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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

德国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

2011-12-5

 

中小企业是德国重要的经济支柱,在德国工业产值创造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由于中小企业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很难承担巨大的研发成本,因此在创新方面处于劣势。

德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研发和创新活动,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的竞争力。

德政府计划在本届政府执政期间,将中小企业创新促进资金由2005年的3.75亿欧元提高到6.3亿欧元。

促进创新措施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改善企业科研项目融资条件、鼓励企业接受专业创新咨询服务等。

 

一、中小企业创新核心项目

 

1.ZIM项目

 

是德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最主要的措施,覆盖范围最广。

该项目由以往多个促进项目整合而来,旨在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科研活动,并与其他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通过合作,中小企业可以增强企业科研实力,也有利于科技知识和研究成果更快向生产领域传递,转化为产品推向市场。

ZIM项目为企业间和企业与科研机构间合作开展的科研创新项目提供资助,科研内容不受技术领域限制。

除合作形式外,首次进行科研活动的企业以及科研活动停止5年后再次启动的企业也可获得资助。

资助金额方面,企业可获得自身对该科研项目投入的35%至50%,而科研机构最高可获得出资额的100%。

一般来说,雇员少于50人的小企业、新联邦州企业和科研机构以及有国外合作伙伴参与的项目可获得相对较高的补贴比例。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为35万欧元,大型项目(至少4家企业和2家科研机构参与)补贴额上限为200万欧元。

另外,科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如市场调研,合作伙伴调查等还可获得额外促进资金。

 

除ZIM外,德国还制定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创新促进措施。

 

2.INNO-WATT项目

 

针对德国新联邦州(含柏林)经济实力弱,科技企业较少的问题,德国专门制定了促进新联邦州中小企业创新的措施和优惠政策,即INNO-WATT项目。

该项目由EuroNorm公司负责实施,主要任务是为新联邦州工商业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科研补贴。

补贴额最高为企业科研投入的45%,上限为37.5万欧元。

德国每年约有350项研发项目获得INNO-WATT补贴,很多刚刚起步的企业由此发展成了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3.ERP项目

 

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差,在一般条件下融资相对困难,而且办理抵押贷款的要求较大企业更严格。

为减轻企业在进行创新融资时的抵押担保负担,同时也减少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德政府委托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企业的创新计划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ERP贷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普通商业贷款,需要担保,但前两年可暂缓支付利息;另一部分是免担保贷款,前7年可暂缓支付利息。

企业可由此获得更加充裕的资金,提高资金流动性和增加自有资本率。

同时,德政府也鼓励其他银行和投资商在为科技企业融资时,充分考虑其非物质资本,并且努力发展完善非物质资本评估体系。

 

德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接受外部创新咨询服务。

通过专业咨询服务,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快的技术更新速度,从而避免在竞争中被淘汰。

促进创新管理项目是帮助新联邦州工商业和手工业的小企业接受创新咨询的促进措施。

小企业标准是员工不足50人,且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德政府指定了20余家咨询机构为该项目的授权机构。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与这些机构签订咨询合同,机构即可向政府申请补贴,补贴额为合同额的45%至55%。

咨询内容包括:

评估企业发展潜力、提出下一步发展建议、为企业具体问题设计解决方案、为企业介绍技术提供方、对企业进行外部项目管理、为企业创新项目进行总结。

通过这些咨询服务,小企业既可以明确发展方向,又降低了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

据统计,德国每年约有430个咨询合同成功申请补贴,每年政府为此提供约为250万欧元补贴。

此外,很多全国范围内促进企业接受咨询的项目中也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如促进企业节约原料和提高能效项目、各种企业培训班和企业经验交流项目(TOP)等。

 

由于促进项目名目众多,为方便企业进行查询并找到合适的项目,经济部与其他联邦机构共同设立了联邦促进咨询系统和数据库,为中小企业就联邦、州和欧盟各个层面的科研创新项目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二、德国促进工业研发国际合作的措施

 

德国政府认为,在科学技术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是国家竞争力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为了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和科技研发全球化趋势,德不仅应充分发掘本国企业的研发潜力,而且还必须与世界其他研发力量较强的国家合作,设定共同目标,实现双赢。

 

德国的国际工业研发促进政策属于欧盟“第七次研发促进框架”和德“高科技战略”的一部分,没有制定专门的促进措施。

根据欧盟共同工业政策,禁止成员国对大型企业的一般研发进行资助,德国的企业促进政策(包括国际合作)以高科技产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促进研究机构和经济界的联系、加快成果转换;促进注册地在德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创建、研发和投产,兼顾大型企业专项高科技研发(例如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企业间的合作研发(包括国际合作研发);促进中小企业参加国外知名专业展会,寻找合作伙伴;完善国内创业和研发环境。

