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p2p网贷借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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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p2p网贷借款合同
p2p网贷借款合同
【篇一:
p2p网络借贷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
p2p网络借贷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p2p网络借贷在实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
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金融模式,在具有传统民间金融特点的同时,其网贷平台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限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主体身份,一些p2p网贷平台还充当了居间人、担保人等身份。
我国的p2p网贷平台上成立的借贷合同,已不再是简单的借贷合同,还提供借贷中介服务和多种理财服务等。
因此,p2p网络借贷应当从广义上理解为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签订的所有与服务相关的合同。
下面,芝麻金融理财师为大家解析p2p网络借贷合同的类型。
1、借款合同
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进入网贷平台后,通过自我判断确定借贷对象后在平台上签订的借款合同。
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
2、居间合同
该合同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网络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关于p2p网络借贷公司所从事的中介应定性为金融信息中介还是金融信用中介,根据最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各方的倾向性意见,将其界定为金融信息中介应更为适宜。
3、担保合同
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担保关系,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
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由担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欠款,并获得出借人追索权利的合同。
4、委托理财合同
该合同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基于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吸收出借人资金,同时向出借人保证回报一定利率的合同。
该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内容。
5、债权转让合同
该合同是指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
芝麻金融核心团队由具有名校emba/mba教育背景的互联网及金融机构资深人士组成,顾问团均为相关领域知名学者、教授和企业家,合作机构涵盖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融资性
担保公司,银行机构,高等院校等,通过跨界的合作与知识的共享,打造出安全、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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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芝麻金融平台的融资速度飙升和用户数量猛增得益于其在移动端的重要战略布局。
为顺应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满足用户的多方面需求,芝麻金融正向消费金融领域着手规划。
据悉,芝麻金融将开启集合百家机构的芝麻伙伴计划,打造“类余额宝”的泛金融惠民模式,融合更多的互联网电商及移动o2o企业打造全新理念的金融生态圈。
据了解,芝麻金融根据mba及白领人群的个体实际需求研发创办,并为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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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大多是短期投资尝试,并保持一定的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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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公司治理、合规管理、政策研判、项目尽调、资本运作等多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从而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为投资者权益提供保障,让投资人更放心。
值得一提的是,芝麻金融“有爱、有趣、有收益”的文化理念在p2p网贷行业内独具特色,该平台的“芝麻公益”项目在8月18日上线。
芝麻公益项目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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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p2p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网贷公司借款及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________
第一部分:
借款、服务信息及相关明细
布或更新的具体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本服务协议相关具体条款
第1条名词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本协议:
指本《借款及服务协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及所有附件中的任何条款、明细和信息。
1.2
出借人: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出借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和承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
出借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3
借款人: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借款人,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自然人。
借款人需为“xx贷”的注册用户;
1.4
担保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甲);
1.5
xx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乙);
1.6
xx公司:
指本协议第一部分中列明的服务方(丙);
1.7
p2p:
指个人对个人;
1.8
支付机构:
指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
1.9
xx贷:
是指xx公司经营的提供专业p2p借贷交易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1.10
本协议项下出借人、借款人、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第2条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
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款人进行服务。
关于出借人、借款人(合称“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2.1.1
