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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讲解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讲义

尊敬的各位师傅,大家好,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临沧靖泰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授课老师,我叫李真明,今天就由我来和各位师傅一起学习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培训课程,

这一期的课程分为四个部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金属焊接与切割安全生产技术;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实际操作演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咱们的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这一门技术,根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什么是特种作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伤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P9页)

根据该规定,熔化焊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都属于特种作业的范围

我们今天的课程就是对各位进行专门的培训,培训课程计划分为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特种作业的管理规定;第二部分是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第三部分是实际操作演练,实际操作演练主要是电焊机的安全操作技术和规范要求,国家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以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为了使大家具备以上规定的知识点,我们临沧靖泰安全技术中心特此制定了这一期的培训课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今年全国和咱们云南省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其主要特点是: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生产规模急剧扩大,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连年增加,随着管理力度的加大,安全形式趋好,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当前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现状尚未扭转,一些地方安全状况不稳定,重特大事故上升。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今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从总体上看是持续稳定好转的

  总的事故发生及走势

上半年全国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继续下降,共发生各类事故13.9万起、死亡2.6万人,其中:

较大事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98起,死亡人数2136人;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情况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状况有个明显的好转,未有特别重大的事故的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31人;金属非金属矿山情况23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煤矿情况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安全生产成效比以往有所好转,共发生事故179起、死亡305人;看到以上数据,大家是不是觉得我们可以高枕无忧了?

,我在这里很遗憾的告诉大家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但是重特大事故还是时有发生,上半年共发生19起,与去年同期是持平的,而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期接连发生陕西咸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河北宁晋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湖北荆州和浙江杭州电梯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四百多人受伤住院,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第一次爆炸相当于2.3级地震。

3吨TNT爆炸,第二次爆炸相当于,2.9级地震,21吨TNT炸药爆炸。

咱们再来看看今年上半年云南省的安全生产状况,2015年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525起、死亡1673人。

其中:

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948起、死亡384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3人;较大事故45起、死亡191人(其中包括咱们永德县的一起交通事故:

7月6日10时05分许,临沧市营盘镇大乃坝办事处立新队杨忠成驾驶三轮摩托车,载4人(含驾驶员)行至永德县亚练乡文化村“一章线”路段翻出路边,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

看到这些血淋淋的数据,不知道大家有何感想?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乐,是单位的效益;是平安、也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

安全上班,安全回家,会让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快乐。

安全不是生产指标,欠产了可以追回来,可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任何单位只要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不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给我们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安全工作出了人身事故,想弥补的机会都有没有了,人人都为之惋惜。

违规操作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终生残疾事例有目共睹。

除了给自己带来终身的伤痛,更需要妻子甚至孩子的照顾,经济情况也因伤痛支出而每况预下,成为因难补助人员。

本来幸福快乐的家庭因你的一次工作失误,却一辈子生活在伤痛带来阴影里。

因违规操作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却给活着的人留下了无尽的哀伤,父母失去了年轻的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让白发苍苍的父母在本该安度晚年的幸福生活中如何去承受老年丧子的悲痛,年轻的妻子失去了心爱的丈夫,成为她一生中难以抚平的伤痛,年幼嗷嗷待哺的孩子将终身无法享受到父亲那博大精深的爱。

给欢乐祥和的家庭带来了无可弥补的沉重打击。

生命不仅属于你自己。

生命属于你的妻儿、你的父母和所有关心你爱护你的同事朋友们。

珍爱生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就是给企业、家庭创造的最大财富。

历数以往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故,无一不与粗心,疏忽有关,工作中的细心和精心,工作时一丝不苟地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生产工作中的每件小事做起,杜绝违章作业,是生产工作得以正常进行,减少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前提。

每道工序、每个岗位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因而岗位与岗位、人与人之间存在关相互关心,相互照应的关系。

当同事需要帮忙时,当一个同事违规操作时,当有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时,我们就当时时提醒他“安全责任生产这根弦不能松”。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血的教训吧!

