,主动解疑难、办实事,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并确保民政干部集中精力专事民政工作;民政部门要不断提高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把握重点、整体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新时期民政事业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加主动的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与关心,寻求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主动与财政、卫生、公安、教育、人保、住建等相关部门经常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宣传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支持民政工作,营造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民政工作基础。

针对目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年龄大、工作条件差等问题,建议市组织人事部门在适度增加民政系统编制数的同时,选派一些年轻干部到基层民政工作岗位挂职锻炼。

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民政干部要及时提拔任用,关心他们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长期在民政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的“老黄牛”要树典型、评劳模。

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强化民政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民政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此外,主席会议还就进一步规范街道、居民小区命名,加强社团组织监管和殡改工作,打造“双拥”模范城和优抚工作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

一是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街道、居民小区命名的规章制度,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抓好落实;二是对社团组织除做好年审工作外,对其内部运作也要依法加强经常性监管,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有利于增强社会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民间组织,推动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切实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坚决革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四是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县(市)”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创建内容和形式,努力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关心和支持“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政协如皋市委员会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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