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固体环网柜通用技术规范 l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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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固体环网柜通用技术规范ln
12kV固体环网柜通用技术规范
(2012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开关柜卷环网柜册)
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
通用技术规范
(编号:
1016006-0010-A0)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
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称
编号
1
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专用技术规范
1016006-0010-03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6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污秽等级、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压力释放能力、环境温度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放入专用部分表6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偏差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7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5、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6、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7、各专业要求(如有)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7.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录A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ISO-14000、ISO-28000系列的认证书。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1.3适用范围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
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2.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 天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1),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
_________________;工作号:
_____________;离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
时间(年月日)
项目
工程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部件生产(包括采购)及试验
负荷开关及操动机构
断路器及操动机构
隔离开关及操动机构
接地开关及操动机构
真空灭弧室
限流熔断器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避雷器
母线
其他部件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3.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向买方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资料包括 固体环网柜的外形图、剖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 等。
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天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
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
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2.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 天内向买方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3.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4.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 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买方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卖方应进行书面解释。
卖方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 1.4.1第1款所涉及的图纸和卖方自带的电缆清册 ,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4.2说明书的要求
1.固体环网柜的使用条件和技术参数。
2.固体环网柜及主要元件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3.开箱和起吊:
运输单元的质量,起吊和开箱的注意事项及专用的起吊用具等。
4.组装:
运输单元应有清楚的标志和代号,注有运输单元号的组装示意图。
5.安装准备:
基础施工的要求,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电缆进入地点位置,接地以及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6.最终的安装验收:
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7.维护:
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8.运行检修:
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方案。
9.固体绝缘环网柜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10.表示固体绝缘环网柜和操动机构的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11.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12.操动机构特征的说明。
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14.说明书使用中文。
1.4.3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1.固体环网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2.固体环网柜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3.当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使用的材料及主要元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1.4.4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与1.4.1斜体一致)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
土建、地基规定及图纸
1.2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1.3
电气原理图
1.4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1.5
布置图(平面、断面)
1.6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1.7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1.8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1.9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1.10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2
试验报告
2.1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2.2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2.3
其他试验报告
2.4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3
其他资料
3.1
主要元件标准
3.2
所用材料标准
3.3
检查、调试规定
3.4
包装、装船、贮存规定
3.5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3.6
维修指南
3.7
装箱清单
3.8
包装说明
3.9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的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3.10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厂家
1.5标准和规范
1.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2.执行的标准
IEC62271-100高压交流断路器
GB1207电压互感器
GB1208电流互感器
GB1984-2003高压交流断路器
GB3804-20043.6kV~40.5kV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GB16926-2009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985-2005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3906-2006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1032-2000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15166.2交流高压熔断器:
限流式熔断器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402-2007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404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486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DL/T728-2000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Q/GDW730-2012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
《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
3.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6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1.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2.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3.与其它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4.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5.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1.7备品备件
