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24363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9.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docx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关于学习税法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

税法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

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在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的同时,我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进行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

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来进行个人所得税避税呢?

个人看法如下:

  收入避税:

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

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

小王是一家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XX元的费用后,对于500-XX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XX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XX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

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XX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

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

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

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

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

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

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创造、专利研究的人来讲,假如你已经取得了经营成果,并且申请了专利,你是准备出卖专利,还是投资建厂,一般讲,你大概可以选择的办法是:

  1.出卖专利,以取得收入。

  2.个人独资兴办企业。

  3.合伙经营。

  几种方式孰优孰劣,评判的标准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就税收来看,是什么方案更好。

  假如,你的这次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30万元,如果你出卖专利收入。

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30万×(1-20%)×20%=万元税后利润=30万-万=万元。

  个人实际取得收入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将不会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你今后相当长时间都能带来收益的话,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

如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通过销售产品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你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

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的缴纳专利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专利(折股),对方出资,建立股份制企业,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

你仅需要负担投资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你没转让之前,不需负担税收。

所以你是通过专利,即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之单独的专利转让来讲,你的税收负担是最轻的。

  六、工资避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些收入实行合并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凡月收入超过XX元者需要征税。

如何降低这方面的税收负担呢?

  1、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是合法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2)成本低廉,合乎经济原则;(3)作出有效的事先安排和适当的呈报。

  税收计划的制订,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诸如,在不改变消费水平的情况下,通过改变消费方式来改变现金和实物支出的帐户性质;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2、避税策略避税策略的安排能够使你的税负降低,但不会降低国家的税收。

因为许多方案的选择是以避免某一税收而代之以其它税收来执行的,有些方案是以减轻个人负担,增加企业负担来实现的。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者来讲,企业支付的薪俸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或略有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

这部分收入按月计征,即根据月收入水平累进课税。

最低税为0%,最高税率为45%,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负,但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来确定的,这就为税收规避提供了可能的机会。

  高薪是社会评价人的能力和地位的一个标准。

事实上,高薪并不为提供高消费水平。

因为,高薪是指你在纳税年度内的各时期收入高于其它人的收入量,当这个收入量超过累进税率的某一档次。

那么你将支付高税率的现金收入。

工薪的组成主要是依人的劳动能力和再生产需要确定的。

所以你的工资既有劳动量的体现,又有消费水准的参考。

如果你的所有消费都是从实际取得现金后实现以及部分消费以现金实现,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相结合取得,那么后者的收益实际超过前者。

因此运用比较收益是税收规避中需要首先研究的,它是税收计划制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能充分合理,恰到好处地利用个税税收政策,合理进行避税,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减少自身的收入流失,何乐而不为呢?

推而广之,只要我们认真地学好相关税法知识,不论我们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什么行业,都会从中受益无穷。

  篇二:

税法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

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

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

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

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

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

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

  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

(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

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

(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

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

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

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

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

(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

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

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

(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

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

“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

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

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

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

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

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

  下面我从内容方面写写我的心得吧,我觉得最难掌握的还是增值税,这可是难点,光看书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为什么要教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在学会计基础的时候就有接触,可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借方,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贷方,经过税法老师的精彩解释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谛。

还有消费税,原来不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要交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适用。

比如奢侈品,烟酒,化妆品等。

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烟酒、化妆品、奢侈品会那么贵,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的。

对于营业税,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学食堂的饭菜比在外面买的便宜的原因,原来学校食堂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与此课程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学了税务会计,我了解了税务会计与税法的一些区别。

  

(一)会计与税收在原则上的差异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

  新会计准则认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高估收益或资产;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收入流失现象的发生。

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人员凭经验所做的估计,并不一定真实的发生;而税法认为除非损失确实发生了,费用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认识不同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税法只依据权责发生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

权责发生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措施防范现象的发生。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

  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是不全面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进行核算,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一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

  会计在一些情况下会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的,新会计体系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用,因为征税属于法律行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高,而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二)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

  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一直存在差异,新会计准则施行后,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

首先表现在对取得固定资产的计量方面,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时依据的是其取得时的成本,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并没有作理论性的规定。

新会计准则施行后,会计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上允许企业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税法则限制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合同或协议销售商品后获得的价款的收取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税法仍利用销售商品的名义价格来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金。

  我还知道我们每个公民有一定的收入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我们履行了纳税的义务。

以前总是不知道个人交税的程序和时间,总是糊里糊涂,现在都知道了,学了这课还真让人受益匪浅。

  虽然老师由于时间原因还没把课讲完,但有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我们自己在花点时间应该可以把它掌握。

在最后我要谢谢税法老师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给我们讲课,从来没有浪费一点时间。

老师你辛苦了。

  篇三:

税法学习心得收获

  1、

  2、

  3、

  1、知识上有哪些积累?

学习方法上有哪些改进?

