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9318251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1.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某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近日,郊区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区纪委基本情况

(一)区纪委本级情况

郊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共18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纪委10个,监察局7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25人(成立6个纪工委的12个人的编制,没有调整到纪委);内设7个办室。

因郊区纪委内设机构为股级,没有将编制明确到各办室。

纪委领导职数3人,一正二副;监察局领导职数3人,一正二副,其中监察局局长兼纪委副书记。

(二)派驻纪工委情况

1、纪工委成立及分布情况

2008年,区纪委按照全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考虑到基层纪委的人员及业务量的现状,根据地域、单位类别等划分,共组建了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

分别是以平安、沿江、四丰乡三个乡镇为中心,按地域下辖中心乡镇和周边乡镇的第一、第二、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区委所属党委(总支)分布以及工作性质接近的各系统分布情况,组建第四、第五、第六区直中心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派驻教育体育局党委、林业局党委、财政局党委等19个区直党委、党工委及所辖单位。

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于2009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

2、纪工委编制及人员情况

按照市委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3个编制,共18个编制;实际配备2人,共12人。

12名干部中,有4名干部是委内干部充实进去的,有4名干部是区委从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调任过来的,其余4名干部是在全区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上来的。

派驻机构虽然有市里的编制批文,但在我区的编制管理当中,没有进入全区编制手册,人员编制没有通过总量调剂解决,特别是乡镇调入和考入的7名干部,编制还在原单位,存在乡级编制与区级编制不可调的问题。

6个纪工委按照区属党委总支进行全覆盖,以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分片、分类划分驻在区域。

纪工委全部在区纪委办公。

二、2012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郊区纪委制度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坚持以好的制度管人、管事,并通过强化监督教育,确保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1、不断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

2004年,区纪委比较系统地建立了工作程序、办事程序、信访案件管理、内部监督等13项制度,2009年纪工委成立后,又建立了16项管理制度。

在此基础上,区纪委根据工作需要,陆续制定了案件管理五项制度,即案件属地负责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度、首案负责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

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属地瞒案不报、办案责任、首案负责和错案追究的问题,对稳定案源、促进基层自办案件、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内部管理上,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2012年,为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制定实施了《郊区纪委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承办人责任书》,规范办案流程。

去年,建立和完善了乡案区审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基层自办案件的暂行办法》,通过审理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

制定了实行异地交叉联合办案制、错案追究制、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维稳责任制和办案承诺制五项制度,规范办案行为,推进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不断强化内部监管。

区纪委制定实施了《郊区纪委目标管理工作考评细则》,并严格进行考核。

业务工作实行签状管理,明确了全年的业务工作内容和指标,并按月形成上月总结和下月计划,体现当月各室及纪工委工作进展情况,相互对照,相互比较,激发他们的比拼意识,形成了全委干部工作赶超的良好氛围。

区纪委把案件作为工作的重心,由纪委书记直接主抓,一名副书记协助管理,对案件工作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加强。

建立了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登记、签批、督办信访件的管理办法,对确定初核的案件进行跟踪。

在立案阶段,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并负责案件分析、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案件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移交审理室进行审理把关。

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对案件审查监督的职责,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进行审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理工作,形成审理报告,为纪委常委会把好会前关。

3、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

针对前期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偏弱、综合执纪能力不强的现状,区纪委在2014年通过市纪委与省纪委沟通,专门在省纪检监察学院为我区举办了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有35名干部接受了专业培训,开启了培训干部的新思路。

三年来,相继输送5名干部5批次参加了中纪委的培训,8批次16人参加了省纪委的业务培训,对提高广大纪检干部掌握反腐形式、开拓视野、推动纪检监察整体工作能力上水平,提供了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整体编制数量限制,办案人员力量不足。

二是案件检查人员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具备专业技能,现学现用,在查办案件中能力不足,甚至影响整体办案效果。

三是对内部人员监督,监管措施还不够全面。

特别是办人情案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

意见建议:

一是把好案件检查人员调入关。

通过建立和完善选人机制,确保那些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被选进来。

二是坚持开展培训交流,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特别是对新知识的学习和对新形势的能力适应,要为干部创造更多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水平和自我约束力意识。

三是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对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的监管。

要把遵守办案纪律当成政治纪律来要求,并在工作中真正能够坚持做到。

要经常开展案例分析,对利用案件徇私或违反纪律规定办案,造成不依法安全办案的,要树立典型,坚决予以处理,以警示教育他人。

三、“三转”工作情况

在中纪委提出“三转”总要求后,新形势下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成为纪检监察系统面临的新挑战。

佳木斯市郊区纪委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较好地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在突出主业上有了新的探索。

(一)转变思路,树立三种思想

郊区纪委围绕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三转”要求,从转变思想和思路着手,以实现工作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

一是转变思路,树立工作“不求全”的思想。

近些年来,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延伸触角,扩大范围,一定程度分散了监督检查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量,并已经把拓展的非主业工作形成系统化,比如环境工程、治理工程领域工作、阳光村务工程等,抓的过深过细。

因此,要从根本上转变思想和思路,树立“不求全”的思想就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二是转变思路,树立工作“不揽权”的思想。

纪检监察机关在外界看来什么都能管,上访群众也愿意到纪委投诉问题,这当然是件好事,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部门将自身问题往纪委推的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应该由他们解决的问题也不愿意担责,这也反映出纪委工作过于揽权的问题。

解决不好放权问题,“三转”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是转变思路,树立工作“不越位”的思想。

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认真分类梳理,存在主业不突出,副业突出,干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己的地的问题,本来应该是对监督者再监督,对管理者再管理,却一杆子插到底,干了其他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具体工作,影响了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能力。

必须认清自身的位置,树立工作不越位、不代办的思想,才能真正的把监督抓好抓实。

(二)确立重点是推进“三转”突出主业的根本

在转变思想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注重在突出主业上下功夫,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成效比较显著。

第一,突出案件监督。

把案件检查工作作为纪委的第一主业来对待,在工作谋划、人员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

建立和完善了乡案区审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基层自办案件的暂行办法》,通过审理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质量关。

制定了实行异地交叉联合办案制、错案追究制、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维稳责任制和办案承诺制五项制度,规范办案行为,推进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去年的案件检查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今年以来又有新的进展。

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结案34件,处分党员干部34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一般党员干部24人。

创下大要案数量最多,处分科级干部人数最多的历史记录。

第二,突出执纪监督。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郊区纪委探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通过发挥执纪监督职能,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必要的纪律保障。

通过“四跟踪、四追责”,延伸纪检监察触角:

一是跟踪信访维稳,追究失职责任。

完善信访稳定追责机制,对信访工作处置不当、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通过跟踪问责,督促问题的解决。

今年,对一处外墙保温出现的群众信访问题和一项水利工程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了追责,相关7名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干部将受到纪律处分。

二是跟踪项目建设,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责任。

对确定的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监督问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阻碍行为,及时查处和制止,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去年以来,对发现的5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

三是跟踪行政执法,追究违规执法责任。

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野蛮执法、越权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规执法行为的跟踪监督,通过公开接受举报、定点进行追踪检查等措施,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执法行为,规范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去年6月,严肃查处了区交通局运管站越权执法问题,对外地来佳木斯车辆越权执法、违规罚款的4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跟踪窗口服务,追究慢作为、中梗阻责任。

加强行政审批精简工作督查,强化对窗口单位服务监督,通过不定期开展抽查监察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慢作为、中梗阻等问题。

去年5月,对区房产处推诿办事群众、行政慢作为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对4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问责领导1人,并进行全区通报,起到了警示震慑的作用。

第三,突出预防监督。

开展预防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十分显见,郊区纪委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预防监督:

一是加强反面典型教育的预防监督。

结合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曝光,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先后对4起违反“八项规定”、作风建设案件进行了通报;组织全区1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去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

