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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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方案
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2015年3月19日关于乡镇路灯工程项目的会议精神(穗市长会纪〔2015〕11号)和区政府同意对农村太阳能路灯进行改造的意见,为做好我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路灯的维护管养工作,提高亮灯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将惠民实事办好办实,更好地为发挥农村路灯作用,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目标
为统一规范、方便维修保养,改造后的路灯光源采用高光效低色温的LED光源和铝合金电线电缆,外观样式与新一期安装的农村路灯相同。
除极个别路段确无建市电路灯条件和路灯车无法进入的巷道需保留太阳能路灯外,其他太阳能路灯(含风光互补,下同)都改造成市电路灯(原则上采用电缆埋地的方式)。
从方案批准之日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我区8040盏太阳能和382盏风光互补的改造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快完成我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任务,成立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领导小组。
组长:
姚汉钟副区长;
副组长:
区住建局叶念军局长;
成员:
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局、区路灯所、各街镇等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苏雄伟调研员兼任,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制定方案,与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协调沟通,统筹监督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具体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四、职责分工
为统一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根据广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路灯(乡镇)一、二期工程后期维护工作的方案》(穗建环函〔2015〕1604号)和《花都区农村路灯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精神,我区乡镇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区路灯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做全区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统筹改造工程,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协调、监督项目实施。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安排和监管我区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市、区两部分),按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提供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区路灯所:
作为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全区太阳能改造具体建设实施工作(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工程概算、预算评审及结算审核工作)、太阳能电池回收及建设完成后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区供电局:
负责做好各电源接入点报装等工作和技术指导。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勘探、设计、施工等工作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采用电缆埋地的方式,改造全区8422盏太阳能路灯(含风光互补)约需3000万元,其中改装费用每盏3000元以内,共2526.6万元,设计、监理等其他费用及预备费473.4万元,(市拨助581万元,区财政约2419万元),实际费用以工程结算为准,项目启动后拨付区路灯所80%,剩余部分按财审结算申请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区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工程顺利完成,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加强实施期间的监督检查。
(一)健全督办通报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有关问题。
区住建局对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
区路灯所每月月底向花都区太阳能路灯改造领导小组报送工程进度。
(二)加强质量监控,做好施工前、竣工后LED灯具的抽检和竣工验收工作,具体检测要求见附件。
(三)落实维护管养责任。
区路灯所作为建设主体,应成立项目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后做好维护管养。
(四)按市住建委要求,太阳能电池必须全部回收上交市住建委统一处理。
附件:
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材料设备检测要求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
花都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
材料设备检测要求
根据市住建委印发的《农村路灯(乡镇)新一期工程建设完工检测、综合评估工作办法》(穗照明函【2016】9号)要求,为更好地保障我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质量,顺利推进我区农村太阳能路灯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范围及工作目标
对全区8422盏太阳能路灯(含风光互补)改造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包括LED整套灯具、配电箱、电缆等)进行检测,确保材料设备合格率达到100%。
区路灯所作为检测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材料设备的检测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选择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各型号的LED灯(整套)实施检测,形成检测报告;二是对施工方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等材料设备的检测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二、检测总体要求及内容
(一)检测依据标准
GB7000.203-2013灯具第2-3部分:
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工具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2001一般照明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
