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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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

附件2

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流程,保障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执行不打折扣,请各科室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预检分诊:

预检分诊点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独立设置,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有序排队,配备消毒、手卫生、登记、宣教告知等条件;配备有经验的分诊人员,专人专岗;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都应该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

二、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按规范管理,设置“三区两通道”,所有人员遵循规定路径活动。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新冠防控知识培训上岗,医务人员还必须掌握常见传染病相关的基本知识。

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并对所有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测,根据国家诊疗指南酌情增加其它检查。

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可疑患者应及时留观,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尽快转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三、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标准预防”措施,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进出隔离病区应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暴露风险的差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防护用品,并根据风险评佔适当调整,完善分级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级防护。

各科要配备充足防护用品。

四、清洁消毒措施:

应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并要遵循“五要、六不”原则。

住院患者、急诊室患者应一人一套一更换,衣服、床单、被套、枕套至少每周更换1次;枕芯、被褥、床垫应定期清洁、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洁、消毒。

注意诊疗场所的气流组织,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首选机械清洗、消毒,手工清洗注意个人防护,确保复用器械的使用安全。

环境消杀遵循先清洁后消毒原则。

环境预防性消毒:

发热门诊、重点科室2/日;普通科室、非医疗区域1/日,遇特殊情况随时增加消毒频次。

五、重点科室防控:

门急诊接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

住院病区应设置过渡病房,用于临时隔离住院患者中紧急入院救治但未获得新冠肺炎筛查结果的患者。

手术室要强化术前筛查,对急诊手术患者未能在术前完成新冠肺炎排查的,应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进行手术及处置。

消毒内镜中心应在做好新冠肺炎筛查的前提下开展诊疗工作,尽可能选择一次性使用附件,一人一用一丢弃。

儿科应强化入院告知。

产房应设置备用(隔离)产房及备用(隔离)待产室。

眼科应进行二次预检分诊。

鼻泪道内窥镜治疗等高风险治疗前应进行新冠肺炎排查。

耳鼻喉科要注意对味觉、嗅觉丧失的患者进行新冠肺炎排查。

口腔科医务人员要特别注意呼吸道防护、诊疗环境通风与清洁消毒及手卫生。

血液浄化中心(室)的患者透析前后均应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医技科室应对住院患者与门诊患者进行分室检査或分时段检查,不允许未经预检分诊的患者或未完成发热排查的患者进入普通医技科室进行辅助检查;所有人员应遵守病区“封闭式管理”。

六、核酸检测:

确保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

当工作人员出现发热、急性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时,应暂停工作,并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应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实验室操作。

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核算检测结果。

七、病房探视、陪护管理:

原则上禁止陪护,必须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做到“一患一陪一证”,陪护人员应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原则上禁止探视,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八、严防人员聚集:

积极鼓励推行非急诊预约就诊制度,引导患者按时段就诊,专科慢病患者错峰就诊,在就诊高峰时间段降低人员密度,坚持“一人一诊一室”;强化患者健康宣教,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手卫生”,最大限度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

九、全员培训:

科室必须多次、反复开展全员培训、岗前培训,把新冠疫情防控作为专科上岗必备技能,做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掌握感控相关知识并运用到位。

所有病区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做到人人知晓本科室的应急处置流程。

十、营区管理:

将常态化防疫防控纳入各级值班体系,强化“内防扩散”防控措施,把好“四个关口”,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进出营门、招待所、食堂餐厅、超市等落实测温、扫码、安全距离管理;采购食品须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链食品。

原则上避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应采取供应商配送方式采购冷链食品,军队人员不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采购。

冷链食品装卸前后,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外包装消毒证明。

冷链食品应烧熟煮透。

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区、医疗区严格分开。

带病原体的培养基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附件1

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预检分诊

(一)设置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急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患者用的口罩、体温表(非接触式)、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疑似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等。

4.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每次接触患者前、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5.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晩间设在急诊,有醒目标

识)。

(二)工作流程

1.应配备有经验的分诊人员,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由工作人员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2.如果没有设立发热门诊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安全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

二、发热门诊

(一)设置原则

1.合理规划:

医院发热门诊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布局。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

2.科学分区:

发热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感染和污染。

(二)设置要求

1.选址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设有醒目的标

识,具备独立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适当间距。

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标识,其内容要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

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

2.布局

(1)发热门诊内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区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设置患者专用出入口、医务人员专用通道以及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区和通道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识;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2)分区设置污染区:

污染区分为主要功能区和辅助功能区。

主要功能区包括候诊区、诊室、留观室、护士站、治疗室、输液观察室等。

辅助功能区包括预检分诊区(台)、挂号、收费、药房、检验、放射、辅助功能检查室、标本采集室、卫生间、污物保洁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候诊区应独立设置,尽可能宽敞,面积应能满足传染病防控需要。

三级医院应可容纳不少30人同时候诊,二级医院应可容纳不少于20人候诊。

发热门诊患者入口外有预留空间用于搭建临时候诊区,以满足疫情防控所需。

候诊区要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机械通风装置。

诊室应为单人诊室,并至少设有1间备用诊室。

诊室应尽可能宽敞,至少可以摆放一张工作台、一张诊查床、流动水洗手设施,并安装独立电话保持联系。

建议三级医院留观室不少于15间,二级医院留观室不少于10间,设置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也应设置留观室。

留观室应按单人单间收治患者。

潜在污染区:

主要包括污染防护用品的脱卸区,可设置消毒物资储备库房或治疗准备室。

清洁区:

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清洁库房、防护服穿着区、医务人员专用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

清洁区要设置独立出入口,并根据医务人员数量合理设置区域面积。

(三)设施设备配备

1.医疗设备设施

基础类设备:

应配置病床、转运平车、护理车、仪器车、治疗车、抢救车、输液车、污物车、氧气设备、负压吸引设备等。

抢救及生命支持类设备:

应配置输液泵、注射泵(配置工作

站))、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血糖仪、手持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心电监护仪(配置工作站)、心电图机、除颤仪、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等。

可配置有创呼吸机、雾化泵、负压担架。

检验类设备:

应配置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生物安全柜等。

可配置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

放射类设备: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CT。

药房设备: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配置24小时自动化药房。

辅助设备:

电脑、监控、电话通讯设备、无线传输设备、自助挂号缴费机和污洗设备等。

2.通风排风及空调设施业务用房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应具备机械通风设施。

通风不良的,可通过不同方向的排风扇组织气流方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

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3.消毒隔离设备设施所有功能空间均应设手卫生设施,洗手设施应使用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应配置空气或气溶胶消毒设施和其他有效的清洁消毒措施,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

全自动雾化空气消毒机、过氧化氢消毒机、紫外线灯/车或医用空气消毒机。

4.信息化设备具备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局域网设备、电子化病历系统、非接触式挂号和收费设备、可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可视对讲系统等。

(四)人员配置

1.发热门诊应配有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并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等合理配备医师,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诊疗量增配医师数量。

发热门诊医师应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病报告要求等。

2.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士应具备一定临床经验,掌握相关疾病护理要点、传染病分诊、各项护理操作、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

发热门诊应根据患者数量及隔离床位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护理人员,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酌情增加护士数量。

3.所有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诊疗知识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培训,经穿脱防护用品、手卫生、医用防护口罩适合试验等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发热门诊管理

1.发热门诊应当安排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指导患者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等,将患者合理、有序分诊至不同的就诊区域(或诊室),并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2.发热门诊应24小时接诊,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患者。

3.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为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辅助检查、取药、输液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

发热门诊未设检验室的,患者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密封处理、做好标识,第一时间通知专人密封运送至检验科。

如患者需前往发热门诊以外区域检查,应当严格遵循“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查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患者所处环境做好消毒。

5.接诊医生发现可疑病例须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医院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报告,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

隔离留观病房若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时,需另外设置隔离留观病区。

6.疑似和确诊病例应尽快转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7.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终末清洁消毒登记本或电子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

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处理等。

8.发热门诊区域的医疗设备、物体表面、布草、地面、空气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9.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与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六)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应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至少可供1周使用)、方便可及的个人防护装备。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日常接诊时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

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穿一次性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戴医用手套、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等,必要时可选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4.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

在穿脱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5.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

若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

为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技术人员、标本采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等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效率,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特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一)采样人员。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二)检测人员。

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2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经历和基因检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实验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当与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相适宜,以保证及时熟练地进行实验和报告结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二、标本采集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各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应当与门急诊就诊人次、住院人次等诊疗量相匹配,并与采集的标本量相适应,避免采集数量明显超出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标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采集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

3.标本采集应当在满足本机构发热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及院内职工的检测需求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其他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要求。

(二)采样点设置。

医疗机构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

采样点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

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

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三)人员配置及防护要求。

每个采样点应当配备1~2名采样人员。

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

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

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防水靴套;如果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戴双层乳胶手套;手套被污染时,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每采一个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四)采样流程。

