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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讲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讲义

   一、什么是农村财务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条件下,以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为前提,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以村组行政区域和自然区域为单位而设置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和村民小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村、组三级所有的集体企业。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

它是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包括:

①经营性资产如集体企业;②非经营性资产如财政拔款、转移支付、社会捐赠、一事一议筹资等。

③资源性资产如土地、水田、山林等。

  3、农村财务管理(又叫村级财务管理):

它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种资产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

通常的说法,农村财务管理主要是指村级财务管理。

  4、农村财务管理的性质及特点

  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由其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存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于集体性质。

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爱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

  ②农村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要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确保做到“村民所有、村民管理、村民受益”。

  ③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财务公布和民主管理。

  ④农村财务管理的目标:

可分为大体目标和高层次目标。

大体目标主若是从纯财务角度考虑,即确保农村财务正常运行,规范农村财务制度。

高层次目标主若是从农村社会稳固、农业实现增效、农人收入增加等方面考虑,以规范财务来增进农村、农业、农人问题的解决。

  ⑤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常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文件)指出:

“要明确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和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之间的界限”,“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不能简单套用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也不能简单套用企业资产的管理方法”。

因此,要把农村财务与乡镇财政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潭。

  5、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村帐乡镇代理制度建设

  ②财务审计和监督

  ③财务公布和民主办财

  6、农村财务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我国对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管理对象性质的不同,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财务管理即财政工作;二是企业财务管理;三是农村财务管理,其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法律和政策依据是:

  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审计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

  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布暂行规定》,《农人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方法》等法规。

  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布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常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债务包袱重,呈现四个特点

  ①村级债务数额大。

  ②欠债涉及范围广。

  ③化解债务的能力弱。

大部份村除转移支付资金外,再没有其它收入,而转移支付只能勉强支付昔时村干部工资,有的村乃至入不敷出,村干部的工资都无法足额到位。

同时村级的债权大体上是陈年陈帐和税费尾欠,涉及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致使村级债权的清偿阻力专门大,已经严峻阻碍一些村的正常运转。

  ④清偿债务的意识差。

目前一些乡村干部对化解债务,熟悉上有专门大误差,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畏难情绪和与己无关的思想,要紧表现为“三有”、“两怕”。

“三有”即:

一是存有谈债色变的心理。

一部份乡村干部以为:

村级债务由于时刻长,成因杂,似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已积重难返,成为不治之症,要如数化解,感到束手无策;二是持有与己无关的方式。

以为很多债务要么是政策因素造成的,要么是前任班子留下的,责任不在自己,因此怨天忧人;三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以为“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对化解债务漠不关切,无动于衷。

“两怕”是:

怕惹火烧身,牵出自己的问题,揭出自己的疤痕;怕动真恪得罪人。

由于在思想上存在如此一些糊涂熟悉,加上一直酝酿着的行政村进行撤并,以为烂帐的机碰到了,感觉只若是公家的钱,不欠白不欠,欠了也是白欠,终有一日会不了了之。

因此或多或少存在等、靠、望的思想,即便在口头上随着喊化解村级债务,但在工作上却始终既无具体方法也无实际行动。

  2、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

  ①做假帐,糊弄人。

要紧表现为白条入帐极为普遍,有的白条既无购物日期,又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

有的村财务公布数据不真实,把财务公布如此严肃的工作看成儿戏来应付。

  ②走过场,弄形式。

少数村在公布时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在公布内容上轻描淡写,没有涉及实质性的问题,乃至显现内容与形式不一致的情形。

  ③无监督,不透明。

有些村没有坚持常常性的财务审计,帐务一年或几年不与群众见面,个别村乃至没有帐目,使民主办财、财务公布等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使村级财务管理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和约束力。

  近几年,每年就村级财务问题立案查处的有15起以上,受处分的村干部每年达20人以上。

  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①无规无章。

有的村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制度,财务管理无章可循,有的尽管制定了有关制度,财务人员却听其自然,有章不循,财务手续混乱,内部制约失控。

自制收据收款,收入不记帐现象普遍存在,现金管理不到位,帐外资金循环时有发生,白条抵库,白发票报帐现象十分严峻。

在工程招标、公物采购、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上,没有民主决策,而是少数人说了算。

  ②开支随意性大。

少数村开支不俭仆,随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钱,人人管钱,形成“谁收钱,谁花钱”,再加上审批手续不健全,个别村干部管钱、花钱、批钱自己一人负责,会计、出纳成了记帐员,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群众意见专门大。