GB/T24825-2009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GB/T502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
一般要求
GB/T5023.2-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
试验方法
GB/T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
软电缆(软线)
CJJ45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B/T2423系列可靠性试验标准
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二)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
应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送样检测符合以下要求:
1.LED灯具控制装置应通过CCC认证,产品性能须符合本文件要求。
2.配电箱应符合《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要求,实行强制认证原件应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实验报告,产品符合本文件要求。
3.RVV型电线电缆应通过CCC认证,铝合金电线电缆应通过第三方合格检验,产品性能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4.LED灯具控制装置经检测后,检测公司提供所有型号LED灯具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提供RVV型电线电缆的CCC认证报告及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铝合金电线电缆的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同时提供配电箱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实行强制认证原件应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实验报告。
检测具体项目详见表1至表3内容。
(三)检测内容
1.一致性核查
验收抽检的样品,通过核查证书及投标文件,评估样品与投标人中标的产品一致,包括外观、结构、关键材料和部件的型号及供应商等。
2.灯具的检测内容及要求
灯具的检测项目和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
要求
备注
LED灯具
LED灯具
*绝缘电阻及电气强度
符合GB7000.203标准要求
*接地电阻(仅适用于Ⅰ类灯具)
≤0.5Ω
*IP等级
符合GB4208标准要求
*浪涌测试
线-零线:
2KV,火线-地线,零线-地线:
4KV
*整灯光效(最低值)
≥100lm/W
整灯光效(推荐值)
≥108lm/W
相关色温
2800K-3500K
*显色指数(最低值)
Ra≥65
显色指数(推荐值)
Ra≥70
输入电压
(仅适用于交流输入)
宽度范围180-260VAC
有功功率
不高于标称功率的10%
功率因数(仅适用于交流输入)
PF≥0.95
可靠性
85℃,85%R.H.,360h
备注:
标*的检测项目为必须合格项。
3.线缆的检测内容及要求
线缆的检测项目及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
要求
备注
聚氯乙烯电线电缆特性
导体电阻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1.4要求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6要求
绝缘厚度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2要求
护套厚度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5要求
*抗拉强度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6要求
聚氯乙烯电线电缆特性
*断裂伸长率
符合GB5023.1-2008标准5.6要求
铝合金电线电缆特性
电阻率
方法:
按GB/T3048.2-2007方法进行。
要求≤0.028264Ωmm2/m。
*耐高压测试
方法:
按GB/T12706.1-2008方法进行。
试验应在弯曲试验后的样品上进行,工频试验电压2.5U0+2.5KV,5min。
要求:
绝缘无击穿。
绝缘厚度
方法:
按GB/T2951.11-2008方法进行。
要求:
平均厚度不小于标称值最薄处不小于标称值90%。
*导体抗拉强度
方法:
按GB/T4909.3-2009方法进行。
试验速度50mm/min。
要求:
平均值≥50MPa。
*导体断裂伸长率
方法:
按GB/T4909.3-2009方法进行。
试验速度50mm/min。
要求:
平均值≥30%。
备注:
标注“*”检测项目为必须合格项。
4.灯杆和电箱的检测内容和要求如表3。
表3
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
要求
备注
配电箱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4Ω
*绝缘地阻
不低于4MΩ
配电负荷率
配电负荷率不大于70%
漏电电流
≤3.5mA
温升
漏电开关、继电器、线缆等部件温升低于45K.
备注:
标注“*”检测项目为控制项,产品指标必须合格项。
三、检测工作原则及费用
(一)检测工作原则
1.路灯的抽样检测。
对每个不同型号的LED路灯,按照不同型号抽取千分之一的样品安排检测(不足一盏按一盏抽样)。
检测内容各项包括表1要求的全部内容。
检测产品覆盖以下因数:
生产企业及型号、项目所在地、产品生产批次。
2.电缆的检测。
由施工方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其中RVV型电线电缆应通过CCC认证及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铝合金电线电缆应通过第三方合格检验,产品性能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3.电箱的检测。
由施工方提供检测合格检验报告。
检测报告应符合《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要求,实行强制认证原件应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实验报告,产品符合本文件要求。
(二)检测费用:
区路灯所选聘的检测公司对产品的首次检测所涉及的检测费用由区下拨的经费中支出;如首次检测出现不合格产品,可根据被检单位的书面要求进行再次送样品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检测结果的处理
(一)检测结果的判定:
检测项目前标注为“*”的项目为控制项,产品指标必须符合要求;其他允许样品测试结果偏离要求值。
检测项目前标注为“*”的项目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样品不合格。
(二)再次检测:
首次检测出现不合格产品,可根据被检单位的书面要求进行再次送样品复检。
复检样品再次检测的数量为上次检测的2倍,复检所有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如果二次检测不合格被检单位书面要求进行第三次检测的,检测样品数量为第二次检测的2倍,复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再次检测的结果可作为该套产品的最终检测结论。
若结果不合格,则视为灯具不适合本项目,需更换其他灯具。
五、工作要求
区路灯所要认真落实材料设备抽检的监督,按照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要求,做好检测公司的选聘工作及施工前、竣工后材料设备的检测工作,从严把关,保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