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284614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8.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docx

通泰地产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

2009年通泰地产

世纪通泰佣金分配制度

版本:

第1版

版次:

第0次修改

编号:

TT(营)2009-001

页码:

11页

拟制:

深圳市世纪通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审核:

何伦沈群英吕天恒

终审:

罗烈通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2009-1-1

执行单位:

深圳市世纪通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世纪通泰09制度》之

业绩和佣金分配制度

一、信息的统筹:

1、所有盘源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业务发展中心备案并确定盘源级别,由业务发展中心统筹安排跟进并配合其它部门开展;

2、报盘按照信息优先原则考虑,即信息盘源归属于先报盘者

二、项目的分盘:

1、策划分盘原则:

A/跟进项目

首先,按照“信息优先”原则,即原则上前期由某策划(小组)跟进的情况下,则项目签订后由该策划(小组)负责;

其次,如前期跟进过程中因策划(小组)有过失(如跟进不利,方案不受到认可,甲方投诉等)或其他原因导致更换跟进策划(小组),则项目签订后由后面的策划(小组)负责;

再次,由于项目的条件造成策划(小组)之间的互相竞争(或主动放弃),由最终选择之策划(小组)负责;上述三种情况只有最终负责策划者有权参与佣金分配。

最后,如前期跟进直到签约,由于项目时间上无法妥善安排,则需交由其他策划(小组)协调负责,前期跟进的策划应在项目奖中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分配。

B/竞标(争)项目

各参与竞标(争)策划(小组)分别提交项目提案,由相关人员审定最优者得,即进入跟进流程。

后期跟进流程参照上述“跟进项目”内容。

如后期代理更换策划,则应在项目奖中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分配。

2、销售分盘原则:

A/前期参与跟进者优先获得销售权;

B/销售负责人竞聘。

竞聘:

指标包含品行、过往成绩、经验、计划、可操作性等,由相关人员共同评选产生。

三、佣金的界定:

1.顾问费和前期费的解释:

1.1.释义:

1.1.1.顾问费或策划费为甲方按照约定对乙方为项目所作的策划及顾问工作支付的报酬,里面含有公司为完成该项工作所付出的成本;

1.1.2.前期费为甲方按照约定在乙方项目组进场前支付于乙方用于各项成本开支及运作风险保障的款项。

1.2顾问费和前期费的佣金界定:

1.2.1.和发展商约定收取的费用如是顾问费且无需返还,则需按照规定给项目相关人员发放佣金;

1.2.2.如是顾问费但后期进场代理结算代理费时需要扣除的,需扣除部分只能按照代理项目的佣金比例(即标准A)发放于相关工作人员,无需扣除部分可按照顾问项目比例(即标准B)发放;

1.2.3.如是项目进场代理的前期费用且代理费结算时需返还的,则该部分前期费用暂时不做佣金结算发放,待项目回款时根据实际结算业绩(含返还部分)发放佣金;

1.2.4.如只收到前期费但后期未作任何实际代理费结算的,主要过失责任人不予发放佣金;如非运作人员主观过失造成,则需在保证本项目不能发生亏损的前提下,视项目运作具体情况可协商发放一定比例佣金。

2.佣金的提取时效:

2.1拓盘佣金:

项目实际签约时责任人在岗即视为该拓盘项目有效,项目实际回款后方可根据规定提取佣金。

佣金标准以责任人在岗期间该盘实际完成业绩量为计佣标准;项目该部分业绩实际结算回款后可根据规定提取佣金;

2.2操盘佣金:

以责任人在岗期间实际完成操盘业绩量为计佣标准;项目该部分业绩实际结算回款后可根据规定提取佣金;

2.3策划佣金:

凡前期策划或顾问项目,责任人在岗期间参与完成阶段性策划(顾问)工作的(以提交甲方报告并通过为准),根据该阶段工作实际回款可按标准提取佣金;如在岗期间参与但未完成阶段性工作的,不参与佣金分配。

2.4前期工作:

如代理项目仅参与前期工作者,在岗期间并未产生任何销售(招商)业绩,则不参与佣金分配。

2.5佣金发放时效:

总监及以上级别在离职后2个月以内项目结算回款的按上述佣金发放标准;其他人员在离职后3个月内项目结算回款的按上述佣金发放标准。

3.现金奖的规定:

3.1现金奖:

为促进项目操作所设立的佣金之外的奖励,所发放的现金奖额度部分不再重复计佣,即项目佣金的提成基数中须从实收代理费中扣除现金奖部分。

3.2现金奖的规定:

✧非代理项目不设现金奖;

✧现金奖只用于特殊时段、特殊项目和特殊要求的情况;

✧现金奖需求必须提前申请批准后方可实行;

✧现金奖分配:

在各项目操作过程中如甲方设有现金奖,则现金奖中应提取10%由策划部支配使用。

20%由现场销售小组支配使用。

70%发放至相关销售人员。

注:

如现金奖来源属从公司内部扣除发放,则全额发放至项目销售人员,不再按此比例分配。

四、公司报盘奖励制度:

项目类型

奖励标准

住宅(写字楼)销售代理

3万㎡以下

3-6万㎡

6-10万㎡

10万㎡以上

500

800

1000

1200

商业物业销售代理

1万㎡以下

1-2.5万㎡

2.5-4万㎡

4万㎡以上

500

800

1000

1200

商业物业招商代理

1.5万㎡以下

1.5-4万㎡

4-7万㎡

7万㎡以上

500

800

1000

1200

顾问类项目

20万以下

20万-50万

50万-80万

80万以上

500

800

1000

1200

备注:

上述面积为可售(招商)面积,代理均指独家代理项目,联合代理项目或异地代理项目奖励按照上述标准的50%。

本奖励必须在项目成功签约后方可申请。

五、公司拓盘奖励制度:

项目的拓盘奖金为公司对所有项目签约前参与工作的业务人员的奖励,在该项目签约成功后可申请。

1、奖励标准:

代理项目

预结代理费

50-100万

100-250

250-400

400-600

600以上

奖励总额

3000

5000

8000

12000

15000

顾问项目

预结顾问费

15-30万

30万-50万

50万-80万

80万-100万

100万以上

奖励总额

2000

4000

6000

8000

12000

备注:

Ø属于前期顾问和销售代理一起签订并分开收费,则只按照顾问项目分配奖金;

Ø预结代理费的计算方法:

预结代理费=约定均价×可售(租)面积×代理点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均价则按照市场同类物业平均价格计算。

Ø联合代理或异地代理项目预结代理费的计算按照计划可完成量计算。

Ø如合同约定有溢价分配条款可在上述奖励标准上额外加1500元奖励。

2、拓盘跟进奖金分配标准:

拓展跟进

技术跟进

盘源提供

有效跟进

报告撰写

30%

30%

40%

70%

30%

如同项目不同类型物业分开主笔,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比例。

备注:

Ø拓展员工分配条件:

盘源信息的提供及项目资料索取;

项目分级、统筹表安排;

开发商重要人员关系引荐或处理;

对接会议的安排

项目跟进和统筹相关事宜

Ø策划主笔分配条件:

独立完成该项目的报告并或认可;

全程跟进报告的评审、修改、提交、讲稿;

辅助人员或信息中心分配条件:

完成项目的市场报告并获得采用;

协助项目跟盘报告的撰写

Ø奖金的其它处理条件设定:

拓展类总监以上级别(含总监)不参与拓展跟进奖金分配,策划类总监以上级别(含总监)不参与技术跟进奖金分配;

对于未满足条件剩余的分配奖金均不再给予发放;

策划主笔在跟盘过程中,如有另换主笔或专业不受开发商认可,则不能参与分配,奖金由另一主笔享有;

拓展跟进奖励由项目负责人在签约后统一确认、申报,经审批核实后交财务审核发放。

如出现分配的新情况或分配纠纷,以公司的分配意见为准,任何员工不得有异议。

六、拓展职能界定和佣金分配:

1、佣金分配及职责说明:

佣金分配根据员工实际完成职责标准确定,即非拓展员工提供盘源并有效跟进报告撰写至成功签约的项目,该项目拓展佣金分配应由实际完成各项工作职责的人员分配。

Ø业务发展中心副总(统筹)

盘源的分级安排

统筹项目跟进及与甲方对接并处理关系

报告评审和指导

协助商务谈判工作

组织和指导合约签订

Ø有效跟进

项目的有效跟进

项目统筹表及合同拟订

内部及外务会议对接的安排

合作内容及商务洽谈

开发商相关人员的对接和关系处理

配合代理佣金结算跟进

Ø盘源提供

盘源信息的提供及项目资料索取

开发商重要人员的引荐

项目的协助跟进

Ø客户服务:

项目前期的有效公关

开发商重要人员关系维护

项目操作期的定期回访

配合代理佣金结算跟进

配合商务接待的组织与安排

以上各点为参与佣金分配的条件,如未能完成分配职责,公司有权取消其分配资格。

2、代理项目拓展佣金分配表:

拓展职能项目类型

项目统筹

有效跟进

盘源

客服

老客户新项目

1.2

1.7

-

0.3

公司资源项目

1.0

1.2

-

0.3

新盘客户项目

1.5

1.7

1.5

0.3

备注:

Ø老客户是指在项目签约的过去两年内公司对该客户(开发商)有成功服务的记录;

Ø公司资源项目是指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提供的盘源信息;

3、管理办法:

Ø佣金分配根据员工实际完成职责标准确定,即无论非拓展员工还是其他职能员工,该项目拓展佣金分配应由实际完成各项工作职责的人员分配;

Ø项目跟进过程中,由业务发展中心副总统一安排项目的跟进并以统筹表作为分配的依据;

Ø项目达成协议后,由业务发展中心副总填写《项目拓展佣金分配单》确定分配比例,参与分配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办审核至财务部存档;

Ø如相关人员未能完成上述职责,由项目统筹人(或负责人)酌情降低佣金分配比例,降低部分做部门佣金处理,由中心负责人根据员工考核发放;

Ø如出现分配的新情况或分配纠纷,以公司的分配意见为准,任何员工不得有异议。

Ø以上佣金分配须由财务监管,总经办审核。

七、代理项目佣金分配:

代理项目是指代理销售某楼盘,前期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在销售过程中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结算代理费的项目。

代理项目(事业部独立拓盘)

 

职位

提成

事业部

副总

3

策划组

5

项目经理

1

销售经理

3

销售员

12

拓展

3.5

顾问项目(事业部独立拓盘)

事业部

职位

提成

副总

5

顾问项目组

13

拓展

6.5

业务发展中心

本部项目

代理项目

5

顾问项目

9

信息

2.5

跟进

4

统筹

2.5

事业部项目

代理项目(统筹)

1

顾问项目(统筹)

1.5

备注:

Ø如由管理岗位被指定做项目经理,总监以上级别不享受项目经理补贴,但可取0.3%作为部门佣金处理,由中心总监根据员工考核发放;如项目经理未能达到职责,事业部副总可酌情降低佣金分配比例,降低部分作为部门佣金处理。

(上述费用均须由财务监管,总经办审核);

Ø事业部售楼员的分配标准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比确定和核算,上限为佣金的12%或销售金额的2‰,可根据销售进度安排分配梯度;

Ø事业部经理级别以上均需预留20%的提成,其中10%于该项目结束时经考核发放,剩余10%在年末考核后统一发放;销售员预留20%的提成,在项目结束后经考核一次性发放,事业部副总单独按照KPI指标考核;

Ø事业部独立拓盘项目的拓展分配根据“跟进”和“信息”职能拆分;只有在一个项目中事业部独立完成信息和跟进职能的方为独立拓盘项目;

Ø以上点数不包含溢价分配,总监以上级别佣金比例可参与溢价分配;

Ø项目调整:

A、以上标准为基本参照,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通过协商进行小幅度调整,上报总经办签批后方可执行。

B、为提高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操作的有效性,针对某项目可采取佣金标准,按业绩分段累进的方法,具体内容按照每个项目再行上报总经办签批。