1.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3.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2结构要求
2.1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技术参数
12kV固体绝缘环网柜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2.2通用要求
1.产品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
正常运行、检查、维护操作、主回路验电、安装和(或)扩建后的相序校核和操作联锁、连接电缆的接地、连接电缆或其他器件的绝缘试验以及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等。
2.产品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他设备联接的要求,结构设计应预留配电自动化终端及终端电源安装位置。
3.类型、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性。
4.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标准。
5.柜体应采用敷铝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弯折后栓接而成,板厚不得小于2mm。
6.环网柜相序按面对环网柜从左至右为A、B、C,从上到下排列为A、B、C,从后到前排列为A、B、C。
7.对接地的要求:
1)固体环网柜的底架上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应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连接至接地导体。
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接地连接点应标以清晰可见的接地符号;
2)接地导体应采用铜质导体,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在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2s时,其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密度不应超过110A/mm2,但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30mm2。
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不应小于160mm2;
3)主回路的包覆表面中凡规定或需要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
4)各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均应连接到接地导体上,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之外的所有要接地的金属部件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
金属部件和外壳到接地端子之间通过30A直流电流时压降不大于3V。
功能单元内部的相互连接应保证电气连续性;
5)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为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
6)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独立的接地导体。
(如需要)
7)接地开关应具备至少关合二次额定短路关合电流的能力。
(有此功能要求的)
8.对隔室的要求
1)高压带电部分和控制设备间应设计成相互独立、完全隔离的金属封闭隔室。
2)柜内各隔室之间相互连接所需的开孔部分应采用套管或其它等效方法加以封闭。
3)电缆室的空间和安装位置应便于安装、试验和维修。
4)单独嵌入在固体绝缘材料中的主要元件,只要满足DL/T404中5.103.1规定的条件即可被认为隔室。
9.固体绝缘环网柜柜顶设有横眉可粘贴间隔名称。
固体绝缘环网柜前门表面应标有清晰明显的主接线示意图。
10.观察窗的要求(如果有):
1)观察窗至少应达到对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2)观察窗应该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当的透明遮板,同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静电屏蔽等措施(例如,在观察窗的内侧加一个适当的接地金属编织网),以防止形成危险的静电电荷。
3)主回路带电部分与观察窗的可触及表面之间的绝缘应能耐受DL/T593-2006中4.2规定的对地和极间的试验电压。
11.环网柜内可根据需要设自动防凝露装置,确保柜内干燥。
12.铭牌
1)环网柜的铭牌应符合DL/T404的规定。
2)铭牌应为不锈钢、铜材或丙烯酸树脂材料,且应用中文印制。
设备零件及其附件上的指示牌、警告牌以及其它标记也应用中文印制。
3)铭牌应标有在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必要信息。
如果固体绝缘环网柜和控制设备由带有单独操动机构的几个单极组成,则每个单极均应装设铭牌。
对与固体绝缘环网柜组成一体的操动机构,可以只用一个组合的铭牌。
4)铭牌应包括如下内容:
a)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出厂编号;
b)产品型号;
c)给出下列数据:
额定电压、母线和回路的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如有)、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内部电弧等级。
5)固体绝缘环网柜中各元件应装有铭牌,铭牌要求参照相应标准。
13.“五防”和联锁要求
1)应具有可靠的“五防”功能,联锁装置应具有: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负荷开关);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分、合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开关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进、出线柜应装有能反映进出线侧有无电压,并具有联锁信号输出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
当进、出线侧带电时,应有闭锁操作接地开关及电缆室门的装置。
进线柜的带电显示装置应具有二次侧核相功能。
3)电缆室门与接地开关应具备机械闭锁。
如配置电气联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它回路独立。
4)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固体绝缘环网柜中,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任一相撞击器动作时,负荷开关应可靠动作,三相同时动作时不应损坏脱扣器。
5)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回路,如需要,负荷开关可加装分励脱扣装置(用于变压器过温跳闸)。
6)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环网柜,其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设计应使其在因故障熔断、在负荷开关分断后便于更换熔断件。
7)采用断路器时,应具有电气防跳装置。
8)柜中如配置故障指示器,故障指示器应能指示故障性质和位置,如有需要应具有远方传输接点和远方复位控制接点,在未接到复位指令前故障指示器应保持故障指示状态。
14.对固体绝缘环网柜限制并避免内部电弧故障的要求
15.
1)固体绝缘环网柜应通过内部燃弧试验,并在投标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
对三相浇注在一个绝缘件体内的开关元件还应做相间的内部燃弧试验。
2)固体绝缘环网柜的各隔室之间,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部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限制电弧的燃烧范围。
3)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柜内组件动作造成的故障引起隔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可能对人员和其他正常运行设备的影响。
4)除二次设备室外,在断路器(负荷开关)室、母线室和电缆室均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当产生内部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将被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以确保人员和环网柜的安全。
16.固体绝缘环网柜防护等级的要求
固体绝缘环网柜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4X或以上,柜内隔室间防护等级达到IP2X或以上。
17.对绝缘介质的要求
1)高压元件间的绝缘方式以固体绝缘介质为主。
可触及的固体绝缘件外表面应涂覆半导体层或其它导电材料并接地。
2)固体绝缘件应能承受机械的、电的、热的效应,其设计还应考虑温度、凝露、湿气、污秽等环境因素及老化的影响,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固体绝缘件的制造,不应使得真空灭弧室性能降低或性能丧失(如果有灭弧室)。
4)固体绝缘件表面应平整光滑,绝缘件不应有降低电气和机械性能的疏松、杂质、气泡、气孔和裂纹等缺陷。
5)出厂的固体绝缘件上应有永久性标识,标识不应降低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
标识上应识别:
a)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
b)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
6)制造厂应明确给出所使用的固体材料的种类,并为用户提供使用条件和要求的必要说明。
7)在满足绝缘条件下,各相模块间可紧贴安装,应按Q/GDW730-2012中6.13的要求进行局部放电测量,具体要求如下:
(1)固体绝缘组件的局部放电量应≤5pC,(1.2Ur下测量值);
(2)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组合电器柜的局部放电量应≤10pC,(1.2Ur下测量值);
(3)计量柜或PT柜的局部放电量应≤20pC,(1.2Ur下测量值);
(4)柜中配备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各自局部放电量应≤10pC,(在1.2Ur下测量值)。
8)在满足绝缘条件下,应按DL/T593-2006中6.2.8的要求进行凝露试验。
2.3负荷开关(断路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2.3.1对真空负荷开关(断路器)的要求
1)真空灭弧室应与型式试验中采用的一致。
2)真空灭弧室外表面应采用固封技术进行固封。
3)真空灭弧室允许储存期不小于20年,出厂时灭弧室真空度不得小于1.33×10-3Pa。
在允许储存期内,其真空度应满足运行要求。
4)真空灭弧室在出厂时应做“老化”试验。
5)用于开合电容器组的断路器必须通过开合电容器组的型式试验,满足C2级的要求。
6)真空断路器接地金属外壳上应有防锈的、导电性能良好的、直径为不小于12mm的接地螺钉。
接地点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2.3.2操动机构要求
1)操动机构采用弹簧或者永磁操动机构,应保证可靠动作。
如有必要,断路器应具备重合闸功能。
2)操动机构自身宜具备防止跳跃的性能。
应配备断路器的分合闸指示,操动机构的计数器,储能状态指示应明显清晰,便于观察,且均用中文表示。
3)弹簧操动机构应能电动机储能并可手动储能,可紧急跳闸。
4)操动机构的额定电源电压(Ua)为直流48V/110V或交流110V/220V,并联脱扣器应能满足:
85%~110%Ua时可靠合闸(用电容器储能的永磁操动机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