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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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生产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五建所属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
3职责
本制度由安全监督部主管,施工生产部、技术管理部、资产行政部、保卫武装部、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相关。
3.1安全监督部
负责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小型机械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监控、安全事故上报、环境监测、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
3.2施工生产部
负责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分包队伍的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
3.3技术管理部
负责技术方案审核、方案和措施的交底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
3.4资产行政部
负责对现场生活、卫生、防疫等方面进行管理。
3.5保卫武装部
负责对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
3.6工程(区域)公司
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控制。
3.7项目部
负责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实施和改进。
4工作程序
4.1安全管理策划
4.1.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针对工程施工和风险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
目标包括:
a)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b)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CA04.01-01)
4.1.2对施工过程、人员活动、设施设备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组织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CA04.01-02),包括以方面要求:
a)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应按规定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针对其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b)对其它危险源,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需要时也可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1.3风险控制措施按WJ-8.1
(2)-201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审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审查审批后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CA04.01-03)
4.1.4项目部依据安全管理目标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下列相关资源配置计划:
a)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b)施工技术和工艺;
c)技术、管理人员,分包单位和作业班组;
d)物资、设施、设备、检测器具和劳防用品;
e)安全生产资金计划。
4.2安全管理实施
4.2.1施工准备
4.2.1.1项目部建立总包、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1.2工程(区域)公司应在合格分包商(工程和劳务)范围内选择分包队伍,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应对分包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控制。
4.2.1.3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收集分包单位为其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信息。
4.2.1.4项目部应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租赁)材料和设备,并对进场物资(设备)进行验收。
4.2.1.5项目部各个岗位上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并保持相应资格,项目部对各从业人员按五建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
(CA04.01-04)
4.2.1.6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4.2.1.7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防台防汛物资,对动火进行审批和监护。
4.2.1.8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搭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用电设施,并对其进行验收和动态管理。
4.2.1.9项目部应按标准搭设现场生活设施,并进行动态管理。
4.2.1.10项目部应制订现场(包括周边)环境控制措施,保持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规范有序,对施工现场的污水、噪声、扬尘、光污染、有毒有害物质、固体废弃物等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努力使对周边群众及交通的影响降至最低点。
4.2.1.11项目部必须针对本工程重要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抢险队伍,组织演练,进行评审。
4.2.2安全、环保技术交底
4.2.2.1施工前,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和规定,组织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双方签字的《安全交底记录》(统一表式)。
4.2.2.2进场安全、环保总交底
a)总包单位根据合同必须对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进场环保、安全总交底,填写《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统一表式),总交底由双方工程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
(CA04.01-06)
b)总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环保与安全的目标指标的补充交底内容。
4.2.2.3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交底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工程师或施工负责人应对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环保、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形成《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统一表式)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统一表式)(CA04.01-05)
4.2.2.4安全、环保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a)施工部位、内容和环境条件;
b)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班组应掌握的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资源的配备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d)动态监控以及检查、验收的组织、要点、部位及节点等相关要求;
e)与之衔接、交叉的施工部位、工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f)潜在事故应急措施及相关注意事项。
4.2.2.5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变更并补充交底,形成双方签字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4.2.2.6项目部组织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4.2.3交底的跟踪控制
4.2.3.1交底后,各级交底人要及时监督落实并检查现场施工中环保安全交底的实施情况。
