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苑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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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苑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促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目标任务

学校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李黎

副组长:

介苣

成员:

高芳郭小红孟欣霞姬秀娟张玲霞付凡

三、职责分工:

组长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处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四、主要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

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学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2、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3、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储存的易燃易爆、药品等危险品的安全。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师生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

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5、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各班学生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联合公安、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社区、片警负责本辖区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7、每年最少开展二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

学校和派出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

学校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安全保卫措施,设立情报站,及时互通信息。

新安县紫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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