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专业申报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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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专业申报表格
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每年都将在6月中旬组织各高校进行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为提前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及拟新增统招专业
航海学院:
国际邮轮乘务(520410)
船机制造与维修(520409)
海洋工程技术(520416)
艺术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60102)
园林技术(510202)
2、申报流程
有关二级学院依据本学院专业设置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和学院自身办学条件,认真调研新增专业生源和就业市场的需求,充分进行论证,撰写申报材料,经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交于教务处史小花老师处,由教务处初步审核后报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正式报送省教育厅。
3、上交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单位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试行)》及《201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于5月18日下午5时前交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发至1801370626@。
附件:
1.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试行)
2.201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4月26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试行)
(高职高专院校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专业大类及二级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制
目录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⒑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⒒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各专业应分别装订成册,须教育部审批专业需报材料一式两份)。
2.若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中暂无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专业目录》的代码排序,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所有表格均可另加页。
5.本表内容应真实、准确。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科大类
学校举办专科教育的年份
现有专科专业(个)
学校招生面向
本校已设的相近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所在院系
名称
校教学或学术
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校审批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本地区(部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填写,新的目录外专业请填写建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校园网址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部委院校□地方院校□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大学□学院□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
在校专科生总数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
□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
□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
□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
专任教师
总数(人)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所占比例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
注: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年专科招生数÷学校现有专科专业总数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专业筹建情况、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注:
申请目录外专业只填写表10,可不再填写此表。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注:
应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结构要求)、修业年限、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和实训项目、教学计划等内容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第一学历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企业工作经历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成就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篇;出版专著(译著等)部。
主持(参与)校企合作、产学结合课题项,产生经济效益万元。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项;其中:
国家级项,省部级项。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项;其中:
国家级项目项,省部级项目项,校企合作项目项。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万元,年均万元。
近三年给专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学时;指导专科毕业设计共人次。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1
2
3
4
目前承担的
主要教学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2
3
4
教学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签章:
注:
需填写三至五人,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及
职业资格证书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专业
拟任课程
专职
/
兼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课程
周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学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8.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开办经费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可用于新专业的
教学图书(万册)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台/件)
总价值
(万元)
序
号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20项)
型号
规格
台(件)
购入时间
注:
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被批准设立的新增专业情况
序号
专业代码
本/专科
专业名称
设置年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校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
序号
专业代码
本/专科
专业名称
1
2
3
4
5
10.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注:
应包括拟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人才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已有专业基础、专业办学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论证人员签名,并标明单位、专业领域、行政和专业职务)
年月日
11.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附件2
_________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主管部门:
(盖章)填表时期:
年月日
序号
学校名称(全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
年限
学位
授予
门类
师范
专业
标识
所在院、系
名称
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主管
部门
意见
备注
注:
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
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2、撤销专业、调整专业、须教育部审批专业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3、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须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