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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问题研究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
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问题研究
摘要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经济社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得到了迅猛发展,发展中的种种不协调导致了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愈演愈烈,对交通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制约了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交通部等国家七部委2004年开展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但随着治理力度的减弱,各地超限超载运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反弹,运输成本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对超限超载运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具有现实必要性。
本文通过对货物超限超载运输的定义、临界值及其危害的阐述,分析了超限超载运输形成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治超方法分类并对其进行评价,得出其实施效果与不足,并借鉴国外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先进方法和技术手段,从管理、经济、技术三方面提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措施,希望对以后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关键词:
公路运输,超载超限运输,问题研究,治理策略
TheStudyontheOverloadinginRoad
Abstract
Transportisanimportantpartofthenationaleconomy,itisanindispensablehumaneconomicsociety.Withthedevelopmentofournationaleconomy,transportation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andgainedrapiddevelopmentofuncoordinateddevelopmentintheroadcargotransportout-of-gaugeoverloadfiercer,transportationinfrastructurecausedseriousdamage,thehealthydevelopmentofthetransportationindustry.Therefore,thesevencountriessuchastheoff-gaugein2004ministriesoverloadedtransportmanagementwork,andmadestaggeredresults.Butwiththeregulationofaround,therearefeedingtheoff-gaugedifferentdegreeofrebound,transportationcoststructuralchangeshappenedtooverrunoverloadingtransportation,hascertaininfluence.Therefore,inthenewsituation,howtocontroloff-gaugeoverloadingtransportationhaspracticalnecessity.
Basedontheoff-gaugeoverloadingtransportationdefinition,criticalanditsharm,analyzesthereasonsoftheformationoftransportationout-of-gaugeoverload,andonthisbasis,theclassificationofexistinggovernancesuperanditsevaluation,anditseffect,andforeignadvancedmanagementoff-gaugeoverloadingtransportationmeans,methodandtechnologymanagement,economyandtechnologyfromthreeaspectsofthetransportvehicleoff-gaugeoverloadcontrolmeasures,hopingtolateroverrunoverloadcargotransportmanagementworkisaverygoodreference.
Keywords:
highwaytransportation,Overloadingtransportation,Problems,Management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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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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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谢辞
公路超载超限货物运输问题研究
1前言
1.1选题背景
道路运输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人类社会生产、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路交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但是,由于我国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不完善,发展中仍存在着各种不平衡、不协调的现象,其中以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现象为代表的违法运输行为愈演愈烈,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为此,交通公路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分头对超限超载进行治理。
2004年交通部等七部委共同参与、“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全国范围内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经过四年多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超限超载比例由治理前的80%下降到了10%左右,但新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又开始抬头,主要表现为:
(1)违法超限超载出现“五个转移”的变化,即从一般货车向假冒军警车辆转移、从普通车型向非标准车型转移、从有检测路段向无检测路段转移、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从干线公路向支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转移;
(2)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局部地区超限超载反弹;
(3)因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事故呈上升势头,对公路桥梁以及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
(4)一些地区路面执法力度减弱,导致运输经营者和车主有意违法超限超载;(5)源头监管措施没有完全到位;
(6)暴力抗法事件增多,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渗入其中。
另外,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乱收费、乱罚款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1]。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加强对建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机制的研究,将有助于更合理适度地使用各种经济、管理、技术手段,准确地把握超限超载运输的脉搏,进行并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相协调,更加有策略地治理,实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
通过对超限超载运输基本理论的掌握,认真分析我国超限运输的形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有步骤地研究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方法和策略,能够为有关部门实践工作中提供决策参考,为道路运输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和发展环境,做到切实保护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概述
2.1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概念
公路运输是多种运输方式的一种,本文所指的超限超载运输,如不经特别指出,均为公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
2.1.1超限货物运输的定义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工程机械,其总质量、轴载质量、外形尺寸三者之一超过限值标淮者,称之为公路超限运输[2]。
超限运输包括外形几何超限和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超限两大类型。
由于几何超限便于检测和识别,同时几何超限对车辆的行驶安全是一种“显性威胁”,如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桥梁限高等直接限制着几何超限车辆的通过性,因此在实际运输活动中,几何超限较之装载质量超限发生的频率小,程度低,并不构成超限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本文所讨论的超限类型,在没有特别强调的情况下,仅讨论对车货装载质量超限的治理问题。
2.1.2超载货物运输的定义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汽车制造企业对其生产的每种车辆都会按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设计要求给出车辆的具体质量参数,包括整备质量、总质量、轴载质量。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际车辆的技术条件核定载质量用于车辆登记、注册管理和营运管理。
超载运输所超过的限值是针对车辆而言的,特别是车辆结构的承载能力。
限制的是重量或者质量,单位是吨。
公安交管部门为车辆核定其载质量,作为车辆运营中装载货物质量的限值,主要从汽车性能和行车安全角度出发,保证车辆的各项动力性能和承载性能,防止由于车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2004年5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超载是指符合下列条款规定的行为: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车辆超限是指超过了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设计使用能力;车辆超载则是指所载货物的体积或质量超过了车辆本身的设计规范和承载能力。
2.2超限超载的分类
超载包括轴载超限或车货总重量超限两种情况,目前行驶于道路上的货车以国产车为主,进口载货汽车较少,由于汽车种类繁多,超载超限的情况可分为三种:
一种是超限不超载,对于大型货车而言,其额定载荷量较大,虽然所载货物未装满汽车,但其轴载或车货总重已经超限;第二种是超载不超限,对于一般中小型货车而言,其额定载重量小,适当的超载并不超过公路限载,当然若继续超载仍会超出公路限载规定,构成第三种情况:
超载超限,也就是既超过了汽车额定轴载,又超过了公路限载规定。
这三种情况,除对公路桥梁造成损害外,还危及超载车自身及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
下面分别说明上述各类情况的危害。
(1)超限不超载
这一情况虽然对汽车本身的行驶不会造成太大危险,但对道路桥梁确有较为严重的损害,路面形成坑槽、拥包、裂缝。
我国的大部分超限运输车辆,设计并没有超限,车型尺寸超宽超长的很少见,但也有少数如斯太尔、红岩等设计额定载荷比公路限载值大,这些车辆虽然装载重量并未超出本身的额定载荷,但轴载却达到或超过我国公路的限载;实际上在运营中这些汽车也常伴随着严重的超载。
(2)超载不超限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中、小型货车上,如:
对额定载荷为2.5吨的小型货车,装货至3.5吨,虽然超载,但未超出公路的轴载限制,类似这种情况,只对货车的行车速度、货车的安全性影响较大,而对道路、桥梁并无太大损害,但当超载率进一步加大时,可能导致轮胎放炮、主轴断裂、刹车失灵、车辆前轻后重、驾驶不稳等问题,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3)超载并超限
这种情况危害性最大,除上述第2点中容易导致车辆安全事故外,更对道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车辙形成大大加快,道路易发生剪切推移破坏,有的特重货车在正常道路上行驶一次,便可将路面彻底压坏,同时对桥梁造成极为严重的损伤,承载力迅速降低,形成危桥。
无论何种超载超限形式都会影响道路服务水平、通行能力、道路环境和行车安全。
货运车辆出厂后的改造其实是更换高压轮胎、加厚悬挂钢簧和加高车厢挡板等措施,操纵、动力和传动系统及制动系统仍保持出厂配置。
控制系统和动力系统长期超负荷运转的结果的是车辆行驶动力不足、发动机性能恶化、控制失灵、车辆故障频繁。
在公路上坡段行驶中,快的40~50公里/小时,慢的仅20公里/小时,有的甚至不足10公里/小时。
