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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综合发展规划简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目标1

二、规划原则1

三、规划范围和年限2

四、规划的地位和效力2

第二章基础与条件3

一、资源禀赋3

二、发展基础4

三、机遇与挑战6

第三章目标与规模9

一、规划定位9

二、新区功能9

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9

四、用地规模10

五、人口规模10

第四章实施海陆统筹的生态保护11

一、建设生态文明11

二、保护海陆生态资源11

三、修复自然生态系统13

四、科学指导围填海14

第五章构建集散有度的空间结构15

一、“三山两湾”生态格局、“三城四区五镇”空间结构15

二、集中式发展三个核心小城16

三、高品质打造四个特色旅游区18

四、差异化建设五个滨海小镇19

第六章打造联动发展的旅游产业23

一、构建“山海田城”的特色旅游区域24

二、营造“小镇、村落、人家”的慢生活环境24

三、探寻“以镇带旅、游居业互促”的发展路径25

四、构建相融互促的“大旅游”产业体系25

五、推进区域性海岛旅游开发26

第七章培育高端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7

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27

二、创建海洋经济示范市核心区28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9

第八章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0

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30

二、严控新增建设用地32

三、有序推进城市更新33

四、加快推进土地整备35

第九章完善民生为先的公共服务体系36

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36

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7

三、稳步推进基层社区转型发展38

第十章塑造山海交融的半岛特色风貌40

一、整体风貌40

二、景观控制分区40

三、建设控制指引41

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45

第十一章构建旅城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47

一、构建一体化、高品质的绿色交通系统47

二、完善枢纽引导、外畅内疏的公交网络体系48

三、营造休闲、游憩的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环境50

四、维护紧凑布局的道路交通空间51

五、打造休闲特色的观光交通体系52

六、构建高效综合的交通管理系统52

第十二章建设因地制宜的绿色市政54

一、建立完善的市政供应保障体系54

二、强化市政设施、廊道的保护与控制56

三、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57

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58

五、高标准建设绿色市政60

第十三章构建海、陆、空一体化的综合防灾体系62

一、完善灾害预防和监测预警体系62

二、建立应急疏散避难和救援体系63

三、完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63

四、提升城市综合防洪(潮)能力64

第十四章近期重点地区与行动计划65

一、近期重点地区65

二、近期行动计划66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政策与措施71

一、完善配套政策体系71

二、强化规划引导功能72

三、实施旅游营销战略73

四、构建区域协调机制75

五、拓宽投资模式渠道75

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77

附表1规划用地汇总表78

附表2近期生态修复地段一览表79

附表3近期公共设施项目一览表80

附表4近期交通设施项目一览表81

附表5近期市政设施项目一览表83

附表6近期城市更新项目一览表86

附表7近期产业发展项目一览表87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标

深圳,经历了30多年的超常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持续发展却面临着空间资源短缺与环境容量制约的问题。

大鹏半岛拥有深圳留存了多年的宝贵生态和人文财富,是我市寻求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重要试验场。

大鹏新区的成立为探索“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发展路径提供了新的机遇,对于转变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质量、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保护为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平”和“特色发展、高端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明确新区中长期发展目标,统筹海陆生态保护格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旅游资源高水平开发利用,建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努力将大鹏新区建设成为深圳科学发展的创新示范区。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

严格保护大鹏半岛独具特色的生态资源,将其作为新区的立区之本和开展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活动的前提,坚守生态保护铁线,优先考虑环境容量,严格控制开发建设。

海陆统筹。

秉承“以海定陆”的理念,维护大鹏半岛的海陆生态格局,在修复海洋生态系统的基础上,适度、科学开展围填海工程,开展海洋产业、海上旅游等社会经济活动。

产业重构。

依据新区规划定位,构筑符合新区发展目标的特色产业体系,助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避免求大求全。

和谐发展。

保障原住民的发展权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和谐发展。

三、规划范围和年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大鹏新区所辖葵涌、大鹏、南澳3个街道,陆域302平方公里,海域305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共计607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近期:

2013—2015年;

中期:

2016—2020年;

远期:

2021—2030年。

四、规划的地位和效力

本规划是一个统筹空间资源,协调社会、经济、环境等全面发展的综合性规划,与《大鹏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共同作为指导大鹏新区实施功能新区发展战略、提升城区竞争力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是新区编制和修订城市发展单元、法定图则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法定依据。

第二章基础与条件

一、资源禀赋

大鹏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北临坪山,西连盐田,东部与惠州接壤,三面环海,与香港隔海相望。

地理位置优越,是一处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半岛,是深圳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一片生态“净土”。

(附图01)

(一)陆域资源

大鹏半岛拥有占新区陆域面积74%的南亚热带典型的森林生态系统,已记录到陆生野生脊椎动物222种,占深圳总数的44.8%,占广东省总数的26.3%。

大鹏半岛拥有珍贵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是国际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节点,东涌、西涌和坝光地区红树林景观和鸟类十分丰富。

大鹏半岛海岸线133公里(不含海岛岸线),沙滩岸线10公里,沙滩21处。

(二)海域资源

大鹏湾和大亚湾海域的珊瑚群落覆盖率达到50%,其中石珊瑚全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并被列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

目前已探明的四大珊瑚群为大澳湾硬珊瑚区、南澳大鹿港礁石区、东西涌礁石区、杨梅坑礁石区。

新区海域生物多样性较高,其东部海域主要划属于广东省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的西北部核心区、西南部核心区、中部缓冲区和南部实验区。

(三)人文资源

海防文化、渔农文化、渔村文化、客家文化是大鹏半岛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有各级历史文物67处,其中大鹏所城是全市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咸头岭古遗址名列“2006年中国考古十大发现”第二位。

具有地方特色的有价值村落20个,半云天村被评为“广东省自然生态类最美乡村旅游示范点”。

北撤纪念亭、东纵革命司令部旧址等近代历史遗址保存完好。

二、发展基础

(一)经济基础

2011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4.29亿,占全市比重2.2%。

辖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9.4亿元,同比增长28.3%,占全市3.5%,三产比重为0.19:

75.74:

24.07。

新区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能源产业是新区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旅游产业仍处于“小、散、弱”格局,生物科技、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起步阶段。

(二)社会发展

新区下辖3个街道,25个社区。

截至2010年,常住人口12.64万(其中户籍人口3.7万),实际管理人口17.67万人。

全区常住人口密度428人/平方公里,远低于全市其他行政区。

(三)城市建设

用地结构。

截至2011年,大鹏新区城市建成区面积23.41平方公里(不含核电站控制用地10.0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比例18.8%,商服用地比例2.0%。

(附图02)

海域功能。

海域内锚地67.52平方公里,航道12.8公里,海产养殖区6.06平方公里,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142.28平方公里,人工渔礁区7.31平方公里。

锚地占据海域面积比例较高,对海域环境有一定影响,南部海域还有待开发。

公共服务设施。

截至2011年,已建成8所小学、3所中学、1处青少年活动中心、3所医院、3所博物馆、3座敬老设施,完成大运水上运动基地的建设。

新区的社会事业建设相对滞后。

基础设施。

新区现状道路234.07公里,建设完善了帆船基地、南澳码头、东山渔业码头,并已开展南澳旅游口岸前期工作。

新区拥有大小水库26座。

建有供应全市乃至珠三角地区的核电及油气设施。

辖区现有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2座,变电站7座,天然气门站1座,污水干管等市政管网正在完善。

城区环境。

完成了新东路、金葵东路、金业大道等重点路段及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极大提升了桔钓沙、杨梅坑等重点旅游区和葵涌、大鹏等主要城市建设区的城市环境。

(四)环境状况

水环境。

(1)枫木浪水库和径心水库水质近5年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且平均综合污染指数逐年下降,水质明显好转;

(2)葵涌河、王母河等几条主要河流部分指标均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3)近年大鹏新区近岸海域6个环境功能区全部达标,水质类别以一类水为主,各项污染物浓度保持在较低水平,海域水质整体保持稳定。

2010年,东部符合清洁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为370平方公里,较清洁海域面积80平方公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2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10平方公里。

