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227723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docx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

关于在全系统认真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

活动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局直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300天促进城乡面貌发生更大变化,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切实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灭蟑螂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区爱卫会统一部署,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2010年灭蟑螂活动的通知》(津南爱卫办发[2010]第9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夏秋季灭蝇灭蚊活动的通知》(津南爱卫办发[2010]第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

1.关于在全区开展2010年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0年夏秋季灭蝇灭蚊活动的通知。

 

津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天津市津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津南爱卫办发[2010]第9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2010年灭蟑螂活动的通知

各镇、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津南开发区、社会团体、各高等院校、驻区单位,各病媒生物专业机构: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300天促进城乡面貌发生更大变化,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根据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

进一步加大我区除害防病工作的力度,有效的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今年灭蟑螂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灭蟑工作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颁布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清脏治乱,消除蟑螂栖息环境入手,加大对重点行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消杀力度,有效降低蟑螂密度,将媒介生物传播的疾病突发和流行的危险性降至最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使我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任务

蟑螂是传播多种疾病,给人类健康带来很大危害的卫生害虫。

根据目前我区部分地区和行业蟑螂侵害率较高的现状,这次灭蟑活动要以综合治理环境,清除蟑螂栖息地为基础,以中小餐馆、宾馆饭店、旅馆、歌厅、浴池、商场、超市、交通客运等行业和食品加工制售企业、医院、寄宿制学校、窗口单位、居民区及其下水道、井口、垃圾甬道和居民区等部位为重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搞好消杀工作。

重点完成好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一)全面动员,清整环境

各级爱卫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开展单位内部卫生达标和2010年度市、区级卫生红旗单位、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全面整治,组织各行各业尤其是上述重点单位,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治理力度,要翻箱倒柜,堵洞抹缝,彻底清除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最大限度地消除蟑螂栖息环境。

(二)监测密度,准备药械

各镇爱卫组织要在治理环境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蟑螂侵害率调查及密度监测工作,5月和11月份的日常监测,即为此次大规模灭蟑活动的灭前、灭后密度监测。

在此期间,各镇政府对所辖单位内部进行蟑螂侵害率调查,并对有蟑单位和居民区等进行密度监测。

监测方法要使用区爱卫办统一发放的粘蟑纸,采取粘捕法进行;监测范围和数量应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加大一倍;灭前的侵害率调查要认真组织进行,并按时上报;灭前、灭后的密度监测结果,分别于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报。

要充分做好灭蟑药械准备,各种消杀用药应在市爱卫会规定的药品明细中选择,应优先选用环保、低毒、高效的环境友好型药品。

(三)精心组织,科学消杀

各镇、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蟑情调查和密度监测结果,

针对不同单位及场所的环境特点,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分行业、分区域、分重点地进行全面灭蟑,以达到预期目标。

1、中小餐馆、宾馆饭店、旅馆、歌厅、浴池、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食品加工制售企业等重点单位,要采取综合防治的方法,进行全面投药灭蟑。

2、地铁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要将候车室、餐厅、食品制售和库房等作为重点进行灭蟑。

3、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以病房、诊室、供应室、库房、更衣室、宿舍、食堂等为重点进行综合防治,发现蟑螂,随时投药。

4、居民室内的灭蟑要以厨房、餐室、厕所和杂物堆放处等为重点;要加强居民区外环境的灭蟑工作,对有蟑情居民区的一楼至顶层全部楼道进行药物滞留喷洒或烟熏,对未封闭的垃圾通道和上、下水井及各种地下管线井要使用热烟雾机或烟熏剂熏杀。

5、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投药后,要做好灭蟑效果的巩固工作,组织人员及时清除蟑迹,堵洞抹缝,消除蟑螂栖息地。

(四)加强监督,严格检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灭蟑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各镇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各行各业,尤其是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做好有关灭蟑工作的来信来访。

2、市、区爱卫办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全区灭蟑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强化行业管理,推动市场化进程

区爱卫办将加强对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管理制度,对已获得市爱卫办行政许可的专业经营服务企业,要给予扶植,正确引导,加强监督,对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病媒生物防治经营服务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要积极促进病媒生物防治逐步走向市场化,引导中小餐馆、宾馆饭店、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制售加工、窗口单位等重点行业引进专业经营服务企业进行灭蟑防治。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镇要高度重视灭蟑螂工作,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持续开展的公益性活动。

各镇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镇、村的公益性消杀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器械、任务“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灭蟑螂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大宣传,全面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灭蟑活动的目的、意义,普及灭蟑投药知识和防治常识,全面动员社会单位并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灭蟑活动,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增强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

(三)加强培训,科学消杀。

区爱卫办将适时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技术培训。

各镇要按照区爱卫办要求,针对灭蟑工作技术性强,难度大等特点,加强对灭蟑工作中的药械使用、蟑情调查和灭蟑投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要科学合理用药,最大限度地降低蟑螂密度;要按照市爱卫会指定的消杀药品合理用药,杜绝违禁及自配药品的使用。