  ③做帐不及时。

由于村会计一样是村秘书兼,加上少部份人手脚不勤,业务不熟悉,造成帐务积存。

有的村乃至几年未做帐,村级收入以票代帐,以据代帐,少数村把上年的单据装入袋子里,成了袋装帐、纸包帐,时刻一长,有些问题弄不清楚,因此产生经济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有个乡镇一个村,经济比较富裕,3年帐三天做,致使出纳重报支出8万多元,村工程款超付六七万元之多。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生产进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其中管理民主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

农村财务管理通过民主办财、民主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集体财务活动,参与集体财务决策,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有利于保障农人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保护农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布和民主管理制度,增进农村经济进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固。

  其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

近两年来,全县上下加大村帐乡(镇)代理工作的力度,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从总体上有了明显提高。

但客观地说,极少数村的负债规模并没有完全遏制,极个别村财务混乱的局面并没有太大的改观。

通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可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集体资产的健康安全运行,及时有效地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再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需要。

近年来,因集体财务不公开、管理混乱,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村企业和林业资源等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而引发的农民群众上访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

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和管理,可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

  三、农村财务管理的新模式——村帐乡镇代理

  1、什么是“村帐乡(镇)代理”

  “村帐乡(镇)代理”是指村级财务在坚持所有权、利用权、监督权、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依照民主志愿、因地制宜的原那么,取消村会计、出纳,设立村报帐员,将村级的理财权和会计人员监督权分离,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村财务代理效劳中心”,也叫“村帐乡(镇)代理中心”。

  2、实行“村帐乡(镇)代理”的政策依据

  ①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9号文件《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

“有条件的地址,能够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乡镇政府债务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村级组织债务管理以农业部门为主”。

  ②财政部[2004]12号文件《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指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能够依照民主、志愿的原那么,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帐机构代理记帐、核算。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③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行文《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常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文件指出“因地制宜创新集体财务管理方法……有的地址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这些做法和体会都要因地制宜地慢慢完善推行”。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增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布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催促检查。

  ⑤财政部公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第七条指出: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要同意业务主管部门(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⑥国务院2006年30号文件(国发[2006]30号)《关于深化改革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行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

“农村经营管理系统再也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行体系,农村土地承保证理、农人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⑦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2006年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财政部门要紧负责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要紧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3、“村帐乡(镇)代理”的大体原那么

  ①坚持“四权”不变的原那么:

即坚持所有权(归全部村民所有)、利用权(村干部代行利用)、监督权(村民主办财小组监督)、核算权(以村为单位核算)不变;

  ②坚持代理原那么:

代理不是包办,必需维持村民自治性质不变。

农村财务是集体经济,不是国有资产,不能与财政混为一体。

因此,代理的核心确实是效劳,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实行民主办财。

  ③坚持民主志愿原那么:

必需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与乡镇代理中心签定委托协议。

  4、“村帐乡(镇)代理”的工作程序

  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村级财务全部收归到该中心集中管理。

各村不再保留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帐员,村级报帐员具体负责整理、完善、保存原始凭证,并按时到代理中心报帐。

代理中心对各村的资金实行统管,资金管理坚持“四权不变”原那么。

村里的所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必需及时缴存到代理中心统一设置的银行资金专户中,不许诺有“坐支”现象发生。

  对于各村的各项支出,实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核后入帐,一切支出的原始单据都要由经办人签证明性意见,村主任审批。

各村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可由各乡镇统一),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本村当月发生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原始单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民主理财章,由报帐员报送代理中心入帐。

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分别在代理中心和村里的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村帐乡(镇)代理”中心的规范运作,各乡镇要成立纪检、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对各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采取按期和不按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和审计。

同时,代理中心还要设立监督和意见箱,普遍同意群众对农村财务的监督。

  5、实施“村帐乡(镇)代理”的重要意义

  ①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理财水平;

  ②减少了干部职数,降低了村级集体开支,节约了村级管理本钱;

  ③增强了民主办财和民主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使各村的帐务趋于透明和公布,成为“阳光财务”;

  ④进一步理顺了干群关系,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有效地排除不稳固因素。

  ⑤建设一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四、村帐乡镇代理规范化建设要求

  1、建立村帐乡镇代理中心,设主任1人,由乡镇经管站长担任,设专业会计1-3人。

会计人员必须参加县经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财务人员工作报酬由乡镇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

