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质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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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质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乡镇质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叙委发〔2015〕5号)、《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现就我局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方面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一)分别召开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工业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
(二)积极参加县“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开展各类安全法律及相关安全知识咨询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全县学校师生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在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中,向一线安全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讲解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制定年度安全监察工作计划,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内容和重点,分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并与各责任股室签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责任书。
(二)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定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与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员,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三)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对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当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可能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重大安全隐患,在经主要领导审批后采取查封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截止2015年12月15日,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177家次,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5次。
检查履盖率100%,检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19条,督促当场整改21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60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04条,已整改95条,整改完善率91.3%,依法查封非法使用特种设备9台,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起,结案2起,结案率100%。
实现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检测率100%、持证上岗率100%,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开展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
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对县域内铁路、高速路建设施工单位、泸州赛德水泥有限公司、郎酒东方玻璃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共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26家次,检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0条,督促当场整改隐患20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10份,责令限期整改隐患20处。
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记录;二是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未开展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并出具年度检查报告。
(三)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活动期间共监督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3家次,抽查电梯138台次,共检查出电梯安全隐患35条,督促使用单位当场整改24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安全隐患14条,已督促整改完善14条,隐患整改率100%。
(四)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在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例行检查的同时,将产品质量特别是建材产品质量提升至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高度,对企业质量管理中的漏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并复查。
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并纳入巡查,查摆隐患,督促整改。
2015年共检查工业企业39家次,抽查产品122批次,发现问题和隐患41个,均已落实整改。
(五)开展危化品生产、机动车安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及时向相关企业转发市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机动车安检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企业按方案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并将隐患自查情况报我局备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行政许可时的各项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形成工作闭环,做到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工作。
分别在五一、暑期、国庆、元旦等关键时期,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营单位在设备检验、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此项工作共督促使用单位完善两套大型游乐设施的注册登记、一套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和变更登记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叙委发〔2015〕5号)、《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现就我局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方面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一)分别召开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工业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
(二)积极参加县“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开展各类安全法律及相关安全知识咨询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全县学校师生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在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中,向一线安全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讲解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制定年度安全监察工作计划,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内容和重点,分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并与各责任股室签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责任书。
(二)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定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与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员,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三)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对检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当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可能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重大安全隐患,在经主要领导审批后采取查封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截止2015年12月15日,我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177家次,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5次。
检查履盖率100%,检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19条,督促当场整改21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60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04条,已整改95条,整改完善率91.3%,依法查封非法使用特种设备9台,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起,结案2起,结案率100%。
实现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检测率100%、持证上岗率100%,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开展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
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服务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对县域内铁路、高速路建设施工单位、泸州赛德水泥有限公司、郎酒东方玻璃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共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26家次,检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0条,督促当场整改隐患20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10份,责令限期整改隐患20处。
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记录;二是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未开展压力管道年度检查并出具年度检查报告。
(三)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活动期间共监督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3家次,抽查电梯138台次,共检查出电梯安全隐患35条,督促使用单位当场整改24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安全隐患14条,已督促整改完善14条,隐患整改率100%。
(四)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在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例行检查的同时,将产品质量特别是建材产品质量提升至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高度,对企业质量管理中的漏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并复查。
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并纳入巡查,查摆隐患,督促整改。
2015年共检查工业企业39家次,抽查产品122批次,发现问题和隐患41个,均已落实整改。
(五)开展危化品生产、机动车安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及时向相关企业转发市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机动车安检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企业按方案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并将隐患自查情况报我局备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行政许可时的各项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形成工作闭环,做到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工作。
分别在五一、暑期、国庆、元旦等关键时期,对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运营单位在设备检验、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此项工作共督促使用单位完善两套大型游乐设施的注册登记、一套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和变更登记工作。
(七)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逐台填写《电梯自查记录表》,建立全县问题电梯台账,并督促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通过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初步掌握了我县共有在用电梯152台,其中使用年限达13年电梯1台,12年4台,11年3台,5-10年电梯15台,5年以下电梯129台,无15年以上老旧电梯。
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电梯26台,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治理资金35万元,整改完善隐患电梯23台,依法封停电梯3台。
(八)建设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对县域内5处铁路、高速路等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吊装、拆卸开展巡查整治,共检查出起重机械使用非法违法行为3起,主要表现在租赁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和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无记录等。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我局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3份,责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率100%。
(九)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对县内食品相关产品(纸杯、白酒玻瓶)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证后监管力度,督促其保持获生产许可评审时的生产条件,将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提升至食品安全工作高度进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全年未发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同时还开展食品商品条码专项检查,对县内食品生产企业和超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企业18家次,检查商品共19类30余个品种,对检查发现的部分食品企业存在执行过期商品条码和条码印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完善。
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管理
一是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其特种设备台账,全面掌握县内特种设备数量、分布、检验、注册情况;二是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台账、跟踪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直至消除隐患;三是对上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报县安办;四是协同重点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亮点工作
(一)在全县推行电梯物联网(电梯安全远程监管系统)建设,暂由移动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和技术支持。
目前电梯使用单位基本上已签定安装协议,系统安装单位已试安装调试完毕,预计在12月底能投入运行。
该系统的运行一是可以实时监控电梯运行状态;二是智能判断电梯故障,实时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发送故障信息,实现故障的及进发现和及时处置;三是当发生故障困人时,自动语音安全提示,减轻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避免盲目、野蛮自救。
(二)建立县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域引入互联网运用机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系统建立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填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台账及隐患统计分析报表等;安全监管部门、所在乡镇通过系统实时了解辖区内特种设备及安全管理状况、部署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六、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上报隐患台帐,监管人员针对企业自查隐患分区域督促整改。
二是制定特种设备监管计划,定期对相关单位开展巡查回访。
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电梯维保平台和在建电梯物联网平台,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制造安装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探索在重点监控单位对重点监控设备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自动预警、报警且自行切断危险源等功能。
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六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引入信息和科技手段,延伸监管触角,提升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七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通过外培、内训、学习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