4.2.3.2项目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对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各级各类环保与安全交底过程及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4.2.3.3五建相关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环节的交底及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
4.2.4安全验收
4.2.4.1项目部应依据资源配置计划和风险控制措施,对现场人员、实物、资金、管理及其组合的相符性进行安全验收。
4.2.4.2安全验收按以下阶段实施,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
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
a)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b)常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或转序验收(包括:
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体系、落地(悬挑)平台、临边防护、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等);
c)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d)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2.4.3项目部应在作业班组或专项工程分包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实施安全验收,技术负责人参与验收。
4.2.4.4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验收执行WJ-7.1.3
(1)-2017《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4.5现场施工安全设施管理执行WJ-8.5(8)-201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4.3施工过程安全监控
4.3.1项目部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监护计划,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危险部位进行监护,使现场施工能顺利进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3.2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当日重大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告示牌”,注明监控部位、监控人等信息,能直观反映现场安全受控状况。
4.3.3项目经理负责对监护人员的管理教育,确保在指派监护人员前监控部位设施的齐全,作好针对性的交底且有记录;同时,对监护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监护人员的分布情况要使项目全体管理人员明了,以便得到他们的配合和支持。
4.3.3项目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纠正,并及时将信息反馈项目经理,配合项目经理督促、指导现场监护人员的工作。
4.3.4监护人员的职责
a)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b)监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通过培训。
c)根据项目负责人所安排的监护任务,必须到岗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如遇不能解决又具有重大隐患的问题,必须责令操作人员暂停作业,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做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后方可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d)监护人员须做好每天监护工作的情况记录。
4.3.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必须指派具有一定专业经验的安全员或技术员进行现场监控,并填写《危险作业的监控记录表》(统一表式)。
4.3.6重点监控的施工部位和过程
a)“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较集中的部位;夜间施工的部位;
b)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3.7主要监控点防范措施
a)四口、五临边: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且宜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
b)操作部位
①操作人员集中的部位、危险区域:
安全防范措施及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齐全并落实。
②夜间施工部位:
照明充足,须有证电工值班。
③根据安保计划中危险源所确定的关键部位,制定有效措施,实施专人监护。
c)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①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监控措施;
②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监控人员作交底。
d)其它:
执行五建的环境和职业健康作业指导书。
4.3.8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执行《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4.4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及安全警示设置规定
4.4.1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施工状况,因地制宜,在醒目部位设置各类安全标志,不得乱挂乱设,真正起到对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的警示作用。
4.4.2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警示、警告标识必须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要求,并必须符合建工集团和五建制定的统一标准。
4.4.3安全帽标识:
企业领导用白色,管理人员用橙色,工人用黄色,特殊工种用红色。
(见《上海建工集团视觉识别规范手册》)
4.4.4对各类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域及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标志、警戒区域必须在施工平面图上反映(安全标志平面图),注意位置的动态性,也宜绘制安全标志立面图。
4.4.5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悬挂式和柱式的安全、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局部安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4.6安全防护设施应以警示色标明,以达到醒目警示目的。
4.4.7在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及外脚手架等风力承载较大的钢结构、设施上,不得张挂各类大幅标语、宣传标牌等。
4.4.8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4.4.9安全标志牌和安全标色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5安全生产检查
4.5.1五建、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按以下层次实施安全检查,按4.5.3形成安全检查记录。
a)班组每日检查;
b)项目部每日安全巡查、每周专项检查;
c)五建、工程(区域)公司按计划组织安全检查。
4.5.2安全检查内容和类型
4.5.2.1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源、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危险源、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危险源和缺陷,确保生产安全。
4.5.2.2五建有关部门、工程(区域)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业绩进行日常的检查,各级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合安全检查活动。
4.5.2.3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应根据施工特点,制定检查项目、标准。
主要体现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的要求。
具体有:
a)项目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现程度;
b)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c)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d)施工活动符合施工现场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和规定的情况;
e)具有重要危险源或重大环境因素影响的活动的设施、设备的状态、人员的意识和行为;
