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说明精编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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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说明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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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附件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2006年11月

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附件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建华

副组长:

杨志强

成员:

邓家荣高正文李永清

规划办公室

主任:

钱丽娟

副主任:

周波

成员:

郑兵

规划编制工作组

组长:

贺彬许海平

副组长:

吴学灿张榆霞

成员:

刘丽萍胡玉洪张星梓

 

附件1:

编制说明

附件2:

规划工程项目表

附件3:

专家组评审意见

附件4:

关于《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部门衔接会议的反馈意见

 

附件1:

编制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依据和主要基础

二、规划编制的背景

三、关于规划指标的说明

四、国家规划对我省环境保护的要求情况

五、规划征求意见情况

六、环境保护“十五”主要保护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七、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

省环保局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极为重视。

为切实做好规划工作,早在2004年7月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小组,启动了前期研究和部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对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5年4月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基本思路》进行研究,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文本,本报告就规划编制的依据、编制的背景、指标及国家的要求、征求意见等情况进行说明。

一、规划编制的依据和主要基础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3)关于组建云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小组的通知,云环法[2004]570号,2004年8月16日

(4)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

(5)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6)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基本思路

(7)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各专项规划

(8)云南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

(9)云南省《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10)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1)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全省辐射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全省宣教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4)全省信息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5)全省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6)省级应急监测建设项目和全省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7)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规划编制的背景

《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是省环保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的重点工作,是“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依法履行职责、宏观调控、环境管理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云南省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2005年我省GDP仅占全国的1.9%,人均GDP为全国平均水平60%,到2020年,实现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与全国同步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尽快缩小差距,实现发展目标。

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很大。

根据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库兹涅兹(Kuznets)曲线理论(见图),我省处于环境污染的急剧上升期,也是翻越“环境高山”的艰难阶段。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

 

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以资源开发和加工为优势的产业将被进一步强化,结构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本报告采用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的预测分析方法,以“十五”时期平均排放强度为基数,假设“十一五”期间维持既有的治污能力不变,预测分析表明,2010年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分别比2005年增加50.31%和32%,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比2004年增加近1倍,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增加29.8%。

这些都将对未来我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局部地区已经透支的环境容量和资源难以支撑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将会越来越突出,城市环境改善难度增大,长期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欠帐有可能从隐性问题变成显性问题,总体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良好。

国家和社会各界已认识到我国已进入资源短缺和环境约束的发展阶段,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确立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云南的生态环境优势和处于大江大河上游及边疆的区位优势将日益受到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

只要坚持好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树立好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十一五”时期将是环境保护大有作为的时期,也是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时期。

三、关于规划指标的说明

(一)指标选择的原则

1.少而精。

以能反映环境保护导向的关键指标为主,部分指标、次一层次指标、工作要求性指标在专项规划和主要任务中说明;

2.注重与国家指标的衔接。

国家规划中对我省环境保护有要求的指标均纳入我省的环境保护指标;

3.注重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省总规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标要求均纳入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指标;

4.可统计可监测。

纳入“十一五”环境保护指标必须是能考核、可监测的,具有常规、定期、法定的数据来源;

5.能够反映我省环保工作的重点。

充分发挥规划指标的引导作用,将“十一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列入。

(二)指标的性质

按照上述原则,经过多次的筛选、调整、优化,最终确定了20项指标,其中环境质量指标7项、污染防治指标5项、环境建设指标3项、生态环境3项、环境绩效2项,重点反映了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领域,包括了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

环境质量指标反映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意图,属于预期性指标,需要动员各部门、加强监管和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国家对我省考核指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属于约束性指标,需要加强老污染源的治理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确保实现;污染预防属于导向性指标,引导全社会走循环经济之路,节能降耗。

(三)规划的指标

我省环境保护“一五”规划指标确定为:

(1)90%以上的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2)地表水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大于65%,其中优于Ⅴ类以上水质的断面比例大于80%,六大水系干流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大于50%;

(3)九大湖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50%;

(4)80%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

(5)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6)70%的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其中国控城市全部小于55dB;

(7)80%的重点城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其中国控城市全部小于70dB;

(8)30%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9)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0%;

(10)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

(11)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控制在27.1万吨;