  2、实行资金和帐务双代理,代理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帐户,村级财务所有资金往来统一由代理中心按程序划拔。

  3、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4、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柜(室),加强对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资产台帐、财务计划、经济合同、财务公开底稿、审计文书等文字材料以及电子数据等档案管理。

  5、统一使用省税费改革办监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使用县经管局设计的村帐乡镇代理帐薄凭证。

  6、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7、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经济活动手续必须齐全。

  8、按期编制报表,每季度及时向县经管局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9、实行电算化管理,使用农业部认定或监制的符合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标准的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建立健全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10、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

按规定程序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明确理财小组职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定期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

  11、加强审计监督,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

  五、村帐乡镇代理制度建设

  

(一)代理中心主任职责

  ①主持记帐中心全面工作。

  ②负责组织实施县、乡制订的年度工作目标。

  ③催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级报帐员遵守制度,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④按期组织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参加县、乡两级的业务培训。

  ⑤负责实施本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考核。

  ⑥检查村级财务运行状况,并及时提出更正意见。

  ⑦负责上下沟通,弄好内外和谐。

  

(二)代理中心会计职责

  ①负责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②审核、记录和整理各类会计资料,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

  ③及时编制和报送各村财务会计报表。

  ④按期提供财务公布的会计信息资料。

  ⑤逐季汇总村级财务报表上报县经管局。

  ⑥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自觉保护村级集体财产的完整与平安。

  ⑦按期或不按期盘查村集体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单据。

  ⑧对每一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并按规定保管年限统一保管。

  (三)村级报帐员职责

  ①负责村级现金统收统付、存取及保管,保护资金平安。

  ②负责单据的认领、缴销和保管。

  ③及时记录现金日记帐。

  ④及时分类整理有关凭证和单据。

  ⑤成立记录内部往来及应收应付款台帐。

  ⑥记录固定资产台帐。

  ⑦按期与代理中心结算帐务,编制库存现金盘底表。

  ⑧负责村级财务公布的具体业务工作。

  ⑨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派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⑩按期或不按期盘查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

  (四)票据管理制度

  ①村向农户收取的各类承包款、“一事一议”筹资款和村集体各项收入等,必需到乡镇经管站领取省税费改革办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一次限领一本,其他单据一概禁止利用。

  ②严禁无据收款和白条入账。

  ③村级领用的收款收据由村报帐员保管。

  ④设置单据记录专簿。

领历时,注明日期、号码、份数,由领用人签名。

用完后,村报帐员应将单据存根交乡镇经管站办理单据缴销手续,以明确责任。

  ⑤单据管理实行谁遗失谁负责。

如发觉单据遗失,要自遗失之日起七天内报告乡镇经管站和“代理中心”,写出书面检查,自费登报声明作废。

  ⑥收据利用必需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笔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

其他内容涂改必需加盖收款人私章并限修改一次。

收款收据必需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印章。

  ⑦收款收据长期不缴或款项不按时入账,超过一个月的视为挪用。

  ⑧收据存根保留十五年以上,单据记录专簿保留十五年。

  (五)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①村集体资金由村帐代理中心代管。

  ②设立村集体银行专户,禁止银行专户外另设存款帐户。

  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通过有关渠道从上级财政和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需先存入银行专户,再依照需要支取利用。

  ④“乡镇代理中心”会计负责监管并按期与村级报帐员查对银行存款及现金支票。

  ⑤村报帐员负责本村现金收支管理,按期与代理会计查对库存现金,并妥帖保管好银行印鉴,其他人不得保管村级集表现金。

  ⑥村级报帐员领取周转现金每次不得超过2000?

元。

  ⑦严禁白条抵库、坐收坐支。

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付”的原那么。

收缴残币、假币,由当事人自大。

  ⑧因公外出丢失的现金及有价证券,不管数额大小,必需由当事人负责补偿。

  ⑨禁止现金外借。

村干部因公外出借款,必需在完事后七?

天内进行结账。

  ⑩违背现金管理制度的,除追缴违规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员另按违规资金总额的10%?

