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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2012年4月份《经济法概论》重点总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资料经济法概论》试卷题型:

(1)单项选择题;

(2)填空题;(3)名词解释;(4)简单题;(5)论述题;(6)案例分析

第一章

绪论一、选择填空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关系、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

P2

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所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主要是一定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P3

3、法律关系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与义务三者构成。

P3

4、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主体。

P3

5、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物、行为和精神产品。

P3

6、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

P3

7、法律事实通常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无关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自觉活动。

P4

8、从权利的标的内容看,经济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两种:

财产权、部分人身权。

P4

9、从权利的实现或者作用上,经济法律权利可分为五类:

支配权、形成权、期待权、请求权、抗辩权。

P4

10、经济法律责任是财产责任,但它既可以单独行驶,也可与其他责任共同运用。

P5

11、法人依法成立,以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P8

12、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P8

13、代理的种类有:

委托代理_、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再代理_。

P11

14、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P13

15、债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_三要素构成。

P16

16、债的分类包括:

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P16

二、名词:

1、经济法律事实:

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P3;

2、经济法律行为:

是指具有相应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而做出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自觉行为P5

三、简答论述题:

1、经济法律行为的分类及有效条件有哪些?

P6

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与双(多)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与有偿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独立法律行为与附属法律行为。

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备从事某一法律行为所必需的资格,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应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违背法律与社会公德;合于法律规定的形式

2、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有那些?

P8

法人是自然人之外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组织。

代理与委托联系,而达成法律关系的行为。

3、简述债的构成及分类?

P16

债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构成分类:

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四、案例:

1、A到外地出差,B委托A到某时代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A到某地后发现当地所卖的笔记本电脑并不便宜,而MP4较便宜。

A认为B买电脑主要是为了娱乐,就为B买了一台MP4。

A回来后B没有表示反对,将MP4收下,并向A支付了费用。

第二天,B发现该机质量不太好,就要求A自己处理MP4,而A不同意。

问:

该MP4是否由A自己处理?

答:

A可以不收回MP4,而由B自行处置,因为A为B的行为虽属于无权代理(超越授权范围),但B收下MP4时并没有表示反对,表明B对A的行为予以认可,A购买MP4的行为对B发生效力,该MP4已为B所有,应由B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自行进行交涉。

第二章

一、选择填空题公司法

1、公司是企业的法人,由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P21

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50人以下,同时还规定了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P21

3、《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_帐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按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P23

4、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P24

5、公司分立指由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

P24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需一次缴足。

P26

7、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而不向社会公开募集。

P27

8、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P27

9、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次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P27

10、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务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P28

1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包括三种:

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

P30

1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P32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P35

1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有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P35

1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P35

17、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P31.P37

18、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P38

19、合伙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P41

20、不论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还是由合伙人推行选的人执行合伙事务,不论合伙人之间如何约定,均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P42

2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退伙,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P42

2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按个人所得税规定纳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P43

23、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P44

24、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P44

25、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在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P44

26、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月内,应在__________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并且提交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P44

27、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P46

28、破产财产优先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P48

三、名词:

1、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产权P21

2、合伙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受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P40

3、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P26

4、股份有限公司:

是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P34

四、简答论述题: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哪些?

P21

《1》公司是股权(股份)制企业法人;《2》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3》依法定标准和程序设立、活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有哪些?

P22

没有列资格,只有消极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李勇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为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3、简述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P23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公司同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按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组织机构?

P27

条件:

股东条件;资本条件;出资形式条件组织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5、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P26P34

有限公司特征:

股东人数灵活;公司资金募集简单;出资表现为股权而不是股票;设立门槛较低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自由转让;股权形式为股票;财务状况公开

6、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和设立方式。

P34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

应为具有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7、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P36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由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和经理),和监督机构(监事会)三部分组成.股份发行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行为.股份发行包括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新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股份转让是股份的持有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称股票的交易,股票的流通

8、“三资”企业有哪些特殊规定?

P38

公司设立登记批准规定;出资比例的特殊规定;出资人转让出资的特殊规定;公司经营期限的特殊规定;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的特殊规定;公司合并分离解散的审批规定;公司内部机构的特殊规定;关于出资期限的特殊规定

9、简述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P43

条件:

有2个以上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不得作为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事物执行:

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人;执行人依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情况。

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10、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P48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有债权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五、案例分析:

1、甲、乙二人打算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他们的合伙协定规定:

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乙只管出钱和分享利润,不过问企业经营,也不承担企业亏损。

请问:

此合伙协议是够违法?

P40

答:

此合伙协议是违法的。

(1)协议中关于乙不过问企业事务是违法的。

无论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事务还是委托个别合伙人执行事务,每个合伙人都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同等的企业管理参与权。

(2)协议中关于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此合伙是违法的。

合伙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2、张某、赵某和李某三人合伙,李某以劳务出资,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张某对外与丁签订了30万的合同。

丁未履行,致使合伙企业损失了30万。

问:

(1)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

(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可否?