(12)氨氮排放量在1.7万吨;

(13)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0.1万吨,其中电力控制在25.3万吨,非电力控制在24.8万吨;

(1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

(15)城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其中省会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80%;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

(17)放射废源、废物收储率达到95%以上;

(1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50%;

(19)单位GDP排放小于6千克/万元;

(20)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1.0千克/万元。

(四)主要指标说明及可达性分析

下面对指标中的环境质量指标及污染防治指标的含义进行解释及可达性分析。

1.90%以上的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水质基本达标:

指的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是指从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中取得的水中,其地表水水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源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水质基本达标指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该项指标列入国家考核的是昆明、玉溪和曲靖,国家的指标是80%以上的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鉴于饮用水源的重要性,各地都比较重视饮用水原地环境保护工作,我省列入监测的饮用水源地有20个城市(包括县城)、34个饮用水源地,建议全部纳入考核。

即昆明市(松花坝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宝象河水库、滇池罗家营)、安宁市(车木河水库)、昭通市(大龙洞、渔洞水库)、曲靖市(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大理市(洱海)、个旧市(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开远市(南洞)、保山市(龙王塘、北庙水库、龙泉门)、思茅市(洗马河水库、信房水库)、玉溪市(东风水库)、景洪市(澜沧江)、临沧市(中山水库、博尚水库)、文山县(盘龙河)、蒙自县(东山龙潭、五里冲水库)、瑞丽市(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潞西市(勐卯水库)、丽江市(黑龙潭)、泸水县(玛布河)。

根据各州市上报的目标测算数据分析,有5个州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在90%以上,8个州市为100%,1个州市为85%,1个州市未填。

近几年的监测,主要是监测饮用水源水体是否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要求,与考核要求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的方法有出入。

从2005年监测结果看,滇池罗家营为备用水源,处于滇池内,不易达标,昆明其他几个水库主要为总氮或总磷超标,主要受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治理较为困难,其他州市的饮用水源问题不太突出。

在“十一五”规划中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列为重要任务,加大农村及城市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对已经污染的城市供水水库和湖泊要加快治理,改善水质。

按照国家水环境功能区划规范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保护。

综合考虑,基本能实现规划目标。

2.地表水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大于65%,其中优于Ⅴ类以上水质的断面比例大于80%,六大水系干流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大于50%。

国家的指标是:

地表水国控断面Ⅴ类水质以上的比例大于75%,其中七大水系好于Ⅲ类的比例大于40%。

水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是控制劣于Ⅴ类水质,滇池、金沙江和南盘江是国家的重点,我省的重点是九湖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

2005年77条主要河流的15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良好达到Ⅲ类以上标准的断面占58%;水质受轻度污染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占13.3%;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22%。

干流国控和省控断面Ⅲ类以上的水质断面比例为78%,比2000年提高了47%(监测断面有调整);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62%。

怒江、伊洛瓦底江、红河、澜沧江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金沙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有所上升,但劣Ⅴ类的断面增多,珠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也有所上升,但Ⅴ类的断面增多。

因此减少劣Ⅴ类的断面数应该是规划达标的重点。

通过治理,提升劣Ⅴ类水质相对容易,金沙江和珠江是规划中综合治理的重点流域,通过《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能够达到规划的目标。

3.九大湖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50%

九大湖泊中水质优及良好的湖泊是抚仙湖、泸沽湖、阳宗海、洱海、程海,水质受到中度、重度污染的湖泊是滇池外海、异龙湖、滇池草海、星云湖、杞麓湖。

一半湖泊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与上年相比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个别湖泊水质有所波动。

九湖中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变差,洱海和程海水质好转,滇池污染有所减轻。

虽然“十一五”期间,九湖依然是治理的重点,但由于湖泊水质改善较难,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目标实现有一定的难度。

4.80%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0%

Ⅱ级标准执行的是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日均值。

建议以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的城市进行考核。

2004年统计的19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劣于Ⅱ级标准,达标率达到68%,但没有按天数进行统计。

“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昆明市正在进行创模,曲靖在进行气化能源建设,预计可以实现这一目标。

5.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酸雨强度,以年均降水PH值小于5的城市比例计算;酸雨发生的频率以酸雨超过40%的城市比例计算;考核范围酸雨控制区的7个城市(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个旧市、开远市、楚雄市)。