八、调研室的佣金分配:

1、调研报告、可行性及投资分析:

如直接收到该报告顾问费,则按照顾问项目标准提取佣金;如参与项目的前期拓展,则按照拓盘奖励标准分配;

2、商家库的使用:

商家库作为技术平台的一部分,可以分权限查看翻阅,但研究中心可隐藏联系方式等必要内容;项目策划或顾问需用到商家库进行访问或问卷调查,须通过《任务单》的形式安排研究中心操作,并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标准分配佣金;招商代理时需要使用研究中心的商家库进行招商的,须按照客户转介标准分配研究中心佣金。

3、研究中心佣金的分配:

研究统筹

专案小组

奖励基金

25%

45%

30%

九、转介业绩分配:

二级市场转介给三级市场盘(或客),管理本部各职能部门按公司制度和三级市场合作部门拆分业绩。

业绩归属

项目

业务分类

佣金比例

转介(合作)部门

中心费用

散盘&批量盘

2%

直接领导

3%

转介个人

散盘

(小于等于10套)

20%

转介个人

批量盘(大于10套)

业绩<=10万元

10%

业绩>10万元且

<=40万元

15%

业绩>40万元

20%

十、职能部门和研究部门的奖金设定:

全年实收代理费中提留1%作为职能部门和研究部门的奖金,每半年根据绩效考核发放,具体的发放办法和标准参考《管理中心奖金发放办法》。

招商佣金计提与业绩分配方案

一、招商代理项目佣金计提方案

㈠、佣金计提比例

1、公司按招商金额一定比例计算代理费,并由招商部管理执行的项目。

代理项目(独立拓盘)

 

职位

提成

招商部

部门经理

3

策划组

4

项目经理

1

招商经理

3

招商员

13

拓展

3.5

策划组提成根据项目情况做灵活分配

散招项目(独立拓盘)

招商部

职位

提成

部门经理

5

招商客方

14

招商盘方

6

注:

项目由事业部和招商部共同参与的,可协商分配业绩,业绩分配后再按照提成的分配比例执行;

其它未尽合作形式协商进行。

㈡、项目佣金提成发放

1、发放比例

⑴、招商代表:

●完成指标,当月结算佣金计提总额的80%,于次月发放;

●当月未完成招商指标,当月按60%发放;如以后(至项目结案前)超额完成招商指标并补足之前的招商指标,补发所扣20%部分的提成。

●项目结案完毕后发放20%的剩余佣金总额。

⑵、招商部经理、项目(招商)经理:

●当月结算佣金计提总额的80%,予次月发放;

●在每次所得提成中截留10%放在公司;

●项目结案完毕后发放10%的剩余佣金总额。

注:

项目结案时点为项目招商结束,项目人员撤离项目或招商代理(顾问)合同完结为节点。

2、提成截留

⑴、部门经理、项目(招商)经理在每次所得提成中截留10%放在公司,截留10%年终一次性根据考核情况结算。

⑵、招商员不再参与提成截留。

3、如商家跟进过程中,出现误会等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跟进的商家资源,由公司(或项目组)指定人员跟进,成交项目,佣金按照转介客户分配比例计提。

二、业绩分配

1、商家资源实行“登记优先”原则。

2、公司招商的项目,原则上均由招商部统筹执行,项目管理根据项目性质,可由销售事业部管理。

3、拓展部与招商部之间业绩分配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分配。

4、销售事业部与招商部合作项目业绩分配。

⑴、招商和销售同时进行运做项目,根据职能分配业绩。

⑵、招商目的是为配合销售权益最大化,而招商不产生实际效益的项目,业绩分配可双方协商确定。

⑶、招商和销售同时进行项目,销售事业部统一管理的项目,项目招商业绩的10%分配销售部作为管理业绩。

⑷、招商和销售同时进行项目,招商部统一管理的项目,项目销售业绩的10%分配招商部作为管理业绩。

3、其他职能部门(不包括三级市场)介绍招商成功的项目,业绩归属招商部。

 

附则:

本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制度执行中如需修改,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