别离处以罚金。

  (六)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①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管理、利用、保护确信专人负责。

  ②村集体所有的山林、土地、鱼塘、果园、衡宇、机械设备等必需成立台账。

有收益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公布招标的方法租赁或承包,并向群众发布,资产实行保本增值管理,承包或租赁期满,验收评估达不到保值部份,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③凡变卖集体资产原值在5000元以上的,必需报乡镇经管站批准;50000元以上的,要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经管局备案,所得收入要及时入账。

  ④村委会的台账每一年更新一次,并及时发布,同意群众监督。

  ⑤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全数成立目录,购入、出售及时作好账务处置,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

按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⑥对外出租和发包的固定资产,要合理确信租金和承包金,依照承包合同或出租协议的规定增强管理。

  ⑦按期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清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需进行一次全面盘查。

对盘盈、盘亏及毁损的集体资产按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置。

  (七)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①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人员应成立各村的债权债务总帐,及时核算债权债务的变更情形。

  ②村报帐员负责编制债权债务台帐。

  ③往来款项的发生,必需认真履行审批手续,杜绝非生产性借款和民间高息借款,生产性借款必需说明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归还具体保证条件和资金利用效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经管站审核,经乡镇政府批准同意,不然谁借款谁负责。

  ④村集体资金任何人无权外借,谁借出谁负责。

  ⑤严禁乡村干部占用公款,干部因公办事借款要在办完事7天内结算。

  ⑥核销村级债权,须经村民主办财小组提出意见,村负责人认可,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方可办理核销手续。

  ⑦对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予以清偿。

  (八)财务审批制度

  ①村级财务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村支部书记增强监督。

  ②所有开支发票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办财小组审查,加盖民主办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后,报村主任审批,再由村级报帐员复核报代理中心审核报帐、记帐。

经代理中心审核不合格的凭证退回村级报帐员,并调整现金日记账。

  ③明确审批权限。

1000元之内的开支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委会和民主办财小组一起研究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大额开支还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准。

  ④基建项目等大宗金额开支,要有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结果和公布招标合同,并有三人以上的验收结算清单,方可审批。

  ⑤对未经审批的各类凭证,村级报帐员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帐,不然由县、乡两级经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⑥村级报帐员不得擅自筹措资金,对借出借入款项必需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关于大额举债,必需经村委会讨论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事后方可实施,不然,谁借款谁负责。

  (九)财务结报制度

  ①村级报帐员要催促经办人员及时结清财务收支,清点单据用存情形。

  ②审查收支凭证,对手续齐全、经村民主办财小组审核加盖专用章的收支凭证,逐笔记录(一式两联)现金日记账。

  ③编制有关报帐单一式两联,按时到乡镇代理中心办理报帐手续。

  ④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人员按规定对村所报收支凭证、报帐单和现金日记账进行审核,符合财务规定的单据方可入帐,并须在相关报帐单和现金日记账上签章,现金余额和库存现金相符后,同时各返还一联给村报帐员备查。

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凭证退回村报帐员,并调整相关帐务。

  ⑤各村与乡镇代理中心结账报账时刻,可由乡镇统一安排,但全年结报次数不得少于四次,每一个季度很多于一次。

对不按规按时刻结账报账的,区别情形扣发会计人员或报帐员的工资和奖金。

  (十)民主理财制度

  ①设立民主办财小组。

村民主办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每村3-5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民主办财小组成员。

  ②凡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村民主办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商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③村委会所有收支凭证都须经村民主办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入账。

  ④村民主办财小组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活动全年在四次以上。

  ⑤年关,村委会应将财务收支情形、收益决算分派情形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形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报告,并进行财务公布。

  (十一)财务公开制度

  ①乡镇代理中心会计按期为各村提供财务公布信息资料。

  ②代理会计与村级报帐员依照规定内容一起编制财务公动工作草稿,依次由村民主办财小组和村委会核实形成正稿。

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在财务公布栏上予以公布。

  ③重大经济活动和重点建设项目收支情形进行专项公布。

  ④设立财务公布专栏和意见箱。

按制式设立的公布专栏和意见箱要悬挂在人口聚集、夺目的位置,方便群众观看。

  ⑤财务公布的次数全年必需两次以上,上、下半年各一次以上。

  ⑥对村民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委会要派专人予以回答和更正。

  ⑦村级财务公布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工资挂钩。

  (十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①确信适用范围。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于村内农田水利大体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以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②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的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的受益劳动力。

  ③严格筹资筹劳的程序。

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征求意见后,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预审后,由县农人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④填发农人负担卡。

村民委员会将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填写记录、发放农人负担卡,并张榜发布。

  ⑤收取资金应利用省税改办印制的农村公益事业收款收据,安排出劳时,应开具筹劳专用凭证。

  ⑥筹集的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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