近期,挑选出2012年以来的36件典型案件,汇编成册,并配有相关法条剖析,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节点的预防监督。

抓住关键领域监督。

对卫生、教育、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2起违纪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2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抓住关键岗位监督。

特别是对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通过发送提醒短信、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节前、事前提醒。

今年以来,共发送提醒短信120余条,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分别是8人和27人,对单位主要领导廉政谈话18人次。

抓住关键节点监督。

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发出通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

(三)释放权责是细化“三转”突出主业的重要举措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后,必然产生新的问题,首先就是过去纪委承担的一些具体监督工作,如何转化落实到相关部门,这也是我们“三转”过程要解决好的问题。

郊区纪委采取放权、分权、定权的方式,将转出的监督责任加以落实。

一是放权。

不能让过去纪委抓在手上组织实施的具体监督工作出现真空。

一年来,对52个专项领导小组的工作进行了清理,只保留了13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分担相应的监督工作。

对阳光村务工程、工程招投标、工程领域治理等多项工作对口进行交权,并得到顺利实施,没有出现断档贻误工作的问题。

二是分权。

针对纪检监察机构自身的改革需要,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工作职责,向派出机构分权,由派出机构对派驻单位负责监督落实。

今年各派驻纪工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监管单位开展了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了监督的常态化。

三是定权。

过去纪委检查的案件,即使处理完了,仍然出现一些缠访问题,纪委即要查案,还要为基层发生的类似问题投入大量精力去帮助基层解决,维护稳定。

今年开始,区纪委将一些群体上访或难访、缠访的处理后续工作,明确由基层乡镇或部门承担,确是因为还存在重大违纪问题的才会参与,进一步明确了纪委与各乡镇和部门的责任。

对招投标工作,明确不再参与,改变过去“充门面”的做法,不再给“面子”,由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纪委只负责监督查处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从近几年的工作情况看,在监督、推进工作落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派驻纪工委的作用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按照最初设计,改革方案中对人员的选用年龄、特长、范围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但在干部使用上,区委需要全盘考虑,把年龄较大的4名乡镇副书记、纪委书记调任纪工委书记岗位,又通过公开考聘的方式从全区机关干部、教师当中,录入4名年轻干部。

在几年的工作当中看,能够循规蹈矩地按照规定的职责去工作,但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能力不足。

二是分片派驻的管理体制,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存在对一些部门监督偏弱的问题。

由于纪工委配备2名干部,每个纪工委驻在党委平均5个左右,延伸基层部门平均在近20个以上。

致使纪工委的监督只能是确定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工作,甚至个别纪工委的触角延伸不到基层单位。

三是区纪委内设机构职级偏低,影响了委内科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对于县区一级的纪检监察机关,增加编制加大监督检查力量是当前形势的需要,通过派驻机构的改革达到了增加力量的现实需求。

但同时,由于派驻机构单设,并明确为正科级部门,而区纪委内设科室负有对派驻机构工作指导的职责,职级仍为股级,干部任免仍然是主任或副主任科员的非领导职务,各室主任是内部任用,已经严重影响到委内干部的积极性。

派驻机构改革与纪委自身改革不同步,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意见建议:

在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下,基层纪委在干部任用、经费、物资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缺乏自主性,一些原则性的改革意见,放在基层纪委或党委来实施,往往不会达到改革的目标。

比如,落实中纪委2009年9号文件来说,各县区各不相同,首先在纪委编制上看,还是延用1984年时的编制手册规定的编制级别,这样与不断发展的形势不相协调,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对基层纪委的整体机构编制设置,自上而下地进行一次摸底,掌握情况,统一规划,从机构编制的设置上真正理顺关系,提升职能。

二是从顶层制定纪委选人用人的自主性,使一些有专长、有能力的干部能被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达到来则能战,战则必胜的用人要求。

三是对派驻纪工委的工作职责进行精减,突出其在案件检查、重点工作监督、专项清理检查等方面的职责,改变过去职责“小纪委”的现状,把精力和重点转移到主业上来,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