f)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达标情况。
4.5.2.4安全检查的类型:
a)定期安全检查
b)经常性安全检查
c)季节性(恶劣天气来临前后)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d)专业(项)安全检查
e)综合性安全检查
f)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4.5.3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5.3.1五建每季度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根据外地工程的实际情况,五建半年度或年度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
4.5.3.2各工程(区域)公司主管领导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
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统一表式)。
(工程(区域)公司每季度对所属外地项目进行安全检查)(CA04.01-07)
4.5.3.3项目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施工、机管(电)、材料、综合管理员及分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等有关人员,每天组织巡查,填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统一表式);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周或每月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其它各类型的检查。
4.5.3.4五建有关业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如高处作业、大型设备、深基坑、施工用电、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等)。
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并做出处理。
4.5.3.5国定节假日前后,五建及工程(区域)公司要组织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根据季节性变化(如雨、汛、台、寒冬、高温等季节)对生产的影响,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
4.5.3.6五建安全监督部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作好检查记录;R-8.5(7)-01《安全检查备忘录》
4.5.3.7各施工班组在作业前必须进行上岗检查。
a)检查目的:
在作业之前,确保所使用的有关工具、设施、设备、机械等处于安全状态。
b)检查范围:
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焊接切割机具、防护设施、电气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等物及组员当天的身体状况。
c)检查要求:
记录检查结果,做好机械设备的例保,漏电开关的测试等。
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汇报。
4.5.3.8要根据各施工阶段的重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危险部位、危险作业的动态检查及监控。
4.5.3.9各类安全检查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4.5.3.10各级检查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检测仪器,如:
力矩扳手、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声级计等。
检查结果能定量化的必须定量。
4.5.4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
4.5.4.1各类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或检查备忘录,并能进行分析,找出通病,提出指导安全管理的意见。
4.5.4.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开具R-8.5(7)-02-
(1)
(2)(3)《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表(五建、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受检方须按要求和标准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对经常出现的重复隐患或重大隐患,须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五建检查受检方是项目部的,应由工程(区域)公司对项目部进行整改复查后报五建有关部门。
4.5.4.3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信息应及时上报五建有关部门,对开具“整改单”或“指令书”的,需在规定期限内经五建相关部门审核。
4.5.5改进
项目部对来自以下现场实物不符合、管理不合格的信息实施整改,形成《工程项目整改措施记录》(统一表式),必要时,依据WJ-10.2-2017《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管理制度》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a)项目部自查、隐患排查结果;
b)五建定期检查(隐患排查)结果;
c)工程监理安全管理要求(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等);
d)政府监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e)社区投诉、抱怨;
f)设计变更发生安全管理的缺陷;
g)五建内部安全贯标审核、外部安全贯标审核结果。
4.5.6考核
a)工会依据五建“五优”要求,每半年组织对工程(区域)公司(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对基层项目的基础管理及项目文明工地考核内容之一。
b)工程(区域)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各项目部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并将安全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季度经济责任考核内容。
c)项目部经理每月组织对相关岗位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包括对分包队伍,填写《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统一表式)报工程(区域)公司安全科。
工程(区域)公司每半年对安全员(分包单位安全员)考核结果汇总,交五建安全监督部备案,以对分包单位年度业绩评定的依据输入之一。
4.6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WJ-8.2(3)-2017《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执行WJ-8.7-2017《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4.7奖罚
4.7.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据五建WJ-5.3(6)-20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实施处理。
4.7.2对违章行为及处理的结果可以通过五建局域网、内部报刊、五建会议录像展示等形式进行公示,以增强舆论监督。
5引用文件
5.1DGJ08-903-2010《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5.2《施工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5.3WJ-8.2(3)-2017《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制度》
5.4WJ-8.7-2017《事故、事件、不符合、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5WJ-5.3(6)-20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5.6沪建集总[2004]办字145号关于下发《上海建工集团视觉识别规范手册》的通知
6记录
6.1R-8.5(7)-01《安全检查备忘录》
6.2R-8.5(7)-02-
(1)
(2)(3)《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表(五建、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
6.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统一表式)
6.4《安全检查记录表》(统一表式)
6.5《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统一表式)
6.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统一表式)
6.7《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统一表式)
6.8《危险作业的监控记录表》(统一表式)
7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