大气环境。

大鹏新区是深圳市空气质量最好的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

固体废弃物。

近年来,大鹏新区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但垃圾处理能力仍有较大缺口,尤其是旅游高峰期景区卫生状况堪忧。

三、机遇与挑战

(一)优势与机遇

长期坚守预留了发展空间。

过去30年,大鹏半岛作为深圳“最后的桃花源”一直坚守“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原则,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规划控制较为有效,为今后保护中寻求发展保留了空间。

(附图03)

新区成立带来发展契机。

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占据深圳版图六分之一的功能新区肩负着新的使命,探索生态保护与高端产业协调发展的新路径,因地制宜地寻求差异化发展,建设生态型滨海城区。

旅游业发展进入黄金期。

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旅游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旅游业发展正融入国家战略体系,深圳已初步建成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客源地和出入境旅游集散地,为大鹏半岛旅游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区域合作带来更多机遇。

2009年,香港旅游发展局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签署《旅游合作协议》。

2012年5月,深莞惠三市第六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构建环大亚湾旅游经济区,打造国家滨海旅游的核心地带。

区域合作将有力推动大鹏湾、大亚湾两个湾区的发展。

(二)问题与挑战

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平衡保护与发展一直是大鹏半岛需要破解的难题,新一轮的城市发展给大鹏半岛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既需加强资源环境的保护,又必须面对因长期严格控制导致大鹏经济发展水平与原特区巨大差距的状况,以缓解多年坚守与发展诉求之间的突出矛盾。

应对日益增加的生态安全压力。

城市用地不断扩张对生态体系产生巨大冲击,导致自然山体割裂破损状况日益突出,由于生态廊道被切断,造成生境碎化和生境阻隔,资源物种总数的密度低于同纬度远离城市中心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下降。

地区建设与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管理体制的落后是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的重大障碍,长期严格的规划控制,虽然使生态资源得到较大保护,但也造成经济发展模式单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滞后。

正是由于保护与发展长期对立,未能得到有效统一,导致地区经济活力不足,建设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妥善处理原住民分享发展利益的强烈诉求。

95%以上的原村民集体股份公司分红在2000元以下,相当一部分公司负债经营,村民收入主要依靠补贴,2007年至2010年原农村户口人均补贴6000元/年,大部分原自然村(居民小组)若不加补贴均属贫困村。

如何优先处理好原住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成为一大挑战。

满足日益旺盛的旅游开发需求。

大鹏半岛是深圳的自然资源富集地,仅有的几处景区已人满为患。

市场化导向下,一些旅游资源频频遭遇“蚕食”,零星、低端的开发使得环境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大鹏半岛开发的整体性和高端性造成潜在影响。

能源设施布局与建设滨海城区的矛盾。

大鹏半岛分布有下洞油气仓储库、秤头角LNG接收站、迭福LNG接收站、能东电厂,迭福海域拟建中石油LNG调峰应急站。

众多的能源设施占据了宝贵的海岸线资源,影响了滨海城区的发展,“核电安全区”、“高压走廊区”对游客度假、居民生活、城市景观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三章目标与规模

一、规划定位

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二、新区功能

——生态与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

——国际旅游度假胜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核心区。

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平”为指导思想,努力将大鹏新区发展成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示范区,建设成为深圳首屈一指的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海陆统筹管理示范区,打造成为生态生物岛、生命健康岛、国际旅游岛。

近期目标(2013-2015年):

保护、恢复和培育海陆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民生领域项目;启动滨海旅游区配套建设。

中期目标(2016-2020年):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32.37平方公里(不含核电站控制用地);滨海旅游区基本成型;滨海城镇风貌初步形成;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明显转变,“大旅游”产业结构形成;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5%,海洋经济贡献度显著增加,生物产业整体规模显著增加,现代服务业比重显著提高。

远期目标(2021-2030年):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45.67平方公里(不含核电站控制用地);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提速;初具深港国际度假旅游湾区雏形;基本建设成为国家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国家海洋示范市核心发展区。

