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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同检查汇报

山西省以工代赈办

关于对大同、朔州二市以工代赈项目

交叉检查情况的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根据晋发改赈办便字〔2010〕9号文件精神,2010年10月20日-28日省以工代赈办组织临汾、运城市县发改系统有关专业人员,由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办刘生梅主任带队一行十人,分别对大同市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及朔州市右玉县进行以工代赈项目交叉检查,主要检查了2008年-2010年所安排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资金使用、财务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先听取汇报,后查看现场、翻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检查中,在充分肯定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的同时,针对各县检查中出现的具体存在问题逐一提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从检查、交流情况看,本次检查交流安排及时、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基本上达到了互相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预期目的。

现将交叉检查2008-2010年以工代赈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2010年以工代赈项目执行情况:

1、从总体上看,2008-2010年大同市5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6727.08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9712万元、省配套资金1814万元,市县配套5201.08万元。

朔州市1县(右玉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037.7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2180万元,省配套资金381万元,市县配套476.74万元。

2、分县讲,2008-2010年以工代赈实施情况是:

(1)浑源县:

以工代赈项目分别是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四大类17个项目。

总投资2573.45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1906万元(国债资金475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1431万元),省配套资金329万元,市配套24万元,县配套314.45万元。

2008年总投资842.95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26万元(国债资金260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366万元),省配套资金99万元,市配套24万元,县配套93.95万元。

2009年总投资798.5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45万元(国债资金215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430万元),省配套资金30万元,县配套123.5万元。

2010年总投资932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35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635万元),省配套资金200万元,县配套97万元。

(2)灵丘县:

以工代赈项目分别是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四大类21个项目。

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1940万元(国债资金745万元),省配套资金368万元,地方配套492万元。

2008年总投资805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05万元(国债资金230万元),省配套资金45万元,地方配套155万元。

2009年总投资841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35万元(国债资金225万元),省配套资金110万元(资金未到位),地方配套96万元(县财政配套81万元,乡村自筹及群众投劳15万元)。

2010年总投资115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700万元(国债资金290万元),省配套资金213万元(193万元未到位),地方配套241万元(县财政配套完成97.5万元)。

(3)广灵县:

以工代赈项目分别是以管道节水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三大类12个项目。

总投资2386.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1865万元,省配套资金268万元,地方配套253.4万元。

2008年总投资889.1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省配套资金113万元,地方配套126.1万元。

2009年总投资762.9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535万元,省配套资金155万元(资金未到位),地方配套72.9万元。

2010年总投资734.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80万元,地方配套54.4万元。

(4)天镇县:

以工代赈项目分别是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四大类15个项目。

总投资2301.02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1546万元,省配套资金414万元,地方配套341.02万元。

2008年总投资721.67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551万元,省配套资金99万元,地方配套71.67万元。

2009年总投资850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620万元,省配套资金145万元(资金未到位),地方配套85万元。

2010年总投资729.35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375万元,省配套资金170万元(其中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0万元、省农村公路补助100万元)。

(5)阳高县:

以工代赈项目分别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异地扶贫搬迁建设三大类17个项目。

总投资6690.21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2455万元,省配套资金435万元,地方配套3800.21万元。

2008年总投资836.61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585万元,省配套资金95万元,市配套23万元、地方配套133.61万元。

2009年总投资5043.6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1360万元,省配套资金155万元,地方配套3528.6万元(其中:

异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地方整合、农民自筹、信用社贷款3383.8万元)。

2010年总投资810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51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10万元),省配套资金185万元,地方配套115万元。

(6)右玉县:

以工代赈项目以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建设、造林、种草为主,涉及项目17个。

总投资3037.7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2180万元,省配套资金381万元,地方配套476.74万元。

2008年总投资965.74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541万元,省配套资金216万元,地方配套208.74万元。

2009年总投资1086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882万元,省配套资金75万元,地方配套129万元。

2010年总投资986万元,其中:

以工代赈资金757万元,地方配套139万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各县均注重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特点突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各县都成立了“以工代赈领导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吸收财政、审计、交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以正式文件下发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