 

德国“高科技战略”于2006年出台,2006年至2009年是第一阶段,联邦政府将投入100亿欧元,在能源、交通、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海洋经济、生物、环保、健康医药、纳米、光学、微观科学、植物、安全、服务、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17个重点行业促进企业开展研发,采取联邦、州和企业分别投入三分之一的方式,实行政府引导、促进机构为平台、企业为主的高科技研发促进体系。

2005年德国研发总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2009年该比重有可能升至3%。

 

三、在德国“高科技战略”中涉及促进工业研发国际合作的内容有:

 

1.积极参加与构建欧盟内企业研发促进计划,加强欧盟内合作

 

德国积极倡导和建立欧盟研发促进体系,加大德国的实际投入。

根据欧盟条约第169条以及“研发促进框架”,本世纪初以来,欧盟整合了原有的促进机构,相继成立了一些促进平台,比较知名的是“尤里卡(EUREKA)协调行动计划”,除保加利亚以外的所有欧盟国家以及俄罗斯、挪威、瑞士、土耳其、以色列等38个国家加入了该计划,最高机构是尤里卡委员会,每个国家的代表每年轮流担任委员会主席。

尤里卡委员会对参与企业来自两个国家以上的项目进行咨询、指导,帮助其申请欧盟和成员国的高科技发展基金、以及申请优惠研发贷款等。

在此行动项下,2008年还成立了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国际研发合作的促进计划“欧洲之星”。

该计划期限6年,预算为4亿欧元,分别来自各个成员国和欧委会,其中德国为3000万欧元。

   

企业申请“欧洲之星”研发资金的前提是:

 

---至少两个注册地在上述38个成员国的中小企业;

---申请项目投资额占最少企业总投资额的10%或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最少占员工总数的10%;

---民用、以实际运用为目标的高新技术项目

---企业能够自筹总投资额50%的资金

---项目研发时间最长3年

---研发成果至多在项目结束两年内推向市场(生物医药除外)

---不是被成员国拒绝促进的项目

 

合作研发的企业随时可向位于布鲁塞尔的尤里卡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欧洲之星”研发资金的申请表。

申请审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两位独立专家审核书面文件,第二阶段由独立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内容审核,最后由尤里卡委员会决定项目名单。

 

对中小企业的促进额上限为其项目总投资的50%,对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促进额上限可达100%。

 

为加强欧盟各国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联合研发项目,欧盟创建了Cornet网络,即紧密联系各国的行业协会,加强交流,推荐审核合作项目。

目前已有来自17个国家的23个行业协会加入了该网络。

Cornet规定,申请促进的合作项目应至少来自3个欧盟国家、合作持续时间最多两年、研究成果应在欧盟内推广。

 

Cornet每年举行一次大会,审核申请项目。

 

德国由“工业研发联合会”(AIF)具体协调Cornet事务,并向联邦经济和科技部负责。

 

2.建立国家间合作研发平台

 

德国政府近年非常重视推动国家间研发合作,德国教研技部认为,德优先和其他研发大国合作,设定共同目标,实现两国以及企业和研究机构双赢,用科学和知识推动经济发展,不追求消耗资源的粗放型发展。

 

2006年,“德国和韩国研究与发展伙伴”行动正式启动,德国教研部牵头,组织德国企业在韩国举办了环保、海洋科技、光学、纳米等科技展示活动,寻找合作伙伴;2007年10月,近20家德国研究机构在韩国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展示会、报告会和论坛,和韩国同行切磋交流,寻找合作契机。

 

2007年10月31日,德国总理默克尔访问印度期间签署了德印双边研发促进备忘录,建立“德国-印度科研中心”(IGSTC),这是德国政府第一个双边大型研发促进计划,德国联邦教研部和印度科研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德印两国自今年起的5年内,将共同投入1000万欧元。

旨在促进双方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

 

3.重点促进中小企业联合研发和国际研发合作

   

德国为了促进中小企业之间以及和大学等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研发,同时鼓励国际研发合作,在“高科技战略”中制定了中小企业创新促进计划(ZIM)。

ZIM促进的企业研发项目的形式分为两类:

一类是企业(或研究机构)单独研发或4家以下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合作研发项目;另一类是至少4家企业和2家研究机构以上的联合研发。

对第一类研发项目的促进比例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5%至50%(企业项目)或100%(研究机构项目),每个项目促进上限为35万欧元;对第二类研发项目的促进比例不变,促进金额上限为200万欧元。

对于德国企业和国外合作伙伴共同进行的研发项目,德国企业可以申请资助。

  

此外,6家以上的中小企业之间的管理研究人员的研发交流也可得到ZIM资助。

   