2005年酸雨控制区7城市中,均有酸雨出现。

但除昆明、开远外,其他4个城市的酸雨频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酸雨出现频率最高是楚雄市,出现频率为69.4%,其次为昭通市、个旧市,出现频率分别为52.4%和42.0%。

全省酸雨影响总体比上年呈减轻趋势,但楚雄、昭通、个旧三个市的酸雨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形势严峻。

6.70%的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其中国控城市全部小于55dB

区域环境噪声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居住区环境昼间噪声标准为55db。

重点城市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经认证的环境噪声网格监测。

2005年17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6.7~64.8分贝之间。

声环境质量好的1和较好的7个,通过加强管理,开展噪声整治,规划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7.80%的重点城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其中国控城市全部小于70dB

本指标是指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昼间噪声标准为70dB。

2005年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4~72.4分贝之间。

其中,声环境质量好的有6个城市,较好的6个,轻度污染的3个,中度污染的2个。

轻度污染的城市较多,经过加强环境监管,轻度污染的城市可以改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8.30%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目前自然保护区建设需要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过渡,国家已将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作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并正在制定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定义、内涵和考核办法,国家规划确定这一指标为25%。

我省已有5个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标准化建设试点。

9.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0%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给予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2005年全省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9%。

“十一五”期间,全省还将新增一批有重要价值的保护区,全省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将达到400万公顷,完全能够实现规划目标。

10.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

森林覆盖率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指标数值的选取来源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1.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7.1万吨

“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以下简称COD)和氨氮,化学需氧量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级政府;氨氮为指导性指标,根据水环境实际情况进行控制。

按照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2010年我省COD的控制目标为27.1万吨,比2005年约削减5%,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新增95万吨/日。

2010年,全省废水排放量预计将达到近10亿吨(按年废水增长率5.5%计算),比2005年增加约2.5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达到37.6万吨,要完成总量控制目标,需要新增10.5万吨以上的削减能力。

根据我省对《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报告》的意见,我省拟新建25个污水处理项目,新增处理能力41万吨,投资约15亿元。

分别是呈贡(老区)、永善、水富、巧家、绥江、玉龙、鹤庆、会泽、寻甸、鲁甸、盐津、大关、镇雄、彝良、维西、宁蒗、永胜、宾川、元谋、禄丰、禄劝、嵩明、南华和马龙等地,该规划由国务院批复实施,投资以国家为主,地方配套。

根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滇池流域拟新建七污、呈贡和扩建三、五污,新增处理能力约45万吨/日,投资约10亿元,该规划由国务院批复实施。

根据《珠江流域云南规划区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规划拟建17个污水处理项目,新增处理能力26万吨,投资约11亿元。

以上污水处理项目总规模达到112万吨/日,总投资约36亿元。

因此,若规划能顺利实施,完成国家要求是可能的。

从投资来源上看,已有呈贡、嵩明、宜良、大理、丽江、邱北、富宁、麻栗波等近29万吨/日,投资近6亿元的污水处理项目正在申请世界银行贷款;金沙江项目将主要由国家投资,大约15亿元。

总计尚有近15亿元的投资及部分地方配套需要筹措。

完成9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形成处理能力,我省实现国家分配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任务是可能的。

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按运行负荷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以上(并按每升污水削减200毫克化学需氧量)计算,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1.4万吨。

另外工业污染防治通过达标排放、清洁生产、严格监管等也可控制化学需氧量增量,特别是食品加工业(制糖)是我省化学需氧量的贡献大户,削减潜力很大。

总之,若专项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实现控制目标具有可能性。

1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0.1万吨,其中电力控制在25.3万吨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属于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采取统一规定的绩效方法进行分配,“十一五”新建机组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以国家已经核准的机组装机容量为准。

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国家是根据2005年的二氧化硫排放现状,按照“东部适当削减、中部和西南控制在现有水平、西北适当放宽”的原则,确定排放指标。

国家同时要求各省根据各市(州)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进行分配。

对达标的城市按照历史数据的方法进行分配;对城市二氧化硫地面浓度未达到国家环境控制质量标准的城市,要按照其地面浓度达标时的环境容量分配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我省大多数市未进行环境容量测算,建议按历史数据的方法进行分配。

