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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以下简称《意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和改革创新,始终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实施“155”发展战略提供安全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规划,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研究出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

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三定”方案中。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6〕8号)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等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例会、例检、设备安全管理等制度。

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强制标准,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开展安全状况自评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安

(一)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

严格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办函〔2017〕7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南市安委办函〔2017〕14号),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行为。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形成打非治违“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按时办结。

启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网上审批与制证系统,推动其他许可网上审批制证。

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听证和复议工作措施,积极高效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监督,适时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搭建服务平台,规范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车站、码头、大型商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通报以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积极作用,全力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三、始终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水陆交通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动态管理和退出制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和安全准入标准,严把车辆、船舶、设施设备关。

以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大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

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普通公路“双超”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水陆交通和施工建设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公路治超站点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大农村安防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乡镇交管办、片区联合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

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切实抓好重大危险源、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工工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体制等有关方面任务落实。

全面摸排管控本行业、本地区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完成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完善基础信息档案。

深入推动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落实,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以“三库”建设为契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后全市不再批新建烟花爆竹企业,引导现有烟花爆竹企业逐步限期转型生产、逐步限期消化产能”等要求,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检测。

全面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和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推进非煤矿山企业“三项监管”(微信助力、专家会诊、风险分级)工作,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关闭整合,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搞好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试点和标准化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塔吊、施工电梯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项目的检查,严肃查处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冒险蛮干等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加强城市房屋建筑、燃气管线、地下管网等安全监管监控措施,推动治理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等事故隐患。

加强商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

加强对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抽查的监督检查,推进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加大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扎实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和设施监督抽查,积极打造城市超大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电气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推动社会力量加强初期火灾预防和处置,缓解高危场所、重点区域和敏感地区火灾防控压力。

(五)加强教育、水务、旅游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省级应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校车管理,筹备召开全省校车安全管理现场会。

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和河道采砂安全监管。

加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宾馆)、旅行社等安全监管等。

四、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增进社会共识。

结合南充实际,对照《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

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深化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川办函〔2015〕133号),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类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明确或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推进安全生产基层片区执法中队建设,完善机构,落实人员,确保年内正常运行。

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争3年内对市、县两级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人员轮训一遍。

(三)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召开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标准清单,搞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挂牌一批重大隐患,适时跟踪挂牌整改进程,规范挂牌隐患治理档案,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并销号。

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通报制度,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组织实施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拓宽安全生产知识的受众范围,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办好《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和南充新闻网等媒体的宣传专栏和曝光台,开展以“七进”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康杯”“职业病防治周”“青年安全示范岗”“法制宣传周”等专项活动。

完善安全培训考核管理标准化数字平台建设,加强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监管,完善安全培训考试巡考制度。

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

加快南充安全体验馆建设步伐。

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完成5个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建设任务。

(五)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复评。

开展粉尘防爆、受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和有关行业企业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治理。

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台帐,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检测和体检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现场状评价,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分级。

组织2次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卫生制度。

五、逐步提升应急防范能力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专职人员,督促乡镇(街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督促指导各地、市级相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

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和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把应急管理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范围,对县(市、区)政府和高危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

严格落实“在事故调查组中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的要求,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编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规划,依托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组建兼职消防队伍,搞好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技术竞赛,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精神文明和综治目标考核中的权重。

贯彻落实国、省“十三五”规划,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监察、发改、目标管理、组织、宣传、政法、编办等单位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落实到“三定”方案中。

行业部门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

其他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

市编制、安全监管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依法治安

4.规范执法行为

制定实施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督促行业部门建立“双随机”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制度。

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办函〔2017〕7号)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行为。

健全落实打非治违常态化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项目按时办结率达100%。

启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网上审批与制证系统。

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听证和复议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

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各县(市、区)政府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通报以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7.道路交通

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动态管理和退出制度。

开展“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

加大普通公路“双超”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水陆交通和施工建设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完成公路治超站点和生命防护工程(含农村)建设任务。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乡镇交管办、片区联合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

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全监管、农牧业等部门

8.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完成市、县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

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城入园,继续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持续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

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检测。

完善油气管道保护和监管长效机制。

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发改、经信等有关部门

9.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

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关闭整合。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

制定加强城市房屋建筑、燃气管线、地下管网等安全监管监控措施,推动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等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商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安全监管。

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房管、城管等部门

10.消防

推进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加大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开展消防产品和设施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11.教育等其他行业领域

强化校车管理,开展省级应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交通、公安等部门

基层基础

12.贯彻落实《意见》

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意见》进行宣传学习。

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13.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类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明确或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推进安全生产基层片区执法中队建设,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争3年内市、县两级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人员轮训一遍。

各县(市、区)政府

市委编办,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单位

14.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召开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标准清单,搞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

挂牌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

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通报制度。

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5.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

组织实施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办好《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和南充新闻网等媒体的宣传专栏和曝光台。

继续开展“安康杯”“职业病防治周”“青年安全示范岗”和“法制宣传周”等专项活动。

完善安全培训考核管理标准化数字平台建设,加强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监管,完善安全培训考试巡考制度。

开展一期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

督促南充安全体验中心建设。

完成5个四川省安全社区的建设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

市委宣传部、安全监管、住建、总工会、卫计、法制等相关单位

16.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推动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复评。

开展粉尘防爆、受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和有关行业企业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治理。

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台帐,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检测和体检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现场状评价,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分级。

组织2次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卫生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全监管、经信、住建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应急救援

17.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健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专职人员,督促乡镇(街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完成全市应急指挥平台。

各县(市、区)政府

市委编办

18.应急预案管理

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

加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应急预案编制水平和管理能力。

对县(市、区)政府和高危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专项检查。

继续落实“在事故调查组中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的要求,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

市安全监管、公安、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

19.应急能力提升

编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规划,依托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组建兼职消防队伍。

搞好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检验性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南充经开区

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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