(法律技能、思维、意识等的提高)谈一谈对税法课的意见和建议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最重要的一门之一,由于其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所以也是最好把握的一门,学好税法对于会计专业的我们而言,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而经过一学期的学期,我觉得相对较重要、而且使我受益最深的章节就是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

企业所得税的额度,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是避税筹划的重点。

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使国家财政收入有了法律保证,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企业自身有依法规定的收入来源,随着生产的发展,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应有的份额,使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职能,有利于调节生产、流通和分配,加强宏观控制和指导。

有利于改进企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善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效果

(一)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优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结构(三)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四)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

  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它能够有效的提供公共物品,从而满足公共欲望,缓解市场失灵,实现国家职能。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

通过学习税法,我认识到税法是经济法重要的一部分,税法的在宗旨,本质,调整方法等许多方面与经济法整体上是一致的。

税法作为经济法的一个具体部门又是与经济法相区别,双方是共性和个性,整体与部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3、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被刘老师生动的讲解、丰富的法理内涵以及严谨的教学态度深深地吸引。

老师详细地从法律的角度揭示了税法制定的初衷,并引领我们将会计和税法的知识结合起来。

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人在实务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一名合格的会计必须精通丰富的税法理论乃至原理,而刘老师的课程恰恰就是从原理的层面去阐述税法的制定和运行的。

在授课过程中,老师用详实的事例来说明税法的运行机制,将其内在决定因素直接呈现给我们,使我们受益匪浅。

  在授课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由于会计知识学习不够而出现过跟不上教学节奏的现象,因此在学习过后,我已经明确认识到想要学好税法,就必须将以前的会计知识完全掌握,这样才能够融会贯通,为学习税法提供坚实的基础。

  篇四:

关于税法的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

  XX年11月27-28日参加了由公司组织的外出学习,是有郭伟老师讲的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知识。

  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学习,真是令我打开眼界,学到了很多的知识,真的可谓是受益匪浅,郭伟老师的知识经验教会了我们很多关于税务方面的问题。

  过去有一句话“不耻下问”,其实每个人都有知识方面的强项和弱项。

熟背历史故事并不能成为古董专家,死背税收政策也无法成为税收专家。

税收是一个体系,在企业涉税事务的处理应对时,如果采取盲人摸象的方式,而是不是将风险与收益同时考虑,那么,带来的潜在税务风险可能是巨大的。

  下很多场合中,我们多少“哑巴”式的职业经理这个不得而知。

其实作为我自己来说,82年刚参加税务工作时,也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由于不善于表达,甚至不会表达,所以见到人说话脸就红,像个女孩,所以那时候被人起的绰号叫“大嫚”。

由于职业的关系,特别是从1985年开始在税政科工作,与企业和局里内部人员的交流与沟通是需要掌握的基本功课,所以从那时就开始加强这方面的训练,讲课就是最好的锻炼。

近四年来,我的讲课场次也已突破了300场,这对我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提升的很快,在课堂上我要面对各种群体,他们会提出各种奇怪的问题,如果把自己当成一个所谓的专家和学者与他们交流,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现在这些学员他们来自于各行各业,他们花钱到大学来学习,是为了提升而不是扫盲,所以案例的解读和政策的点评对他们来说会有很大的帮助。

  结束的某房产总裁班的课堂上,我曾经用这样的方式与某房地产总裁进行过交流。

“问:

中国房地产市场今后的走势怎样?

房价还会降吗?

我:

今后的发展方向是房子作为生活的消费品而存在,其财富的属性正在淡化,如果五年以前您说有3台小汽车,我会说你真有钱,你现在告诉我有10台小汽车,我会问你是开汽车租赁公司的吗?

同样的道理,如果三年以前你告诉我有5套房子,我会说你挺有钱,如果再过三年你告诉我有20套房子,我会问你是开旅店到吗?

所以讨论房子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从它的财富属性来看,抛开这个元素来谈是不准确的。

现在的情况是,正是应验了那句顺口溜——泡妞泡成老公,炒股炒成了股东,炒房炒成了房东。

”当我用这种简单通俗带有调侃式的语言与他沟通时,一切的交流都会变得很简单。

  人类为什么能统治地球,那是因为人类有头脑,并且会制作和运用工具。

动物虽然有伶牙利齿,但正是因为它们缺少人类所具有的头脑,所以就成为了在这个世界上的被统治者。

  篇五: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税法的心得体会一:

学习税法心得体会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

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

从本专业的角度来看,税收主要表现在所得税会计的调整方向上。

如果很好的了解和运用税法,对企业的成本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

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

  经过一年的税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了税法的本质。

在税法的变动和对专业的影响方面有些许心得体会。

  税法的发展是多重兼顾的,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民意愿,适应多元化社会的规范。

税收是工具,不可随意附加职责,所以税法的变更是可以多元化的表现出社会经济状况的。

虽然税法有政治趋向性,服从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但总体上看,市场经济的影响是主要的因素。

自从入世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

税法在宏观调控中起很大作用,近年来由于市场因素的复杂性,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不容忽视,而且针对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市场上要求同等地位,税收的变更已经刻不容缓。

从会计方面看来,会计是税法影响的反映者,所得税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所得税只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由于其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费用划定范围等和会计上相比有所不同,对企业成本控制、利润核算都有很大的影响。

国内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