双方已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1.2
出借人有自行选择借款人,并最终决定是否出借资金给特定借款人的权利。
2.1.3
任何一方在xx贷网站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即视为该方接受本协议条款内容并受此内容之拘束;各方均对本协议进行操作成功确认时,本协议即成立。
2.1.4
通过xx贷网站提供的服务,出借人向借款人成功出借资金时,本协议生效。
2.1.5
双方应妥善保管自己xx贷网站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承担因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丢失、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所产生的后果。
任何一方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该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1.6
双方应基于合法目的使用xx贷服务平台,不得以该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1.7
双方有义务按照xx公司的要求在xx贷平台上进行操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等)。
因双方个人操作不当或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法律后果、经济损失均尤其个人自行承担。
2.1.8
借款人同意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xx公司(xx贷)支付平台管理费;出借人承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标准每月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1.9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出借人委托的支付机构直接从借款人帐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平台管理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委托支付机构从借款人支付的利息中扣划本协议第一部分列明的担保服务费给担保公司。
2.1.10
本协议项下借款人每月以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
计算公式如下:
(1)借款本金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本金;
(2)月利率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借款利率,即(xx贷网上公布的)年利率/12;
(3)还款月数指上述第一部分列明的还款期数;
(4)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中包含“上述每月还本付息额及借款人每月须向xx公司(xx贷)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1.11
出借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按本协议第一部分约定的借款明细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1.12
出借人有权通过xx贷网站查看自己名下账户相关信息及借款人还款情况。
2.1.13
出借人特别同意:
未经担保公司和xx公司同意,出借人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1.14
出借人在资金出借、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借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但如中国税收
法律法规规定xx公司或担保公司具有代扣代缴义务,则xx公司或担保公司有权直接代扣代缴并向出借人提供纳税凭证。
2.1.15
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将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合法有效身份证号码等,为本协议项下之目的提供给担保公司。
2.1.16
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出借人应积极协助担保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提供法律文件和相应书面材料等)向借款人追偿。
若因出借人的原因导致担保公司不能向借款人追偿的,出借人应赔偿担保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2.1.17
借款人在申请及实现借款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xx公司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xx公司与xx公司共享前述借款人个人信息及材料后,借款人同意xx公司可以通过任何第三方渠道验证借款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且借款人应在所提供信息被认定为虚假时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2.1.18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所有本息、第一部分列明的各项服务费用、担保服务费(如有)、及违约金(如有)全部清偿前,出借人和借款人及双方的本人、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账户信息如出现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过xx贷网站向其他各方提供变更后的最新信息。
若因任何一方未及时提供最新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自身和/或任何其他方遭受的损失均由该未及时提交真实信息的一方承担。
2.1.19
就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及xx公司与xx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与其相关的个人信息,xx公司与xx公司有权为本协议目的自行管理并使用。
2.1.20
成功借款后,xx公司依据出借人的委托要求借款人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还款时,借款人有义务无条件及时按照xx公司发出的要求进行还款并向xx公司提供协助。
2.1.21
借款人同意:
若借款人逾期60个自然日未全额归还借款的,xx公司有权代理出借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刊、电视、征信系统等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借款人逾期还款事实,且借款人特别确认届时xx公司可以同时披露借款人所提供的或xx公司自行获取的借款人个人信息。
2.1.22
借款人承诺不提前还款,并了解提前还款行为会减少出借人的利息收益和xx公司的平台管理费收益。
借款人特别承诺: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须按剩余未还本金的2%向xx公司支付平台管理费预期收益补偿金,并按剩余未还本金的1%向出借人支付利息补偿金。
(本协议项下之“提前还款”仅指提前偿还全额、或部分本金。
)
2.2
关于xx公司、xx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2.2.1
xx公司、xx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出借人、借
款人进行服务。
2.2.2
xx公司、xx公司对出借人、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法保密。
2.2.3
xx公司承诺为出借人提供与借款人相关的信用资质审核服务,但对借款人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无法进行保证且不承担责任。
2.2.4
xx公司有权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行为记录为借款人提供借款相关的信用审核服务,并为借款人提供相关建议。
2.2.5