鉴于烟尘和工业粉尘对各市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大,从理论上应根据各地的环境容量进行分配,但大多数州市未进行环境容量的测算。

在“十一五”时期不进行国家考核,因此本规划仅在任务提出控制要求。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二氧化硫的控制是以2005年环境统计数据为总量控制基数,全国按10%削减,东部、中部、西南、西北有所区别(见下表)。

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表

省份

2005年排放量

2010年目标

云南

52.19万吨

分配总量

其中电力

50.1万吨

25.3万吨

我省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一半,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国家分配总量指标的关键,而且对于电力二氧化硫排放国家是硬考核。

——实现分配总量需要削减2.4万吨;

——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云南省工业用电及电力分析研究报告》(省经济委员会,2004.12)及其他相关规划材料,到2010年,火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380万千瓦。

由于不掌握国家发改委火电项目的核准计划(国家总局是按该计划核定总量),在此按“十一五”期间新增火电机组900万千瓦核算,若严格执行三同时,将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1万吨;

——“十一五”期间,非电力行业按新增1.2万吨计算(约比2005年增长6%)。

以上共需要削减二氧化硫14.6万吨。

削减途径主要有:

——根据《全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我省在规划中的重点项目,电力形成脱硫能力4.06万吨,非电力形成脱硫能力4.23万吨,合计形成8.29万吨。

这些项目分别是:

国电阳宗海2号机组,削减二氧化硫1.73万吨;

华电昆明1~2号机组,削减二氧化硫1.08万吨;

国电小龙潭3~4号机组,削减二氧化硫1.25万吨;

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削减二氧化硫1.12万吨

昆钢烧结机头烟气治理,削减二氧化硫0.82万吨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削减二氧化硫1.45万吨

江磷集团磷制品分公司黄磷尾气治理,削减二氧化硫0.84万吨

——“十一五”期间新建电厂需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达到国家脱硫要求,这部分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

——2005年环境统计表明,我省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仅为46.8%,通过推动达标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及城市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还可以削减部分二氧化硫(需要削减6.31万吨)。

1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

该项指标属于工作性指标,完成相关规划确定的任务可以认为基本得到安全处置。

14.城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昆明需要达到80%以上

2005年全省已建成及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42座,建有排水管道5716公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2.05万吨/日;2005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0.47%。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的建设,滇池流域、金沙江流域和南盘江流域将是建设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约112万吨/日,由建设、发改委及环保联合编制的污水处理建设规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3万吨/日,新建及改造配套管网长度2942公里,据此分析有望达到规划目标。

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

2005年全省已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场)36座,形成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9332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1.91%。

根据该指标要求,我省已制定了相关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可以实现指标要求。

16.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于50%

国家指标为60%,我省2001~200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1.2%、32.4%、39.8%、40.1%、35%,年均增加2.2%,但有很大波动。

由于循环经济建设受到很大重视,该指标经过努力是有望实现的。

17.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6千克/万元

我省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8千克/万元,与国家平均水平相当。

按照总量控制指标,2010年我省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的水平上削减5%,即排放量控制在27.1万吨左右,2010年我省GDP预计达到4500亿元(2000年不变价),计算得单位GDPCOD排放量为6千克/万元,能够实现规划目标。

该指标与国家测算的目标基本一致。

18.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1.0千克/万元

我省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6.5千克/万元,与国家平均水平相当。

按照国家总量分配方案,我省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指标为50.1万吨,2010年我省GDP预计达到4500亿元(2000年不变价),计算得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0千克/万元,能够实现规划目标。

该指标略低于国家目标(12千克/万元)。

四、国家规划对我省环境保护的要求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十大任务”、“八大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其中涉及到我省的或对全国提出普遍要求的有:

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

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行动计划》,所有城市都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70%,省会城市达到80%以上。

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金沙江及滇池被列为国家流域污染治理的重点。

大气环境方面:

以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我省有昆明、曲靖和玉溪);以减排二氧化硫为重点,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

编制并实施国家酸雨控制规划,重点控制高架源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

生态环境方面:

国家“十一五”期间首先启动10个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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