同事们的这种关心、规劝多了、提醒多了,违规及不安全的举动也就少了。

教训是十分惨痛的,做好安全生产,是确保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企业在社会上得以长期生存的一张“信任”名片,因为没有安全就是没有可信度,就得不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没有安全就没有长远的市场发展前景,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以上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从业人员层次不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等等,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首先要从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对劳动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筑固劳动安全思想防线入手。

全面开展对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也是咱们企业和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明显,开展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咱们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抓培训就是除隐患、保安全”的观念,不断增强抓安全培训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充分认识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

生产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其90%以上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

可以说,如果人的安全意识到位,掌握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那么即使机器设备、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仍能大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什么是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而人的不安全行为中,思想上对隐患的错误认识,有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马虎心理、逞能心理是最大的事故隐患,在导致事故发生的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占主导地位,有统计占70%~80%。

由此,我们看出违章对安全生产的危害,甚至可以说就是导致安全事故的元凶。

这其中,尤以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占多数。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不仅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伤害,也给企业和国家带来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这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

(1)侥幸心理。

有些职工自认为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几次违章都没有出过事,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

一旦环境、设备、人员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引发事故。

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员工中较多见。

(2)麻痹心理。

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轻视心理,不严格按规程办事,时间一长就养成习惯性违章。

(3)取巧心理。

有的职工脑子活,为了抢时间赶工作进度,图省时省劲,投机取巧,简化操作过程、减少施工工序等,置安全措施于不顾。

  (4)马虎心理。

有些职工认为自己熟悉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作业时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他们往往对“看得见”的危险比较警觉,对暂时没有发生危险恶果的潜伏危险掉以轻心。

  (5)逞能心理。

一些职工熟悉岗位技能、有工作经验,理论上有一套,操作知识也都知道,产生骄傲自满思想,认为有关作业规定和程序对自己来说都是不必要的“小菜一碟”,别人不敢违章,自己“技高胆大”,违章操作才显“英雄本色”,结果造成事故。

  (6)蛮干心理。

有些职工有一定的技能能力,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把遵章守制当成是刻板,随意“创新”工作方法,不充分估计行为的恶果,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是大事故。

  (7)无知心理。

一些新职工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对每项工作程序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作业中糊里糊涂违章,糊里糊涂出事,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

  (8)麻木心理。

个别职工因长期、反复从事同一工作,生产热情减退,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应付了事,安全处于被动状态。

发现安全工器具有问题也不及时更换或修理,使安全设备缺乏可靠性;发现他人违章也不制止,认为就算发生不幸也轮不到我头上,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9)从众心理。

一些职工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看到其他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还没被追究和处理,遂削弱了正确的安全思想,把违章当成经验,盲目地学习、运用,渐渐地,错误的操作方法代替了正确的方法,形成习惯性违章。

  (10)奉上心理。

一些职工原则性不强,对上级的话惟命是从,明明知道是错的,总想着是领导让我干的,就算出了事也有上面顶着,查不到我,结果发生了本不该发生的事故。

  (11)唯心心理。

极少数职工受消极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心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操作,不注意安全随意工作,往往造成事故。

  

习惯性违章的客观原因  

(1)岗位培训不到位。

企业没有完善的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主要表现为:

新职工无证上岗或设备结构、工艺技术更新改造后,职工对新工艺操作规程不了解,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违章。

另外,企业虽然开展了许多与安全相关的理论培训、思想教育、技术培训,但由于培训过于程式化,效果不理想。

职工只是被动接受,往往认识问题不全面、不充分、不理性,反映在工作中,就是摆不正安全与生产、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常会产生“安全就是不出事故”的单纯认识,因而也不能真正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反习惯性违章的重要性。

  

(2)作业环境不安全。

以我矿生产为例,生产战线长、设备工艺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并受多种自然条件及生产设施老化腐蚀影响,易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灾害。

有的设备结构、工艺技术设计时考虑不充分,不符合人体的生理特征,按正规的操作极不方便或容易损坏零部件,从而引起习惯性违章操作。

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部分工艺、设备、流程已不能满足当前生产需要,为了保持正常生产仍在“带病上阵”或“超龄服役”,一些设备上存在的问题迫使职工违章操作。

  (3)管理制度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

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状况安排任务,在现场强行要求职工冒险违章蛮干;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章违纪,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个别单位、班组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制度,对暂时还没有造成恶果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姑息迁就,放松了对职工安全行为的严格要求和教育督导,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4)受社会环境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工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在不断增加,容易导致思想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走样;此外,在与同事、朋友、亲属发生一些矛盾及生活中遇到重大变故,也会使职工思想情绪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导致行为失常。

 

以上是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主要原因,违章虽然不等于事故,但大多数事故却是因为违章引起的,如果这些违章行为得不到制止和处理,将不仅影响违章者本人,还会误导其他职工,违章操作一旦发生事故后,不但使自己受到伤害,还会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必须杜绝违章操作行为,减少和杜绝这种违章操作行为的发生。