该计划的执行机构是“工业研发联合会”(AIF)和“工程师协会”(VDI),前者负责工业研发项目,后者负责科研人员的交流项目。

   

ZIM还列入了对研发尖端科技的促进计划Zutech。

   

企业和研究机构随时可提出申请,由上述两家机构审核决定是否给予研发资助,结果报联邦经济与技术部和联邦教研部备案,两部有质询权。

 

4.促进中小企业参加国外知名专业展会

 

德国将推动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参加知名专业展会视为促进国际工业研发合作的手段之一。

“高科技战略”中,明确对高科技中小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主要是前沿技术和环保技术展会)给予展位租金和展位搭建补贴,每家企业的补贴比例上限是实际支出的80%,每次补贴额不超过7500欧元。

2008年,联邦经济与技术部将47个国内专业展会列入鼓励企业参展的名单。

德国展览业协会受理参展企业的补贴申请,补贴名单由联邦经济部和行业协会商讨决定。

 

联邦经济部每年还制定“海外参展计划”,今年,全球有289个展览会列入该计划,涵盖了世界主要国家。

联邦经济部或农林部牵头组织中小企业参展,参展企业享有优惠。

据统计,约6800家德国企业参加了联合展团,联邦经济部为此支出3700万欧元。

 

5.为企业加强研发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

  

“高科技战略”正式实施之际,政府采取公私合营的方式成立了“高科技创业基金”。

该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扶持新成立的企业,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政策性银行如复兴信贷银行(KfW)外,还包括一些德国跨国公司提供的资金。

 

德国修改了“有限公司法”,将设立有限公司的最低金额降至1万欧元;企业税改在今年正式实行,减轻了企业总体税负;修订了“个人参股法”中的税收条款等等。

 

四、德国科技孵化器建设情况

 

德国联邦高科技和创业园区协会(ADT)于1988年成立,独立于政府,共有176个成员,其中高科技园区为154家,占德国高科技园区总数的一半。

协会代表德国高科技和创业园区和议会、各级政府、各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它利益集团进行沟通协调,并且联系国外的高科技园区,加强国内外园区之间的交流。

ADT日常工作可以分为以下五项:

第一,以孵化高科技中小企业为核心,加快科技成果转换,促进经济发展;第二,加强与产业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探索先进的企业孵化模式,注重专业性和科学性,提高孵化成功率;第四,通过质量检测体系跟踪、检验各高科技园区的效率、成果及对新情况的适应性,这项工作是与各联邦州的经济部联合进行的;第五,与各地经济部门、协会交换信息和建议,共同完善科技孵化工作。

 

截至2007年底,上述154家高科技和创业产业园区共成功孵化了1.6万家企业,企业孵化成功率达90%。

 

位于柏林的阿德勒斯霍夫(Adlershof)高科技产业园是该协会的成员,它不仅是德国最成功的高科技产业园之一,也是欧洲最现代化的科技园,同时还跻身于全球最大的15个工业园。

阿德勒斯霍夫高科技产业园始建于1990年,占地面积4.2平方公里。

截至2008年4月,园区内共入驻企业793家,其中高科技、服务业和传媒业企业分别为413、217和145家,员工1.35万人;入驻科研机构12家,员工1530人,其中科研人员840人;入驻洪堡大学的6所院系,学生6600人。

1991年至今,园区共吸引投资16亿欧元(不含促进资金),2007年园区企业实现销售额14亿欧元。

 

阿德勒斯霍夫高科技产业园由柏林市政府控股的WISTA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和运营管理,其子公司柏林创新中心管理有限公司(IZBM)下属两家科技孵化器:

创新与创业中心(IGZ)和国际创业中心(OWZ)。

创新创业中心成立于1991年,为创业者和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各种咨询和方案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创新和创业大楼内营业面积为1.65万平米,孵化企业72家。

国际创业中心成立于1997年,是欧洲首个以中东欧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科技孵化器,为有意在柏林创业的中东欧高新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目前该中心大楼营业面积4800平米,已孵化了来自11个国家的34家高科技企业。

 

五、中国在德国研发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中资企业在德国设立研发中心的只有浙江佳力和华为两家。

 

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德国乌帕塔尔设立研发中心,主要从事石化机械行业的技术与设备研究。

目前共有8名研究人员,全部是当地雇员。

 

华为于2007年初在波恩设立研发中心。

该中心以固定网络为主要研发方向,目前还处于组建阶段,现有中方员工20人,外方雇员5人,尚无具体的研发成果和专利。

该中心行政上直属于华为总公司,2008年预算为6000万人民币,计划在3年内组建一个拥有40至50名技术人员的研发团队,成为华为固定网络技术开发和创新中心。

今年8月,华为欧洲公司又在德国达姆施塔特设立了创新中心,其主要合作伙伴是德国电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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