(四)抓好典型,加强交流。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灭蟑活动中,对好的作法和典型认真总结,加强交流,积极推广,对有关工作中的动态要及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上报区爱卫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津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津南爱卫办发[2010]第10号

关于开展2010年夏秋季灭蝇灭蚊活动的通知

各镇、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津南开发区、社会团体、各高等院校、驻区单位,各病媒生物专业机构: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300天促进城乡面貌发生更大变化,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按照《天津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夏秋季除害防病工作力度,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今年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颁布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清理环境,清除蝇、蚊孳生地入手,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消杀力度,以消灭第一代成蝇、成蚊和大幅度降低高峰期蝇、蚊密度为突破口,将媒介生物传播疾病突发与流行的危险性降至最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使我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今年我区的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要以综合治理环境,清除蝇、蚊孽生地为基础,加大对居民区、农贸市场、中小餐馆、窗口单位、城乡结合部、公共地带等重点部位、地区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根据蝇、蚊的自身繁殖特性,搞好消杀工作。

重点完成好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一)及早动手,治理环境,有效控制第一代蝇、蚊密度。

各镇、村,各单位要以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将居民区和单位的公共区域等外环境的灭蝇、灭蚊作为重点,彻底清理垃圾通道和垃圾箱、桶内的沉积垃圾和各种卫生死角,清除低洼地积水和各种容器积水,最大限度地减少蝇、蚊孽生地。

同时,各镇要从4月中下旬开始,组织镇、村除害消杀站、专职消杀人员对外环境进行全面药物消杀,尽最大努力控制第一代蝇、蚊的发展繁殖。

(二)突出重点,抓好高峰期的灭蝇、灭蚊工作。

从5月中旬开始,各镇要严格规范管理,全面做好高峰期的灭蝇、灭蚊消杀工作。

各镇、村除害消杀站、专职消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灭蝇、灭蚊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居民区的药物消杀,要根据季节和温度、湿度的变化,随时调整消杀频率,在6一8月的密度高峰期要坚持高频率的消杀,坚持2—3日消杀一次。

各部门、各单位、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病媒生物防治制度,在做好单位内部灭蝇、灭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承担责任区域内的孳生地治理和灭蝇、灭蚊消杀任务。

各农副产品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商场、超市、中小餐馆、食品制售和调料、酿造、畜产养殖等重点行业,要及时清除各种有机下脚料和卫生死角,完善防蝇、防蚊设施,采取物理与化学方法相结合的手段,定期、定时进行灭蝇、灭蚊消杀;双林地铁站等窗口单位以及繁华地区、各类公共场所,要高质量、高水平的做好卫生环境清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防蝇、防蚊设施,发现蝇、蚊及时消杀;各垃圾转运站和处理场、公厕要有专人负责保洁,定期实施药物消杀;各大专院校、寄宿制中小学、托幼园所和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内部食堂、宿舍、厕所及外环境的环境治理,完善防蝇、防蚊设施,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最大限度的控制蝇、蚊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生。

(三)常抓不懈,消灭越冬蝇、蚊。

成蝇、成蚊在天气转冷后仍可存活,并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此,在10月中旬以后,仍然要注意做好对越冬蝇、蚊的杀灭工作。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天气季节的变化和蝇、蚊的习性,将消杀重点从室外及时转向室内。

各单位,特别是食品制售加工单位和农贸摊群市场、窗口单位等,要继续坚持完善的防灭蝇、灭蚊制度,对室内成蝇、成蚊的消杀做到常抓不懈,发现一只,消灭一只,最大限度地消除越冬蝇、蚊。

(四)做好密度监测,科学合理用药。

各镇要按照区爱卫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蝇、蚊密度监测工作,并按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同时,要加强对各单位灭蝇、灭蚊工作的技术指导。

在药物消杀过程中,要本着高效、低毒、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市爱卫办推荐的消杀药品进行采购,科学用药,规范管理。

要积极推行物理灭蝇、灭蚊方法,在不同的部位使用风幕、灭蝇灯、粘蝇条、捕蝇笼等进行灭蝇、灭蚊,减少药物对环境的污染。

有条件企业可请专业杀虫公司进行蝇、蚊防治。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广泛、持续开展的社会性活动,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作用。

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切实解决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各镇要明确分工、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消杀组织及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主动帮助指导所辖部门和单位做好夏秋季灭蝇、灭蚊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灭蝇、灭蚊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除害防病知识,使广大居民群众不断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监督和维护社会卫生。

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内部的卫生管理,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食堂、宿舍、厕所等部位的蝇、蚊孳生地,定期进行消杀。

(三)落实责任,严格检查。

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镇、村除害消杀站灭蝇、灭蚊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要按照《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系统、各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自身的灭蝇、灭蚊工作。

市、区爱卫办也将适时对各镇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抓好典型,加强交流。

各镇、各单位要在灭蝇、灭蚊活动中,对先进典型和好的作法要加以推广,认真总结工作动态,并及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上报区爱卫办。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