同时,下设办公室都在发改局。

由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具体负责以工代赈的计划、项目、资金、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灵丘县和广灵县的以工代赈办从发改局的内设股室发展成为政府的正科级单位。

2、强化管理,严把“四关”

在项目管理程序上,各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自身的特点,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项目规划关。

在编制整体规划时,按照项目资金投向,分轻重缓急,把重点放在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上,将项目安排在最贫困、最急需的乡村。

并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其进行充分的前期考察论证,保证规划科学合理。

二是严把工程招投标关,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选择信誉好、资质强的施工企业,确保工程建设廉洁高效,按标准严格施工。

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

在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四是严把资金使用关。

对以工代赈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实行报账制,采取自查和委托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浑源县在结合当地实际以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总体规划,符合项目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长远利益、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采取了集中规划、集中时间、集中采购、集中招标、集中人力、集中监理等办法,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各县项目建设管理比较规范,主要表现在检查的县以工代赈项目的档案资料内容管理具有统一的要求,对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比较规范,项目启动有通知,项目开工有申请,拨付进度资金有检查登记、核实工程量,工程竣工有报告。

尤其是灵丘县在工程款支出比较规范,主要表现在:

①支付手续比较严格。

县发改局在以工代赈资金拨付时,要求项目单位先提出申请,再经检查核实工程完成情况后方才拨付建设资金。

②无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现象。

③财务票据符合规定,无白条支付现象。

④劳务报酬发放较规范,如:

灵丘县白崖台乡农田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表中有领取人的姓名、工程内容、工时、工作量、单价、身份证号码、领取金额和签名盖章。

3、扶贫移民,深入人心

为了真正使移民户实现“搬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2009年阳高县根据省发改委晋发改赈(2009)1439号文件批复实施龙泉镇颜家沟村等两镇五村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涉及586户1625口人整体搬迁,由龙泉镇协调土地,建设移民住房400套,建200栋户均两亩的日光温室蔬菜大棚,扶持移民户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目前一期已实施搬迁户数133户663人,建设住宅96套288间,住宅大棚连体建设37套,新打机井一眼,架低压线1500米,安装路灯20盏,打水泥路12800米,铺设砂砾路6500平方米,铺设输水管道3000米。

实施移民搬迁既解决蜗居深山村民的增收难、吃水难、行路难、孩子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又是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有效途径。

移民是手段,让移民真正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才是目的。

总之,阳高县在推进扶贫移民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后续产业的发展,并做到新村建设与产业开发同步考虑、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值得借鉴。

4、因地制宜,夯实基础

灵丘县东河南镇位于唐河上游,唐河穿镇而过,遇到暴雨,洪水经常威胁两岸土地和农田。

面对恶劣的环境,灵丘县发改局以工代赈办化“危”为“机”,科学规划,发展民生工程,有效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东河南村北的唐河两岸修建农田水利工程。

项目总投资148.2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110万元(劳务报酬26万元),省配套20万元,地方配套18.29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为恢复灌溉面积1650亩,护地坝一座2620米,引水口一处,顺水拦河潜坝70米,引水干渠疏浚防渗道一条520米,分水枢纽工程一处,节制闸26座,工程总用工9439工日,土方开挖7131立方米,总工程量11814立方米,护地1700亩,发展灌溉面积1650亩,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通过三次洪水检验,完好无损。

该工程的建成使用,促进了河道行洪安全,保护了耕地,发展了灌溉面积,使防汛灌溉同步发展。

右玉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以工代赈资金充分利用到本县的生态治理中,在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地管理中,实行领导包片制,每位副职包一个项目,做到包工程、包进度、包质量,聘请林业、交通、畜牧专家,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监督,项目所在乡镇,成立机构,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分片包干,相互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5、区域联片,规模发展

广灵县结合自身的区域优势(国土面积12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3万亩,其中水浇地20万亩),按照“科学规划、分年实施、集中联片、形成规模”的原则, 选择以管道节水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作为建设内容。