xx公司为出借人的资金出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间的交易促成。
2.2.6
xx公司有权根据xx公司对借款人的评审结果以及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自主决定是否将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及相关信息通过xx贷网站向出借人进行展示,以协助借款人获取资金来源,促成交易。
2.2.7
借款人理解为促成借款人获得借款之目的需要在xx贷网站对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此等信息由借款人在网站上进行操作确认后公布,且借款人的操作行为视为借款人对于公布此等信息的同意和认可,担保公司、xx公司、xx公司均不承担由此信息公布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
2.2.8
出借人在此委托xx公司、xx公司同意接受出借人的委托代理出借人根据本协议进行借款回收的管理服务。
2.3
关于担保公司的权利、义务
2.3.1
担保范围:
第一部分“借款明细”中列明的借款本金、利息,提前还款的补偿金及(借款人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
2.3.2
担保公司在担保范围内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人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保证;对借款人需向xx公司支付的平台管理费向xx公司提供连带保证。
2.3.3
担保公司的保证期间从下列日期(保证期间起算日)起计算:
(1)若借款人的任何一期应付款项逾期的,则自逾期第15日起算(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2)第2.3.12条第
(2)项的约定提前到期的,自该到期日之次日起算。
2.3.4
出借人应按借款人偿还的每月利息的10%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
2.3.5
出借人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偿)的程序
(1)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足额偿还本金、利息的,出借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xx公司在保证期间内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要求履行保证责任(代偿)。
出借人委托xx公司代理出借人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及借款人还款记录或还款凭据。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平台管理费的,由xx公司自行向担保公司提交《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支付记录或支付凭据。
)
(备注:
a该《代偿通知书》及借款人还款(支付)记录或还款(支付)凭据可以电子数据的方式提供给担保公司;b担保公司按如下“代偿规则”向出借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
①任一期还款逾期达15
【篇三:
p2p网络借贷合同的具体分类】
p2p网络借贷合同的具体分类
p2p网络借贷在实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
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金融模式,在具有传统民间金融特点的同时,其网贷平台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限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主体身份,一些p2p网贷平台还充当了居间人、担保人等身份。
我国的p2p网贷平台上成立的借贷合同,已不再是简单的借贷合同,还提供借贷中介服务和多种理财服务等。
因此,p2p网络借贷应当从广义上理解为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签订的所有与服务相关的合同。
芝麻金融理财师整理了以下几种p2p网络借贷合同的具体类型,供大家参考。
1、借款合同
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进入网贷平台后,通过自我判断确定借贷对象后在平台上签订的借款合同。
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等。
2、居间合同
该合同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网络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关于p2p网络借贷公司所从事的中介应定性为金融信息中介还是金融信用中介,根据最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各方的倾向性意见,将其界定为金融信息中介应更为适宜。
3、担保合同
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担保关系,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
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由担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欠款,并获得出借人追索权利的合同。
4、委托理财合同
该合同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基于出借人的投资需求,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吸收出借人资金,同时向出借人保证回报一定利率的合同。
该合同内容包括投资金额、分红计划等内容。
5、债权转让合同
该合同是指出借人在资金出借后、到期前,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去,保证出借人在必要时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该合同的双方是借贷平台上的人,平台并不参与。
芝麻金融核心团队由具有名校emba/mba教育背景的互联网及金融机构资深人士组成,顾问团均为相关领域知名学者、教授和企业家,合作机构涵盖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行机构,高等院校等,通过跨界的合作与知识的共享,打造出安全、创新的互
联网金融模式。
据了解,芝麻金融根据mba及白领人群的个体实际需求研发创办,并为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
在“互联网+”时代,芝麻金融从精准的垂直用户群体出发,结合社交化的需求衍变,不断开拓创新。
芝麻金融不仅通过百万企业诚信网站认证,被授予“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并且凭借平台高度自律和多维度的项目信息披露,在首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荣获“消费者权益保护透明度优秀企业奖”。
芝麻金融以推动行业自律为己任,加入中国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zaif),贯彻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诸多优秀会员单位共同努力,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随着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近期网贷行业风波不断,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创新与监管并行的快速发展阶段。
投资人大多是短期投资尝试,并保持一定的观望态度。
芝麻金融在8月与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得到了国联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顾问团队的法律指导。
双方在公司治理、合规管理、政策研判、项目尽调、资本运作等多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从而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为投资者权益提供保障,让投资人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