超载车多的公路,超车和变换车道频繁,通行车速和通行能力大受影响不说,还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
货车故障和超载车相关的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已发展为影响公路通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超载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巨大噪声、振动及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尾气,对途经地区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3]。
2.3超限超载运输形式
对照《超限超载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超限超载主要有以下几种:
(1)超长,即运输车辆的车货总长超过规定的长度;
(2)超宽,即运输车辆的车货总宽超过规定的宽度;
(3)超高,即运输车辆的车货总高超过规定的高度;
(4)超重,即运输车辆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的重量限制,超重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①超核定载质量限值。
运输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超过车辆核定的载重(客)量;
②超总质量限值。
运输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总质量限值;
③轴载质量限制。
运输车辆总质量超限,同时轴载质量超国家规定的限值;运输车辆总质量不超限,车辆轴载质量超国家规定的限值。
2.4公路超限货物运输的限值规定
超限运输对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构成直接损害,超载运输则会使车辆本身的技术性能降低,进而可直接导致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防护设施、交通工程设施等,同时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门制定了公路设计中的基本参数以及超限运输的有关限值,防止路面的受载超过其承载能力,造成早期破坏。
2.4.1公路设计中规定的设计标准值及车辆限值
我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1)公路设计中的净高标准设计5.0米;
(2)公路设计车道宽度标准,一般为3.5米、3.75米或4.5米;
(3)车辆车货总质量的限值:
汽—超20级的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中重车的总质量为55吨,汽—20级的桥涵设计荷载标准总质量为30吨,汽—巧级的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中重车总质量为20吨。
在超限运输的限值规定中,轴载质量是主要控制性的参数,车货总质量是辅助控制性的参数。
车辆质量对路面的压力,最终体现为车辆的轴载对路面产生的压力。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关系到路面使用寿命和汽车工业发展两个方面,世界各国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不尽相同,见图2-1。
中国采用单轴双轮100kN作为标准轴载,相当于国际上的中等水平。
在中国与公路超限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等。
这些标准和法规都对货车的车货总质量或轴载质量做出了相应规定,对轴载受力都采用单轴双轮组100KN作为标准轴载。
图2-1世界各国路面设计标准轴
2.4.2我国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规定
根据《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2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即为超限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4)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①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②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③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④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⑤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⑥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⑦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2.5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危害
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公路杀手”,导致路面出现大量推移、沉陷等严重的破坏,而且由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安全受到了潜在的巨大威胁由此可见超限超载货物运输对社会的危害是多方面的[4]。
2.5.1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危害
一般来说,公路的使用年限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1)设计路面结构的合理性;
(2))施工质量的优劣;
(3)服务车辆的车型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车辆对路面作用时,路面发生的变化是这样的:
当车辆荷载经过路面时,路面产生变形,其中有一部分是可以恢复的,称为弹性变形;另一部分不能恢复,称之为残余变形。
当作用在路面上的轴载小于设计轴载时,路面处于弹性状态,其残余变形很小,路面能够正常工作;当超限车辆通过时,路面处于弹塑性状态,残余变形增大,路面抵抗能减弱,路面发生破坏。
研究表明,车辆在超限运输时对道路的破坏程度与正常运输时相比,呈几何级数倍增长的。
例如一辆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时,对公路的破坏作用相当于正常载重的约16倍;超限2倍时,对公路的破坏作用增加约80倍。
对于1条设计正常使用15年的公路,假如行使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而己。
2.5.2增加公路养护费用,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大大缩短了路面使用寿命,并导致了改建期提前和相应的费用投资增加。
超限超载越严重,道路破损越快,破坏程度越高,所需的养护资金就越多。
为了保证设计使用期内路面的正常使用,公路部门需增加养护改建的费用。
据交通部初步测算,每年超限超载车辆给公路造成的养护费用损失就高达300亿元。
超限超载运输通过车辆超限超载获得的额外收益是以损害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它破坏了社会经济效率的最大化。