四、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2.37平方公里(不包括核电站控制用地10.07平方公里),较2011年净增8.9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清退成农用地和其他用地5.67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可达14.62平方公里。

另更新改造规模4.50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1.87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规模10.39平方公里;填海单元规模1.97平方公里。

规划至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5.67平方公里(不包括核电站控制用地10.07平方公里)。

(附图08、26)

五、人口规模

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合理控制管理人口和旅游人口容量。

2020年,规划常住人口规模19万人,管理服务人口49万人,旅游容量800万人次/年。

2030年,规划常住人口规模23万人,管理服务人口64万人,旅游容量1200万人次/年。

第四章实施海陆统筹的生态保护

一、建设生态文明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宏观指导,立足大鹏新区的资源环境禀赋与发展战略定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保护海陆生态资源

(一)陆域生态资源保护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科学确定当地森林生态旅游承载量,合理规划制定森林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开发强度,实施陆域生态保护区分级分区控制管理。

一级生态保护区:

陆域动植物资源富集区、水源涵养区、重要的地质地貌和生态敏感区。

包括排牙山地区、七娘山地区、笔架山地区、水头沙英管岭化石埋藏地、枫木浪地质断层区、坝光古银叶树群落、西涌香蒲桃群落、东涌红树林湿地8个区域,面积65.4平方公里。

水头沙的化石埋藏地禁止个人进入,另外7个区域在自然环境承载力允许下,少部分人可进入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游览观赏为辅。

二级生态保护区:

陆域动植物资源富集区及生态控制区。

包括以排牙山山脉为主的区域、南澳街道的山脉2个区域,面积108.8平方公里。

在自然环境承载力允许下,单位和个人可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游览、观赏等活动。

三级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地区与城市建设用地间的过渡缓冲地区,以生态控制区为主。

主要包括大鹏半岛中部的狭长地段、葵涌中心区西部地区,面积46.7平方公里。

位于大鹏半岛中部的狭长地段承担七娘山、排牙山之间的生态廊道功能。

允许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二)海域生态资源保护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域生态保护区分级分区控制管理。

一级生态保护区:

海域生物资源富集区、重要的地质地貌和生态敏感区。

包括东西涌、杨梅坑附近海岸及近海区域2个主要海域区,面积21.5平方公里。

此区域内,可进行省、市海洋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调查观测和科学研究活动;可进行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的旅游观光、教学实习等活动;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对保护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活动。

二级生态保护区:

主要的海域生物资源区和地质地貌区。

主要为大澳湾和大鹿湾一带海域、核电站至东西涌一带附近海域,面积82.2平方公里。

在保护对象不遭人为破坏和污染前提下,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可在限定期间和范围内适当进行渔业生产、旅游观光、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

三级生态保护区:

海域生物资源区。

主要包括大亚湾近海一带海域、部分大鹏湾海域,面积50平方公里。

在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可有计划地进行适度开发活动。

四级生态保护区:

为一般性海域地区。

主要分布在大鹏湾及大鹏半岛南端海域,面积约151.3平方公里。

在自然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可进行各种经济开发、旅游娱乐等活动。

(附图06)

(三)海岸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从生态系统保护的角度出发,整顿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切实保护海洋环境,加强大鹏新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

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建立大鹏新区海岸带及近岸海域污染控制体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地表水和海洋水质达标。

从来源上减少海漂垃圾的数量,建立海漂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将海漂垃圾的处理纳入到城市环卫工作体系。

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行为。

三、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保护与恢复大鹏新区现有的大型自然斑块,形成稳定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结构性生态控制区;维护大鹏新区的连绵山脉与河流干道,形成连接生态控制区的生态通道,并完善与周边通道的衔接度。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管理,遏制森林、湖泊、湿地空间被侵蚀。

修复人为活动对大鹏半岛生态景观资源造成的机械性破损,包括城市开发和道路修建造成的边坡、开山采石及挖方取土造成的山体破损、施工导致的土地大面积和长时间裸露等。

对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等区域进行生态覆绿。

对盐坝高速公路高架部分地面以及部分路面下涵洞进行生态修复,形成连通高速公路两侧生态系统的生物通道。

针对大鹏新区所涉及的岸线、沙滩和生境,采用生物、生态等手段,逐步恢复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促进生物资源的繁衍、恢复和发展,保护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及栖息地。