在节水工程方面,建设节水面积已达6万亩,埋节水管道423.58公里,万亩以上的管道节水片区四处。

以加斗节水片为例,2004-2010年共投入以工代赈资金955万元,建成集中连片节水总面积2.9万亩,铺设6寸塑料管道194.83公里,打机井38眼,安装高低压线路14.4公里,配套变压器19台,水泵38台,盖井房44间,安装配套管件6130件,建设阀门井、出水台等各种建筑物5320件。

区域连片规模化建设,夯实了三农基础,有力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内瓜菜、药材等经济作物达8000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十一五”前的2542元增长到2010年的3763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项目实施操作上存在“缩水”的问题。

在检查和学习交流中,我们发现大多县地方配套资金难已到位,但项目却能如期完成,工程数量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比如:

批复实施方案建设规模为建设乡村公路10km,实际建成为7-8km。

2、资金到位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大同5县2009年以工代赈项目省配套资金全部没有到位。

3、配套资金短缺。

以工代赈项目都是在贫困县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要靠省财政拔付,自筹能力很差,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大多县反映配套难,省配有、市配有、县配难度大,有部分县几乎是零配套,致使工程建设资金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除灵丘县、浑源县在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以工代赈项目予以部分配套外,其余县均由于县财政紧张,不能得以落实。

4、项目公开监督存在差距。

在检查交流发现,大多县在实行项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项方面有一定的差距。

以工代赈项目涉及面广,比较分散,管理难度大。

群众非常关注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因为群众为摆脱靠天吃饭困境,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都自愿出工、出力、投资、投物,所以说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已成为社会和群众最敏感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增强透明度,使群众放心,要将年度计划以版面的形式在县政府门前公示,同时要求每个项目都要实行公开制度,要求在集镇和项目区显著位置建立项目标识牌,要向群众公布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使用情况,使群众随时掌握项目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劳务报酬发放不规范。

以工代赈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贫政策。

即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从而直接增加收入,促进脱贫致富。

在检查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时发现,有少数县以工代赈项目支付的劳务报酬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以工代赈项目投资效果。

   四、意见和建议

1、定额低,补助标准低。

以工代赈在贫困县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广大农村脱贫致富的进程,但是新时期已渐显定额标准偏低的问题,市场物价攀升、贫困区域地理条件差、交通、劳动力价格偏高、治理成本加大等众多因素制约,原有的定额标准难已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再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偏低,国家补助标准是人均5000元,其中,40%用于补助农户的建房、60%用于迁入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据调查,搬迁农户安居房建设户均在4-5万元左右,导致部分生活在高山区、深山区迫切需要搬迁的极端贫困户因经济实力太差而无法搬迁,享受政策能搬走反而是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农户。

2、配套资金的减免。

相对于贫困山区面积大、贫困人口多、基础设施薄弱、财政无力的贫困县,配套资金存在很大差距。

由于以工代赈工作均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所处的县级财政没有能力为项目做出相应的资金配套。

常期以来,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依赖于国家资金和省配套资金,市县配套资金几乎不能到位。

3、项目建设期限过紧。

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与资金计划不能同步下达,影响了项目进度。

近些年来国家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计划基本上在8—9月份下达到项目县,但项目资金,尤其是国债资金往往要到年底才能到位,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开工建设。

4、集中财力办大事。

各个县、各部门都立足自身的发展优势、产业优势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对治理难度大、规模大、投资多的工程,要分部门共同实施,坚持“以工代赈先行,部门联合上阵,实行综合治理,分年梯度推进”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类上报,捆绑资金,共同实施,一次建成,长久受益。

  5、建议设立项目后期管理机制。

如何把项目的后续管理、维护工作做好,使其更好地发挥更大的效益 成为面临发改部门的重要课题。

大多数以工代赈项目如农田水利、公路等,遇到自然灾害发生,普遍容易出现严重的损毁现象,建成后维护费用高,影响了项目效益发挥,给工程的管理维护带来了一定难度。

一些项目管理工作有差距,重项目争取、轻建设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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