加之现有养护资金不足,导致部分破损道路难以及时修缮,造成更严重的破坏,这样就使得公路的寿命大大缩短,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应根据“谁使用、谁负担,多用多负担”的公平原则,采取措施使用经济手段使这部分费用由超限车辆负担。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体现这种公平。
2.5.3造成货物运输市场混乱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输市场也进行了多年的改革,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已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但由于经营主体过于分散,产业集中度低,缺乏主导市场发展的大型企业,货运组织化程度低,运力分散,导致了运力供过于求,而超限超载加剧了这种运力过剩的局面。
这种激烈的竞争致使运输成本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降低了单位运输成本,违背了正常的运价机制。
由于社会的必要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价水平,为了弥补降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采用多装和逃避交通规费的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拉不到货的车主则以更低的运价争揽货源,又以更多的超载来减少亏损。
这种通过多拉快跑、抢吨位、抢里程,不惜损坏公路以追求运输效益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形成了“超限超载(运力增加)—运价下跌—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一般普通散货运价在0.3元/吨公里,但目前己降到不足0.2元/吨公里。
那时候的物价水平低于现在,但现在的运价却低于从前,这是很不正常的运价水平倒置,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是一种非正常经济现象。
同时,由于国家对运输市场的调控力度不足,法规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及时予以整治,放任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加了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
如不能实施有效治理,则会鼓励更多的经营者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从而进一步扩大超限超载运输的规模,使道路运输市场畸形发展[5]。
2.5.4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超限运输不但对路面造成破坏,而且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的安全性主要包括车辆具有良好的制动性能和操纵稳定性。
超限运输车辆尤其是一些改装车辆,仅更换高压轮胎、加高车厢挡板、加厚悬挂钢板等,而操纵、制动、传动和动力系统仍只保持出厂的配置。
这就人为改变了车辆的设计使用条件和技术状态,因为长期的、大量的超限运输,使得车辆长期处在超负荷运转状态,势必导致相关参数发生变化。
如轮胎变形爆胎,转向器出现轻飘、抖动、摆振、阻滞,弹簧钢板折断,制动器制动距离延长甚至失灵,车架变形,半轴断裂等。
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相关部门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因为超限运输引起的。
不难看出,由于超限超载运输会给社会、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造成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2.5.5造成环境污染
超限运输会引起噪声、振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危害,对周边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
汽车核定载重的大小与发动机的功率是成正比的。
对于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随着轴载质量和总重量的超负荷,必然增加发动机的驱动功率,导致发动机性能恶化,噪声也就增大,同时会直接造成对环境的振动影响。
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爬坡时,由于动力不足,司机往往只能用低档大油门满“轰”,导致发动机油料燃烧不充分,致使排放废气超标,污染大气环境。
公路上和隧道内常见黑烟滚滚,大致都是由这些原因造成的,严重污染了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和公路的绿化。
2.5.6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
而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3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形成的原因
造成公路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原因复杂,是社会经济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运输业户的利益驱动为其本质原因,不管运输成本如何,运输业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恒久不变的。
当然现有的政策和管理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超限超载货物运输提供了客观条件。
3.1货运市场因素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渐完善。
我国公路货运市场开放,极大地调动了各种经营业户的积极性,形成了多种经营主体的局面,繁荣了我国的货运市场。
但我国货运市场多而散,市场集中度不高,个体运输业户大量进入货运市场,且多为单车经营。
这种供大于求的过度竞争使得我国货物超限超载运输成为必然。
3.1.1货运市场价格因素
公路货物运输价格长期偏低是造成货物超限超载运输的原因之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货物运输行业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价格应由市场决定。
但竞争应建立在市场法制完善、竞争公平的基础上。
按经济学理论来说,市场供求关系会根据价值规律的调节逐步趋于平衡,运力大于运量的情况会通过部分市场参与者的退出而有所改善,运价逐步回升,运输市场也会趋于完善。
然而货运市场是低成本进入、低技术要求的市场,许多经营业户在其他工种技术壁垒及资本的限制下,选择了“不退出策略”,这就导致运输业户只能通过压低价格与其他业户竞争取得效益。
据统计,1951年的货物运输价格为0.48元/吨公里,之后运价一直在降低,到上世纪80年代,货运市场运价仅为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