小和尚剃头”与习惯性违章

  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小和尚出家后,开始学剃头。

老和尚先让他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后,将剃刀随手插在冬瓜上。

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也将剃刀随手插在了老和尚的头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习惯性的坏行为危害很大。

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的事故都与习惯性的坏行为有关,这种行为我们在工作中称之为“习惯性违章”。

而习惯性违章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为人的安全思想认识不深,存在侥幸心理,错误地认为习惯性违章不算违章,殊不知这种细小的违章行为却埋下了安全事故发生的苗头,成为灾难发生的根源。

美国学者海因里希曾经对55万起各种工伤事故进行过分析,其中80%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

  在生产操作中,好习惯将使我们的工作更安全,坏习惯只能害人害己,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养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万万不能违章行事,尤其不能养成为习惯性违章。

只有大家从自身做起,将麻痹赶出我们的思想,将习惯性违章赶出我们的工作,让严守规程、遵章守纪的思想和行为深深根植在我们的手中、我们的心中,相信事故与我们无缘,我们企业安全的天空会是一片明朗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为了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必须扎扎实实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我们的课程,就是为了实现这些目的而设置的,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我们先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始学习

一、安全生产法

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来说,《安全生产法》是一部特别重要的法律,2014年12月1日,我国新《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教材P3)

《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充分反映了经济社会背景和党的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体现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作出了修改,主要有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P12)

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考点: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十二字”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法P12页)

“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安全第一的思想还体现在安全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还体现在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第一,安全培训上安全第一,各种会议安全第一等等。

扁鹊三兄弟从医,有一天,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

“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道:

“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问:

“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回答道:

“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

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

我中兄治(安全急救网)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

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

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

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文王说:

“你说得好极了。

  小故事折射出大道理:

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

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于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四不伤害原则,切实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它告诉我们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所有隐患都可以控制,我们要从事故发生的源头入手,防患于未然,杜绝违章,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也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预防为主体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

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就是事先预防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新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具体地说,就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的互动,为预防安全事故打造良好的“习惯的力量”;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等等,依靠法制的力量促进安全事故防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中央、地方、企业共同投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投入水平,增强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

预防为主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预防为主”是“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搞好预防,以“预防为主”,向预防要安全。

(2)避免就事论事,出了事故抓安全。

“预防为主”可以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出了事故抓安全,损失已经造成,为时已晚。

正确的方法是搞好预防性工作,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3)“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就像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的统一一样。

“预防为主”是“安全第一”的前提、保障和基础,“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的目标、要求和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安全生产上的"预防为主"方针,是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也是预防事故的最有效措施。

“预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生产的发生放在生产工作的首位。

对生产的,主要不是在发生后去组织抢救,进行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而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千方百计预防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消灭在萌芽状态。

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絶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得当,特别是重大恶性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预防为主,就要坚持培训教育为主。

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综合治理”:

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职工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按章作业、规范作业、标准化作业,使自己成为“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屏障,这就需要经常接受和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的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并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安全综合素质和安全作业的自觉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

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梯子”故事引发的感悟

  最近看到一则故事,在青岛啤酒集团某车间的一个角落,因工作需要放着一把梯子。

用时就将梯子支上,不用时就移到旁边。

为防止梯子倒下砸伤人,工作人员特地在梯子上写一个小条幅;“请留神梯子,注意安全”。

这件事谁也未放在心上,几年过去了,也未发生梯子砸人的事件。

前一段时间,外方来谈合作事项,来到梯子前驻足良久,外方一位熟悉汉语的专家提议,将条幅改为:

“不用时请将梯子放倒”。

  这个“梯子”的故事给我们带来的感悟:

都是九个字,其涵义却有本质的不同,都在讲安全,但前者仅仅是提醒注意,而后者却是完全排除了潜在的危险。

  每个故事都是由许多事故隐患“孕育”衍生而来,要消除事故,就要着力排查、消除所有事故隐患,就要坚决铲除滋生事故的所有大小隐患土壤,从而实现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本质安全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考点: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法书:

P13)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规定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20-50)、较大(50-100)、重大(100-500)、特别重大(500-1000,情节特别严重的1000-2000)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二十万元最高两千万元的罚款。

总结起来就是《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

即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及依法从严处罚的原则。

《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安全保障制度、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生产法》中的以下主要内容,大家在切割作业教材这本书的P3页勾一下: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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