答:

(1)李某可以以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使用权或者其他财务权利,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P40

(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是不可以的,经授权执行合伙企业实物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P40

3、某合伙企业委托一名合伙人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合伙企业内部实现规定,该合伙人必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

后来该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统一就签署了合同。

问:

该合伙企业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为什么?

答:

该合伙企业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预计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P40

4、某公司年度亏损30万元,用法定公积金弥补后尚差10万元,该公司在下一年度改善经营管理,扭亏为盈,实现税后利润100万元,对于如何分配这100万元,公司领导意见不一。

问:

如果你是公司领导,该如何分配这笔利润?

P48

答:

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应该这样处理:

1.先从100万元中提取10万元弥补亏损;2.再从90万元中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从90万元中提取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4.分配剩余的利润。

分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

对这一类问题应细致掌握。

5.甲市某国有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的财产价值150万,未到期的净债权价值50万。

在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的半年同内,企业隐匿、无偿转让、放弃债权共60万。

后被清算组追回,为此清算组花去10万元,企业欠税10万元,欠工资60万元。

企业破产公告后,债权人乙登记债权100万元,债权人丙登记债权75万元,由清算组决定终止该企业所签合同。

为此给债权人丁造成25万元损失。

问:

乙、丙、丁各能获多少清偿?

P68答:

(1)破产财产:

(150+50+60)-10-60-10=180(万元)

(2)破产债权:

100+75+25=200(万元);

(3)乙获得的数额=180*(100/200)=90(万元);丙=180*(75/200)=67.5(万元);丁=180*(25/200)=22.5(万元)P68-69

6、某国有企业因资不抵债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该企业的资产状况清算报告是:

1.宣告破产时该企业的全部财产价值为320万元,其中80万元已作为贷款抵押担保;2.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220万元;3.该企业有40万元的应收货款没有收回;

4.由于清算组决定解除该企业与某公司所签的一份合同,给某公司造成了30万元的经济损失。

问:

(1)请问该企业的破产的数额是多少?

(2)请问该企业的破产债权数额是多少?

P68答:

(1)破产财产为:

320(宣告破产时财产)+40(应收款)-80(以抵押担保)=280(万元);依据:

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而破产企业中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要用于优先偿还所担保的债务,不属于破产财产。

(2)该企业的破产债权为:

220万(普通债权)+30(解除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250万;依据: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清算组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也属于破产债权。

第三章合同一、主要内容: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转让与终止、违约责任

二、选择填空题:

(2)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4)主1、按不同角度,合同可以继续不同的分类:

(1)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合同与从合同;(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P55

2、从形式上看,合同是一种协议。

P56

3、合同订立的形式由: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

P56

4、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所指向的对方称为受要约人。

P58

5、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种类有: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P58

6、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P60

7、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P61

8、《合同法》中规定了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

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即追认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而不能从默示推论。

P63

9、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以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AP64

10、无效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已经履行的应按无效民事行为使之回到没有发生前的状态。

P64

11、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P64

12、合同全部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规定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效力。

P65

13、撤销权的有效期间为自知道或应当指导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P65

14、合同担保的形式有: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形式。

P66

15、下列主题不能为保证人有: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组织,如学校、医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P66

16、抵押,是指债权人或者第三者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P67

17、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给予债务人不少于2个月_的期限;逾期不履行的,才可协议留置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

P69

18、一般定金可分为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五种。

P6919、合同履行的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

P70

20、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有:

全面履行义务、及时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防止损失扩大。

P70

21、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法责任。

P72

22、合同履行的抗辩有: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P72

23、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_负担。

P74

24.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P74

25.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他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此行为的权利。

P74

26.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P75

27.当事人互负债权,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P77

28.违约责任的免除条件:

不可抗力。

P79

三、名词

1.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53

2.合同订立:

是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过程中第一个重要阶段P56

3.格式条款:

是合同订立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P62

4.保证:

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即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人担保合同一方合同义务的行为P66

5.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P67

6.质押:

是指由质权人占有出质人作为质押物的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P68

7.留置:

是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P69

8.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订立合同时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P69

9.效力待定的合同:

是指合同成立要件之一部分尚未成就,但法律不禁止有资格者追认而使之生效的合同P63

10.可撤销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P65

11.那些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示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2.合同转让:

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或法律法规而进行,不论是合同权利还是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不得转让P75

四、简答论述题:

1.简述合同的特征和原则?

P53

特征:

合同是多方民事行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

2.简述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P56

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内容:

产品名称;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产品的计量;产品包装;产品的交货单位、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提货单位或人,交货期限;产品的验收;产品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3.简述合同订立的程序?

P58要约与承诺

4.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的区别?

P62

合同的效力是指通过要约、承诺等过程双方预定的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的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5.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

P63

6.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P75

7.简述合同解除的条件P76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简述违约责任的特征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P78

特征: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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