加强对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调查、监测和研究。

逐步实施红树林培育计划,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功能。

加强对水深20米以上浅海域重要海洋生物繁育场的保护。

加强数字化保护区建设,重点抓好海洋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和实时自动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海岸、海湾及近海海洋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示范区(附表2)。

四、科学指导围填海

未来坝光及龙岐湾等片区围填海,应基于生态安全的相关研究成果,系统研究海洋生态等条件,确定围填海的适宜性,减小围填海对海洋陆地生态系统安全的影响。

在围填海适宜性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潜力和城市发展目标提出科学合理的围填海规模,避免盲目围填海对生态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章构建集散有度的空间结构

一、“三山两湾”生态格局、“三城四区五镇”空间结构

(一)空间结构

从突显生态环境特征、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城区内部功能、强化滨海旅游特色的角度出发,构建新区空间结构,即“三山两湾”生态格局,“三城四区五镇”城区结构。

(附图04)

“三山两湾”生态格局:

马峦山系在大鹏半岛北部形成一道天然屏障,排牙山系横亘于半岛中北部,七娘山系兀立于半岛南端,大亚湾和大鹏湾分别东西夹拥半岛。

“三城四区五镇”城区结构:

自然生态格局下,城区空间集散有度,形成规模分级、功能分区的组团式布局。

三个核心小城:

葵涌新城、坝光生态科学小城、大鹏旅游服务小城;

四个特色旅游区:

下沙、西涌、东涌、桔钓沙;

五个滨海小镇:

南澳墟镇、鹏城、新大-龙歧湾、溪涌、土洋-官湖。

(二)分区控制城市建设

一级建设控制区:

西涌、东涌、鹅公湾-洋筹湾以及桔钓沙。

区内进行严格控制,只能发展海洋产业、高端休闲类特色旅游业、高端会议功能以及符合规划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

二级建设控制区:

下沙、新大-龙岐湾、鹏城、以及南澳-水头沙。

可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高等教育、科技研究开发和适度的房地产业,现有工业项目和污染型围海水产养殖项目限期关闭或者搬迁。

三级建设控制区:

大鹏中心、葵涌中心、溪涌、土洋、坝光、官湖、下洞以及岭澳。

可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房地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与海洋资源开发有关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产业,现有不符合规划或者污染型工业项目应当限期关闭或者搬迁,鼓励现有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进行升级改造。

二、集中式发展三个核心小城

(一)葵涌

深圳东部的城市组团中心、现代新城,大鹏新区的行政中心、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和对外交通枢纽。

包括中部综合服务区、西部居住功能区、东部产业功能区、南部配套服务区四个功能片区。

规划常住人口7.8万人。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新城集中紧凑发展;以城市更新换取空间增量,结合葵涌交通枢纽建设,建设新区地标性街区;吸引高附加值、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向工业园区聚集;中密度开发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态居住区;完善行政、商业、商务、文体、教育科研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服务功能。

(二)坝光

依山拥海的生态科学小城,深圳市重要的低污染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大鹏新区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极核。

整体采用灵活弹性发展的空间结构,延续和强化湾区山海特征和生态格局。

重点发展以生物科技为主导,包含文化创意和新材料等低污染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旅游,打造集科技研发、特色学院、教育培训、会展交流于一体的环境优美的智慧谷。

受核电安全区所限,坝光仅配套部分人才公寓,相关规划内容详见政府审批的坝光专项规划文件。

坝光的建设需要围填海工程提供陆域空间,须分步有序建设、科学审慎发展,采取岛式填海布局,保留自然岸线、保留盐灶村和古银叶树群落等原生态风貌。

至2020年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3.28平方公里。

填海形态及填海规模、近远期建设用地规模等均由市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确定。

生态控制线内的用地需符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

(三)大鹏

深圳东部综合性旅游服务小城。

包括西北门户片区、中心商旅城区、北部居住片区、西部综合片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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