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操作流程制度,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采样流程,包括预约、缴费、信息核对、采样、送检、报告发放等。

应当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

标本采集前,采样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在公共区域以信息公告形式告知核酸检测报告发放时限和发放方式。

每个标本应当至少记录以下信息:

1.受检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方式;2.采样单位名称、标本编号,标本采集的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五)采集方法。

应当采集呼吸道标本,包括上呼吸道标本

(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或下呼吸道标本(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深咳痰液等)。

其中,重症病例优先采集下呼吸道标本;根据临床需要可留取粪便标本。

1.口咽拭子。

被采集人员先用生理盐水漱口,采样人员将拭子放入无菌生理盐水中湿润(禁止将拭子放入病毒保存液中,避免抗生素引起过敏),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并发“啊”音露出两侧咽扁桃体,将拭子越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渗盐溶液、组织培养液或磷酸盐缓冲液)的管中,尾部弃去,旋紧管盖。

2.鼻咽拭子。

采样人员一手轻扶被采集人员的头部,一手执拭子贴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

待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轻轻旋转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应停留片刻),然后缓缓取出拭子,将拭子头浸入含2~3ml病毒保存液的管中。

3.深咳痰液。

要求患者深咳后,将咳出的痰液收集于含3ml采样液的50ml螺口塑料管中。

如果痰液未收集于采样液中,可在检测前,加入2~3ml采样液,或加入痰液等体积的痰消化液。

可以采用痰液等体积的含1g/L蛋白酶K的磷酸盐缓冲液将痰液化。

4.鼻咽或呼吸道抽取物。

用与负压泵相连的收集器从鼻咽部抽取粘液或从气管抽取呼吸道分泌物。

将收集器头部插入鼻腔或气管,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3ml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器)。

5.支气管灌洗液。

将收集器头部从鼻孔或气管插口处插入气管(约30cm深处),注入5ml生理盐水,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

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亦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来替代收集)。

6.肺泡灌洗液。

局部麻醉后将纤维支气管镜通过口或鼻经过咽部插入右肺中叶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将其顶端契入支气管分支开口,经气管活检孔缓缓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每次30~50ml,总量100~250ml,不应超过300ml。

三、标本管理基本要求

(一)标本包装。

所有标本应当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里,拧紧。

容器外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

将密闭后的标本放入大小合适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二)标本送检。

标本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

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

(三)标本接收。

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

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四)标本保存。

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

应当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

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5)混检标本的采集和检测。

1.采样方法。

按本手册“第二部分(五)采集方法”进行样本采集。

2.样本混合。

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μ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混检样本的结果判断与重测。

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四、实验室管理基本要求

(一)实验室资质要求。

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有关规定,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以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

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还应当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二)实验室分区要求。

原则上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

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

和产物分析区。

这3个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应当是完全相互独立的,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

各区的功能是:

1.试剂储存和准备区:

贮存试剂的制备、试剂的分装和扩增反应混合液的制备,以及离心管、吸头等消耗品的贮存和准备。

2.标本制备区:

转运桶的开启、标本的灭活,核酸提取及其加入至扩增反应管等。

3.扩增和产物分析区:

核酸扩增和产物分析。

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

如采用标本处理、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

(三)主要仪器设备。

实验室应当配备与开展检验项目相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核酸提取仪、医用PCR扩增仪、生物安全柜、病毒灭活设备(如水浴锅等)、保存试剂和标本的冰箱和冰柜、离心机、不间断电源(UPS)或备用电源等。

(四)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应当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并对标本进行灭活处理。

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

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

应当选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并在选择标本保存液和核酸提取试剂时,使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试剂。

核酸提取方法与标本保存液和灭活方式相关,有些核酸提取试剂(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胍盐或保存液中特殊成分的影响,特别是一步法提取多需要使用试剂厂家配套的标本保存液。

2.标本前处理。

已经使用含胍盐的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这一环节无需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保存液的实验室,则有56℃孵育30分钟热灭活、化学灭活的处理方式。

3.核酸提取。

将灭活后的标本取出,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采集管加样。

核酸提取完成后,立即将提取物进行封盖处理。

在生物安全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PCR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

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

扩增后产物置于含1mol/L的盐酸中,应将产物全部浸泡至液体中,浸泡后将扩增产物转移出实验室。

五、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

实验室应对检测体系进行必要的性能验证,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度和最低检测限。

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要求规范开展室内质控。

应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检验质量控制。

不按照本地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或室间质评结果不合格的,或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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