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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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前言1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1
一、安全生产方针1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
三、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3
(二)施工管理
(三)施工人员生活区管理
(四)文件管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前言
为加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本规定。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方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施工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4.机电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去安装和操作。
5.对危险源必须要有警示标志,同时要采取防护措施。
6.严禁酒后上岗。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赤脚、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带钉的鞋子上岗,禁止赤膊上岗。
8.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报施工负责人和监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9.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0.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1.脚手架上的砂浆、混凝土等其他杂物要及时清扫。
12.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
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
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13.高空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3)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14.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15.机械和动力机的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8.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
三、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人施工现场。
四、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五、事故管理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
(二)事故的调查处理
1.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组。
2.要进行现场勘查。
3.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4.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5.事故要有处理结案。
六、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落实应急预案的有关措施,以便事故发生时可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七、安全目标管理
(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实现省建厅提出的“五无”目标即“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塌、无中毒、无火灾”。
(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及检查
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控制伤亡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文明施工工地建设活动,努力实现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水平,避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基坑坍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公司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一般安全检查分为:
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临时检查,日常检查等,每一次安全检查的量化评分表、整改通知、复查结果分别存放归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安监员(或安全员)、电工参加。
八、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独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总工审批,工程监理单位应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其中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需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有:
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吊装、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九、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从事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等,需有专人监督管理,并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一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标志,并应在施工平面图上进行标示。
2.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当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色标应针对危险部位标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应有针对性的张挂。
一十一、脚手架
(一)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执行建设部关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66号文件。
1.施工方案
(1)搭设高度24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
(2)搭设高度在24m以上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缩小间距等加密加强措施或设双立杆,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坚实并符合《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02有关规定。
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高于自然地坪50mm。
每根立杆底部都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mm的垫木,也可以采用槽钢或钢板底座。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少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基础要有排水措施(距外架外边线≥300mm设置排水沟)。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以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体。
(2)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的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向下斜连接,不应采用向上斜拉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3)宜优先采用菱型布置,也可以选用方形、矩形布置。
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对于仅有栏杆和挡板的敞开式脚手架,每个连墙点覆盖的面积不大于30㎡。
(2)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或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
规定:
a、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置三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布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3)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大于纵距的1/2。
(4)剪刀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º之间。
2)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搭接点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宜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等材质,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主要有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竹串片板、竹笆板。
(2)脚手板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板两端与支撑杆固定。
(3)防护栏杆
施工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5)在外立杆内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6.交底与验收
(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名。
(2)脚手架验收
脚手架及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5)停用超过一个月。
7.架体内封闭
施工层以下每隔不大于10m处用安全平网封闭,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之间空隙大于150mm时应全封闭。
8.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宜采用ф48×3.5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超过25kg。
(2)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有关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6)钢管上严禁打孔。
(3)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新的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9.通道
通道(斜道)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10.卸料平台
(1)施工现场所用卸料平台必须单独进行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2)卸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一般可按建筑脚手架施工荷载3KN/㎡计算。
(3)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4)卸料平台应便于操作,脚手板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
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二)门式钢管脚手架
1.荷载
在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或2个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一个跨距内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KN/㎡。
2.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脚手架的平、立、剖面图。
(2)脚手架基础做法。
(3)连墙件的布置与构造。
(4)脚手架转角处、通道口处构造。
(5)脚手架的施工荷载限值。
(6)脚手架的计算(一般包括脚手架稳定或搭设高度计算以及连墙件的计算)。
(7)分段搭设分段卸荷方案的设计计算。
(8)搭设、使用、拆除的安全措施。
3.架体基础
(1)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2)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板或砼垫块,并对楼面或挑台结构进行承载能力验算。
在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
(3)固定底座门架下端放在固定底座上,传力给基础,不能调节底座的高度。
4.架体稳定
(1)脚手架必须做到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2)在脚手架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3)在脚手架外侧设置防护棚时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大于4.0m。
(4)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5)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º,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2)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
3)剪刀撑斜杆若按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用3个扣件扭紧。
(6)整体加固
除了设置剪刀撑,水平加固杆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
2)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3)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栏设置处必须设置水平架。
4)水平架可由挂扣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
(7)杆件锁件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由立杆、横杆、外加强杆焊接组成。
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8)脚手板
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
(9)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名手续。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10)架体防护
1)防护栏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2)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严密。
(11)材质
门架及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门式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标志。
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的连接杆均宜采用ф42×2.5mm焊接钢管。
采用的扣件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中规定。
(12)通道
1)通道洞口高度不宜大于2个门架,宽度不宜大于1个门架跨距。
2)通道洞口应按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3)斜梯宜采用之字形,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
4)钢梯规格应与门架规格配套,并与门架挂扣牢固。
5)钢梯应设栏杆扶手。
一十二、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应符合要求。
“五临边”主要指基坑周边、操作平台边、阳台边、卸料平台边、屋顶周边。
(一)安全帽
1.安全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每顶安全帽上应有: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
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2.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
(二)安全网
1.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安全网必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脚手架施工时,在落地式脚手架的外排杆,随脚手架的升高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三)安全带
1.使用安全带应正确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2.关于安全带标准
(1)安全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
合格证上应注明:
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
(3)安全带一般使用五年应报废。
使用两年后,按批量抽验,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不破断为合格。
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lO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l00mm。
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2.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
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有图纸,并经验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用具,安全可靠、整齐美观。
(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0m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0mm的)都要进行防护。
2.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
3.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六)通道口防护
1.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2.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0mm厚木板或相当于50m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
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3.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使落物达到缓冲。
4.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若因场地狭小,防护棚兼作物料堆放架时,必须经计算确定,按设计图纸验收。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1.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4)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作全封闭处理。
一十三、机械设备
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安装拆卸有方案,各种验收、检测手续完备后才能投入使用。
卷扬机安装防护罩,超过使用期限及没有保险装置的卷扬机不准使用。
不准使用单根钢丝绳的井字架;必须按规定搭设独立的卸料平台。
(一)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吊笼安全装置要灵敏,门连锁装置要起作用。
2.地面吊笼出入口要有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要符合要求,每层卸料口要有防护门,门要向电梯的反方向开,门栓在电梯方向。
3.司机要持证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要按规定试车。
4.不能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没有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
5.要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以及拆装队伍必须取得资格证书的方可进行安拆施工。
6.电梯安装后要通过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7.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要分开,电气控制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8.在避雷保护范围内要设置避雷装置。
(二)塔机的安全装置
1.必须要有力矩限制器且力矩限制器灵敏。
2.必须要有起重限制器且起重限制器灵敏。
3.要有超高、变幅限位的限制器,限位器要灵敏。
4.吊钩或卷扬机滚筒要有保险装置。
5.要有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的自由高度必须安装附墙装置。
7.附墙装置安装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
8.回转限制器:
塔机要安装回转不能超过270度和360度的限制器,防止电源线扭断,造成事故。
9.塔机要配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